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会议材料.doc

上传人:创****公 文档编号:1867471 上传时间:2019-10-29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4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会议材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会议材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会议材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会议材料.doc(11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1 青岛西海岸新区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若干政策意见(汇报稿)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做优做强新区文化创意产业,使之成为提升城市软实力的重要抓手,成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促进创新创业的重要动力,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新区实际,制订如下政策意见:一、适用范围(一)本意见所指文化创意产业,是指符合青岛西海岸新区统计局关于印发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相关指标及责任分解(2017版)的函(青西新统字201739号)有关文化产业分类十大行业范畴。(二)本意见中的政策主要支持符合新区产业规划,具有明显示范带动作用的文化创意产业重点园区、重点项目;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

2、展的新兴项目;经营范围涉及影视传媒、创意设计、艺术创作、数字内容、演艺娱乐、文博会展、出版印刷等重点行业的文化企业;文化创意产业特色载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文化产品的国内外市场拓展、引导扩大文化消费市场的创新性项目等。二、优化结构布局(一)以实施新区文化引领发展战略为基础,鼓励支持各大 2 功能区、各镇(街)根据资源禀赋和功能定位,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之路,推动文化产业与制造、建筑、设计、信息、旅游、农业、体育、健康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形成文化创意产业优势互补、相互协调、联动发展的布局体系。(二)落实新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旧动能转换特色壮大工程等战略举措,加快发展以文化创意内容为核心,依托数

3、字技术进行创作、生产、传播和服务的数字文化产业;促进高新科技在演艺、娱乐、影视传媒、文化旅游、工艺美术等传统文化行业中的应用;大力培育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新型文化业态,形成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新的增长点。三、强化政策支持(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1.设立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文化创意产业重点企业,重点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具有示范性、导向性的文化创意产品生产和文化服务项目。2.承接用好总规模50亿元的青岛市影视文化产业发展基金,基金的运营管理及组织实施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3.对总投资超过10亿元,在文化创意产业重点行业领域具有重大影响,且对地方财政具有重大

4、贡献或对提升新区“城市软实力”产生重大影响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由工委区委、管委区政府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单独给予专项政策支持。(二)加快产业集聚发展 3 1.支持产业集群建设。重点发展影视传媒、创意设计、艺术创作、数字内容、演艺娱乐、文博会展等产业集群,对新引进设立的龙头型文化项目,自注册成立公司之日起三年内,实现纳统且年形成区级实得财力(指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形成的区级实得财力,下同)贡献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自达到该标准之年度起,按照该项目形成的区级实得财力,给予连续三年100%奖励。2.加强产业园区建设。对成功申报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的

5、单位,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3.提升管理服务水平。鼓励各大功能区、各镇(街)成立和引入专业化管理运营团队,对在规模以上企业增加数量、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提升等方面成绩突出,或对拉动新区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长率作出突出贡献的集群(园区),给予管理机构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用于集群(园区)平台建设。(三)引导企业做大做强1.壮大骨干企业。每年遴选10个左右产业优势明显、发展后劲足、持续增长能力强的优秀新业态创意企业,经认定,根据企业对新区的实得财力贡献,给予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山东省著名商标的文化创意企业,可按现行

6、有关规定申请奖励。2.扶持小微企业。对利用新区文化遗产资源进行文化创意衍 4 生品开发的,根据其生产规模、市场知名度或参赛参展获奖情况、培养非遗传承人情况等,经认定,给予开发生产单位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补助。在政府实施公共文化服务采购过程中,对小微文化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投标产品和服务,可在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规定范围内按较高标准执行。3.培育大型企业。积极推动国有文化企业跨行业、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积极推动国内外著名文化企业落户新区,对于兼并重组成功的企业和引进落户的国内外著名文化企业总部(含地区总部),符合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新区总部经济发展财政扶持政策。(四)推动特色载体建设1

7、.培育一批特色文化市场。对经批准新建或依托社会闲置物业改建为珠宝玉器、名家字画、古玩杂项、民俗非遗工艺品交易展示等特色文化市场,项目竣工投入运营后,租用面积达50%以上,且文化产业业态比重占入驻企业数量50%以上,根据其主要功能项目投资决算金额(不包括可出售部分) 10%的比例给予运营补助,经认定,单个市场补助金额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培育一批特色民办博物馆。对依法设立且具备相应规模、特色的民办博物馆,鼓励其向社会免费开发,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补助,补助标准根据免费开放天数(不低于260天)、参观人数、展览情况等进行综合认定,单个博物馆每年最高不超 5 过10万元。3.培育一批

8、特色民办美术馆。对依法设立且具备相应规模、特色的民办美术馆,经认定,其首次布展或者更新基本陈列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陈列费用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向社会免费开放的民办美术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补助,补助标准根据免费开放天数(不低于260天)、参观人数、展览情况等进行综合认定,单个美术馆每年最高不超过15万元。4.培育一批特色民营书店。每年遴选5家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重点特色书店予以资金补助,补助标准根据其品牌效应、示范作用以及开展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等主题活动情况进行综合认定,单个书店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5.培育一批特色小剧场(音乐厅)。对经文化主管部

9、门批准设立的民营特色小剧场(音乐厅),经认定,根据其场地规模、品牌效应及市场化运作经营情况,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相应的资金补助。(五)加强服务平台建设1.建设公共技术和服务平台。对经批准自筹资金投资建设的文化创意产业技术服务、数字资源、情报信息、产权交易等公共服务平台,经认定,按项目投资决算金额20%的标准给予投资运营机构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建设文化交流合作平台。探索引进国内外文化创意设计与 6 相关产业的协同创新中心,促进不同行业、领域的深度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建立健全对外文化交流协作机制,对重点交流项目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3.搭建高端

10、文化贸易平台。对新区培育主导且在新区举办,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大型品牌文化创意活动,经认定,根据实际投入情况,一次性给予承办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同时,对参加区外由政府主导的国内外知名文化展会的新区文化创意企业,按照展位费的75%,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补助。(六)加快拓展内外市场1.积极“走出去”。对文化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创意产品、文化服务出口额达到10万美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资金奖励。获评全国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全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2.鼓励“请进来”。对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组织区内外文化企业举办具有较大影响力的

11、文创产品交易、艺术品展览展示、文化创意设计大赛、行业研讨推介等活动,经认定,根据其实际投入情况,给予承办单位最高不超过20万元补助。3.引导扩大消费市场。探索建立文化消费“移动互联平台+引导机制”新模式,汇集各类优质文化资源和文化信息,构建线上线下文化消费移动平台,促进文化消费信息化、集成化、便捷化。支持“文化一(E)网通”惠民卡平台的升级建设,对文化惠民卡 7 签约文化企业,根据年度消费情况予以资金补助。四、优化发展环境(一)拓宽投融资渠道1.支持金融机构为文化创意企业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探索建立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评估体系,探索开展无形资产抵质押贷款业务,拓宽贷款抵质押物的范围。2.支持文

12、化创意企业上市融资,有关扶持政策参照新区关于印发上市挂牌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补助办法的通知(青西新管发20169号)有关规定执行。(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1.支持文化创意企业进行新技术项目研发和运用,对企业申报著作权、专利权等发生的费用,给予一定资助。对实现专利市场化,采用新技术、利用高新装备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企业,经评审认定,根据其实际投入情况,给予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补助。2.鼓励支持动漫游戏企业实施原创精品战略,对获得国家、省、市级奖励的原创动漫游戏作品,经认定,给予企业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国际性重大奖项的动漫游戏原创作品,给予企业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三)落实人才保障政策

13、1.加大高层次文化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对引进落户新区的高层次文化人才及创新团队,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评审认定, 8 享受新区“国际海洋人才港”相关政策。2.完善产学研协同机制,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创新源头作用,构建定位明确的新区文化智库体系。鼓励支持引进一批文化创意类专家工作站、名家工作室。加大对新区文化创意产业人才教育培训机构的扶持力度,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与文化企业联合建设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培养基地、协同创新基地。(四)落实项目土地政策 将文化产业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年度计划指标优先支持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对列入市级重点项目并且用地选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予以优先安排用地

14、指标;3年内需购地建设的,其土地出让底价在不低于该项目土地取得费、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前提下,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五、加强组织协调(一)建立健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推进机制组建青岛西海岸新区文化建设委员会,整合新区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文化资产管理委员会等职能,全面统筹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工作。区文化建设委员办公室设在工委宣传部,负责文化建设委员会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工委宣传部和区文广新局相关工作。各大功能区、各镇(街)要明确相应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加大对各项工作统筹推进力度。 9 (二)落实文化创意产业

15、统计制度1.加强文化创意产业统计监测,推进新区文化创意产业的核查工作,细化、量化统计数据,做好新增文化及相关产业单位的入库申报工作。2. 建立完善文化创意产业考核体系,建立定期发布、运行分析制度,全面反映新区文化创意产业规模、结构、效益、速度等发展现状和变化趋势。六、附则(一)区文化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制定区级重点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重点项目的评审认定办法;制定本政策意见实施细则,包括适用范围、评审认定标准、操作规程及申报指南等;组建专家评审团做好以上评审认定工作的组织实施。(二)同一项目不得重复享受本区不同种类的奖励扶持政策。对同时获得区级和上级专项资金奖励扶持的项目,按照就高但不重复奖励的原则执行,如果上级扶持额度高于或等于区级扶持额度,则区级不予扶持;如果上级扶持额度低于区级扶持额度,则区级只扶持其差额部分;如上级对区级资金提出配比要求,则按上级要求执行。(三)在资金兑现时严格执行青岛市黄岛区企业奖励扶持资金管理办法(青西新管发201726号),扶持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该企业上一年度实现的区级实得财力。 10 (四)本意见由区文化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解释。(五)本意见自2017年 月 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 月 日。 1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教育教学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