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留的行政权力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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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留的行政权力清单(共(共 3232 项)项)序号事项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实施主体备 注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范围、招标方式和 招标组织形式核准行政 许可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条2.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娄政发 201413 号)市发改和改革委员会2权限内重大和限制 类企业投资项目核 准行政 许可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 号)第二部分2.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 年本)的通知(国发 201347 号) 3.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许可和年检年审项目清理审核结果的决定 (娄底市人民政府令

2、第 36 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权限内固定资产投 资项目节能评估和 审查行政 许可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2.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 号)第二十三条3.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娄政发 201413 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涉及工业 和通信领 域的项目, 由市经信 委审查评 估。4政府投资项目代建 单位违规违约行为 的处罚行政 处罚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241 号)第六 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 督管理。第二十二条 代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承担相应

3、的违约责任外,3 年 内不得参与代建活动,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一)违反项目代建合同约定,致 使工期延长、投资保留、工程质量不合格或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二)与 使用单位串通,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三)与勘察设计、施工、监 理、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损害使用单位利益的;(四) 违反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规定的;(五)转让代建业务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序号事项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实施主体备 注5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建设单位开工建设 不符合强制性节能 标准的项目或者将 该项目投入生产、 使用的处罚行政 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六十八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

4、设单位开工建 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由管理节能工作 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改造;不能改造或者逾期不改造的 生产性项目,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 关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6使用国家明令淘汰 的用能设备或者生 产工艺的处罚行政 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一条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 生产工艺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没收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 情节严重的,可以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提出意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 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7从事节能咨

5、询、设 计、评估、检测、 审计、认证等服务 的机构提供虚假信 息的处罚行政 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六条 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 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 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重点用能单位未履 行节能管理义务的 处罚行政 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五十四条 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对重点用 能单位报送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进行审查。对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 实、能源利用效率低的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开展现场调查,组 织实施用能设备能源效率检测,责令实施能源审计,并提

6、出书面整改要求,限期整 改。第八十二条 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 不实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 元以下罚款。第八十三条 重点用能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整改要求 或者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第八十四条: 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 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 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9违规无偿向本单位 职工提供能源或者 对能源消费实行包 费

7、制的处罚行政 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 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 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0未按照规定公布能 源消耗或者重点污 染物产生、排放情行政 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十七条第二款 未按照规定公布能源消耗 或者重点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清洁生产综合协 调的部门、环境保护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公布,可以处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序号事项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实施主体备 注况的处罚11不实施强制清洁生产 审核或在清

8、洁生产审 核中弄虚作假的,或 者实施强制清洁生产 审核的企业不报告或 者不如实报告审核结 果的处罚行政 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法促进法第二十七条 不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 或在清洁生产审核中弄虚作假的,或者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不报告或者不 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清洁生产综合协调的部门、环 境保护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 5 万元以上,50 万元以下的罚 款。2.关于印发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 知(娄政办发201061 号):内设机构环资科“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 有关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序号事项

9、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实施主体备 注12价格违法行为的处 罚行政 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 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 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 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 过高上涨的;(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 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 营者实行价格歧视;(六)

10、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 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八)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第三十九条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 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 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第四十条第一款 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 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 法 第十四

11、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五 千元以下的罚款。 2.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国务院令第585 号)第十三条 经营者违反明 码标价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 5000 元以下的 罚款:(一)不标明价格的;(二)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三)在 标 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四)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其他行 为。 3.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国家计委令第 8 号)第二十一条 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12、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 5000 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 5000 元以下的罚款。(一)不明码 标价的;(二)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三)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 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四)不能提供降价记录或者有关核定价格资料的; (五)擅自印制标价签或价目表的;(六)使用未经监制的标价内容和方式的; (七)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序号事项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实施主体备 注4.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由物价行政管理部门、财政行政管理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其改 正,或者由上级人民政府撤销其收费规定,

13、给予通报批评;监察部门或者上级主管 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负责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一)超越权限审批、设立行 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二)超越权限核定、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物价行政管理部门、财 政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将违法所得退还原交费者, 无法退还的予以没收;对收费单位处以违法所得金额一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 人和主管负责人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收费许可证;监察部门 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一)无收费许可证或者超出 收费许可证规定的项目、标准和范围收费的;(二)不开具规定

14、的收费票据或者扩 大收费票据使用范围收费的;(三)收费单位合并、分设、改变名称或者收费项目、 标准调整后,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继续收费的;(四)收费单位被撤消 或者收费项目被撤消、废止后不终止收费的;(五)转借、转让、涂改和擅自印制 收费许可证的。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物价行政管理部门、 财政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负责人处以 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收费许可证:(一)收费单位不按规定公布收 费项目、标准或者不亮证收费的;(二)收费单位不按规定接受年检年审或者不如 实提供账册、收费票据资料的。 5、价格行政处罚程序

15、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 22 号)第五十条 任何单位和 个人有价格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价格主管部门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外,可以公告其价格违法行为,直至其改正。序号事项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实施主体备 注13不配合价格监督检 查的处罚行政 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三条 经营者被责令暂停相关营业而不停止 的,或者转移、隐匿、销毁依法登记保存的财物的,处相关营业所得或者转移、隐 匿、销毁的财物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第四十四条 拒绝按照规定提供监督 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 以罚款。 2.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令第 585

16、号)第十四条 拒绝提供价 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 可以处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 分。 3.湖南省价格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 对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开展 的定价成本监审、价格监测和其他价格监督检查活动予以配合,提供有关帐簿、单 据、凭证、文件电子信息等资料,并保证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第四十条“违反 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 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千 元以上二万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万元以上五

17、万元以下罚款。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4责令暂停相关营业行政 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四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时, 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三)检查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必要时可以责令当事 人暂停相关营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序号事项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实施主体备 注15价格调节基金征收行政 征收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十七条 政府可以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设 立价格调节基金,调控价格,稳定市场。2.湖南省价格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设立价格调 节基金,调控价格,稳定市场。有关单位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规定缴纳价格调节 基金。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的具体

18、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3.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 (娄政发20124 号) 第一条 为规范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充分 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运用经济手段调控市场,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基 本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运用价格 调节基金加强和改善价格调控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928 号)和湖南省价格 监督管理条例、湖南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湘政发201136 号)等法 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 域内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价格调节基金,是指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为调控

19、价格、稳定市场、减少价格波动对人民群众生活影响而依法 设立的专项资金。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6涉案物价格鉴证行政 确认湖南省涉案物价格鉴证管理条例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 责本行政区域内涉案物价格鉴证活动的监督管理。第五条 下列涉案物,委托人应当委托价格鉴证机构进行价格鉴证:(一)刑事 案件的涉案物;(二)行政案件中的追缴物、没收物、有价格争议的其他涉案物; (三)民事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对价格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涉案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7对在循环经济管理、 科学技术研究、产 品开发、示范和推 广工作中做出显著 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的表彰奖励行政 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四

20、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 门应当对在循环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示范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 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8重大项目稽察行政 检查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 号):“五、加强和 改进投资的监督管理(一)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完善重大项目稽察制度” 。2.关于印发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 知(娄政办发201061 号):内设机构中“组织开展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序号事项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实施主体备 注19国民经济、社会发 展和公共安全有重 大影响的企业投资

21、项目监督检查行政 检查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 号):“五、加强和 改进投资的监督管理 (二)建立健全协同配合的企业投资监管体系 各级政府投资 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事中和事后监督检查,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行 业准入标准的项目,以及不按规定履行相应核准或许可手续而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 要责令其停止建设,并依法追究有关企业和人员的责任”。2.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 11 号)第二十七条 项目 核准机关应当会同行业管理、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金融监管、 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稽察和监管。第三十四条 对属于实行核准

22、制的范围但未依法取得项目核准文件而擅自开工建 设的项目,以及未按照项目核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建设的项目,一经发现,相应的项 目核准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将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依法责令其停止建设或限期整 改,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节能监督行政 检查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 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同级管理节能工 作的部门的指导。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令 2010 年第 6 号)第十七条 在

2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设计、施工及投入使用过程中,节能审查机关负 责对节能评估文件及其节能审查意见、节能登记表及其节能登记备案意见的落实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 (国家发改委令2010 年第6 号) 第二十二条 对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擅自开工 建设或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节能审查机关责令停止建设或停 止生产、使用,限期改造;不能改造或逾期不改造的生产性项目,由节能审查机关报 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4.关于印发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

24、通 知(娄政办发201061 号):“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国民经济运行调节、节 能监管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十四)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序号事项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实施主体备 注21对权限内能源效率 标识的使用实施监 督检查行政 检查1.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4 年第 17 号)第六条第二款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节能管理部门、地方质量技术监 督部门和各级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所辖区域内能源效率标 识的使用实施监督检查。2.关于印发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 知(娄政办发201

25、061 号):“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国民经济运行调节、节 能监管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2价格成本调查和政 府定价成本监审 行政 检查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十二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它有关部制定政府指导价格、政府定价,应当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意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开展对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价格、成本调查时,有关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须的帐薄、文件及其它资料。 2.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第七条 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开展成本调查,掌握和了解经营者的经营状况、管理水平、行业服务成本、

26、市场供求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并 广泛听取经营者、消费者和行业主管部门以及消费者委员会等方面的意见。 3.湖南省价格监督管理条例第八条 价格主管部门制定、调整政府指导价,应当依照国家规定进行成本监审。成本监审工作人员不得泄露经营者的商业秘密;与接受成本监审的经营者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4.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 42 号)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定价成本监审(以下简称成本监审)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价格过程中在调查、测算、审核经营者成本基础上核定定价成本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定价成本是指全国或一定范围内经营者生产经营同种商品或者提供同种服务的社会平均合理费用支出,是政府制定价格的基

27、本依据。第四条 成本监审具体工作由各经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成本调查机构(以下简称成本调查机构)组织实施。各级成本调查机构负责本级主管部门定价权限范围内的成本监审具体事务,也可接受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或下级价格主管部门请求对相关经营者成本实施成本监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序号事项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实施主体备 注23价格收费行为监督 检查行政 检查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照本法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2.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令第 585 号)第二条 县级以上各级 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

28、进行监督检查,并决定对价格违法行为的行 政处罚。 3.湖南省价格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 行价格监督检查时,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询问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并要求其 提供证明材料和有关其他资料;(二)查询、复制账簿、单据、凭证、文件、计算 机存储信息及其他资料,核对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银行资料;(三)检查与价格 违法行为有关的账物,必要时经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可以责令当事人暂停相 关营业;(四)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先行登记保 存。 4.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 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价格工作,其他有关

29、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有关的服务 价格工作。 第十六条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服务价格活动的监督检查。 5.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必须接 受物价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账册、收费票 据等有关资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4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其他 行政 权力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 号):“二、转变政 府管理职能,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之“(三)健全备案制。对于目录以 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 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制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自

30、行制定”。2.娄底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 年本):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 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企业投资建设本目 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 执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5依法必须招标的市 级工业项目招标文 件的备案、招投标 情况的书面备案其他 行政 权力1.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 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管理权限于发售前报有关行政 监督部门备案。2.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三十六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 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

31、向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序号事项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实施主体备 注投标情况的书面备案报告。”26权限内政府投资项 目概算审查其他 行政 权力1.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 2014 年第 7 号令)第二 十一条 对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其初步设计 经中央有关部门审核后,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者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投资概 算后由中央有关部门审批。 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应当作为项目建设实施和 控制投资的依据。2.关于印发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 知(娄政办发201061 号):“负责

32、对市本级预算内投资项目和受国家、省委托对 中央、省在娄投资项目的概算审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序号事项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实施主体备 注27权限内省预算内基 建投资及专项资金 安排其他 行政 权力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 号)三、完善政府投资 体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三)规范政府投资资金管理。编制政府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各类政府投资资 金,包括预算内投资、各类专项建设基金、统借国外贷款等。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根据资金来源、项目性质和调控需要,可分别采取 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等方式。以资本金注入方式投 入的,要确定出资

33、人代表。要针对不同的资金类型和资金运用方式,确定相应的管理办法,逐步实现政府 投资的决策程序和资金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2.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2013 年第 3 号令)第十七条 对于补助地方的数量多、范围广、单项资金少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可以下达年 度投资规模计划,明确投资目录、建设任务、补助标准和工作要求等,由省级发展 改革部门分解安排到具体项目,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对分 解安排具体项目的合规性负责,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3.关于印发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 知(娄政办发201061 号):“

34、负责中央、省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的申报;安排市 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编制并下达市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8价格投诉争议调解其他 行政 权力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 6 号)第十三条 价格主管部 门对价格投诉实行调解制度,调解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序号事项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实施主体备 注29收费许可证和服务 价格登记证办证与 年审其他 行政 权力1.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费许可 证制度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制度。收费单位必须持经批准收费的文件到物价 行政管理部门申领由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湖南省行政事

35、业性收费许可证 ;凭收费许可证到财政行政管理部门申领由财政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 性收费票据,或者使用经国家财政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当地财政行政管理部门验证 的全国统一专用票据,方可收费。禁止转借、转让、涂改和擅自印制收费许可证和 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第二十一条 对行政事业性单位的收费情况,实行年检年审制度,由物价行政管 理部门会同账政行政管理部门具体实施。 2.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从事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服 务项目的经营者,应当持工商登记证或者相关资质以及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文 件,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到价格主管部门进行服务价格登记,由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其 服务价格的收费

36、项目、收费范围、收费对象、收费标准,核发服务价格登记证,并 凭证到有关部门领取国家统一规定的票据。第十六条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服务价格活动的监督检查。对实行政府 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应当进行经常性检查,并实行年度检审;对实行市场调节价 的,应当不定期进行抽查;对举报的服务价格违法行为,应当及时查实,依法处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0价格监测其他 行政 权力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十八条 为适应价格调控和管理的需要,政府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价格监测制度,对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的变动进行监测。 2.价格监测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 1 号)第三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负 责组织和协调全国价格监

37、测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 协调本地区的价格监测工作。价格监测的具体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的价格监测机构及相关业务机构负责实施。第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价格监测机构,明确 价格监测工作职责,配备相应的价格监测工作人员,组织开展价格监测工作。第九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根据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规定指定有关国家行政 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作为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并发给证书或标志牌。价 格监测定点单位要求对所承担的提供价格监测资料的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的,政府 价格主管部门应予以指导和帮助。价格监测定点单位需要了解其所提供商品、服务市发展和

38、改革委员会序号事项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实施主体备 注价格的本地区价格平均水平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予以提供。 3.湖南省价格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下 列规定:(二)对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的定价成本监审、价格监测和其他价格监 督检查活动予以配合,提供有关账簿、单据、凭证、文件、电子信息等资料,并保 证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价格监测制度,完善 价格监测机构和网络,依照国家规定加强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 确定价格监测定点单位,依法跟踪、采集、分析、预测市场价格情况,为价格调控 管理提供决策依据。价格监测定点单位

39、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准确提供价格监测资料。序号事项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实施主体备 注31制定和调整政府 定价目录列管的 商品和服务价格其他 行政 权力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八条 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一)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二)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三)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四)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五)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第二十条第二款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地方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在本地区执行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2.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第

40、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价格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有关的服务价格工作。第六条 下列服务价格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一)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和公益性服务价格;(二)不具备竞争条件的中介服务价格;(三)应当由省人民政府确立的其他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具体服务价格项目,以中央和省规定的定价目录为依据。定价目录由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非行政 许可审批 事项,转 为其他行 政权力32市本级政府投资代 建项目实施的监督 检查行政 监督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241 号)第十二条 发展改革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加强对政府投资代建制推行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二)参与监督项目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选择及招标投标活动;(五)监督检查项目实施,制止或者纠正有关违规、违约行为,或者提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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