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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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石景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石景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职能类项目明细表职能类项目明细表一、一、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职责1、根据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制定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2、贯彻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劳动规范和基本标准;依照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规范,代表区政府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和检查职权。3、统筹规划城乡劳动力(包括外省进京务工人员)的开发利用和就业工作,建设和发展劳动力市场,并监督其运行,指导和发展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协调指导全区劳动力的有序流动。4、指导各类企业的劳动管理。劳动关系、劳动争议、劳

2、动监察工作以及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工作。5、对全区企业工资进行宏观管理。6、综合管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审批管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工作。7、综合管理辖区社会保险工作和社会保障事业机构。工伤认定、待遇核定,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认定和监督检查。8、辖区内用人单位进行劳动年检。9、承担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统计及信息工作,组织推动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极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和宣传教育工2作。10、指导辖区业务工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干部业务培训。11、承办区政府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12、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等工作的全过程监督,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行。地

3、址:地址:石景山区杨庄东路 66 号 邮编:100043办办公室公室电话电话: :68878298监监督督电话电话:68871287二、内部机构二、内部机构设设置及主要置及主要职责职责1、 、办办公室公室主主要要职职责责: :(1)负责局领导的各项文秘事宜,协调局各科室的业务工作;(2)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督查督办区政府折子工程完成情况,催办局领导批办和交办的事项;(3)负责文件的收发、文书、档案、印信管理及公务接待和保密工作;(4)负责全局劳动保障工作宣传,综合管理劳动保障政务信息和调研工作;(5)组织办复人大、政协提案和建议及局内有关规章制度的起草修订工作;(6)负责全局业务文稿的起草、编撰

4、工作;(7)负责局长办公会的会议记录,局季度形势分析会、半年总结会、3全年总结会的会议筹备工作;(8)负责全区劳动保障系统干部业务培训的组织和协调工作;(9)负责局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管理和维护,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实施;(10)机动车车辆管理及人员安全管理;(11)局目标管理体系的建立、完善、统计、分析、考核;(12)承办其他临时性工作。服服务电话务电话: :68878298地址:地址:石景山区杨庄东路 66 号 邮编:1000432、培、培训训就就业业科科主主要要职职责责: :(1)负责制定本区就业与再就业工作计划,分解再就业工作指标;(2)负责制定本区企业职工及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并组织

5、实施;(3)负责就业培训政策、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及宣传;(4)负责对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资格认定及业务指导、监督工作,(5)负责指导和监督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工作;(6)负责就业工作数据统计、汇总及分析;(7)负责监控辖区内城镇就业率与失业率,统筹管理本区社会劳动力资源;(8)负责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招聘备案工作;4(9)负责指导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的工作;(10)负责再就业资金的审核、上报,并监督使用;(11)负责失业保险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12)负责指导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服服务电话务电话: :68861841地址:地址:石景山区杨庄东路 66 号 邮编:1000433、

6、养老保、养老保险险科(工科(工伤伤保保险险科)科)主主要要职职责责: :(1)负责国家和北京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政策的宣传、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负责对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职介中心、人才中心存档人员,街道失业人员,农转居、农转自、农转工人员,事业单位、科研院所转制单位,市、区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退休资格审核及养老保险待遇的核准;(3)负责审核因用工单位原因使被保险人不能按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而补缴间断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费;(4)负责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5)负责企业职工、市属事业单位、外埠务工人员的工伤认定;(6)负责因养老、工伤保险而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

7、7)负责对社保中心、职介中心、人才中心、劳鉴中心、街道社保所有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政策的业务指导;(8)负责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统计报表;5(9)负责处理信访案件、各类文书的立卷归档等;(10)负责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服服务电话务电话: :68873223地址:地址:石景山区杨庄东路 128 号 邮编:1000434、医、医疗疗保保险险科(女工生育保科(女工生育保险险科)科)主主要要职职责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统筹、生育保险、公费医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本区基本医疗保险、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统筹、生育保险、公费医疗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辖

8、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初审申报、变更、年检、终止协议、换证等管理工作。(3)负责监督检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情况。(4)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举报管理工作。(5)负责特困人员医疗救助的初审工作。(6)认定参保人员(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7)督促、检查、指导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8)负责辖区内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单位和人员资格的审核,签(补)发公费医疗证,年底验证工作;负责制定和贯彻本区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9)制定区属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统筹有关政策,监督指导区属离休人员的医疗管理工作。6(10)负责女工生育保险的管理和监督。(1

9、1)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服服务电话务电话: :88925501地址:地址:石景山区杨庄东路 128 号 邮编:1000435、 、劳动劳动工工资资科科主主要要职职责责: :(1)指导国有企业改制;(2)指导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3)企业集体合同审核备案;(4)劳动合同鉴证;(5)随军家属安置工作;(6)负责监督企业实行最低工资标准;(7)负责企业工时制的审批;(8)督促企业执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9)办理外省市工人调京和知青工作。服服务电话务电话: :88731023地址:地址: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15 号 邮编:1000416、 、劳动劳动争争议议仲裁科(区仲裁科(区劳动劳

10、动争争议议仲裁委仲裁委员员会会办办公室)公室)主主要要职职责责: :依法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指导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业务工作,办理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服服务电话务电话: :887310237地址:地址: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15 号 邮编:1000417、 、劳动劳动和社会保和社会保险监险监察一科主要察一科主要职责职责: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

11、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8)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服服务电话务电话: :88291336地址:地址: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15 号 邮编:1000418、 、劳劳动动和和社社会会保保险险监监察察二二科科主主要要职职责责: :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

12、定的情况;(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8(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8)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相关规定的情况;(9)会同有关部门对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条例的行为引起的群体性事件依法进行处理;(10)用人单位准入工种持证上岗的情况;(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12)负责协调指导劳动和社会保险监察队的业务工作。服服务电话务电话: :88294621地址:地址: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15 号 邮编:1000

13、419、 、监监察科主要察科主要职责职责: :(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决定、命令中的问题。(2)协助驻在部门抓好廉政勤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制定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3)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有关行政效能方面的控诉,并负责查处。(4)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9机关受理的申诉。(5)根据区行政效能监察的有关规定,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告诫的申诉。(6)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和所属单位监察对象的勤政廉政状况,对其进行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

14、宣传教育。(7)完成区监察局和驻在部门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服服务电话务电话: :68871287地址:地址:石景山区杨庄东路 66 号 邮编:10004310、法制科法制科职责职责: :(1)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2)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3)调查研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4)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普及、依法行政工作及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公示、衔接、公开等工作;(5)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咨询及来信来访接待和相关工作;(6)承办本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7)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服服务电话务电话: :88927389地

15、址:地址:石景山区杨庄东路 66 号 邮编:1000431011、石景山区、石景山区劳动劳动服服务务管理中心主要管理中心主要职责职责: :负责劳服企业、劳务派遣组织、社会公益性组织、社区就业组织等就业型企业的资格审核认定及管理、指导、服务、监督;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安置失业人员;负责辖区内社会保险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组织退休职工开展各种活动;负责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的日常管理、服务、指导及街道社保所、社区专兼职工作人员的培训。服服务电话务电话: :88294683 88292387地址:地址: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15 号 邮编:10004112、石景山区、石景山区职业职业介介绍绍服服务务中心主要中

16、心主要职责职责: :( (1) )职业职业介介绍绍: :接待用工单位,严格审批招聘手续;安排招工招聘洽谈会;及时掌握企业空岗信息,发布招工招聘简章;为求职人员进行求职登记,同时开展职业指导工作,引导求职者就业;做好辖区内劳动力市场的动态分析;掌握辖区内岗位空缺和求职人员情况。 ( (2)档案寄存:)档案寄存:为流动中的职工及无存档能力的单位办理委托存档业务;为办理就业登记和自谋职业的人员办理委托存档手续;为存档人员办理缴纳社会保险手续和报销药费;为存档人员开具各种证明材料;为符合条件的存档人员办理退休手续。( (3)失)失业业人人员员存档:存档:接收各单位失业人员档案及各类学生档案;负责各类新

17、建档案审查;负责接收档案信息的录入、信息传送;审核失业保险救济金发放标准,打印失业保险金领取通知单,做到审核无差错;负责本区与本区、本区与外区各街道之间的失业人员档案转递工作。11( (4)外来)外来劳动劳动力管理:力管理:负责为辖区内使用外地务工人员的单位办理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就业证;为手续齐全的外来人员进行求职登记;按照有序化流动的原则,与外埠劳务基地协作开展劳务输入输出工作;做好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的动态分析;掌握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的流动情况。 ( (5)网)网络络管理:管理:保证北京市劳动力市场网络在区职介中心和街道、社区的正常运行,提高计算机使用效率,充分发挥汁算机网络在失业人员管

18、理和职业介绍工作中的作用,维护本单位及街道的计算机网络和“失业人员信息系统”联网设备,及时排除各种设备故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6) )负责负责街道公共街道公共职职介机构的介机构的业务业务指指导导与日常管理。与日常管理。服服务电话务电话: :68879893地址:地址:石景山区杨庄东路 66 号 邮编:10004313、石景山区、石景山区职业职业技技术术学校主要学校主要职责职责: :承担全区就业前人员、在职人员、失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军地两用人才等培训工作;完成市、区下达的各项培训指标;树立中心校的地位,组织、协调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合理调配生源,做大、做强培训市场;多种形式灵活办学,充

19、分发挥培训促进就业的作用。服服务电话务电话: :88751022地址:地址: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15 号 邮编:1000411214、石景山区、石景山区职业职业技能技能鉴鉴定所定所(北京市第二十北京市第二十职业职业技能技能鉴鉴定所定所)主主要要职责职责: :组织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包括从业、失业、军地两用人才、各级各类职业技术学院、校和其它职业培训机构的毕、结业生)的报名申请,对申请鉴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签发准考证;按照国家或北京统一编制的试题,组织实施技术理论和操作技能鉴定。对鉴定合格人员核发证书手续;接受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遵守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并在市职业

20、技能鉴定中心的指导下开展业务工。服服务电话务电话: :68845999地址:地址:石景山区杨庄东路 66 号 邮编:10004315、石景山区、石景山区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劳动和社会保和社会保险监险监察察队队主要主要职责职责: :负责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用工、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工作的执法监察,受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举报,确保各项劳动和社会保险法规的有效实施。服服务电话务电话: :88293116地址:地址: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15 号 邮编:10004116、石景山区、石景山区劳动鉴劳动鉴定中心主要定中心主要职责职责:(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鉴定、生活自理

21、障碍等级鉴定、工伤直接导致疾病确认和配置更换辅助器具确认,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和复查鉴定。负责区属企业职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13(2)负责本辖区内民政部门委托低保服务对象劳动能力鉴定和本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等级和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工作。(3)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专家库,不断完善医疗专家组的制度和组织建设,加强医疗专家对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中鉴定标准,劳动鉴定政策规定的学习和培训工作。(4)根据用人单位和相对人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严格核准鉴定材料,严格鉴定标准、依法实施劳动鉴定,根据医疗专家组客观公正科学的鉴定意见,按程序和时限要求做出劳动能力鉴定

22、结论。(5)严格执行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考核办法,定期向市劳动鉴定中心报告工作情况,加强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信息统计分析,按时报送统计报表,做到档案管理内容齐全管理有序,及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6)全面落实市、区两级下达各项任务和领导安排临时性工作。服服务电话务电话: :88706579地址:地址:石景山区杨庄东路 128 号 邮编:10004317、石景山区社会保、石景山区社会保险险基金管理中心主要基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职责: :负责石景山区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办公室、医疗事务管理中心及社保中心的内部事务、计算机网络系统及行政后勤保障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参统单位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四项基金的

23、收缴拨付和中心内部的财务工作;负责稽核检查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人数,缴费基数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14费;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的补缴情况;国家规定的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稽核事项;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手续。服服务电话务电话: :68879876地址:地址:石景山区杨庄东路 128 号 邮编:10004318、石景山区医、石景山区医疗疗保保险办险办公室主要公室主要职责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 68 号令)及各项政策规定。为辖区内参统单位的职工及离退休人员进行单位和个人数据信

24、息采集,办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手续。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的核定、收缴,办理人员增减、转移。服服务电话务电话: :88707584地址:地址:石景山区杨庄东路 128 号 邮编:10004319、石景山区医、石景山区医疗疗保保险险事事务务管理中心主要管理中心主要职责职责:(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决定。(2)负责本辖区内参保职工住院(异地住院)、门诊三种特殊病、七日留观、计划生育、门诊(异地门诊)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支付工作。(3)负责部分外区参保本区报销的职工住院、门诊三种特殊病、七日留观、计划生育、门诊医疗费用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电力系统、15银行系统、铁

25、路系统,在总公司统一参保缴费,在各分公司工作地区县进行费用审核支付;退休社会化管理人员)(4)负责本辖区内参加离休医疗统筹人员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支付工作。(5)负责本辖区内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6)负责本辖区内享受失业保险人员医疗费用审核工作。(7)负责本辖区享受医疗救助低保人员医疗费用的核算。(8)负责本辖区参保人员异地安置(在职长期驻外)审批、 “三特病审批”、 “长期住院超 6 个月审批”工作。(9)负责外省市退休职工选择北京市医疗定点机构确认。(10)按照规定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协议,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保险工作进行指导。(11)负责

26、医疗费用报销咨询、查询工作。服服务电话务电话: :88707586地址:地址:石景山区杨庄东路 128 号 邮编:10004320、石景山区社保中心基金征、石景山区社保中心基金征缴缴部工作部工作职责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北京市城镇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2、管理全区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符合政策规定的参保人员的各种社会保险的参统工作,并按政策规定逐步扩大16社会保险的覆盖面,最终使各类企业和劳动者都纳入社会保险的管理范围。3、负责对各类参保单位报送的社会保险缴费申报表进行审核、汇总及基金的收缴、管理,确保基金的正常运行。4、办理被保险人社会保险关系的接转核

27、实。5、建立健全被保险人的社会保险档案和个人账户。6、对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催缴。7、对全区社保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以适应社保工作的需要。8、认真接待群众关于社会统筹方面的来信、来访,向被保险人提供有关社会保险的咨询查询服务。服服务电话务电话: :68870022地址:地址:石景山区杨庄东路 128 号 邮编:10004321、石景山区社保中心基金支付部工作、石景山区社保中心基金支付部工作职责职责1、贯彻落实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并向企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2、严格执行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确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按时足额

28、支付。3、对全区统筹单位负责参保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培训。4、做好原始报表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5、接待企业职工的来访和有关业务的咨询。17服服务电话务电话: :88982562地址:地址:石景山区杨庄东路 128 号 邮编:100043石景山区石景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许可类项目明细表许可类项目明细表一、一、项项目名称:民目名称:民办职业办职业培培训训学校的学校的审审批(初、中批(初、中级级) )项项目目类别类别: :许许可可类类项项目依据:目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 关于颁布北京市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培发2001135 号)办办理理对对象及

29、范象及范围围: :法人单位及公民提出申提出申请请: :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办办理条件理条件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且名称应规范为“xxx 职18业技能培训学校”,名称应当包括其所在行政区域的冠名,冠名不得使用专用名词,不得与已有名称相同,不得冠以“中国”、 “中华”等字样。实行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招生。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 200 人。2、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 3 年。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 300 平方

30、米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 3、招收住宿学生,其食宿场所也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4、应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5 管理人员应具备较高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 6、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 3 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熟悉国家职业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7、根据办学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专职教学管理人员

31、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 2 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198、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 1/3,每个培训专业(职业、工种)至少配备2 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9、具有与培训专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职业资格培训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自编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经过专

32、家论证,并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10、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项制度。11、办学者应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注册资金 30 万元以上(不含固定资产)。提交材料:提交材料:1、举办者签署的申办报告(申办报告应说明办学目的及进行可行性分析);2、拟办社会培训机构的章程;3、单位办学应出具举办者的法人资格证明及复印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办学的证明文件。个人申请办学应提交当地街道出具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拟任校长和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业技术等级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

33、复印件,拟聘财会人员的身份证、会计证书及复印件;205、拟办社会培训机构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6、办公、培训和实习场地证明;7、筹建方案、发展规划、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相应的培训教材。办办理程序:受理理程序:受理-审查审查-批准批准-送达送达办办理理时时限:限:受理三个月,根据评审意见书在 15 个工作日给予答复。费费用情况:用情况:不收费办办理理结结果状果状态态: :1、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并将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及其章程向社会公告。2、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

34、案。办办理部理部门门名称:名称:区劳动保障局就业培训科办办理地点、理地点、邮编邮编: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东路 66 号 100043 办办公公时间时间: :上午:08:3011:30 下午:1;305:00联联系系电话电话:68861841网上表格下网上表格下载载: :不能网上网上办办理情况:理情况:不能监监督督电话电话: :68871287二、企二、企业实业实行行综综合合计计算工算工时时工作制和不定工作制和不定时时工作制工作制审审批。批。21项项目目类别类别及及编编号:号:行政许可项项目依据:目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 年 7 月 5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 28 号)第四章

35、 工作时间和休息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2、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1994 年 12 月 14 日 劳部发【1994】503 号)第七条:中央直属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经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审批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备案。3、 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

36、制办法的通知(2003 年 12 月 9 日 京劳社资发【2003】157 号)第十五条: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应向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区、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并报送以下材料:(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二)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申报表。办办理理对对象及范象及范围围: :1、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及外地企业在京设立的分支机构。22办办理条件:理条件:1、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适用于从事下列工种或者岗位的人员:因工作性质需连续作业的;生产经营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受外界因素影响,生产任务不均衡的;因职工家庭距工作地点较远,采用集中工作、

37、集中休息的;实行轮班作业的;可以定期集中安排休息、休假的。2、不定时工作制适用于从事下列工种或岗位的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外勤、推销人员;长途运输人员;常驻外埠的人员;非生产性值班人员;可以自主决定工作、休息时间的特殊岗位的其他人员。 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1、 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申报表一式三份;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办办理程序:理程序:受理审核批准并告知办办理理时时限:限:10 个工作日费费用情况:用情况:不收费办办理理结结果状果状态态: :本单位办结办办理部理部门门名称:名称:劳动工资科办办理地点、理地点、邮编邮编: :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15 号 1000

38、41办办公公时间时间: :上午 08:3011:30 下午:1:305:00联联系系电话电话: :88731023网上表格下网上表格下载载: :不能23网上网上办办理情况:理情况:不能监监督督电话电话: :68871287三、(三、(1)北京市)北京市职业职业介介绍绍机构行政机构行政许许可可规规程程项项目目类别类别: :许许可可类类项项目依据:目依据:1、北京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市人大会常务会 1998 年第 5号公告)2、北京市职业介绍管理规定(市政府令 2000 年第 57 号) 办办理理对对象及范象及范围围: :辖区内法人单位、公民组织及公民个人申请办理职业介绍许可办办理条件理条件 :

39、1、有明确的职业介绍服务对象、方式、内容等业务范围;2、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使用面积不少于 50 平方米的固定场所和办公设施;3、有不少于 10 万元的资金;申请“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业务的机构,应有不少于 50 万元的资金;4、有不少于 5 人的专职工作人员;申请“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业务的机构,应有不少于 20 人的专职工作人员;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提交材料:提交材料:1、逐项填写职业介绍机构开办审批表一式两份,有上级主管部门的,上级主管部门要在相应栏内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印章;242、开办职业介绍机构的书面申请;3、开办职业介绍机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4、职业介绍机构

40、章程和管理制度;5、职业介绍机构工作人员花名册、资格证书及简历;6、办公场所证明(自有场所应出具产权所有证,租赁的应有租赁证明和房屋产权所有证复印件,且租赁期应在一年以上);7、资信证明(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8、办公设备、设施清单;9、个人开办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工商企业预先核准名通知书;单位开办的须提供工商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 10、申请人可以委托其他公民或组织为代理人代办有关事项,应同时提交有申请人签章的申请职业介绍机构委托代理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办办理程序:理程序:受理-审查-批准办办理理时时限:限: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 30 个

41、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其中:接收、受理材料 5 个工作日,初审 5 个工作日;时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费费用情况用情况:不收费办办理理结结果状果状态态:本部门初审报市劳动保障局审批后发职业介绍许可证25办办理部理部门门名称:名称:区劳动保障局就业培训科办办理地点、理地点、邮编邮编: :北京市石景山杨庄东路 66 号 100043 办办公公时间时间: :上午:08:30-11:30 下午:1:305:00联联系系电话电话: :6886 1841网上表格下网上表格下载载: :不能网上网上办办理情况:理情况:不能监监督督电话电话: :68871287三、三、 ( (2) )劳务劳务派遣

42、机构派遣机构资资格格认认定(初定(初审审) )项项目目类别类别及及编编号:号:行政许可项项目依据:目依据:北京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北京市职业介绍管理规定办办理理对对象及范象及范围围: :辖区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办理条件:理条件:有明确的职业介绍服务对象、方式、内容等业务范围;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使用面积不少于 50 平方米的固定场所和办公设施;有不少于 10 万元的资金;有不少于 5 人的专职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提交材料:提交材料:申申请劳务请劳务派遣派遣许许可可证证: :职业介绍(劳务派遣)机构开办审批表一式两份; 开办劳务派遣机构书面申请;开办劳务派遣机构

43、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劳务派遣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劳务派遣机构工作人员花名册、资格证明及简历;办公和服务场所证明;工作人员资信证明;26办公设备、设施清单;人员配置方案;机构负责人任命书或上级人事组织部门的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开办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工商企业预先核准名称通知书;单位开办的须提供工商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申请人可以委托其他公民或组织为代理人代办有关事项,应同时提交有申请人签章的申请劳务派遣机构委托代理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变变更更劳务劳务派遣派遣许许可可证证: :变更职业介绍(劳务派遣)机构许可证申请书;变更职业介绍(劳务派遣)机构许可

44、证审批表;变更“机构名称”:机构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和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或其他机构名称相关证明材料;变更“地址”:办公和服务场所证明。(自有场所应出具房屋产权所有证复印件;租赁的场所应有租赁证明和房屋产权所有证复印件,且租赁期应在一年以上并符合房屋租赁的相关法规);变更“法定负责人”:法定负责人的股东任命决议或上级主管任命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变更“业务范围”:开展新增业务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变更“有效期”:工作总结和延续申请(应当在有效期届满 30 日前提出)。办办理程序:理程序:受理初审报送审批送达办办理理时时限:限:30 个工作日费费用情况

45、:用情况:本许可项目不收费办办理理结结果状果状态态: :本部门部分办结,报市劳服中心审批。办办理部理部门门名称:名称:石景山区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就业服务管理科办办理地点、理地点、邮编邮编: :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15 号 10004127办办公公时间时间: :上午:08:30-11:30 下午:1:30-5:00联联系系电话电话: :88294683网上表格下网上表格下载载: :可以提供示范文本下载网上网上办办理情况:理情况:不能网址:网址:http:/www.bjld.gov.con监监督督电话电话: :68871287石景山区石景山区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非行政和社会保障局非行政许许可可项项目目

46、(审审批、批、审审核、核准、核、核准、备备案案类类)一、一、项项目名称:目名称:工人对调进京项项目目类别类别及及编编号:号:审审批批类类 SJSXSALD001-2004(石景山行审 A 类劳动 001 号-2004 年)项项目依据:目依据:1、 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公安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逐步解决职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中组发19804 号、公1980019、民发19804 号、80劳总计字 25 号);2、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进一步开展互调工作,积极解决工人夫妻长期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劳总劳字81102 号);3、 劳动人事部、公安部、商业部关于解决老工人夫妻长期两地分居有关问题的通

47、知(劳人劳1988第 5 号)。4、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0018 号)。5、北京市劳动局关于统一公开工人跨省市对调进京规定、手续28和所需证明材料的通知(京劳调发字1991317 号)办办理理对对象及范象及范围围: :辖区内企业办办理条件:理条件:1、要求对调的申请,填写工人对调审查表;2、夫妻两地分居,配偶及子女或配偶及父母在京;3、夫妻两地分居,在京一方是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科技干部或副处级以上的行政干部;4、父母户口在京,本人未婚;5、驻京部队干部在外地的配偶是正式工人,符合随军条件的,可对调来京。办办理程序:理程序:在京方接收单位申请审

48、核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办办理理时时限:限:15 个工作日。费费用情况:用情况:不收费办办理理结结果状果状态态: :本单位办结办办理部理部门门名称:名称:劳动工资科办办理地点、理地点、邮编邮编: :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15 号 100041办办公公时间时间: :上午:08:3011:30 下午:1:305:00联联系系电话电话: :88731023网上表格下网上表格下载载: :不能网上网上办办理情况:理情况:不能监监督督电话电话: :6887128729二、二、项项目名称:目名称:招用家居农村的退休职工子女、家居农村死亡职工子女或配偶参加工作项项目目类别类别及及编编号:号:审审批批类类 SJSXSAL

49、D002-2004(石景山行审 A 类劳动 002 号-2004 年)项项目依据:目依据:1、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78104 号)第十条2、 劳动人事部、公安部、商业部关于解决老工人夫妻长期两地分居有关问题的通知(劳人劳1988第 5 号)3、 北京市劳动局印发关于招收家居农村的老工人退休后子女参加招工考核的暂行规定、 关于招收家居农村死亡职工子女或配偶参加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京劳计发字1992356 号)办办理理对对象及范象及范围围: :1959 年底以前参加工作,家居农村的退休工人和死亡职工。办办理条件:理条件:(一)退休:(一)退休:1、1959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参加工作,现仍家居农村的工人2、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办理了退休手续;3、户口回原籍农村后,允许其一名具有农业户口的年满 16 周岁以上,30 周岁以下(含年满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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