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证券业协会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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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57 -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章程(经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二章第二章 宗旨和宗旨和业务业务范范围围第三章第三章 会会员员第四章第四章 组织组织机构和机构和负责负责人的人的产产生、生、罢罢免免第五章第五章 资产资产管理、使用原管理、使用原则则第六章第六章 党建工作党建工作第七章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章程的修改程序第八章第八章 终终止程序及止程序及终终止后的止后的财产处财产处理理第九章第九章 附附则则- 58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一条第一条 本会名称: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英文全称:The Securities & Futures Associatio

2、n of Guangdong,缩写 SFAG。第二条第二条 本会性质:本会是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设立的、由在广东省(深圳市除外,下同)登记注册并依法开展证券、期货、基金和投资咨询相关业务的经营机构或服务机构自愿结成的自律性组织,是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第三条第三条 本会登记管理机关为广东省民政厅。本会接受广东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接受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业务指导。第四条第四条 本会的活动地域为广东省。第五条第五条 本会住所:广东省广州市。第二章第二章

3、 宗旨和宗旨和业务业务范范围围第六条第六条 本会的宗旨:本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社- 59 -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在国家对证券期货基金业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和全国实行集中统一自律管理体系的前提下,进行证券期货基金业地域性自律管理;发挥政府相关部门与证券期货基金行业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维护证券期货基金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序运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会员服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证券期货基金市场持

4、续、健康稳定发展。第七条第七条 自律管理。贯彻落实全国证券期货基金业自律规则、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制定并监督实施地域性证券期货基金业自律规则、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教育组织会员执行行业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本章程及自律规则的会员给予相应处分。第八条第八条 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广东证监局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问题、建议和要求。第九条第九条 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证券期货基金业务纠纷进行调解。第十条第十条 组织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和各种文体活动;组织开展证券期货基金业之间的国际国内交流、合作。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建立会员、从业人员诚信信

5、息系统,经政府相关部门授权表彰、奖励行业内有突出贡献的会员和个人。- 60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组织证券期货基金从业人员在职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守法合规执业水平和业务技能。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组织会员开展证券期货基金市场投资者教育,宣传证券期货基金市场,为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建立网站信息共享平台,收集、整理、提供证券期货基金信息、资讯产品,编辑刊物;组织开展证券期货基金研究,推进行业业务创新发展。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广东证监局赋予的其他职责。第三章第三章 会会员员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本会会员由单位会员组成

6、,不吸收个人会员。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申请加入本会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会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从事证券、期货、基金业务或资本市场相关活动;(四)在广东省登记注册。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经批准在广东省设立的其他证券、期货、基金社团组织;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驻广东省的办事机构;广东省- 61 -的股权交易中心;境外证券、期货、基金机构驻广东省的办事机构。前述单位可申请以特别会员身份加入本会。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会员设会员代表人 1 名,代表其在本会履行职责。法人机构的会员代表人应当是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指定人;分支机构的会员代表人应当是分支机构的负责人或其

7、委托指定人。会员更换会员代表人,须向本会书面报告。经理事会确认后,继任会员代表人可以继任该会员在本会的职务。会员代表人不能履行代表职责时,本会有权要求会员更换会员代表人。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会员发生合并、分立、终止等情形的,其会员资格相应变更或终止。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会员入会实行注册制,其程序是:(一)拟申请入会单位,填写“会员登记表”,并附有关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证照副本复印件、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不须许可的除外);(二)本会秘书处核实登记材料;(三)经理事会通过;(四)由本会批复入会申请并发给会员证;(五)缴纳入会费。- 62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

8、出席会员大会,参加本会活动,接受本会提供的服务;(二)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四)对本会工作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五)要求本会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权利;(六)通过本会向有关部门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权利;(七)对本会给予的纪律处分有听证、陈述和申诉的权利; (八)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规定的其他权利。特别会员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其他权利与会员相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各项规章制度和自律性规则;(二)执行本会的决议;(三)维护本会及本行业的声誉和合法权益;(四)按规定缴纳会费;(五)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9、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按本会规定提供与证券期货基金业务相关的数据信息及其他资料;(七)服从本会的监督与管理,接受本会的检查与协调;- 63 -(八)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会员不履行应尽的义务,将由本会提出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向广东证监局通报;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一)会长、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 32000 元人民币;(二)理事、监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 17000 元人民币;(三)一般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 8000 元人民币;(四)特别

10、会员免缴会费。新入会会员除按上述标准缴纳年会费外,还须缴纳一次性入会费 10000 元人民币。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会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终止会员资格:(一)会员申请退会、并经理事会批准;(二)会员注册地转到广东省外;(三)受到本会取消会员资格处分的。第四章第四章 组织组织机构和机构和负责负责人的人的产产生、生、罢罢免免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由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64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本会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职权;(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

11、会长、理事、监事;(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和本会财务报告;(四)制定、修改会费缴纳标准;(五)审议理事会对会员除名的提议;(六)决定本会的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宜;(七)改变或者撤销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八)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 1 年。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提议,可召开临时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

12、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主席团由上一届理事会提名组成。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必须有全体会员(或会员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应当由全体会员(或会员代表)过半数通过。- 65 -会员(或会员代表)可以委托其他会员(或会员代表)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应当出示授权委托书,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制定和修改章程均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纪要,并向会员公告。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本会设理事会。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理事组成。理事会为会员大会(

13、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依照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本会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理事会组成人员一般为奇数,理事人数最多不得超过会员代表数的 1/3。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理事会的职责是:(一)筹备和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二)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并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三)决定本会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本会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四)决定本会代表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置;(五)制定本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金的方案;- 66 -(六)决定新申请入会和对会员的处分,提议对会员的除名;(七)聘任或者解聘秘书长,决定

14、本会代表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负责人,根据秘书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秘书长,决定其报酬事项; (八)制定本会的自律规则、行业标准、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九)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下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须有过半数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会议,应当由理事本人出席。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事项。理事会应当对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全体会员公告。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会长委托副会长或者秘书长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

15、以上理事可以提议召开理事会会议。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本会设立代表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规则、程序:(一)由本会秘书处提出设立代表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的具体方案;- 67 -(二)将具体方案提交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三)将通过后的具体方案提交理事会审议批准;(四)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审批。根据需要,本会设立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的相关管理办法由理事会另行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本会设监事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连任不得超过两届。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不得兼任监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一)向会员大会(或会员

16、代表大会)报告工作;(二)监督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参会人员资格确认、程序和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履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三)检查本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四)列席理事会会议,确认理事会决议事项的合法有效性,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五)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当会长、副会长、理事和秘书长等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本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 68 -纠正,必要时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六)依法依章、公平公正协调处理内部矛盾,有权提出召开理事会协调有关事项表决议案,并维护当事人申辩权利。监事会应

17、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领导,切实履行职责。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监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在证券期货基金行业工作经历五年以上,并具有较大影响和良好声望,热爱本会工作;(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 70 周岁,秘书长为专职;(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七)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要求的其他条件。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本会秘书长采用聘任制,秘书长和会长不能在同一企业中产生。会长不得兼任秘书长。-

18、69 -第四十条第四十条 本会实行会长负责制。会长为本会的法定代表人。本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本会会长每届任期五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本会设会长办公会,由会长、专职副会长、秘书长及会长指定的其他人组成。会长办公会行使以下职权:(一)执行理事会决议;(二)决定本会日常办事机构的设置;(三)决定本会日常工作重大事项;(四)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授权的其他职权。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会长办公会;(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会签

19、署有关重要文件;(四)经理事会授权,审批会员入会申请;(五)提名秘书长,在理事会通过;(六)聘用本会专职工作人员;- 70 -(七)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在会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会长指定的副会长代其履行会长职责;(八)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 本会副会长、秘书长在会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对理事会负责。秘书长为专职,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组织制定、实施年度预决算;(三)协调各代表机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四)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代表机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五)提名代表机构、分支机构、实体

20、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报会长批准;(六)提名聘请国内外专家担任本会顾问,报理事会批准;(七)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组织开展有偿活动和服务;(八)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秘书长列席理事会会议。第五章第五章 资产资产管理、使用原管理、使用原则则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本会经费来源:(一)会费;- 71 -(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本会的收入及其使用情况应当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公布,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检查。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本会接受捐赠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或变相摊派。捐赠

21、人、资助人或单位、会员、监事有权向本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资助人或单位、会员、监事的查询,本会应及时如实答复。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工作职责范围和事业的发展,财产以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也不得在会员中分配。未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批准,不得以本会名义借债,不得将公款借给外单位,不得以本会名义对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秘书长以及工作人员私分、侵占、挪用本会财产的,应当退还,并在会员大- 72 -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上进行检讨;构成犯

22、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 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本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第五十条第五十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和广东省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五

23、十二条第五十二条 本会进行年度报告、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必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财务审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 本会按照广东省行业协会条列规定,于每年 3 月底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活动报告、财务报告和本年度的活动安排。本会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本会召开大型学术报告会、研讨会、展览会,举办对外交流,与境外民间组织交往,开展业内- 73 -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接受境外及社会捐款等,在活动前向政府相关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四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订立劳动合同。其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和广东省对事业单位的有

24、关规定执行。本会的服务性合法收入可由本会秘书处酌情处理,主要用于弥补办公经费及专职员工的福利补贴等。第六章第六章 党建工作党建工作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 本会按照党章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规定,设立党支部,受广东证监局党委领导,并设有支委会,按期进行换届。本会变更、撤并或注销,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相关工作;上级党组织应及时对本会党组织变更或撤销作出决定,督促指导所属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审核本会负责人人选,指导做好党的建设的其他工作。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六条 本会党组织是党在社会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

25、作用。基本职责是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 74 -第七章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七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第五十八条第五十八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 30 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第八章第八章 终终止程序及止程序及终终止后的止后的财产处财产处理理第五十九条第五十九条 本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并由理事会提出注销动议:(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解散的;(三)本会发生分立、合并的;(

26、四)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工作的;(五)其他情况需要终止的。第六十条第六十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一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及有关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 75 -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本会应在清算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二条 本会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三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采取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等处置方式,并向社会公示。第九章第九章 附附则则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四条 本章程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五条 本章程经 2019 年 6 月 13 日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七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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