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综合治理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业危害综合治理制度.doc(6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职业危害综合治理制度职业危害综合治理制度第一条 为对本公司工作场所职业危害进行综合治理,保持工作场所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达到接触限值,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应于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综合治理方案的制定、实施及治理设备设施的管理。第三条 职责1.职业健康部负责危害场所综合治理的综合管理。2.技术部负责职业危害综合治理方案的制定与实施。3.设备部负责综合治理设备的日常管理。4.各生产单位负责综合治理设备的使用。第四条 公司主要职业危害场所及分布1.生产性粉尘作业场所,主要分布在炼焦、备煤、煤场等场所。2.燥音、振动场所,主要分布在动力设备装置区。3.高低温作业场所,主要分布在焦炉区、锅炉、室外作业区
2、域。4.所有辐射放射源的场所,主要分布在选煤厂核子秤、比重监测仪场所。第五条 综合治理技术方案制定1.总工程师主持,技术科负责制定职业危害场所综合治理与控制方案,选择治理与控制工艺技术措施,职业健康部负责人参加综合治理方案的评审。治理方案应符合2.项目部或设备动力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职业危害场所综合治理项目的落实。第六条 使用单位对危害场所综合治理设备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监控,保持设备运行正常,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完好,治理危险控制效果达到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3、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第七条 防毒防尘治理措施1.购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的,应当索取中文说明书,要求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2.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不得大于 10mg/m3,其外排气体的含尘浓度应符合现行工业三废排放标准。 3.作业场所中有毒气体浓度应符合规定。 4.粉碎机室、筛焦楼、贮焦槽、运焦系统的转运站以及熄焦塔应密闭或设除尘装置。5.除尘设备同相应的工艺设备联锁,做到比工艺设备先开而后停。 6.焦仓漏嘴的开闭宜远距离操作。 7.生活用水管和蒸汽管,应与
4、生产用水管和蒸汽管分开。 8.生产中的废渣,如再生器残渣、酚吡啶残渣、精苯酸焦油渣和生化处理产生的剩余污泥等,应进行综合利用或配入炼焦煤中,不得外排。9.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煤气、化产品场所)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第八条 防噪声措施1.防噪声标准:(1)现有企业作业场所的噪声一般不得超过 90dB(A),新建、改建企业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得超过 85dB(A); (2)蒸汽透平鼓风机放散管和罗茨鼓风机等可能超过噪声标准的设备,应采取消声或隔声措施。2.公司存在的主要噪声源:(1)各种机电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如煤气
5、风机、振动筛、各类泵等;(2)车辆、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3)工程施工产生的噪声;(4)其它。3.公司具有噪声危害的场所应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1)机电设备噪声的控制措施:A.在操作中严格遵守机电设备的操作规程,防止因误操作而产生异常噪音;B.按照机电设备的检查与维护要求,定期做好加注润滑油(脂) ,更换易损件,紧固各个零部件等工作;C.加强各种机电设备的巡检工作,遇到突发情况时,及时修理产生异常噪音的设备,缩短异常噪音的排放时间;D.尽可能将噪声源与工作人员相隔离,减少噪声对接受者的影响。(2)车辆机械设备噪声的控制措施:A.严格遵守车辆、机械设备操作规范,防止因误操作而产生异常噪音;B.定
6、期对车辆、机械设备的主要部件进行维修和保养,保持技术性能良好,使其排放的噪声符合有关及时标准;C.检查车辆、机械设备的状态时、注重对其噪声的监测,对超过噪声排放标准的车辆、机械设备及时采取控制措施;D.加强车辆、机械设备的检查工作,遇到突发情况时,及时修理产生异常的车辆、机械设备,缩短异常噪音的排放时间;E.进入公司区域内的车辆及外部车辆禁止鸣喇叭。(3)工程施工中噪声的控制措施:A.项目部应监督施工单位作业时,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GB12590) ;B.施工单位在管理处区域内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和合理的作业时间安排,尽量减少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的影响;C.对超过噪声标
7、准的作业,应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并提前告知相关部门。(4)对其它类噪音的控制措施:A.在使用音响设备时,应注意音量的大小,并且禁止在办公室区域内大声喧哗;B.在办公室区域内尽量减少各种办公设备的工作时间,用完后就及时关闭;C.加强门窗的密封性,做到随时关闭门窗,将工作人员与噪声源隔离开。(5)在各种生产活动中,应注意改进工艺流程及工作程序,减少各种设备因长时间运转所产生的噪声;(6)及时更换超过使用年限的设备:在购置新的设备时,应进行评价,其噪声排放标准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同等条件的情况下,应优先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及车辆,以减少噪声的排放。(7)员工个人防护:A.根据实际
8、情况,允许处于噪声环境下的人员适当配备耳塞,耳罩等防护用品;B.安排工作时,尽可能允许处于噪声环境中的暴露时间,以减轻噪声对人体的危害。第九条 防高、低温1.加强通风。2.暑天为补偿出汗而提供的饮料,但软饮料的温度不能低于 10。3.冬季为员工提供御寒工作服、手套、棉鞋等。4.提供风油精、霍香正气水等防暑药品。第十条 防电离辐射1.预防紫外线的危害应采用自动或半自动焊接。2.增大与辐射源的距离。3.电焊工及其助手必须配戴专用的防护面罩或眼镜及适宜的防护手套,不得有裸露的皮肤。4.电焊工操作时应使用移动屏幕围住作业区,以免其他工种的人员受到紫外线照射。5.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第十一条 职业健康科应建立综合治理项目管理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