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劳动合同应当怎样约定工作地点.docx

上传人:安*** 文档编号:18950904 上传时间:2022-06-03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8.3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谈谈劳动合同应当怎样约定工作地点.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谈谈劳动合同应当怎样约定工作地点.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谈谈劳动合同应当怎样约定工作地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谈谈劳动合同应当怎样约定工作地点.docx(7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谈谈劳动合同应当怎样约定工作地点谈谈劳动合同应当怎样约定工作地点核心提示: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实践中诸多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能够根据企业本身经营生产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地点,或者仅仅约定一个很大的范围,如“中国福建等,其后用人单位依此对劳动者的工作地点进行随意调动,如劳动者拒绝的,用人单位即对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用人单位的此种行为能否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作地点应当怎样约定?蔡律师对此分析如下:(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

2、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讲明。(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下面条款: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能够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能够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未根据劳动合同约定

3、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按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二项有关用人单位未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规定,劳动者能够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上述法律法规明确规定:1、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用人单位在签署劳动合同时必须与劳动者约定工作地点;2、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变更工作地点,如需变更的,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3、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工作地点的,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并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4、。但是上述法律法规对“工作地点应当怎样约定并没有明确,目前也未见地方出台相应的规定。案例1、方某就职于某上市公司长沙分公司,某日接到通知,公司出去发展需要全体搬往公司总部,要求员工全部去北京上班,否则就解除劳动合同。问:方某能否拒绝去北京上班,能否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因发展之需要欲迁移至北京,这使得方某与公司本来签订的在长沙工作的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故此情形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后,用人单位应先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如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则根据变更后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如不能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向劳动者支付

5、经济补偿金方某与公司未能就工作地点变更之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因而公司能够提早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方某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与方某解除劳动合同,并向方某支付经济补偿金案例2、在福州鼓楼区某单位上班的张某某接到通知要将其调往台江区上班,张某先是不从,后遵从公司安排,去台江区上班。上述案例中,张某本来在鼓楼上班,后公司将其调往台江,此种变更能否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能否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也存在一定的争议。笔者以为,就详细情况而言,福州市鼓楼区与台江区上班地点的不同,并没有对生活在福州的张某造成本质性的重大影响,可能仅是上班途中多花了几分钟时间罢了。此种微小的变化

6、对于合同的继续履行并无本质性的影响,因而,即便张某拒绝去台江上班的,公司也无需承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后果。1、对于劳动者而言,“工作地点宜详细,不宜广泛。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工作地点尽量详细,比方将工作地点详细到某一地址如“福州市鼓楼区路号,或者直接填写用人单位经营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等等。如此,假如用人单位日后要求的工作地点的与约定不一致时,必须经劳动者协商一致,否则,劳动者能够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2、对于企业而言,对劳动者工作地点的约定既不能过分详细也不能过于模糊。如上文将“工作地点约定为“福州市鼓楼区路号,这种情况下即便用人单位在福州市鼓楼区内办公地

7、点发生变更,只要与原来的地址不一样,也极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作地点发生了变化。这种情况下,只要工作地点与约定不一致,劳动合同的内容就已经发生了变更,用人单位很可能就必须承当不利后果。相反的,假如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地点为“福州鼓楼区,那么假如用人单位是在鼓楼区范围内调整工作地点的,此种情形下,就不会被视为劳动内容的变更。假如劳动者拒绝搬迁的,用人单位就能够以员工旷工等为由将解除其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根据需要能够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两、三个确定的工作地点,明确劳动者在需要时应当服从单位安排,在上述范围内调整工作地点等。如此,可以以避免变更工作地点带来的不利后果。另外一种情形是,为了避免承当擅自变更

8、工作地点的不利后果,很多企业采取了大包围式的约定,即约定一个模糊的范围。如“中国、“中国福建,或者工作地点为“单位办公场所及其委派的工作场地工作,“公司的工作区域或地点为公司本部或各分公司、子公,或者“乙方自愿服从公司安排等条款,因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如规模较大的企业或者上市公司等往往子公司、分公司、办公场所远远不止一个,这就导致了上述约定的地点其实存在不确定性,这种约定的可能的后果是,劳动部门和司法审讯部门认定此种约定是不明确的,对劳动者不公平,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应当以劳动者现有的实际工作地点为准,用人单位委派劳动者到别的地点工作都将被以为工作地点变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的不同工作性质科学约

9、定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对外勤人员如单位销售人员、采购人员等,这类劳动者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其工作地点其需要在企业机构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区域工作,以完成工作任务,因而,能够根据需要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地点为:公司所在地XX市等,用人单位根据经营需要,能够对员工的工作地点在上述范围内作合理调整,员工同意并承诺在以上范围内服从公司的工作地点调整的安排等等。但对于内勤人员如单位行政人员,则不应当宽范围或模糊的方式约定,而应当约定详细的工作地点,这类人员一般情况下是在企业所在地的办公区或厂区内完成工作任务的。(4)约定了“工作地点,可能给用人单位带来风险,那么能否能够不约定工作地点?不约定工作地点显然是不可取的。首先,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地点属于违背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其次,合同未约定工作地点不等于无工作地点,双方实际履行的“工作地点能够作为合同后继履行的根据。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地点并给职工带来“本质上的不利影响的,尽管缺乏明确的“形式即书面约定,也必须同样遵循协商一致原则。未征得员工同意擅自变更工作地点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合同协议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