公共服务事项统计表(共15页).doc

上传人:飞****2 文档编号:19371422 上传时间:2022-06-06 格式:DOC 页数:15 大小:13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共服务事项统计表(共15页).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公共服务事项统计表(共15页).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公共服务事项统计表(共15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共服务事项统计表(共15页).doc(15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公共服务事项统计表 填报单位(章):松桃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填报日期:2018年12月14日序号事项名称实施单位实施依据及描述服务类型服务对象备注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松桃苗族自治县财政局1、会计法第三十八条,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以上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2、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二条,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会计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级别会计的任职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公共服务公民个人2注册

2、会计师资格证考试松桃苗族自治县财政局1、第七条 国家实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第七条注册会计师的考试、考核,应当在财政部批准组成的全国考试委员会统一领导、组织和监督下进行,由省级财政厅(局)批准组成的考试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具体考试、考核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3、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职发199554号)第一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实施工作。第二条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具体负责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实施工作。公共服务公民个人3

3、财政票据的购领和核销松桃苗族自治县财政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第四条 财政部门是收费票据管理的主管机关。财政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收费票据的印制、发放、核销、稽查及其他监督管理工作。省以下财政部门负责收费票据的使用监督管理工作。未经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印制、发放、出售、销毁和承印收费票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 各级财政部门是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主管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和管理权限负责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印制、核发、保管、核销、稽查等工作;3、贵州省财政票据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财政部门是财政票据的主管部门。各

4、级财政部门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票据管理工作。市(州、地)、县(市、区、特区)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财政票据计划的上报、领购管理;负责本级财政票据的发放、使用、保管、核销及稽查管理工作。各市(州、地)财政局负责对所辖县(市、区、特区)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公共服务法人及其他组织 填报人员:李朝敏 联系电话:0856-专心-专注-专业附件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考试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事项名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试事项编码事项来源委托本级行使事项类型公共服务受理单位松桃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办件类型上报件办理对象公民个人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

5、日数 量无办理窗口财政局办事大厅(蓼皋办事处七星路国际大酒店12楼)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 -12:00 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在线申请(地址:http:/)申请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持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以上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

6、满四年。(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五)取得博士学位。收费依据及标准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黔价费2006294号),初级、中级考务费50元/人、科,高级60元/人、科。办理公示公示年审或年检每三年登记一次办理查询申请人登录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松桃站查询,或者拨打受理通知单上的办理窗口电话查询。咨询申请人可到财政局办事大厅窗口咨询,或者拨打窗口电话咨询:0856- 。监督投诉松桃县政务中心投诉股现场投诉(投诉电话:0856)办理依据1办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1、会计法第三十八条;2、财

7、政部人事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依据描述1、会计法第三十八条,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以上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2、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二条,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会计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级别会计的任职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申请材料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要求办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1报考填写申请表原件1份(有单位的需盖公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2

8、持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1寸彩色免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是否收费 实施依据及描述 收费依据及描述 基本流程步骤办理人法定时限承诺时限办理标准办理结果受理张群令3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材料是否符合受理要求步骤办理人法定时限承诺时限办理标准办理结果审核吴智慧3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申报材料进行祥审符合受理要求步骤办理人法定时限承诺时限办理标准办理结果审查和决定何天才3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是否同意办理。交人事部门审核后发准考证步骤办理人

9、法定时限承诺时限办理标准办理结果颁证与送达张群令11个工作日7个工作日将完整资料报送市局核发准考证凭考试合格证通知书,领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填报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李朝敏 0856- 附件2注册会计师资格证考试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事项名称注册会计师资格证考试事项编码事项来源委托本级行使事项类型公共服务受理单位松桃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办件类型上报件办理对象公民个人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数 量无办理窗口财政局办事大厅(蓼皋办事处七星路国际大酒店12楼)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 -12:00 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贵州省网上

10、办事大厅在线申请(地址:http:/)申请条件凡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大专或者相当于大专学历,并从事三年以上会计、审计工作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担任过高级会计师的人员,担任过会计学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并有会计工作实践经验的人员,以及具有大专或者相当于大专学历,或者大专同等学力,从事财务会计工作二十年以上,确有会计业务专长的人员,申请担任注册会计师,经考核合格,可以免予考试收费依据及标准 按贵州省物价局黔价费(2007)37号规定每人每科报名费60元,教材根据需求另算。办理公示公示年审或年检 办理查询申请人登录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松桃站查询,或者拨打

11、受理通知单上的办理窗口电话查询。咨询申请人可到财政局办事大厅窗口咨询,或者拨打窗口电话咨询:0856- 。监督投诉松桃县政务中心投诉股现场投诉(投诉电话:0856)办理依据1办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1、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依据描述1、 第七条 国家实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第七条注册会计师的考试、考核,应当在财政部批准组成的全国考试委员会统一领导、组织和监督下进行,由省级财政厅(局)批准组成的考试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具体考试、考核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3、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

12、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第75号令)第4条。申请材料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要求办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1报名申请表原件1份(有单位的需盖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第75号令)第4条2考试报名表及填写的信息卡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第75号令)第4条3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第75号令)第4条相片3张 1寸彩色免冠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第75号令)第4条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是否收费 实施依据及描述 收费依据及描述 基本流程步骤办理人

13、法定时限承诺时限办理标准办理结果受理张群令3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材料是否符合受理要求步骤办理人法定时限承诺时限办理标准办理结果审核吴智慧3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申报材料进行祥审符合受理要求步骤办理人法定时限承诺时限办理标准办理结果审查和决定何天才3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是否同意办理。交人事部门审核后发准考证步骤办理人法定时限承诺时限办理标准办理结果颁证与送达张群令11个工作日7个工作日将完整资料报送市局核发准考证凭考试合格证通知书,领取证书填报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李朝敏 0856- 附件3财政票据的购领和核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事项名称财政票据的购领和核销事项编码

14、事项来源本级行使事项类型公共服务受理单位松桃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办件类型上报件办理对象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即办数 量无办理窗口财政局办事大厅(蓼皋办事处七星路国际大酒店12楼)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 -12:00 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在线申请(地址:http:/)申请条件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政府依法委托的其他机构、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民间组织和政府主办的社会公益单位,在依法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应向当地财政部门申领、核销财政票据。收费依据及标准

15、无办理公示不公示年审或年检无 办理查询申请人登录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松桃站查询,或者拨打受理通知单上的办理窗口电话查询。咨询申请人可到财政局办事大厅窗口咨询,或者拨打窗口电话咨询:0856- 。监督投诉松桃县政务中心投诉股现场投诉(投诉电话:0856)办理依据1办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1、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财综1998104号);2、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1号);3、贵州省财政票据管理暂行办法(黔财办200949号)。依据描述1、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第四条 财政部门是收费票据管理的主管机关。财政部和省、自

16、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收费票据的印制、发放、核销、稽查及其他监督管理工作。省以下财政部门负责收费票据的使用监督管理工作。未经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印制、发放、出售、销毁和承印收费票据;2、 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 各级财政部门是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主管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和管理权限负责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印制、核发、保管、核销、稽查等工作;3、贵州省财政票据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财政部门是财政票据的主管部门。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票据管理工作。市(州、地)、县(市、区、特区)财政部门负责本行

17、政区域内财政票据计划的上报、领购管理;负责本级财政票据的发放、使用、保管、核销及稽查管理工作。各市(州、地)财政局负责对所辖县(市、区、特区)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申请材料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要求办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1填写贵州省财政票据领购申请表原件(初始办理)贵州省财政票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单位领购票据时,应出示贵州省财政票据领购簿,并按规定填写贵州省财政票据领购申请表(附件2),与上次已使用财政票据存根一并交财政部门审验,经财政部门验讫后,发放票据。2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领购医疗票据提交卫生部门核发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初始办理)贵州省财

18、政票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财政票据领购单位办理财政票据,需提交领购申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复印件,填写贵州省财政票据领购簿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下列规定的证件或者文件:(一)领购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应当提交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价格部门批准收取政府,非税收入的文件和县级以上价格部门核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二)领购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应当提交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价格部门批准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文件和县级以上价格部门核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三)领购政府性基金票据,应当提交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收取政府性签金的文件;(四)领取罚没票据,应当提交具有

19、行政处罚权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及单位具有行政处罚职能的证明文件;(五)领购捐赠票据,应当提交符合接受捐赠规定的相关资料;(六)领购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应当提交省的有关规定文件;(七)领购社会团体会费票据,应当提交批准该社会团体设立的文件、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章程和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会费收取标准文件;(八)领购医疗票据,应当提交卫生部门核发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县级以上价格部门核发的非经营性收费收费许可证以及卫生部门和价格部门批准的收费文件。3票据购领簿原件贵州省财政票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单位领购票据时,应出示贵州省财政票据领购簿,并按规定填写贵州

20、省财政票据领购申请表(附件2),与上次已使用财政票据存根一并交财政部门审验,经财政部门验讫后,发放票据。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办理票据购领簿 是否收费否 实施依据及描述贵州省财政票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财政票据领购单位(含政府非税收入代理银行),应到财政部门办理贵州省财政票据领购簿,凭领购簿领购财政票据。根据各地财政票据管理的需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办理电子领购簿。 收费依据及描述无基本流程步骤办理人法定时限承诺时限办理标准办理结果受理曾荟霖0.5个工作日即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材料是否符合受理要求步骤办理人法定时限承诺时限办理标准办理结果审核龙仙银 即时申报材料进行祥审确定是否符合受理要求步骤办理人法定时限承诺时限办理标准办理结果发、销票据曾荟霖0.5个工作日即时发、销证登记(核旧领新)发、销财政票据步骤办理人法定时限承诺时限办理标准办理结果 填报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李朝敏 0856-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教案示例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