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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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一、总则一、总则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客观公正地考核教师教学工作,增强教师的教学质量意识,保证本科教学的中心地位,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 (浙农林大2014137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从事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专任教师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及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教学建设、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等方面工作业绩的考核。第三条第三条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是教师年度考核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院设立专门的考核领导小组。领

2、导小组由学院党政工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其职责是:审定考核工作组提交的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结果,最终确定教师的年度考核等级,研究处理考核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学院成立考核工作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教学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学委员会成员组成,主要职责是:依据学校考核办法修订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细则,对学院全体专任教师进行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手里教师申诉并形成相应处理意见。学院按照分层次的原则,不同职称的教师(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教)分类制定合理的考核标准与等级比例。第四条第四条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将由学校职能部门记入教师本人业务档案,以作为教师评优、聘岗、晋升的重要依据。教师职称评定

3、实行教学工作业绩一票否决制。二、考核对象和内容二、考核对象和内容第五条第五条 病假(事假、产假、哺乳假) 、由学校批准脱产赴国(境)内(外)进修的人员、经组织批准外派挂职锻炼人员,不在校时间累计 6 个月及以上,原则上不参与当年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如教师确需参加,可向学院(部)提出申请。以上人员在校时间累计超过 6 个月及以上的,需参加当年度考核。经工作调动或应届毕业生来校工作,进校时间少于 6 个月的不参加考核,超过 6 个月(含)可以申请不参加考核。第六条第六条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设课堂教学质量、教学秩序、教学建设、教学改革、教学奖励等 7 个一级指标和 15 个二级指标

4、。三、考核得分的确定三、考核得分的确定第七条第七条 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量化标准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总分由课堂教学质量得分、秩序和事故扣分,以及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及研究得分三部分组成。各项得分依据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评定。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最终得分=课堂教学质量70%+教学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指导业绩30%-教学秩序和事故扣分第八条第八条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有关说明1、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正高职称:课堂教学质量得分=学生评教得分100%副高及以下职称:课堂教学质量得分=学生评教得分40% +院教学督导听课得分60%。学生评教得分:年度单学期任有多门课程的教

5、师的学生评教分数取加权平均数,全年两学期有课的教师的学生评教分数取两学期学生评教平均数,只有单学期有课的教师的学生评教分数取单学期评教分数。院教学督导听课得分:年度单学期有课的教师以该学期督导听课的平均分为该项得分,全年两个学期有课的教师以全年督导听课的平均分为该项得分。因客观原因无督导听课得分的,按该教师前三年该项的平均分计算。2、教学秩序调停课、成绩录入、教学计划变更的扣分由学院教学办按年度进行汇总统计。3、教学事故教学事故扣分以学校和学院发文和处理时间为准。4、教学建设各类项目建设周期以立项批文为准,分数的计算在建设周期内有效。教学建设项目检查如不合格,则扣除当年分值。教学建设项目的分数

6、分配由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组成员讨论决定,但项目负责人的得分不得高于该项总分的 1/3。5、教学奖励同一教学项目在同一年度获得多项奖励的,按最高级别奖项计算,不叠加计算分数。期刊等级以浙江农林大学科技处认定为准。6、教学指导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当年给予加分。指导教师由多人组成的,该项加分的分数分配由排名在前的指导教师或多名指导教师协商确定。7、教学业绩考核指标中未列举的荣誉、奖励和建设项目按照国家级 100 分,省级 50 分,校级 25 分,院级 15 分计,教学建设项目由负责人负责划分,其余按照第 2.3.4 位分别乘以 0.8、0.4、0.2 的系数取整,第四位以后同第四位。8、教学建设、

7、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指导业绩最终得分超过100 分的按照 100 分计算。四、考核等级的确定四、考核等级的确定第九条第九条 考核等级确定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结果根据一定比例分为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基本合格)和 E(不合格)五个等级,原则上 A 级比例不得超过当年度学院(部)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 30%,C 级比例应达到 20%;B、D、E 等级不做比例要求。正高职称、副高职称、中级及以下职称教师教学业绩分开考核。正高职称:正高职称:A 级。在副高及以下 A 级名额能用足的情况下,不超过当年参加考核正高教师人数的 5%。如由于个别老师课堂教学质量位于后50%等原因副高及以下

8、 A 级名额用不完,则多出名额归到正高。基本要求: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每学年至少主讲一门课程,教师在评价年的教学工作业绩分位于正高教师前 50%,课堂教学质量总分列正高教师前 50%,未出现教学事故,根据教学业绩考核总分从高到低列取。B 级。基本要求: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每学年至少主讲一门课程,教师在评价年的教学工作业绩分位于正高教师前 80%,未出现教学事故,根据教学业绩考核总分从高到低列取。C 级。达到当年参加考核正高教师人数的 20%。基本要求: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每学年至少主讲一门课程,未出现教学事故。E 级。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直接定为不合格(E 等):一学年内出现一般教学事故 2 次以

9、上(含 2 次)或出现重大教学事故 1 次以上(含 1 次) 。D 级。介于 C 等与 E 等之间的情况。副高职称:副高职称:A 级。不超过当年参加考核副高教师人数的 42.5%。基本要求: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每学年至少主讲一门课程,教师在评价年的教学工作业绩分位于副高职称教师前 50%,课堂教学质量总分列副高职称教师前 50%,未出现教学事故,根据教学业绩考核总分从高到低列取。B 级。基本要求: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每学年至少主讲一门课程,教师在评价年的教学工作业绩分位于副高职称教师前 80%,未出现教学事故,根据教学业绩考核总分从高到低列取。青年教师参加助讲培养,考核结果为优秀可定为 B 级

10、。C 级。达到当年参加考核副高教师人数的 20%。基本要求: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每学年至少主讲一门课程,未出现教学事故。青年教师参加助讲培养,考核结果为合格可定为 C 级。E 级。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直接定为不合格(E 等):一学年内出现一般教学事故 2 次以上(含 2 次)或出现重大教学事故 1 次以上(含 1 次) 。D 级。介于 C 等与 E 等之间的情况。中级及以下职称:中级及以下职称:A 级。不超过当年参加考核中级及以下教师人数的 42.5%。基本要求: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每学年至少主讲一门课程,教师在评价年的教学工作业绩分位于中级及以下职称教师前 50%,课堂教学质量总分列副高职称教师

11、前 50%,未出现教学事故,根据教学业绩考核总分从高到低列取。B 级。基本要求: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每学年至少主讲一门课程,教师在评价年的教学工作业绩分位于中级及以下职称教师前80%,未出现教学事故,根据教学业绩考核总分从高到低列取。青年教师参加助讲培养,考核结果为优秀可定为 B 级。C 级。达到当年参加考核中级及以下教师人数的 20%。基本要求: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每学年至少主讲一门课程,未出现教学事故。青年教师参加助讲培养,考核结果为合格可定为 C 级。E 级。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直接定为不合格(E 等):一学年内出现一般教学事故 2 次以上(含 2 次)或出现重大教学事故 1 次以上(含 1

12、 次) 。D 级。介于 C 等与 E 等之间的情况。第十条第十条 考核期内出现一次一般教学事故者,只能评为 C(合格)及以下等级。五、考核程序五、考核程序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学生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测评1、学院要重视并组织好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测评工作。在进行测评前要在学生中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组织学生学习测评指标体系,力求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师课堂教学的情况和效果,使测评工作真正起到对教学工作的促进作用。2、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测评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3、学生测评工作宜在每学期选课前进行。4、教师如对学生测评成绩有异议,可向学校教务处提出申诉。学校职能部门将在 10 个工作日内对教师的申诉情况进行调

13、查核实,并向当事人反馈。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学院考核1、教学业绩考核主要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学期学生测评阶段,安排在每学期选课前;第二阶段为年度综合考核阶段,安排在年度末。另外,平时各学科不定期进行教学工作检查以及考核工作组不定期组织教学工作督查。2、每学期结束前 1 个月内,教师本人根据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教学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指导业绩评估标准 ,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教师教学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指导业绩基本情况表 ,交学院考核工作组进行复查。学院考核工作组根据平时的检查情况及年底复查情况给出考核等级。3、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对学院考核小组提交的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等级进行审核,最终确定相

14、应的等级,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登记表并通知教师本人。教师如有异议,可向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要受理教师的申诉,并提出处理意见。 浙江农林大学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登记表 、 浙江农林大学教师教学业绩考核汇总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一份学院留存。六、考核结果的使用六、考核结果的使用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学校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以奖励教学业绩优秀的教师。1、在全校范围内公布每年度本科教学业绩考核成绩 A 的教师名单。2、凡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教师,其教学工作业绩成绩须达到学校有关要求。(1)破格晋升职称者,近三年其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等级须为 B级及以上,且至少有一年为 A 级,对

15、于科研成果、社会贡献特别突出者,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也须连续为 B 级及以上。(2)近五年来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累计三年为 A 者,其他条件同等的情况下,优先晋升高一级职称。(3)在最近三年中,其中两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为 D 者,或最近一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为 E 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4)教授、副教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为 E 者,降低一级聘用,直至合格为止。3、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为 D 者,由学院与学校职能部门共同向教师本人发出通知,提出改进意见。4、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一次为 E 者,暂停其主讲教师资格,不得承担课程主讲任务;连续两年考核为 E 者,调离教学岗位。七、附则七、附则第十

16、四条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二一四年十二月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一、林生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绩效评估标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量化分值的计算方法评估方式备注学生评价(40%)该项评估分值可从教务系统中直接导出占课堂教学质量的 40课堂教学 质量督导评价(含领导、同行评价)(60%)由学校、学院督导打分或学院领导、同行听课进行打分占课堂教学质量的 60调停课成绩录入教学秩序教学计划的变更本项专为扣分项目,直接从课堂教学质量的总得分中扣除 每学期调停课 5 至 10 个学时(含 10 个)扣 2 分,10 个学时以上 扣 5

17、分; 成绩录入延迟 3 天(含 3 天)以内的每门课程扣 3 分,延迟 3 天 以上扣 5 分; 未按计划要求开足课时的,少 3 学时(含 3 学时)的,扣 3 分, 3 个学时以上扣 5 分。学院检查教学事故本项专为扣分项目。一般教学事故 20 分/次,直接从课堂教学质量的总得分中扣除。一年度内出现一般教学事故 2 次以上(含 2 次) 或出现重大教学事故 1 次以上(含 1 次)者,直接定为不合格。二、林生院教学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指导业绩绩效评估标准一级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二级指标量化分值计算办法量化分值计算办法备注备注国家级重点 100 分/年;省级重点 50 分/年;校级重点

18、25 分/年;专业建设(指建设期内)新专业 25 分/年。国家级精品课程 100 分/年;省级精品课程 50 分/年;课程建设(指建设期内)校级精品课程 25 分/年。国家规划教材 60 分/本;省重点建设教材 30 分/本;正规出版社教材 20 分/本;教材建设(指建设期内)译著 10 分/本。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00 分/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50 分/年;教学建设教学实验室(实习基地)建 设 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与实习基地 25 分/年。教学建设项目的分数分配由 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组成员讨 论决定,但项目负责人的得 分不得高于该项总分的 1/3。教学改革教改项目国家级教改项目 1

19、00 分/项;省部级教改项目 50 分/项;校级重点、 一般项目分别为 25 分/项、15 分/项。一级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二级指标量化分值计算办法量化分值计算办法备注备注教学成果奖国家级一等奖 200 分/项,二等奖 100 分/项;省级一等级 100 分/项, 二等奖 50 分/项;校级一等奖 50 分/项,二等奖 20 分/项。教改论文一级刊物论文 50 分/篇;核心刊物论文 30 分/篇;国内公开发表 10 分/ 篇。教材出版国家级规划教材主编 60 分,副主编 30 分,参编 10 分;省级重点建设 教材主编 30 分,副主编 15 分,参编 5 分;正规出版教材主编 20 分, 副

20、主编 10 分,参编 2 分。对应分值仅指单个人申报情况, 如在同一层次有多人申报,每 个人的得分为单项分除以人数教学奖励教学名师(优秀教师)、教 坛新秀等教学荣誉教师个人获得国家级荣誉 100 分;省级教学荣誉 50 分;校级教学荣誉 25 分,院级荣誉 15 分。获校教学比赛一等奖 25 分,二等奖 15 分,三 等奖 10 分;获院教学比赛一等奖 15 分,二等奖 10 分,三等奖 5 分。学科竞赛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当年给予加分。 全国性比赛:一等奖 100,二等奖 50,三等奖 30 分; 省部级比赛:一等奖 50,二等奖 30,三等奖 20。 校级比赛获奖:10 分。论文发表论文

21、:发表论文:指导学生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 SCI、EI、ISIP 等三大检索 收录,记为 50 分;指导学生以第一作者在一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得 30 分;指导学生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得 20 分; 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指导学生毕业论文在省级检查中获得优秀的奖励 30 分,不 合格的扣 30 分,校级优秀论文,每篇奖励 10 分。教学指导 (指导学生 获奖情况)其他活动指导学生其他类活动,获国家级奖项 100 分,省级 50 分,校级 10 分; 指导学生社团活动 10 分/年。备注:1.本科教学业绩课堂教学效果70教学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指导业绩30 2.表格中未列举荣誉、奖励和建设项目按照国家级 100 分,省级 50 分,校级 25 分,院级 15 分计,教学建设项目由负责人负责划分,其余按照第 2.3.4 位分别乘以 0.8、0.4、0.2 的系数取整,第四位以后同第四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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