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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繁峙县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繁峙县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合同编号:WTLJ-201505供方:供方:山西青山科技山西青山科技发发展有限公司展有限公司需方:需方:山西省森林公安局五台山分局山西省森林公安局五台山分局集中采购机构:集中采购机构:繁峙繁峙县县政府采政府采购购中心中心为了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及县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招投标文件、供方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及县财政局关于对部分设施协议供货办法的通知,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采购产品 笔记本电脑 品牌 联想 Thinkpad 型号 T440 数量 4 台 市场价 23920 元
2、 折扣率 0 成交单价 23920 元 金额 贰万叁仟玖佰贰拾元整 。采购产品 笔记本电脑 品牌 联想 型号 Yoga 3 数量 1 台 市场价 6000 元 折扣率 0 成交单价 6000 元 金额 陆仟元整 。二、保修期:(依据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条款) 三、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 2015 年 4 月 30 日以前、太原市南内环街96 号、需方自提。 四、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验收标准:1. 装箱单; 2. 供方保证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 98。 提出异议时间: 在收货之日起三个月内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验收合格,双方签署“繁峙县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验收单”,7 日内政府采购中心开具“政
3、府采购资金支付通知单”将采购资金直接支付供应商。供方开户行名称: 中行太原南内环街支行 账 号: 141703446442 六、违约责任:1、供应商延期交货或需方延期付款,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 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5%,逾期超过 5 日,有权解除合同。2、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其它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 5%的违约金。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向财政局投诉( ); 3、请求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八、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订立时间: 2015 年 4 月 1 日;2、本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并经集中采购机构盖章确认后,即行生效;3、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执一份,需方执一份,集中采购机构存档一份,财政监管部门备案一份。需方:(章)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地 址:繁峙县砂河镇电 话:0350-5552385供方:(章)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一巷 19 号 3 号楼 4 单元 14 号电 话:0351-7232727繁峙县政府采购中心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地 址:繁峙县政务大厅四楼电 话:03505527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