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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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附件二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Standard for Hygienic Safety Evaluation of Equipment and Protective Materials in Drinking Water11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 Standard for Hygienic Safety Evaluation of Equipment and Protective Materials in Drinking Water1范围范围本规范规定

2、了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和防护材料的卫生安全评价。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是指与生活饮用水接触的输配水管、蓄水容器、供水设备、机械部件(如阀门、水泵、水处理剂加入器等) ;防护材料是指与生活饮用水接触的涂料、内衬等。本规范同样适用于与饮用水接触的水处理材料(如水质处理器滤芯、膜组件、活性炭等)的卫生安全评价。2引用资料引用资料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规范(2001)3卫生要求卫生要求3.1 凡与饮用水接触的输配水设备、水处理材料和防护材料不得污染水质,出水水质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 (2001)的要求。3.2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水处理材料和防护材料应按附录 A

3、 和附录 B 的规定进行浸泡试验。3.3 浸泡水需按附录 A 和附录 B 的方法处理。检测结果必须分别符合表 1 和表 2 的规定。表 1 浸泡试验基本项目的卫生要求 项 目卫 生 要 求 色增加量5 度 浑浊度增加量0.2 度(NTU) 臭和味浸泡后水无异臭、异味 肉眼可见物浸泡后水不产生任何肉眼可见的碎片杂物等 pH改变量0.5 溶解性总固体增加量10mg/L 耗氧量增加量1(以 O2计,mg/L) 砷增加量0.005 mg/L 镉增加量0.0005 mg/L 铬增加量0.005 mg/L 铝增加量0.02 mg/L 铅增加量0.001 mg/L 汞增加量0.0002 mg/L 三氯甲烷增

4、加量0.006 mg/L 挥发酚类增加量0.002 mg/L123.4 防护涂料的浸泡水尚需进行下列毒理学试验3.4.1 急性经口毒性(LD50)不得小于 10g/kg 体重。3.4.2两项致突变试验:Ames 试验和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两项均应为阴性。3.5 当用新材料制备输配水设备、水处理材料和防护材料时,应测定在水中的溶出物及其浓度,并根据国内外相关标准评价其安全性。无标准可依的,按附录 C 进行毒理学试验确定限值。4检验检验4.1 所有样品应检验表 1 的全部项目,并根据样品的种类、性质按表 3 确定输配水设备浸泡试验增测检验项目;按表 4 确定防护材料浸泡试验选测检验项目;按表

5、 5 确定水处理材料浸泡试验选测检验项目。4.2 与饮用水接触的防护材料浸泡试验共进行 30 天。第 1 次(浸泡第 1 天)和第 6 次(浸泡第 30 天)的浸泡水检验项目为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 (2001)表 1 中“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和“毒理学指标”全部项目以及本规范 4.1 条中规定项目。其余四次检验的项目为表 1 所列基本项目和第 1 次检验中的超标项目。4.3 检验方法按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规范 (2001)执行。表 2 浸泡试验增测项目的卫生要求项 目卫 生 要 求铁增加量0.06 mg/L锰增加量0.02 mg/L铜增加量0.2 mg/L锌增加量0.2 mg/L钡增加量0

6、.05 mg/L镍增加量0.002 mg/L锑增加量0.0005 mg/L四氯化碳增加量0.0002 mg/L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加量0.01 mg/L银增加量0.005 mg/L锡增加量0.002 mg/L氯乙烯材料中含量1.0 mg/kg苯乙烯增加量0.1 mg/L环氧氯丙烷增加量0.002 mg/L甲醛增加量0.05 mg/L丙烯腈材料中含量11 mg/kg 总放射性不得增加(不超过测量偏差的 3 个标准差)13表 2 浸泡试验增测项目的卫生要求(续)总放射性不得增加(不超过测量偏差的 3 个标准差)苯增加量0.001 mg/L总有机碳(TOC)增加量1 mg/L受试产品在水中可能溶出的其他

7、成分根据国内外相关标准判定项目及限值,无相关标准 可依的,按附录 C 进行毒理学试验确定限值。毒 理学指标应不大于限值的十分之一。5本规范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6本规范自二 一年十月一日起施行。14表表 3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浸泡试验增测检验项目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浸泡试验增测检验项目类别类别材材 质质 名名 称称铁铁锰锰铜铜锌锌钡钡镍镍锑锑四氯四氯化碳化碳锡锡聚合物聚合物 单体和单体和 添加剂添加剂 总有总有 机碳机碳 总总 总总 GC/ MS 鉴定鉴定 ICP 鉴定鉴定 其其他他金金属属不锈钢、铜、镀锌钢材、 铸铁等塑塑料料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聚碳酸 酯、聚酰胺、聚氯乙烯、工程塑料等

8、橡胶橡胶硅橡胶等复合材料复合材料玻璃钢、铝塑复合管等硅酸盐类硅酸盐类陶瓷、水泥等新材料新材料根根 据据 具具 体体 条条 件件 和和 需需 要要 确确 定定 选测项目 为有毒害作用的单体、添加剂,如氯乙烯、苯乙烯、环氧氯丙烷、醛类、丙烯腈、邻苯二甲酸酯等可根据具体聚合物类别选项测定,也可以增加新 项目。15表表 4 与饮用水接触的防护材料浸泡试验增测检验项目与饮用水接触的防护材料浸泡试验增测检验项目品品 名名铁铁锌锌氟化物氟化物四氯化碳四氯化碳甲醛甲醛环氧氯丙烷环氧氯丙烷苯乙烯苯乙烯苯苯总有总有 机碳机碳 GC/MS 鉴定鉴定 ICP 鉴定鉴定 其他其他漆酚 聚酰胺环氧树脂 有机硅聚四氟乙烯

9、环氧酚醛 水基改性环氧树脂 脱模涂料其他新化学物质根根 据据 具具 体体 条条 件件 和和 需需 要要 确确 定定 选测项目16表表 5 与饮用水接触的水处理材料浸泡试验增测检验项目与饮用水接触的水处理材料浸泡试验增测检验项目品品 名名铁铁锰锰铜铜锌锌银银氟化物氟化物硝酸盐硝酸盐 氮氮四氯四氯 化碳化碳总有机总有机 碳碳*GC/MS 鉴定鉴定*总总 总总 ICP 鉴鉴 定定*其其 他他聚丙烯微滤芯中空纤维超滤膜反渗透膜粉末活性炭颗粒活性炭骨炭锰砂活性氧化铝分子筛硅藻土离子交换树脂麦饭石天青石其它新材料根根 据据 具具 体体 条条 件件 和和 需需 要要 确确 定定* 选测项目17附录附录 A

10、A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检验方法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检验方法1 1样品预处理样品预处理1.1 采样为尽可能符合应用条件,在浸泡试验中应使用输配水管或有关产品的最终产品。当最 终产品容积过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按比例适当缩小。 1.2 预处理用自来水将试样清洗干净,并连续冲洗 30min,然后用浸泡水立即进行浸泡。 1.3 浸泡试验 1.3.1 浸泡水制备 1.3.1.1 试剂 1.3.1.1.1 纯水:用蒸馏水或去离子水,电导率小于 2S/cm。 1.3.1.1.2 0.025mol/L 氯贮备液:取 7.3mL 试剂级次氯酸钠(5%NaOCl),用纯水稀释至 200mL,贮于密闭具塞的棕色瓶

11、中,于 20避光保存,每周新鲜配制。测定氯含量:取 1.0mL 氯贮备液,用水稀释至 1.0L,立即分析总余氯,将此值定为 “A” 。 测定所需的余氯:为了获得 2.0mg/L 余氯,需要向浸泡水中加入氯贮备液的量,按式 (A1)计算:2.0BV= -(A1)A式中:V需加入氯贮备液的体积,mL;B标准浸泡水的体积,L;A氯贮备液的浓度,mg/mL。 1.3.1.1.3 0.04mol/L 钙硬度贮备液:称取 4.44g 无水氯化钙(CaCl2),溶于纯水中,稀释 至 1.0L,充分混匀,每周新鲜配制。 1.3.1.1.4 0.04mol/L 碳酸氢钠缓冲液:将 3.36g 无水碳酸氢钠(Na

12、HCO3)溶于纯水中,并 用纯水稀释至 1L,充分混匀。每周新鲜配制。 1.3.1.2 浸泡水的配制:配制 pH 为 8、硬度 100mg/L、有效氯为 2mg/L 的浸泡水方法如下: 取 25mL 碳酸氢钠的缓冲液(1.3.1.1.4)、25mL 钙硬度贮备液(1.3.1.1.3)以及所需的氯贮 备液(见 1.3.1.1.2),用纯水稀释至 1L。按此比例配制实际所需要的浸泡水。 1.3.2 浸泡 1.3.2.1 浸泡条件:受试产品接触浸泡水的表面积与浸泡水的容积之比应不小于在实际使 用条件下最大的比例。对于输配水管应使用该类产品中直径最小的。 1.3.2.2 浸泡试验 1.3.2.2.1

13、用试验用浸泡水充满受试水管或水箱,不留空隙,两端用包有聚四氟乙烯薄膜 的干净软木塞或橡皮塞塞紧,在 255避光的条件下浸泡 24h1h。 1.3.2.2.2 对于机械部件,如不能在部件内进行浸泡试验时,可将部件放在玻璃容器中浸 泡,条件同上。 1.3.2.2.3 另取相同容积玻璃容器,加满试验用浸泡水,在相同条件下放置 24h1h,作 空白对照。181.3.3 浸泡水的收集和保存浸泡一段时间后,立即将浸泡水放入预先洗净的样品瓶内。一般收集至分析间隔的时 间尽可能缩短。某些项目需尽快的测定。有些项目需加入适当的保存剂。需加入保存剂的 水样,一般应先把保存剂加入瓶中,或直接低温保存。详细方法见下表

14、。表 浸泡水的收集和保存项 目保 存 剂容 器贮 藏色、臭、味无玻璃瓶4,24h 内测定 浑浊度无玻璃瓶4 金属(汞除外)加浓硝酸至 pH2聚乙烯瓶室温 汞加浓硝酸至 pH2,每 100mL 水样 加 1mL5%重铬酸钾溶液聚乙烯瓶室温砷无玻璃瓶室温 苯酚、氰化物加氢氧化钠至 pH12棕色玻璃瓶4,24h 内测定 多环芳烃无棕色玻璃瓶4 混合有机物无棕色玻璃瓶4 溶剂无玻璃瓶4 挥发性有机物少量硫代硫酸钠玻璃瓶41.3.4 膜组件或其他可能被有效氯损坏的部件用纯水进行浸泡试验2 2 检验方法检验方法按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规范 (2001)执行附录附录 B B 与饮用水接触的防护材料检验方法与饮用

15、水接触的防护材料检验方法1 1样品预处理样品预处理1.1 试样的制备 1.1.1 按生产厂提供的使用条件(如涂层厚度,涂后干燥时间等)制备试样,可将涂层涂 在玻璃片上,如玻璃片不合适,可根据生产厂的建议选用。 1.1.2 取 100mm100mm 玻璃片,洗净烘干。在玻璃片两面按实际使用厚度涂以涂料。在 干燥处自然干燥,制成涂料片。 1.1.3 预处理:用自来水将试样涂料片清洗干净,立即进行浸泡试验。 1.2 浸泡试验 1.2.1 浸泡水的制备:同附录 A 中 1.3.1 条。 1.2.2 浸泡条件:试样的表面积与浸泡水容积比为 50cm2/L(用于毒理学试验的涂层表面 积和浸泡水容积比为 1

16、000cm2/L) 。如为多层涂料,则将各层涂料分别涂在玻璃片(或根据生 产厂的建议选用)上,同时固定在浸泡水中。每种涂料试样与浸泡水容积比均按 50cm2/L 计 算。 1.2.3 浸泡 1.2.3.1 将试样片分别插入放于玻璃容器中的玻璃固定架上,使试样片保持垂直,互不接19触,或者将试样片悬挂于玻璃器中。在密闭、避光 255温度下进行浸泡。于浸泡后 1,3,5,10,20 和 30 天收集全部浸泡水,供检测分析用,以观察溶出污染物浓度的衰减情况, 第 30 天的浸泡水中污染物浓度用于评价是否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在收集浸泡水的同时,全 部换入新的浸泡水。 1.2.3.2 制备空白对照时,除玻

17、璃片上不涂防护材料外,其他一切试验条件同 1.2.3.1。 1.2.4 浸泡水收集和保存 同附录 A 中 1.3.3 条。2 2检验方法检验方法按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规范(2001)执行附录附录 C C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卫生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方法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卫生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方法1 1范围范围本程序和方法适用于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包括一切与饮用水接触的设备)、净水材 料和防护材料的卫生毒理学评价。当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净水材料和防护材料在水中 溶出的有害物质未规定最大容许浓度时,需按本方法进行毒理学试验确定其在饮用水中的 限值。2 2总要求总要求2.1 生

18、产者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2.1.1 产品应用条件、应用范围、理化性质; 2.1.2 配方、生产方法; 2.1.3 配方各成分的化学结构式、杂质成分和含量; 2.1.4 在饮用水浸泡过程中可能溶出的物质及估计浓度。 2.2 生产者必须根据实际应用情况制备试样和提供试验样品。3 3毒理学评价程序毒理学评价程序根据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净水材料和防护材料在水中溶出物质的浓度,分四个水 平进行毒理学试验,以确定其在水中的最大容许浓度。 3.1 水样:当溶出物质在水中的浓度10g/L 时选用 3.1.1 试验项目:两项遗传毒理学试验 3.1.1.1 基因突变试验:Ames 试验 3.1.1.2 哺乳动物

19、染色体畸变试验: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或小鼠骨髓细胞染色 体畸变试验,或小鼠骨髓细胞微核试验任选一项。 3.1.2 结果评价 3.1.2.1 如果上述两项试验均为阴性,则可以通过。 3.1.2.2 如果上述两项试验均为阳性,则该产品不能通过,或进行慢性试验以便进一步评 价。203.1.2.3 如果上述两项试验中有一项为阳性,则需选用另外两种遗传毒性试验做为补充, 包括一种基因突变试验和一种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如果均为阴性,则产品可通 过,如有一项阳性则不能通过,或进行慢性试验,以便进一步评价。 3.2 水平:当溶出物质在水中浓度为1050g/L 时选用 3.2.1 试验项目 3.

20、2.1.1 水平试验 3.2.1.2 大鼠 90 天经口毒性试验 3.2.2 结果评价 3.2.2.1 对遗传毒理学试验结果的评价同水平 3.2.2.2 通过大鼠 90 天经口毒性试验,确定溶出物质在水中的最大容许浓度(安全系数一 般选用 1000) 3.2.2.3 当溶出物质在水中的实际浓度超过最大容许浓度时,不能通过 3.3 水平:当溶出物质在水中浓度501000g/L 时选用 3.3.1 试验项目 3.3.1.1 水平试验 3.3.1.2 大鼠致畸试验 3.3.2 结果评价 3.3.2.1 对遗传毒理学试验结果评价水平同水平 3.3.2.2 当致畸试验结果为阳性时该产品通过 3.3.2.

21、3 综合全部试验结果,确定溶出物质在水中的最大容许浓度 3.3.2.4 当溶出物质在水中的实际浓度超过最大容许浓度时,不能通过 3.4 水平:当溶出物质在水中浓度大于 1000g/L 时选用 3.4.1 试验项目 3.4.1.1 水平试验 3.4.1.2 大鼠慢性毒性试验 3.4.2 结果评价 3.4.2.1 当致畸试验结果为阳性时,不能通过 3.4.2.2 当致癌试验和遗传毒理学试验结果综合评价,溶出物质有致癌性时,不能投入使 用 3.4.2.3 根据慢性试验结果确定溶出物质在水中的最大容许浓度 3.4.2.4 当溶出物质在水中的实际浓度超过最大容许浓度时,不能通过4 4 试验方法试验方法参见化妆品卫生规范(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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