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邯郸学院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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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2019 年度邯郸学院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年度邯郸学院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19 年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 (冀人社字2019221 号)和邯郸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9 年度全市职称工作意见的通知 (邯职改办字201967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 2019 年度邯郸学院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一、一、组织机构及职责组织机构及职责(一)组织机构成立邯郸学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朱勇 赵新生副组长:张英良 侯书根 王永芹成员:由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纪委、教育研究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财务处主要负责人组成。成立邯郸学

2、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胡贵禄副主任:张路安 赵明彬 韩学坤 刘丽梅 宋全保 王树民成员由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纪委、教育研究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财务处相关人员组成。职称办由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具体负责申报推荐工作的日常安排、摸底统计,申报材料资格审查、公示,有关资料的收集、保存,材料卷宗的整理上报等具体事务性工作。(二)工作职责1.制定 2019 年度邯郸学院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2.与上级职改部门核准确定 2019 年度各等级申报评审指标数。3.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4.负责 2019 年度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各级评委会的组建工作。5.负责接受监督,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处理群众反映

3、的有关问题。二、岗位设置和申报数量二、岗位设置和申报数量邯郸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数 850,其中正高级 84,副高级 255,中级383,初级 128。申报数量由邯郸市职改办审核,并将申报数量报省职改办核准备案。备案确认后的申报数量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在核准申报数量内开展教师系列自主评审以及非教师系列申报推荐工作。本年度正高级指标数 4 个,副高级 25 个,中级 10 个。今年在申报推荐环节,采取教师系列与非教师系列分列申报推荐指标的做法,以各自的专业技术人员现有基数,按比例计算分配指标。其中,教师系列正高级 4 个,非教师系列正高级 0 个;教师系列副高级 23 个,非教

4、师系列副高级 2 个。三、申报程序三、申报程序1.由二级单位行政负责人牵头,成立由单位领导和业绩突出的高级职称人员(教学单位不少于 5 人,行政教辅单位不少于 3 人)组成的申报考核评议推荐小组,坚持“严格标准、择优推荐”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审条件进行推荐,并对申报人的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审核把关。河北省职改办修订了含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在内的 27 个系列职称的申报评审条件,我校将于 2020 年起执行新修订条件,对应系列职称的旧条件同时废止。认真落实好推荐前申报材料公示和推荐后结果公示。在指定地点和局域网进行实物和电子文本不少于 5 日的“双公示” 。2.学校组织人事、教务、科研、教育研究与教学

5、质量监控中心、财务处等相关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学历学位证书、论文、课题等原件进行审核。3.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小组按照邯郸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标准量化排序,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审查通过人员量化排名表单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职改办。在省职改办核准的申报指标范围内,按照量化排名顺序,非教师系列人员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至市职改办,教师系列评审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职改办开具委托评审函。4.按照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要求,组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前 7 个工作日内,以正式文件形式提出开评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再报省职改办核准备案,由省职

6、改办会同邯郸学院职改办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评委组建本年度评委会。5.按照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要求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实行封闭管理。评审结果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 个工作日。6.评审结果实行核准备案制度,评审结果报主管部门核查后,报省教育厅职改办审核同意再报省职改办核准备案。由省职改办统一发文、统一颁发证书。四、资格审查四、资格审查成立资格审查小组,明确责任和分工,组织人事、教务、科研、教育教学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财务处等相关部门,对学历学位证书、论文、课题等原件进行审核,利用网络信息手段加强对各种证件、材料真实性的核对。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系部)层层把关,严

7、格审核,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对申报材料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 ,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利用学信网对申报者学历进行验证。利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对申报者提交的论文进行查重,严厉打击弄虚作假、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 个工作日。五、评委会专家库建设五、评委会专家库建设按照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的组建原则组建邯郸学院评委会专家库。(一)评委会的组建方法1按专业建立“评委库” 。评委库的人员数量一般应是评委会委员人数

8、的三倍左右。入库人员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调整数量一般不少于入库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2评审委员会产生方法。入库人员确定后,将入库人员的基本情况(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预选委员登记表 )报省职改办。高级评委会开评前一周内,由省职改办会同邯郸学院职改办采取随机抽取的方法,抽取本年度专业考核评议组成员,组成考核评议组,然后再从专业考核评议组中分别抽取评委会成员人选,评委会人选中,青年委员不少于三分之一。3评委会由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一至二人,委员若干人组成。评委会下设若干学科评议组,每组不得少于三人。学科评议组设组长,由评委会委员兼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学科组长由邯郸学院职改办提名。4评审委

9、员会的批准。各级评委会人选产生后,按照评委会的组建权限,由邯郸学院职改办批准,并通知到有关评委成员。评委会名单不得对外公布。(二)评委会委员数量要求1高级评委会由 17 名委员组成,出席会议的委员不得少于 13 人(按相近专业组建的不得少于 15 人) 。2.中级评委会由 15 名委员组成,出席会议的委员不得少于 11 人(按相近专业组建的不少于 13 人) 。3初级评委会由 11 名委员组成,出席会议委员不得少于 7 人。(三)评委会委员技术职务要求1正高级评委会委员必须具有本专业正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副高级评委会委员必须具有本专业副高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

10、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一般不少于委员人数的二分之一。3中级评委会委员必须具有中级以上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任职资格的一般不少于委员人数的二分之一。4初级评委会委员必须具有中级以上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四)评委会委员送选的基本条件1高级评委会委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德。(2)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担任本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两年以上,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过有较高水平的论著或专著,或获得过省部级二、三等奖以上自然科学或一、二等社会科学奖励,或授予省以上专家称号。(

11、3)学术造诣深,知识面广,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知名度,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理论研究动态。(4)政策观念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评审纪律,热心资格评定工作。(5)精力充沛,身体健康,在聘期内有参加评定工作的时间和精力。2中、初级评委会委员,参照上述条件送选。六、评价标准与量化打分标准六、评价标准与量化打分标准校资格审查小组对申报人员评价量化打分标准依据邯郸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标准执行。学科评议组分值标准,由各评议组研究确定后实施。量化分值作为评价申报人员能力、水平和业绩的重要依据,不得替代投票表决。七、评审办法与程序七、评审办法与程序评审工作

12、是职称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评委会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和业绩必须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严格规范的评审程序、民主公正的评审方法、客观科学的评价手段,是评审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一)开好评审工作预备会议评审工作预备会议的主要内容:1宣布评委会委员名单,通过邯郸学院职改办提名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学科评议组组长名单,明确学科组的划分。2汇报评审会议的准备工作情况,包括:参评人员和答辩人员的数量;申报资格的审查和评审材料的审核;会议议程、方法和时间的安排;评审材料和答辩人员的分组;会议所需资料的准备等情况。3传达上级职改部门对评审工作的要求,组织学习评审条件和

13、有关政策性文件,熟悉有关政策和评审标准,提出工作纪律等。4评委会主任委员对全体委员提出有关注意事项和要求。(二)评审工作的方法步骤评审工作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持。按照审阅材料、量化记分、组织答辩、民主评议、投票表决的步骤组织实施:1学科评议组进行评议学科评议组的评议工作,由组长负责按以下方法实施:(1)确定量化评审记分分值的评定标准。要依据本学科或本专业技术人员所担负工作的性质参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价表确定分值标准。(2)认真审阅材料。(3)组织答辩。答辩工作通常由评议组组织实施。答辩人员较少的,可由评委会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方法及内容:答辩人员范围:申报评审副高级以上高等学校教师系

14、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凡无故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行放弃参评资格。答辩顺序采取抽签决定。答辩时间每人不少于 15 分钟。其中,本人述职 5 分钟,提问答辩 10 分钟。提问内容由评议组研究确定,重点考核其专业知识、工作业绩、学术水平和获奖成果及论文、论著等情况。(4)进行量化记分。由学科评议组主审人依据评审材料和答辩情况,按照量化记分标准,分项目内容确定的分值,作为本评议组和评委会全体会议投票表决的主要参考依据。(5)小组综合评议。各评议组在审阅申报材料、进行答辩和量化评价的基础上,根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中规定的要求,进行公正、客观的评审,确定向评审委员会推荐评审上报的专业技术人员

15、,并形成书面材料由学科组组长向评委会汇报。不设评议组的由评委会负责上述工作。2学科评议组向评委会主任、副主任汇报,解决有争议的问题,平衡各组对标准的掌握,研究答复疑难问题。3召开评委会全体会议评委会主任委员适时组织召开评议组长会议,把握各组评议进度和评议情况,在各评议组评议意见成熟的基础上,按以下程序召开评委会全体会议:(1)大会听取各评议组初审意见的汇报。各评议组对本组每个参评人员的综合评价意见向大会作简明扼要的汇报。(2)大会对各组的评议意见进行充分酝酿、讨论,形成相对统一的评议意见。(3)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投票表决应在大会评议意见相对集中统一的基础上进行。投票表决必须遵循的原则:出席评

16、委会的评审委员必须达到规定的人数, (评委委员在投票表决时,不准投“弃权”票)投票结果方为有效;非评审委员不得参加投票表决;出席评委会的委员不得代替未出席评委会的委员投票;凡同意票达到出席评审会议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者,视为评审通过;对未通过人员不得进行复议表决;投票表决前,主任委员必须明确有关注意事项和纪律要求;必须健全验票、唱票、记票、监票工作机制。要从出席评委会的委员中,推举四名委员和职改办工作人员共同负责评审表决票的清点、检验和统计工作。(4)公布表决结果。评审表决票清点、检验和统计工作结束后,主任委员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全体委员对统计工作无异议后,由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签字。4填写评

17、议、评审意见(1)评议组组长负责将本组评议意见和对答辩人员的评价意见填入申报人员的评审表内,并由组长签字。(2)评委会将评审表决结果填入评审表内,由主任委员签字或用印,并加盖评委会印章。八、评审纪律八、评审纪律评委会必须严格按本办法实施,执行国家和省颁发的各专业职务条例和有关方针、政策。评委会应遵循“公平、公正、准确” 的原则,严格掌握标准条件,保证评审质量。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评审期问和评审结束后,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泄露评委会讨论、评议情况。在评审评委亲属的专业技术资格时,该评委应主动回避或被告知回避。对因违纪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委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直到取消其委员资格

18、。九、投诉监督机制九、投诉监督机制按照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要求,校纪检监察部门加强评审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职称评审公开制度,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落实核准备案制度。评委会主动接受监督,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职称评审中申报教师一旦被发现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因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通过评审聘任的教师,撤销其评审聘任结果。完善评审专家遴选机制,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审专家,及时取消评审专家资格,列入“黑名单” ;对有关领导及其他责任人员违纪违法,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定职称谋取利益,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邯郸学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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