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实施细则.doc

上传人:创****公 文档编号:1871115 上传时间:2019-10-30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实施细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实施细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实施细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实施细则.doc(3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实施细则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实施细则第一条 为鼓励高等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 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定、批准和授予工作由省高等教育厅负责。 其中授予特等奖的须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第三条 办法中所称教学成果包括: (一)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运用现代教育思想和教学手段, 在开展课程、教材、实验、实习基地建设等方面,探索教学规律,更新教学内 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成果; (二)根据教育目的、教育环境和教育教学规律

2、,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 改革,开展教学评估,加强专业(学科)、教师队伍和学风建设,促进产学研 相结合,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三)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 发展,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显著效果的成果。第四条 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学校、中专学校及其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 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和其他学术团体、社会组织或个人,均可依照办法 和本细则的规定申请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第五条 申请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须经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第六条 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奖标准: 特等奖:在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实践上取得显著的成

3、效,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 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特殊贡献,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 一等奖:理论先进,实践上取得明显的成效,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重 大作用,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 二等奖:有先进的理论指导,在实践中取得明显的成效,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 育质量有较大的作用,在省内处于先进水平。第七条 边远地区高等教育中形成的或有特色的教学成果,在同等水平下可优先 获得奖励。第八条 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和实施过程中直接作出贡献的单位,可作为成 果的主要完成单位。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不得超过个。第九条 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和实施,并作出主要贡献的个人,符合 下列条件,可作为成果的主要完成人:

4、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直接承担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和教学辅助工作。 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人。第十条 申请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由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或者主要完成人, 按其行政隶属关系逐级申报。 (一)普通高等学校和省属成人高等学校所属单位或者个人,向所在学校提出 申请,由学校向省高等教育厅推荐; (二)省直属单位或者个人向其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的行政主管部 门向省高等教育厅推荐; (三)各市所属单位或者个人,向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教育行 政主管部门向省高等教育厅推荐。第十一条 申请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由受理申请的行政主管部门(或学

5、校) 组织评审并向省高等教育厅推荐。第十二条 申请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须填写省高等教育厅统一制作的省 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并提交该成果的总结材料或者在省级以上新闻出版部 门批准出版的报刊上发表的论文。第十三条 申请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须按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评审 费。集体项目由主要完成单位负担,个人项目由申请人负担。第十四条 设立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 其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省高等教育厅负责聘任。评审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若干个评审组。办公室是评审委员会的(非常设)办 事机构。第十五条 办公室的职责是: (一)具体组织高等教育

6、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工作; (二)受理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申请并核查申请单位和个人的申请资格 和申请材料,提出核查意见; (三)对申请材料中存在的疑点,要求推荐该成果的行政主管部门(或学校) 作出说明; (四)根据评审工作的需要组织对申请评奖成果进行现场考察; (五)评审委员会赋予的其他职责。第十六条 评审组的职责是: (一)听取办公室的工作报告,审定申请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单位和个 人的申请资格;(二)初评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并向评审委员会 推荐; (三)评审委员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七条 评审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听取评审组的工作报告; (二)根据评审组

7、的推荐,审定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 奖。必要时可向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或者主要完成人提出质询; (三)讨论并决定评审工作中的其他事项。第十八条 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由评审委员会委员无记名投票产生;其中二 等奖须有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以上赞成;一等奖须有评审委员会全体委 员以上赞成;特等奖应从候选一等奖中产生,并须有评审委员会全体委 员以上赞成。第十九条 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按本细则第二条规 定报批并予以公布。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凡对获奖成果有异议(包括其科学性、合理性、 权属性等),均可在公布之日起日内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 对获奖成果的异议须

8、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 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写明本人的真 实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并有本人的亲笔签名。评审 委员会办公室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保密。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第二十一条 对成果的科学性、合理性有异议的,由评审委员会裁定;对成果的 权属有异议的,由推荐该成果的行政主管部门(或学校)组织核实并提出意见, 依法裁决;涉及成果主要完成单位或者主要完成人名次排列顺序的,由推荐该 成果的行政主管部门(或学校)负责处理,并将结果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第二十二条 没有异议的获奖成果在异议期结束之后即可授奖;有异议的获奖成 果从公布之日起个月仍未处理完毕,取消该成果的获奖资格。第二十三条 对获得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单位或主要完成人,由 省高等教育厅授予证书和颁发奖金。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献 > 管理制度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