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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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序 号权力 类型事项 编码权力名称权力依据责任事项责任事项 依据承办 机构追责对 象范围备 注1行政 许可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修缮或实施原址保 护措施的审批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选址,应当 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 的,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实施原址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保 护措施,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 行政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 拆除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 准;迁移或者拆除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批准前 须征得国务院文物行

2、政部门同意。全国重点文物 保护单位不得拆除;需要迁移的,须由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依照前款规定拆除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具 有收藏价值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由文物 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收藏单位收藏。 第二十一条 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 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 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 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 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 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 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当根据文物保 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对未 核定为文物

3、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 应当报登记的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由取得 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 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 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 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 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 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 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 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

4、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 管理制度,加强监管。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行政许可 法第三十、 三十二、三 十四、三十 七、三十八、 三十九、四 十、四十二、 四十四、六 十一条。六盘水 市文化 广电旅 游局政 务服务 科单位法 定代表 人、 分管领 导、 科室负 责人、 具体承 办人2行政 许可权限内旅行社经营 国家规定旅游业务 的审批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 2013 年度取消和调整行政 许可项目的决定(省政府令 146 号)附件 2 第 29 项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 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 理应当告知理由)。

5、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 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 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 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行政许可 法第三十、 三十二、三 十四、三十 七、三十八、 三十九、四 十、四十二、 四十四、六 十一条。六盘水 市文化 广电旅 游局政 务服务 科单位法 定代表 人、 分管领 导、 科室负 责人、 具体承 办人承 接 省 下 放- 2 -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 管理制度,加强监管。 6.法律法规规章

6、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3行政 处罚对广播电视管理 条例第四十七条 规定行为的处罚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 规定,擅自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站的,由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 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并处投资总额 1 倍以 上 2 倍以下的罚款。擅自设立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微波站、 卫星上行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 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 并处投资总额 1 倍以上 2 倍以下的罚款;或者由 无线电管理机构依照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 予以处罚。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

7、通过举报、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 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两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 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 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 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 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 应

8、组织听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 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 行。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行政处罚 法第十五、 三十一、三 十七、三十 八、三十九、 四十、四十 二条。市文化 市场综 合执法 支队单位法 定代表 人、 分管领 导、 科室负 责人、 具体承 办人4行政 处罚对擅自设立广播电 视节目制作经营单 位或者擅自制

9、作电 视剧及其他广播电 视节目的处罚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 规定,擅自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或者 擅自制作电视剧及其他广播电视节目的,由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 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 并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 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两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 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

10、实、收集的证据、办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 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 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 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行政处罚 法第十五、 三十一、三 十七、三十 八、三十九、 四十、四十 二条。市文化 市场综 合执法 支队单位法 定代表 人、 分管领 导、 科室负 责人、 具体承 办人- 3 -应组织听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

11、违法事实、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 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 行。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5行政 处罚对违反规定,制作、 播放、向境外提供 含有禁止内容节目 的处罚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 规定,制作、播放、向境外提供含有本条例第三 十二条规定禁止内容的节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制作、播放、向 境外提供,收缴其节目载体,并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12、由原批准机关吊 销许可证;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 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 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两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 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 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 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

13、论决定。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 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 应组织听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 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 行。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行政处罚 法第十五、 三十一、三 十七、三十 八、三十九、 四十、四十 二条。市文

14、化 市场综 合执法 支队单位法 定代表 人、 分管领 导、 科室负 责人、 具体承 办人6行政 处罚对广播电视管理 条例第五十条规 定行为的处罚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 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给予警 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原批准机关吊销许可证:(一)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台名、台标、节目 设置范围或者节目套数的;(二)出租、转让播出时段的;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 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

15、,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两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 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行政处罚 法第十五、 三十一、三 十七、三十 八、三十九、 四十、四十 二条。市文化 市场综 合执法 支队单位法 定代表 人、 分管领 导、 科室负 责人、 具体承 办人- 4 -(三)转播、播放广播电视节目违反规定的;(四)播放境外广播电视节目或者广告的时间 超出规定的;(五)播放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 的单位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或者未取得电视剧制 作许可的单位制作的电视

16、剧的;(六)播放未经批准的境外电影、电视剧和其 他广播电视节目的;(七)教育电视台播放本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 禁止播放的节目的;(八)未经批准,擅自举办广播电视节目交流、 交易活动的。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 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 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 应组织听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6.

17、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 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 行。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7行政 处罚对广播电视管理 条例第五十一条 规定行为的处罚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 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给予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 设备,可以并处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由原批准机关吊销许可证:(一)出租、转让频率、频段,擅自变更广 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技术参数的;(二)广播电视发

18、射台、转播台擅自播放自 办节目、插播广告的;(三)未经批准,擅自利用卫星方式传输广 播电视节目的;(四)未经批准,擅自以卫星等传输方式进 口、转播境外广播电视节目的;(五)未经批准,擅自利用有线广播电视传 输覆盖网播放节目的;(六)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广播电视传输覆 盖网的工程选址、设计、施工、安装的;(七)侵占、干扰广播电视专用频率,擅自 截传、干扰、解扰广播电视信号的。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 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两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 检查应制作

19、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 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 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 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 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 应组织听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

20、内依照 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 行。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行政处罚 法第十五、 三十一、三 十七、三十 八、三十九、 四十、四十 二条。市文化 市场综 合执法 支队单位法 定代表 人、 分管领 导、 科室负 责人、 具体承 办人8行政 处罚对危害广播电台、 电视台安全播出的,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 规定,危害广播电台、电视台安全播出的,破坏 广播电视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投诉、其他

21、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 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行政处罚 法第十五、 三十一、三市文化 市场综 合执法单位法 定代表 人、- 5 -的处罚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情节严重的,处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害的,侵害 人应当依法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两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 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 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 情节复杂

22、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 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 应组织听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 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 行。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十七、三十 八、三

23、十九、 四十、四十 二条。支队分管领 导、 科室负 责人、 具体承 办人- 6 -9行政 处罚对违反规定,在广 播电视设施保护范 围内进行建筑施工、 兴建设施或者爆破 作业、烧荒等活动 的处罚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第二十条 违反本条 例规定,在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建筑施工、 兴建设施或者爆破作业、烧荒等活动的,由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 广播电视设施管理单位责令改正,限期拆除违章建 筑、 设施,对个人处 1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 款,对单位处 2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 予行政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规

24、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 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 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两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 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 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 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

25、,应当告知当事 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 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 应组织听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 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 行。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行政处罚 法第十五、 三十一、三 十七、三十 八、三十九、 四十、四十 二条。市文化 市场综 合执法 支队单位法 定代表 人

26、、 分管领 导、 科室负 责人、 具体承 办人10行政 处罚对违反规定,损坏 广播电视设施的处 罚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 条例规定,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广播电视 设施管理单位责令改正,对个人处 1000 元以上 1 万 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 2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 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 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 的违法行为线

27、索,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两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 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 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 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 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 应组织听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行政机关

28、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行政处罚 法第十五、 三十一、三 十七、三十 八、三十九、 四十、四十 二条。市文化 市场综 合执法 支队单位法 定代表 人、 分管领 导、 科室负 责人、 具体承 办人- 7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 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 行。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11行政 处罚对广播电视设施 保护条例第二十 二条规定行为的处 罚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 条例规定,在广

29、播电视设施保护范围内有下列行为 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 门或者其授权的广播电视设施管理单位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对个人可处以 2000 元以下的罚款,对单 位可处以 2 万元以下的罚款:(一)种植树木、农作物的;(二)堆放金属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或者设置金 属构件、倾倒腐蚀性物品的;(三)钻探、打桩、抛锚、拖锚、挖沙、取土的;(四)拴系牲畜、悬挂物品、攀附农作物的。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 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两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

30、或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 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 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 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 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 应组织听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

31、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 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 行。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行政处罚 法第十五、 三十一、三 十七、三十 八、三十九、 四十、四十 二条。市文化 市场综 合执法 支队单位法 定代表 人、 分管领 导、 科室负 责人、 具体承 办人- 8 -12行政 处罚对广播电视设施 保护条例第二十 三条规定行为的处 罚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 条例规定,未经同意,擅自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 其授权的广播电视设施管理单位责

32、令改正,对个 人可处以 2000 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处以 1 万 元以下的罚款:(一)在广播电视传输线路保护范围内堆放笨重物 品、种植树木、平整土地; (二)在天线、馈线保护范围外进行烧荒等的; (三)在广播电视传输线路上接挂、调整、安装、插 接收听、收视设备的; (四)在天线场地敷设或者在架空传输线路上附挂电 力、通信线路的。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 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两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 关系的

33、,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 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 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 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 应组织听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 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34、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 行。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行政处罚 法第十五、 三十一、三 十七、三十 八、三十九、 四十、四十 二条。市文化 市场综 合执法 支队单位法 定代表 人、 分管领 导、 科室负 责人、 具体承 办人13行政 处罚对擅自从事广播电 视节目传送业务的 处罚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 务的,由县级以上广播 电视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 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 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立案责任:

35、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 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两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 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 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 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 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

36、人依法要求听证的, 应组织听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行政处罚 法第十五、 三十一、三 十七、三十 八、三十九、 四十、四十 二条。市文化 市场综 合执法 支队单位法 定代表 人、 分管领 导、 科室负 责人、 具体承 办人- 9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 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 行。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14行政 处罚对广播电视节目

37、传送业务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规定行 为的处罚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 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责 令停止违法活动,给予警 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 2 万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完整传送广电总局规定必须传送的广播 电视节目的; (二)擅自在所传送的节目中插播节目、数据、 图像、文字及其他信息的; (三)未按照许可证载明事项从事传送业务的; (四)营业场所、注册资本、股东及持股比例、 法定代表人等重要事项发生变更,未在规定期限 内书面通知原发证机关的; (五)未向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设立的监测机构提 供所传送节目的

38、完整信号,或干扰、阻碍监测活 动的。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 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两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 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 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 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

39、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 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 应组织听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 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 行。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行政处罚 法第十五、 三十一、三 十七、三十 八、三十九、 四十、四十 二条。市文化 市场综 合执法 支队单位法 定代表 人、 分管领 导、 科室负 责人、

40、具体承 办人15行政 处罚对广播电视节目 传送业务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规定行 为的处罚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 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责 令停止违法活动,给予警 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 2 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 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开办广播电视节目的; (二)为非法开办的节目以及非法来源的广播电 视节目信号提供传送服务的; (三)擅自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 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

41、.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两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 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 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 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行政处罚 法第十五、 三十一、三 十七、三十 八、三十九、 四十、四十 二条。市文化 市场综 合执法 支队单位法 定代表 人、 分管领 导、 科室负 责人、 具体承 办人- 10 -

42、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 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 应组织听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 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 行。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16行政 处罚对有线电视管理 暂行办法第十五 条规定行为的处罚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 地方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当地

43、有线 电视设施和有线电视播映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 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 政处罚:(一)对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 条或者第十一条的规定的有线电视台、有线电视 站,可以处以警告、2 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吊销许 可证,并可以建议直接责任人所在单位对其给予 行政处分;(二)对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未获得许 可证私自开办有线电视台、有线电视站,违反本 办法第四条的规定私自利用有线电视站播映自制 电视节目以及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私自利用 共用天线系统播映自制电视节目或者录像片的, 可以处以警告、2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同时没 收其播映设备;(三)对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未获

44、有线 电视台或者有线电视站、共用天线系统设计(安 装)许可证,私自承揽有线电视台、有线电视站 或者共用天线系统设计、安装任务的,除责令其 停止非法业务活动外,可以处以 1 万元以下的罚 款。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 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两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 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 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5、;对 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 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 应组织听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 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 行。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行政

46、处罚 法第十五、 三十一、三 十七、三十 八、三十九、 四十、四十 二条。市文化 市场综 合执法 支队单位法 定代表 人、 分管领 导、 科室负 责人、 具体承 办人17行政 处罚对广播电视设备 器材入网认定管理 办法第二十条规 定情形的处罚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已获得入网认定证书的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由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向社会公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 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 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两人,并向当事人或有

47、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 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 关系的,应当回避。行政处罚 法第十五、 三十一、三 十七、三十 八、三十九、 四十、四十 二条。市文化 市场综 合执法 支队单位法 定代表 人、 分管领 导、 科室负 责人、- 11 -告。(一)未按照入网认定标准生产产品,产品质量或者性能明显下降的;(二)质量管理体系及管理水平不能达到认定时水平的;(三)不落实售后服务的。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 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 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 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

48、讨论决定。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 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 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 应组织听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 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 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 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对逾期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 行。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具体承 办人18行政 处罚对广播电视设备 器材入网认定管理 办法第二十一条 规定情形的处罚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已获得入网认定证书的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可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产品质量或者性能严重下降,发生严重质量事故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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