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初评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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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2018 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初评细则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初评细则(一) 计分办法1.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计分:A 思想品德占 10%;B 科学研究占60%;C 学习成绩占 20%;D 社会活动占 10% 。各项得分乘以各项系数后累计总分为最后得分。计分公式为:T=A10%+B60%+C20%+D10%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计分:A 思想品德占 10%;B 科学研究占40%;C 学习成绩占 30%;D 社会活动占 20%;各项得分乘以各项系数后累计总分为最后得分。计分公式为:T=A10%+B40%+C30%+D20%A、D 两项得分若超过满分 100 分,则按 1

2、00 分计算。(二)学习成绩的计算1.学习成绩以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显示成绩为依据,计算平均学习成绩。高年级学生在评奖年度内无课程成绩的,以上一年度所获课程成绩代替,上一年度也无课程成绩的即以在校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参评。计分 B-(70 分)及以下无参评资格。2.平均学习成绩的计算:平均学习成绩 C=X/Y 其中 X=各课程学分乘以相应课程成绩的总和Y=课程学分的总和(三)思想品德计分标准项目项目得分得分说明说明基本项基本项未违反校规校纪,得基础分 60分;60学习记录卡记录 3 次以上3学习记录卡记录 5 次以上5学习记录卡记录 8 次以上8获国家级表彰者30获省级表彰者201.校党委、校行政发

3、文表彰者;2.获县、市地方政府表彰者。151.学校职能部门发文表彰者;2.学院党委、行政发文表彰者。10加分项加分项学院研工组、学院团委表彰者3扣分项扣分项未经许可,擅自离校。-31.思想品德满分为 100 分;2.各级表彰均应属思想品德方面;受表彰者须出示表彰文件或证书证明;3.同一事迹受不同级别表彰者,以最高分计,不累加;受培养单位研工组表扬加分累计不得超过 9分;4.见义勇为、助人为乐需要提供依据证实;5.受到通报表扬的文体类活动,归属思想品德类加分项,不再于文体活动项加分;6.各类学生组织(校研究生会、院研究生会、各类社团等)的内部表彰不加分;6.各项可累计加分,但不可超过思想品德总分

4、上限。7.扣分次数达 3 次及以上,学院有权取消该生参评资格。(四)科学研究计分标准1.获奖科研成果获奖等级作者排名顺序作者得分(分/项)备 注1452340国家一45351.所有成果均以获奖证书为证,获奖材料1402335二45301352330级科研成果奖三45251302325一45221252322二45201202315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三45121152312一45101122310二458110238校(市)级科研成果奖三4551302-320国家发明专利4-5101152-310国家级4-5818咨询报告省部级 2-35能证明作者排名顺序;2同一科研成果获不同级别奖励,取最高

5、分计,不累加;3若该科研成果只有一位作者,则享受该成果第一作者得分;4若科研成果是合作项目,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如与其他教师合作,该研究生获得其相应排名得分;5若获奖科研成果公开发表,取最高分计,不累加;6. 获国家发明专利成果应有专利证书,若该专利获得其他科研奖励者,以最高分计,不累加;7.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指教育部人文社科奖;其余由国家主办的科研成果奖按省(部)级科研成果奖计分;省(部)级科研成果奖指“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其余省级主办的科研成果奖按校(市)级科研成果成果奖;8.咨询报告计分必须4-53经批示或提供采纳证明,且证明材料要能证明作者排

6、名顺序。2.科学论文及著作计分标准项 目计 分(分/篇)说 明SCI、SSCI、ISTP、EI 收录论文30 分/篇奖励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见武汉大学人文社科科学奖励期刊目录)30 分/篇重要期刊(见重要期刊目录)25 分/篇独自出版学术专著25 分/部独自出版学术译著20 分/部CSSCI 期刊与人大复印资料转载、中国教育报、中国社会科学报、经济日报20 分/篇CSSCI 期刊拓展版15 分/篇北大核心期刊12 分/篇其他中文核心期刊10 分/篇科研成果以质量取胜,非数量取胜,每人选择至多 5 篇论文参评。1、论文及著作(含会议论文、参与项目)代表作目录需导师签字审定。2.评奖成果必须明确归

7、属于武汉大学,否则不加分(新生除外);3.合作成果根据作者先后顺序按7:2:1 或 8:2 得分。学生为第一作者,老师为第二作者,学生视为第一作者;但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学生以第一作者身份计分。排名第四及以后作者不能分享该论文得分。4.同一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转载)省级学术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8 分/篇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报发表的学术论文8 分/篇一般学术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5 分/篇参加翻译学术著作达 5 万字以上10 分/部参加翻译学术著作达 2 万至 5 万字5 分/部参加编著学术著作达 10万字以上15 分/部参加编著学术著作达 5 万至 10 万字10 分/部参加编著学术著作达

8、2 万至 5 万字5 分/部翻译论文按照同等级别刊物论文得分相同在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论文10 分/篇,以最高级别刊物加分,不累加;5.所有成果加分均应有书籍原件证实,否则不得加分;参编、翻译著作文字在 2 万字以下的,不得加分;6.会议宣读论文必须有录入该文的大会议程和论文集(论文集光盘);收入论文集的必须有论文集(论文集光盘),否则不予加分。同一论文在不同的学术会议上宣读或收录,计最高分,不累加;7.报纸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应发在理论版,字数不能低于 1500 字;8.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的界定以大会议程名称为准;10.参加编著、翻译不同书号的学术著作的字数不能累加;11.发表在文

9、摘类期刊的论文必须是全文转载。收入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论文集的论文5 分/篇收入省级学术会议论文集的论文3 分/篇(五)社会活动计分标准(五)社会活动计分标准先进集体社 会 活 动名次获奖等级主要干部其他干部其他学生学科竞赛非学术论文社 会 实 践挂职锻炼文体活动备 注1一151210151515152-3二1411912121212国家级4-5三13108101010101一12108121012122-3二11971091010省(部市)级4-5三108688881一108610810102-3二9758788校党委校行政(地市)级4-5三8646666社会活动与文体活院1一865878

10、81.各加分项目应有相关文件、证书、原件或部门证明予以证实,否则不予认可。未设奖励名次的奖项按同级别的最高等级计分。2.先进集体指先进党支部、优秀班集体。同一集体因同一原因获不同“先进集体”称号,学生计分取最高分,不累加;各类学生组织内部表彰不加分;3.先进集体中主要干部为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其他学生干部为班委、团支部委员、党支部委员,其他学生为该集体中的其他学生,得分计入社会工作得分中;4.学科竞赛、文体活动若为团体,所有成员均获得该项相应名次得分;2-3二75466664-5三6434444党委(校部 )级优秀奖53233331一65466662-3二54354444-8三43243

11、33校研究生会级优秀奖32232221一65466662-3二54354444-8三4324333动院研究生会级优秀奖32232225. 同一文体活动获不同等级奖,计最高分,不累加,若为不同项目,可累加; 6. 非学术论文指社会调查报告、社会实践报告、关于学校建设性意见报告、散文和诗歌,本项计分实行代表作制,总数不超过 4 篇;通讯、简讯等不计分;7.社会工作计分由学生组织视学生干部的实际工作情况给分,由院系评审领导小组确定;兼任多项学生工作职务者计最高分,不累加;8.因解职、辞职、免职使任职时间不足一届的 2/3 的学生干部不予加分,增补、升任的干部按任职时间在 2/3 以上的职务计分;因研

12、会职务申请加分者,需得到研会核实认证;9. 参加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组织的社会实践、挂职锻炼且受到表彰者获得相应加分;按课程要求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和参加学校有关部门组织的“三助”工作的,不应加分。职务职务优优 秀秀良良 好好合合 格格备注备注学生干部任职学生干部任职院研究生会正副主席;院博士生分会主席校研究生会正副主席、秘书长;校博士生分会主席;研究生学报社社长;校级社团正副主要负责人;1296由各部门指导老师考核党总支委员;新闻中心正副主要负责人;学院研究生党支部书记;院研究生会部长研究生学报社副社长、主编;校博士生分会副主席、秘书长、部长;校研究生会副秘书长、部长;963支部书记由指导老师考核,部长由分管主席考核校研究生会副部长;校博士生分会副部长、副秘书长;研究生学报社副主编;班长、团支部书记;院研究生会副部长642班委由指导老师考核,副部长由各部门部长考核研究生党支部组织、宣传委员;班级其他干部421由班级党支部书记、班长考核补充说明:1.同一成果或事项有多个加分事由,只计最高分,不累加。2.奖项的级别和时间认定以奖状、证书的公章和日期为准。3.本细则解释权归学院奖学金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其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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