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民政局关于2016年工作总结.doc

上传人:创****公 文档编号:1824729 上传时间:2019-10-26 格式:DOC 页数:16 大小:4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佛山市民政局关于2016年工作总结.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佛山市民政局关于2016年工作总结.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佛山市民政局关于2016年工作总结.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佛山市民政局关于2016年工作总结.doc(16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1 佛山市民政局关于 2016 年工作总结 和 2017 年工作计划2016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有力指导下,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切实围绕底线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发展服务等工作主线,抓重点、补短板,夯实基础、改革创新,有力促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为努力建设实现佛山高水平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一、2016 年工作总结(一)不断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1。一是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从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从 590 元/人月提高到 630 元/人月,低保补差标准从 400 元/人月调整为不低于 455元/人月。二是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2。从 201

2、6 年 1 月 1 日起,南海、顺德、高明、三水区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75%确定,禅城区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60%确定。各区农村五保标准平均达到 1535 元/人月,比上年增长 15.2%。三是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将低保临界对象纳入政府全额资助参加医疗保险的范围,享受与低保对象同等的医疗15 月 24 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分别印发了关于提高 2016 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标准的通知(佛府办201628 号)、 关于提高 2016 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佛府 办201627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

3、进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佛府办201626 号)。2调标后各区五保供养标准分别为:禅城区 1925 元/人月、南海区 1619 元/人月、顺德 区 1679 元/人月、高明区 1149 元/人月、三水区 1305 元/人月。 2 救助待遇。明确全市低保对象和低保临界对象在市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救助比例从不低于 80%调整为不低于90%,在市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救助比例从不低于45%调整为不低于 60%。住院的医疗救助年度报销最高限额从 6万元调整为 10 万元。新增门诊特定病种救助、住院二次医疗救助和按病种付费医疗救助。特困供养人员住院的医疗救助比例为 100%。四是全面开展临时

4、救助工作。根据佛山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困难的家庭和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同时,及时启动低收入居民临时生活补助联动机制。另外,组织召开全市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抓好社会救助工作统筹。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督导和医疗救助专项检查,委托第三方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入户调查,组织开展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功能学习培训,加强全市低保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二)继续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一是做好防寒、防台风工作。年初寒潮期间,各区开放所有应急避护场所,启动 24 小时

5、值班制度和灾情零报告制度,全市御寒保暖工作到位。强台风“妮妲”和“海马”登陆期间,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各项防灾减灾准备工作有序,没有因灾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二是做好汛期前防灾减灾工作。3 月中旬,开展 2016 年汛期减灾救灾工作检查,重点检查了各区汛期准备工作情况,包括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灾害信息员配备,以及救灾物资储备、 3 应急避护场所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情况,并就存在的问题督促改进。三是精心组织元宵“行通济”活动。2 月 22 日,与佛山电视台联合组织元宵慈善晚会,并举行慈善宣传和筹款活动,组织市民政系统工作人员参加元宵“行通济”慈善活动。四是做好“防灾减灾日

6、”宣传。5 月 12 日,市减灾委、禅城区减灾委联合举行 2016 年佛山市(禅城)“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暨防灾减灾宣传活动。五是组织开展扶贫济困日活动。6 月 30 日,举行广东(佛山)扶贫济困日活动仪式,市长朱伟出席活动并作讲话,现场 17 家企业共认捐 458 万元。全市共募集扶贫济困捐款3245.1 万元。此外,积极完善灾害救助机制,着手修订佛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举办培训班,对区、镇(街道)灾害信息员就气象灾害及灾情管理、2016 版自然灾害情况统计概述、自然灾害灾情报送系统上机操作等内容进行专题授课。组织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系列活动,拟

7、定了佛山市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慈善文化进校园、进社区活动,联合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公益慈善宣传。(三)加强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一是积极推动养老事业发展。出台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明确全市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医养融合、队伍建设等五大指标计划,并规定了发展养老服务工作中政府主导和引领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以及切实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医养结合和培育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等政策措施,促进全市养老服务业加速发展。二是做好全市养老设施布局规 4 划编制工作,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环节。三是抓好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整治。开展消防安全排查,并为我市暂未完善

8、消防设备、建立自动化消防安全系统的福利机构,全部安装独立感烟报警器,统筹解决各相关机构安装消防喷漆系统,切实加强全市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建设。四是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时上街劝导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突出做好节日期间救助管理工作。开展主题为“在站寻亲,让爱回家”救助站开放日活动。印发佛山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病障碍患者社会救助制度的工作意见,建立了对属于低保、五保、优抚或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综合救助机制,确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得到应有的社会救助。同时,协同公安部门对社会福利机构内被救助的身份不明人员进行 DNA 信息采集、检测、录入,增强滞留人员身份甄别能力。五是加强孤儿基

9、本生活保障。落实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提标,各区已将孤儿最低生活养育标准统一提高到 1650元/人月。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制度,今年全市按照1000 元/人月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六是切实加强殡葬管理工作。对各区“十二五”期间殡葬事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估。顺利通过全省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目标考核,全省排名第二,获通报表扬。完成了 2015 年度全市经营性公墓年检工作。深入开展殡改宣传月活动并认真做好清明祭拜安全保障工作。清明节期间全市殡仪服务单位共接待祭扫群众 400 多万人次,各种类型车辆 100 多万车次,未发生交通事故、人员踩踏等安全责任事故。组织举办了市、区殡仪馆开放

10、日活动,营造了殡葬服务行业透明服务、阳光殡葬的良好氛围。连续第 11 年开 5 展清明骨灰植树活动,倡导绿色生态殡葬,并向参与者发放补助。落实执行免除 7 项殡葬基本服务费政策,本年全市为 21000 余名群众免除费用约 1800 万元。(四)进一步推动强化全市老龄工作。一是不断完善老年人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佛山市老年人信息管理平台已建成并于2016 年 1 月 1 日正式投入使用,通过佛山市老年人信息管理平台办理的老年人优待证达 65000 余张,办理率超过 80%。同时,办证所需时间缩减 70%,老龄工作服务不断提升。二是继续推进实施“银龄安康行动”。召开 2015 年度佛山市“银龄安康行动

11、”工作会议暨 2016 年启动会议,鼓励推动各区积极开展扩面提标。继高明、三水区去年实现由政府出资全面统保后,禅城区将“银龄安康行动”纳入了 2016 年“十大民生实事”,由政府出资统一为辖区 60 岁以上老人投保。组织开展了“浓情系银龄 孝行暖天下”佛山社会组织倡议参与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捐赠活动。到年底,全市老人投保人数超过 52.7 万人,覆盖率超过 80%,居全省第二,超额完成年度预期目标。在 2016 年广东省银龄安康行动工作会议上,我市获“银龄安康行动”优秀组织奖、突出贡献奖。三是优化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工作。制定了佛山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指导意见,明晰了全市高龄津贴的发放标准、发

12、放范围及补发和停发问题。四是举办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定期组织各区老年体育爱好者参加由省老年体协举办的培训班,为我市老年体育竞赛培养人才。承办广东省老年人文艺汇演(佛山专场)活动,五区老年文艺骨干共 400 人参加演出。组织老年人代表到肇庆怀集参加广东省老年人太极拳(剑)比赛并取得了 21 枚 6 个人金奖、11 枚个人银奖和 2 个团体银奖的佳绩。派出代表队参加省老年人广场舞大赛,获得规定套路第二名和自选套路第七名的优异成绩。此外,第二届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中,我市禅城区石湾敬老院、南海区狮山镇罗村孝德文化促进会、三水区老干部大学均被授予“敬老文明号”荣誉称号。(五)深入推进城乡社区治理

13、工作。一是加强对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3 月 25 日,市府办印发了关于建立佛山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明确了联席会议制度主要职能、组成人员、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通过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我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共同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组织召开了 2016 年全市社区信息化建设现场观摩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联络员代表会议,做好相关工作总结及部署落实。二是全面启动社区减负工作。推动以市府办名义印发了佛山市村(社区)行政事务准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了我市村(社区)工作职责事项指导目录和行政事务事项清理明细表,切实减轻村

14、(社区)行政事务负担,理顺村(社区)工作关系。三是着力构建“三社联动”社区服务机制。制定出台了佛山市进一步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三社联动”工作方案,加快形成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的协调联动的社区服务机制。四是着力解决社区办公用房不达标的问题。以市府办名义出台佛山市城乡社区配套公共服务用房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我市城乡社区配套公共服务用房的规划、建设、验收、移交、使用和管理,提升城乡社 7 区治理和服务水平。五是开展镇(街道)与城乡社区双向考核试点工作。在南海区里水镇、丹灶镇开展双向考核试点工作,实施情况经省考核组检查验收并获肯定。(六)培

15、育扶持和规范社会组织发展。一是加强党的建设工作力度,做好统筹谋划。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以党的建设工作为引领,进一步抓好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体制改革、综合监管、行业自律、服务发展等各项工作。制定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党建工作实施方案、年度重点任务分解表和工作人员岗位目标责任制。建立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党建工作“三同步”机制,即推行社会组织年检与党建工作检查同步,将党组织建设情况和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列为必检内容;推行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和党建工作评估同步,提高党建工作评分权重,设定一票否决条件;推行社会组织审批与党组织组建同步,凡符合成立党组织条件的同步成立党组织,完成党员信息登记,指导其将党

16、建工作写入社会组织章程。探索推进社会组织负责人审核制度,在社会组织登记设立、法人代表变更、换届改选等行政审批流程中,增加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程序,明确审核机构。在社会组织扶持、培育过程中突出党建工作元素。举办 2 期党建工作专题培训班;推动党建工作机构进驻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在孵化社会组织的同时,指导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按照“类型相近、行业相通、地域相邻”的原则,对社会组织进行分类,实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网格化管理。结合实际,将社会组织划分成若干管理服务网格,并以基本网格为载体,整合各种资源,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实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进一步加强和 8 促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加强

17、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的管理,理顺市级社会组织党委所属党员的组织关系,对党委下属党支部2015 年的党建工作进行考评。二是深化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资金扶持。用好用活各级政府对社会组织的扶持专项资金,并严把监督关,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和规范使用。全市共有 21 个社会组织申报 2016 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共有 161 个社会组织申报 2016 年广东省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其中 19 个市级社会组织获得合计 490 万元的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共确定了 38 个 2016 年市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投入专项资金 514 万元。此外,按规定向各级社会组

18、织下拨了 1730 万元的 2015 年度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实施社会组织登记“三证合一”,启动了我市社会组织领域全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目前,我市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社会组织共有 2500 个。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构“脱钩”,对我市离退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进行全面的排查和清理,明确把 149 家市级行业协会商会纳入脱钩范围,同时选取 50 家市级行业协会商会作为脱钩试点单位并在年底前完成相关工作。三是加强监督管理。依法完成 2015年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参检合格率 99%。制定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对社会组织的管理职责以及对社会组织

19、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建立市级联席会议制度等综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行业自我监管机制,努力推动全市上下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工作格局。推进社会组织诚信自律体系建设。配合做好省对我市“两建”工作的迎检 9 工作,牵头推进行业自律体系建设工作。(七)持续推进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强社工人才培养工作。做好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报名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聘请资深社会工作专家、学者为社会工作从业者提供免费考前培训。顺利组织开展 2016 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2016 年全市考试通过人数达 1812 人,其中社工师 327 人、助理社工师

20、 1485人,通过率达 33.6%,创造我市历年通过人数和通过率最高记录。截至 2016 年 12 月底,我市民办社工机构共有 153 家,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 8078 人,其中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人数 6253 人(社工师 1254 人,助理社工师 4999 人),市社工员 1825 人。全市每万人持证社工数达 10.9 人3。二是出台社工人才激励保障政策文件。出台关于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等级和名称,制定了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指导价,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我市急需紧缺和重点人才引进范围,按规定享受积分入户、子女积分入学

21、、申请保障房等相关政策。三是加强党建引领,规范社工机构的管理。切实加强社工机构党的建设工作,逐步将党建工作融入到社工机构的运行与发展过程中,引领社工机构正确发展方向。在社工机构登记成立核名环节增加机构负责人所在党组织审核意见内容,对佛山市社工机构评估评分细则进行修改完善,增加党建工作分数权重。四是开展 20163按 2015 年底我市常住人口数量 743.06 万计算。 10 年“岭南社工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3 月 15 日,顺利举行广东省第五届“岭南社工宣传周”启动仪式暨优秀社工颁奖典礼,市及各区于宣传周期间,紧紧围绕“专业社工全民义工,助力扶贫济困”主题,集中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

22、传活动。五是确定“专业社工 全民义工”工作试点。结合我市实际,确定禅城、南海、顺德分别在社区服务、养老服务、青少年服务等不同社会工作领域方向开展试点工作。2016 年全市各级财政资金投入社会工作购买服务金额超 1.8 亿元。禅城区被评为第二批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地区;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园社区、南海区狮山镇罗湖社区、南海区大沥镇沥兴社区、顺德区乐从镇沙边村被评为第二批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社区。(八)抓好拥军优属和退役安置工作。拥军工作方面:我市连续第八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禅城、南海、顺德、三水四区被命名为广东省双拥模范区;禅城区民政局被命名为广东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春节、八一期间,组织开

23、展了党政军领导迎春座谈、市领导带队慰问部队、重点优抚对象座谈和慰问、活动以及军地青年联谊活动等一系列拥军优属活动。大力开展社会化拥军活动,充分调动和激发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和志愿者队伍热情,积极开展基层群众性拥军优属活动,发动社会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优抚工作方面:上门走访慰问困难优抚对象,按时发放节日慰问金和慰问品。在元旦春节期间扎实开展了一系列服务广大优抚对象的拥军优属活动,共向 9570 名优抚对象发放 2152 万元慰问金和慰问物品,上门慰问优抚对象 2559 名,发放春联近 6000 对。大力弘扬传承革 11 命先烈精神。组织对烈士陵园进行了美化翻新和环境

24、改造,并组织在全市开展了清明节祭奠革命先烈活动。妥善做好随军家属安置工作,今年全市共接收随军家属 96 人。根据我市自然增长机制,从 2016 年 7 月 1 日起,按照 11.01%的增长幅度调整随军家属一次性安置补助金标准。退役安置工作方面:全市已接收2015 年退役士兵 1073 人,其中,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1058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 14 人、复员干部 1 人。各区按照城乡一体化的标准,为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5934.36 万元。针对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印发佛山市民政局 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国有企业接收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

25、件退役士兵工作的通知,对市属国有企业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工作程序、实施办法及确保退役士兵的安置待遇进行详细规定。印发了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16 年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根据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将退役士兵安置到党政机关、人民团体雇用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的正式员工三类职位。认真抓好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全市共有 309 名退役士兵参加了 3 个月以上的职能技能证书培训、高职院考前培训和学历提升班。创新复退军人服务体系建设。整合社会各界资源,开展复退军人帮扶,发动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开展困难复退军人慰问 163 人次、赠送慰

26、问金 16.8 万元。各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先后成立了区复退军人服务中心,形成了“政社互动、共同关注”的复退军人服务体系。 12 抓好其他民政专项工作。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做好市内建筑物、住宅区名称核准,扎实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和组织第三轮界线联检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并多次受到民政部和省民政厅调研组肯定。福彩发行管理平稳,我市经省福彩中心批准,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向社会公开征召设立 60 个投注站。2016 年,我市共销售福利彩票 20.52 亿元,同比增长 2.5%,超额完成省下达的 18.87 亿元的任务目标,实现了安全平稳量增。婚姻登记工作有序,调研指导婚姻

27、登记规范化建设,贯彻学习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二、2017 年工作计划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措施、提升服务水平,在全市经济社会建设中作出更加积极的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社会救助工作。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依据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提高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使城乡低保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水平增长相适应,更好保障我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全面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抓好禅城、高明、三水区“救急难”试点工作,完善困难

28、群众主动发现机制,让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居民(含非户籍常住人口)得到及时救助,有效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完善医疗救助政策。研究我市困难群众购买商业保险和支出型贫困救助措施,从困难群众需求的角度出发, 13 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完善分类救助实施办法。按照低保对象致贫原因、身体状况、劳动能力、困难程度和自救能力的具体情况制定不同的救助标准,实施分类救助,加大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二)防灾减灾救灾。做好汛期前后灾害救助工作。创新“防灾减灾日”宣传,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参与,利用社会组织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厂企全面开展防灾

29、减灾宣传。出台社会力量参与减灾救灾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服务平台,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减灾救灾工作,培育减灾救灾专业社会组织。继续做好“6.30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组织开展创益合伙人2017年度市级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扶持资金的绩效考核和2018年度市级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扶持资金申报项目评审等工作。加快和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广泛、深入宣传慈善法,积极做好“9.5中华慈善日”有关宣传活动;出台促进我市慈善事业发展的实施细则,规范对慈善组织的管理,强化服务;推动成立佛山市慈善组织联合会,引导慈善组织依法行善;加强公益慈善人才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三)养老服务工作。加快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养老

30、机构发展,推进医养结合,大力发展老年护理机构,鼓励有条件养老机构办医疗机构或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办养老机构,提高机构养老、居家养老的服务水平,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确保福利彩票公益金投入养老服务业的比例不低于 50%。抓好并启动市级福利机构新建项目。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组织养老机构负责人和养老护理员培训班,举办一期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培 14 训班,推动有需求的养老机构安装喷淋系统。启动养老服务评估工作。大力推进养老服务评估科学化、常态化和专业化。探索实施养老福利机构购买保险方案。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加大社保体系对家庭病床,老年人护理机构的扶持力度,完善居家养老的服务内容体系。(四)城乡社

31、区建设。切实做好村居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村居换届选举顺利完成,依法依规选好配齐村(居)委会班子,保障村居民的民主权利,维护基层社会稳定。进一步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完善监督和工作制度,做好村务监督工作培训和评估,切实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深入推进社区减负和村(社区)行政事务准入工作,进一步理顺政府与社区自治组织权责关系,释放居民自治活力,提升村(居)委会服务能力。制定出台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在全市推广社区参理事会、议事监事会、村组两级议事会、家乡建设委员会、市民议事厅和社会政策观测体系等多种形式开展协商活动。在村(社区)协商实践中形成操作性强、具有普遍示范效应的协商形式和平台,形成村(

32、社区)协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三社联动”社区服务机制,加快形成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的协调联动的社区服务机制,不断提升社区服务管理水平。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合理布局社区服务设施网络,大力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推进村(社区)试点建设,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以及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建设。(五)社会组织管理。稳妥推进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强化社会组织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组织的双 15 重管理机制。完善市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推进新慈善法实施后慈善组织登记、确认有关工作。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推动所有镇街以及成熟社区在

33、完成社会组织联合会组建工作,努力形成发展有序、覆盖广泛、结构合理、作用明显的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结构体系。强化各级社会组织信息网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化水平。优化行业协会商会治理结构,提升内部治理、承接服务的能力。通过政策倾斜,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层、专职工作人员以及党员干部进行形式多样的培训,不断提高社会组织人员的业务和能力水平。深入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党建工作同步机制,推行市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网格化管理,全面提升党组织建设水平和党员素质,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六)专业社工工作

34、。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等部委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制定佛山市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指南。建立健全社会工作行业自律体系和信用体系。大力培育志愿服务组织,指导志愿服务组织规范地开展志愿服务。组织做好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和培训,以及继续教育培训和社工督导培训。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对社会工作者开展不同层次、多样化的培训。推动各相关部门探索制定分领域社工服务标准。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岭南社工宣传周”活动,推动社会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七)双拥优抚安置。深入贯彻落实新一届全国和全省双拥 16 模范命名表彰大会精神,坚持以双拥共建为依托,以推动社会化拥军为抓手,

35、以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为方向,着力打造双拥工作的新亮点。积极支持部队做好在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中体制编制调整和新组织部队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双拥工作优势,助推改革强军战略实施。深入开展社会化拥军活动,通过开展“八一”走访慰问、 “双拥在基层”、 “双百拥军行”、 “军地青年联谊活动”等活动,发动社会各界力量积极为家庭困难官兵排忧解难,倾心为基层官兵解决切身利益问题,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关系。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军人抚恤优待的最新文件精神和要求,修订佛山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并出台鼓励社会化拥军和军民融合发展的激励措施。此外,确保区划地名管理、收养登记、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流浪救助、福彩发行等工作有序发展。佛山市民政局2017 年 1 月 5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总结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