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机关集体户口办理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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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机关集体户口办理指南申请机关集体户口办理指南受理机构受理机构宁波市市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宁波市市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项目类型项目类型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联系人联系人办公室(濮世杰)办公室(濮世杰)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574-871824990574-87182499 服务对象服务对象个人个人办理期限办理期限3 3 个工作日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收费情况服务中心无收费。户证中心仅收取身份证工本费。服务中心无收费。户证中心仅收取身份证工本费。 设立依据设立依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申报条件申报条件因就业或工作调动调入行政中心、因就业或工作调动调入行政中心、8

2、 8 号楼,暂无住房的市级机关干部及事号楼,暂无住房的市级机关干部及事 业单位编制人员。业单位编制人员。 材料明细如下:材料明细如下: 应届应届 毕业生毕业生(一)提交服务中心材料:(一)提交服务中心材料: 1 1、盖录用单位公章的市委组织部、人社局出具的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盖录用单位公章的市委组织部、人社局出具的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介绍信或文件。介绍信或文件。 事业单位的提供盖录用单位公章编委办同意的入编登记表。事业单位的提供盖录用单位公章编委办同意的入编登记表。(复印件)(复印件)2 2、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 (复印件)(复印件)3 3、就业单位盖章的、就业单位盖

3、章的落户协管承诺落户协管承诺 (网站可下载)(网站可下载) 。(二)提交户证中心材料:(二)提交户证中心材料: 1 1、三方协议、三方协议( (国家、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需加盖学校、国家、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需加盖学校、就业单位及就业地人社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章就业单位及就业地人社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章) )。2 2、报到证、报到证( (如改派,报到证上签有如改派,报到证上签有“同意改派同意改派” ,并经人事部门盖章认,并经人事部门盖章认可可) )。3 3、就业单位出具的已报到证明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具的同意落户证、就业单位出具的已报到证明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具的同意落户证

4、明。明。4 4、户口迁移证或有效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或有效户口簿。5 5、毕业证书。、毕业证书。6 6、集体户口户主页复印件。、集体户口户主页复印件。7 7、无房证明。、无房证明。8 8、已婚的带结婚证。、已婚的带结婚证。9 9、第二代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以上除第(以上除第 6 6 条外均提供原件)条外均提供原件)如户口在原籍的,经户证中心审批合格后可当场开具准迁证,申请人如户口在原籍的,经户证中心审批合格后可当场开具准迁证,申请人回原籍迁出后,持准迁证、迁移证、身份证到户证中心办理落户。回原籍迁出后,持准迁证、迁移证、身份证到户证中心办理落户。社会招录社会招录(一)提交服务中心材料:(

5、一)提交服务中心材料: 1 1、盖录用单位公章的市委组织部、人社局出具的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盖录用单位公章的市委组织部、人社局出具的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介绍信或文件。事业单位的提供盖录用单位公章编委办同意的入编登记表。介绍信或文件。事业单位的提供盖录用单位公章编委办同意的入编登记表。(复印件)(复印件)2 2、就业单位出具的证明。、就业单位出具的证明。 (复印件)(复印件)3 3、就业单位盖章的、就业单位盖章的落户协管承诺落户协管承诺 (网站可下载)(网站可下载) 。(二)提交户证中心材料:(二)提交户证中心材料:1 1、原户籍地有效户口本。、原户籍地有效户口本。2 2、盖有市委组织部、人社局章的

6、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公务员介绍信或、盖有市委组织部、人社局章的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公务员介绍信或文件。事业编制为调入市区审批表。文件。事业编制为调入市区审批表。3 3、就业单位出具的报到证明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就业单位出具的报到证明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4 4、集体户口户主页复印件。、集体户口户主页复印件。5 5、无房证明。、无房证明。6 6、已婚的带结婚证原件。、已婚的带结婚证原件。7 7、第二代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以上除第(以上除第 4 4 条外均提供原件)条外均提供原件)干部调动干部调动(一)提交服务中心材料:(一)提交服务中心材料:1 1、 市委组

7、织部、人社局出具的干部调动介绍信。市委组织部、人社局出具的干部调动介绍信。 (复印件)(复印件)2 2、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 (复印件)(复印件)3 3、就业单位盖章的、就业单位盖章的落户协管承诺落户协管承诺 (网站可下载)(网站可下载) 。(二)提交户证中心材料:(二)提交户证中心材料:1 1、 原户口本。原户口本。2 2、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出具的干部调动介绍信。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出具的干部调动介绍信。3 3、调入单位出具的报到证明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调入单位出具的报到证明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4 4、集体户口户主页复印

8、件。、集体户口户主页复印件。5 5、无房证明。、无房证明。6 6、已婚的带结婚证。、已婚的带结婚证。7 7、第二代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以上除第(以上除第 4 4 条外均提供原件)条外均提供原件)集体户口集体户口迁入办理迁入办理流程流程、准备材料、准备材料、到服务中心开具同意落户证明并领取集体户口户主页、到服务中心开具同意落户证明并领取集体户口户主页复印件复印件、本人到江东区户证中心窗口办理入户、本人到江东区户证中心窗口办理入户、带常住人口登记、带常住人口登记表返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表返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办理结束。、办理结束。集体户口集体户口 迁出办理迁出办理 流程流程1 1、由单位集体户

9、迁入老三区自有住房的:本人来我中心借用常住人口、由单位集体户迁入老三区自有住房的:本人来我中心借用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并携带房产证、第二代身份证去房产所在地的户证中心办理迁登记表原件并携带房产证、第二代身份证去房产所在地的户证中心办理迁移,其他材料以房产所在地公安机关要求为准。办理结束后常住人口登记移,其他材料以房产所在地公安机关要求为准。办理结束后常住人口登记表交还我中心存档。表交还我中心存档。2 2、由单位集体户迁往宁波大市范围内(老三区以外)的:先到户证中、由单位集体户迁往宁波大市范围内(老三区以外)的:先到户证中心开具户籍证明,再携带相关材料到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审批通过后到心开具户籍证

10、明,再携带相关材料到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审批通过后到我中心借出常住人口登记表到迁入地办理落户。办理结束后将常住人口登我中心借出常住人口登记表到迁入地办理落户。办理结束后将常住人口登记表交还我中心存档。记表交还我中心存档。3 3、由单位集体户迁往宁波大市范围外的:先到户证中心开具户籍证明,、由单位集体户迁往宁波大市范围外的:先到户证中心开具户籍证明,再携带相关材料到房产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凭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准再携带相关材料到房产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凭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准迁证到我中心借出常住人口登记表到户证中心办理迁移证,后将常住人口迁证到我中心借出常住人口登记表到户证中心办理迁移证,后将常

11、住人口登记表交回我中心归档。登记表交回我中心归档。其他材料均以迁入地公安机关要求为准。其他材料均以迁入地公安机关要求为准。集体户口集体户口 办理办理 注意事项注意事项 ; ;1.1.应届毕业生需在毕业当年应届毕业生需在毕业当年 1212 月月 2020 日前办理户口迁入。日前办理户口迁入。 2.2.市组织部人社局出具的干部调动介绍信从调令时间起一年内办理户市组织部人社局出具的干部调动介绍信从调令时间起一年内办理户口迁入有效。口迁入有效。3.3.老三区内家庭户不得迁入集体户。老三区内家庭户不得迁入集体户。4 4、因工作调动申请迁入单位集体户的仅限本人,家属子女不得随迁。、因工作调动申请迁入单位集

12、体户的仅限本人,家属子女不得随迁。6 6、 户口迁移结束后常住人口登记表需交还我中心保管。户口迁移结束后常住人口登记表需交还我中心保管。6 6、除办理集体户口迁出可以借用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外,服务中心只、除办理集体户口迁出可以借用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外,服务中心只提供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如需原件的请到江东户证中心开具户籍证明。提供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如需原件的请到江东户证中心开具户籍证明。7 7、以上各项均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办理。所提供资料均需真实有效。、以上各项均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办理。所提供资料均需真实有效。8 8、持迁移证的应届毕业生符合要求的可当场落户。需新办理身份证。、持迁移证的应届毕

13、业生符合要求的可当场落户。需新办理身份证。9 9、持原籍地户口簿的宁波大市范围内申请人,在审批通过后携带原户、持原籍地户口簿的宁波大市范围内申请人,在审批通过后携带原户籍地户口簿到户证中心落户。是否需新办理身份证,视情而定。籍地户口簿到户证中心落户。是否需新办理身份证,视情而定。1010、持原籍地户口簿的宁波大市范围外申请人,在审批通过后到户证、持原籍地户口簿的宁波大市范围外申请人,在审批通过后到户证中心领取准迁证,凭准迁证及原籍地户口簿回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中心领取准迁证,凭准迁证及原籍地户口簿回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迁移证,后本人带身份证、迁移证、准迁证到户证中心落户。需新办理身迁移证,后本人带身份证、迁移证、准迁证到户证中心落户。需新办理身份证。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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