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工属具安全用具安全操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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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用工属具安全用具常用工属具安全用具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一)喷灯(一)喷灯第一条第一条 使用前必须检查。漏气、漏油者,不准使用。不准放在火炉上加热。加油不可太满,充气气压不可过高。第二条第二条 燃着后不准倒放,不准加油。需要加油时,必须将火熄灭、冷却后再加油。不准长时间、近距离对着地面、墙壁燃烧。第三条第三条 在人孔、电缆地下室和增音站内及易燃物附近,不准点燃和修理喷灯;在易燃物附近,不准使用喷灯。第四条第四条 在人孔内不准加油;暂停使用时,不准将火焰近距离对着电缆或人孔壁。第五条第五条 在高处使用时,必须用绳索系上。第六条第六条 使用完毕应及时放气,并开关一次油门,以避免油门堵塞。第七

2、条第七条 喷灯是封焊电缆的专用工具,不准用于烧水、烧饭或做它用。( (二二) ) 千斤顶千斤顶第一条第一条 使用前,认真检查千斤顶各部是否良好。第二条第二条 千斤顶应置于有足够强度的位置,严禁选在光滑或有油污之处。 第三条第三条 不准超负荷使用。起升高度,不得超过其有效行程。第四条第四条 起动千斤顶,应有节奏地均匀上升,并在顶起物体下加保险垫,随顶随垫。下降时要缓慢,随落随抽保险垫,不准一松到底。千斤顶与工件之间应加防滑垫片。第五条第五条 螺旋式千斤顶在使用时,严禁丝杆全部旋出,应保留丝杆总长的 25在内部。 第六条第六条 多台千斤顶同时顶升同一物体时,应同步操作,受力一致。总载荷应小于多台千

3、斤顶额定负荷之和的 85,严禁长期满负荷使用。( (三三) ) 射钉器射钉器( (枪枪) )第一条第一条 使用者应熟知射钉器构造、工作原理及操作方法。使用前认真检查射钉器各部位,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第二条第二条 根据被固件和基体的材料,选择适当的弹和钉。第三条第三条 射钉器应先装射钉,后装射钉弹。装入射钉弹后,严禁用手拍打发射管或对准人及非被固定件和基体。并注意不要摔落在地上,以免发生走火或摔坏零件。第四条第四条 射击时应将送弹器推到原位后,方可射击,如已装了射钉和射钉弹,暂时不再射击,应立即将弹、钉退出。第五条第五条 射击时,如果射钉弹未发火,应等待 5 秒钟以后,才能松开射钉器,抽出送弹

4、器,将弹旋转 900,再进行第二次或第三次射击,若再不发火,则可更换新弹射击。第六条第六条 每发射击后,应立即拉出送弹器,退出弹壳。第七条第七条 如连续射击,射钉器各运动零件有阻滞现象或发射管过热,应将射钉器拆卸,在煤油中清洗或冷却后再用。第八条第八条 射击完毕后,必须拆卸,零件用煤油清洗,擦拭干净后,涂上防锈油。第九条第九条 射钉器由专人保管,不得随意外借。( (四四) ) 移动式电风扇移动式电风扇第一条第一条 本规程适用于舱下、车间防暑降温用移动式电风扇的使用。第二条第二条 使用前应认真检查电源线及接地(零)保护是否完好,叶轮上有无异物,防护罩是否牢固,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第三条第三条 使

5、用中发现有异声、异味现象,立即关机检修。第四条第四条 移动电风扇或扯动电源线时,应先断电。风扇使用中严禁用手触摸防护网或金属外壳。第五条第五条 电风扇下舱应专人看管,舱口或舱里部分的电源线严禁有接头或破皮,并在舱口外固定。第六条第六条 舱内电风扇应在离作业工人 1m 以外的安全位置上,严禁放倒,不准在风扇上放置任何物品。(五)安全带(五)安全带第一条第一条 必须使用符合国标的安全带。使用前必须检查,出现围杆绳磨损、断头超过十分之一或缝线开线,插花、铆钉脱开,金属配件腐蚀,变形等情形之一者,不准使用。第二条第二条 围杆绳不准结节或用于捆绑、吊装物件。金属配件不准拆、卸或擅自更换。挂钩上的保险装置

6、不准拆除。第三条第三条 安全带不准接触明火,不准与尖锐物和酸、碱等腐蚀性物质存放于一起,不准浸泡于水中。第四条第四条 安全带应存放在干燥通风处,不准在高温、潮湿处或靠近暖气存放。(六)脚扣(六)脚扣第一条第一条 使用前必须检查,出现橡胶套管(橡胶板)破损、离股、老化或螺钉脱落;齿杆(弯钩) 、脚蹬板及带孔腐蚀、开焊、裂痕或扭曲、变形等情形之一者,不准使用。第二条第二条 使用脚扣不准抛摔,齿杆不准扩大或缩小,不准以大代小或以小代大,使用木杆脚扣不准上水泥杆,使用圆水泥杆脚扣不准上方型水泥杆,活动式脚扣须控制使用范围。第三条第三条 必须使用专用脚扣带,腐朽、破损、折裂的带不准使用。第四条第四条 不准将脚扣与酸、碱性物质存放于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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