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内林小学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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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厦门市集美区内林小学文件内小 2018002 号厦厦门门市集美区内林小学章程市集美区内林小学章程序言序言内林小学是由内林村“后埔堡”董任私塾演变过来的。1943 年春,由社区内的七社(内林、董任、洪厝、官村、邱厝、内茂、 吴村,现吴村已废)地方乡绅林清秀等人,将位于社区的中心地 点官仓中的一间破旧民舍进行改造,成立内林初级小学。解放后 一九六一年,内林初级小学成为一所公办的完全小学,并先后更 名为杏林中心小学、杏林小学、内林小学。2014 年 2 月,成为集 美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小学,学校先后被评为集美区平安先行校、 集美区平安校园、集美区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单位、集美区综治和 平安建设先进集体、集

2、美区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厦门市足球 特色学校、厦门市德育先进校、厦门市示范家长学校、厦门市无 吸烟学校、厦门市环境友好型学校、厦门市文明学校、福建省农 村示范小学、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福建省第二批 “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在 70 余载岁月中,校园后 门处那颗 200 余年的老榕树,见证着学校的发展,见证着师生的 成长。为此,学校凝炼出榕树精神为主题的校园文化,引领广大 师生学习榕树品德,在榕树下茁壮成长。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教育现代化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深化教育改革,推进依法治校,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 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教育质

3、量,维护举办者、学校、 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厦门市集美区内林小学,英文表述为 Nei lin Center Primary School,Xiamen。学校前身是 1943 年地方 乡绅林清秀等人倡办的内林初级小学,校名几经更改,2015 年 1 月年确定为现名。学校是福建省农村示范小学之一。住所地为厦 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内林社区下官里 27 号。网址为 http:/ 第三条 学校为厦门市集美区举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具 体由集美区教育局管理

4、。学校为实施九年一贯制教育的六年制小 学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 学校面向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内林社区和杏北社 区招生,招生对象为厦门市集美区教育局核定范围内的本地生源 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弟,招生规模以厦门市集美区教育局核定的班 级和人数为准。 第二章第二章 文化理念文化理念 第五条 学校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以“立德树人,教 学根本”办学思想为指导,以“内养英华,芬芳成林”为办学目 标,秉承“立美 立人 立德 立行 立英”的办学理念,加强教育 教学过程精细化管理,探索适合我校的教育教学方法,提升教育 教学质量。学校积极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以国家通用语言文 字为

5、基本用语用字。 第六条 在办学生涯中,学校形成了独特的教育目标体系: 以“脚踏实地,天天向上”为校训;以“坦诚宽厚,淳朴大方” 为校风;以“立己达人,枝繁叶茂”为教风;以“向善立美,春 华秋实”为学风。学校办学宗旨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国梦,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 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全面加个性发展的优秀公民,开拓创新, 坚持以学生为本,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培养 学生科学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七条 校训:脚踏实地 天天向上。 校风:坦诚宽厚 淳朴大方。 教风:立己达人 枝繁叶茂。 学风:向善立美 春华秋实。 第八条 校徽:校徽是学校的象

6、征,以“内”字为主要元素,红色和蓝色两 种对比色彩鲜亮醒目,“内”字更是以其独有的内涵彰显了我校 的办学理念:“内”字为“门”和“人”的组合,寓意开启教育 大门,培育未来之人。同时,“人”字如同一人作揖,体现学校 着力培养知恩、明礼之人的目标。“人”脚下的小路悠悠,寓意 着内林师生脚踏实地,孜孜以求,行进在漫长悠远的教育路上。 第三章第三章 治理机构与运行机制治理机构与运行机制 第九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对外代表学校,对内按照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学校管理方案全 面负责管理学校。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 学、行政等具体工作。 第十条 学校校长依法履行下

7、列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二)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 查和评价; (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四)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 护学校秩序; (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重 大事项并做出决策; (六)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八)负责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 (九)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十)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 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主

8、要由校级领导、中层管 理人员、教师代表、社区代表、家长代表组成。学校设立校长办 公会,主要由校级领导和中层管理人员组成。校务委员会会议和 校长办公会由校长主持,负责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规 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及战斗堡垒作用。在学 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共青团、民主 党派等组织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每年召开党、政、工联席 会议,了解和解决工会及其他组织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保 障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三条 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 度及工作机构,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 督的落实。

9、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都应提交 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学校工会下设妇女工作委员会、经济审核委员会;以年级 为单位设立工会小组。 第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包括: (一) 每年至少召开教代会一次,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有重大决策都将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征求代表意见后方可执行。(二) 在工会委员任期届满时要定期选举产生新一届工会委 员,确保工会组织健全,切实履行工会职责。 (三) 成立民主评议小组,对学校行政领导干部的工作进行 监督,并组织老师进行民主测评,对于测评满意率低的领导干部, 进行教育或者提出免职等意见和建议。 (四) 完善校务公开制度,对

10、于需要公开的相关事项都必须 公开并接受社会等有关方面的监督。 (五)每学年征集教师对学校各项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切实维 护教师的利益,及时向学校反映教师的心声。 第十五条 学校设置工会、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含保 卫)、少先队大队、年级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 能。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 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一)工会协助校长每年召开好教代会,通过各种途径,让会 员参与学校管理,保障会员当家作主的权利。 (二)教务处负责学校的教学业务管理,负责实施日常教学、 教师队伍培训、教务、考务、学籍管理等教学管理职能。负责全 校教育科研的规划、组织和协调;拟

11、订、实施学校有关教育科研 工作的条例和规章制度;指导教师开展教育科研;进行学校教育 科研档案管理;组织、承担上一级教育部门、科研机构下达的科 研任务,负责教育资讯等职能。 (三)德育负责紧密结合政治思想教育和教育工作,按照教育 方针和培养目标,引导全校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有益于身心健康 的活动,促进良好道德品质、组织纪律、文明礼貌、行为习惯的 养成。根据班主任工作规程,进行班主任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四)总务处(含保卫)负责总务部门职工管理;教学用品的 采购、管理;学校基本建设财产的登记、管理、添置、维修;教 工食堂管理;经费预算、使用;校园安全防范等管理职能;进行卫生防疫宣传、教育及学校校医

12、室管理;负责网络安全、信息化 设施设备等管理。 (五)少先队大队根据少先队工作委员会要求,组织学校大队 及中队辅导员队伍建设,开展大队、中队活动,发展少队员。 (六)年级组是学校管理系统中的综合性实体,年级(段)组 长对本年段的教育教学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六条 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事项 应在党政主要负责人酝酿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由校长作出决定 并组织实施。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 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第十七条 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 保障教职

13、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 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家长了解学生学业成绩、在校表现 等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第十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档案室, 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 整理和归档工作。学校建立校史室,重视学校历史物证遗存保护, 发掘和弘扬校本优秀文化。 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学校建立以校长为 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具体负责,总务处具体落实以及卫生、 德育等部门和师生代表参加的学校食堂管理机构;建立健全食品 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每个岗位每个环节从业人员的责任;坚持公 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在学校财务

14、部门统一管理下,实行单独核 算,定期公开账务。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健全信息网络管理制度。学校加强信息 网络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校园网、国际互联网的使用和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学校严格执行学 校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建立一岗双责制和 24 小时值班制度,健 全安全监督检查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健康、周边 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 安全。 学校建立针对社会治安、公共卫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细化预案操作细节。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

15、。鼓励 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 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学校聘请常年法 律顾问,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学校处理法律事务工作中的作用, 完善学校法律顾问聘用管理、考核评价机制。 第二十三条 学校依法接受教育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 和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 见和建议。 第四章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项工 作均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健全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 管理机制。

16、 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教研组定 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 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 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二十六条 学校坚持全员德育原则,实行教书育人、管理 育人、服务育人,构建德育目标体系,健全德育管理机制,建立 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优化德育活动过程。 学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积 极引导学生正确行使、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自觉履行相应 义务,增强社会责任感。学校认真贯彻实施国旗法 ,严格执行中小学升降国旗制 度和国旗下讲话制度,进行

17、爱国主义教育。 学校加强法制教育,强化学生知法、明法、守法、护法意识 和行为。 学校建立(利用)德育、科普、法制等各类教育基地,定期组 织开展社会实践教育活动。 学校以第二课堂为平台,以学生社团为依托,开展丰富多彩 的课外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养。 学校开展以心理健康教育为切入点的健康促进学校建设,不 断深化学校健康教育特色。深入开展“促进每个学生发展-学校 特色课程建设”课题研究,拓展学校特色项目。 第二十七条 加强特色班集体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学生 自主管理的作用。班主任要完善班级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管理, 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激发群体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 营造班级

18、育人环境,使班集体逐渐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 观及公认的行为准则,推进班级文化建设。 第二十八条 学校通过社团活动挖掘学生特长、锻炼学生才 能、培养公民意识、提升学生素质。学生社团要让每一个人都有 自己的空间,它应该是课堂教学的延展和深化,通过社团活动真 正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个性特长。 第二十九条 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三级 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积极开发校本课程, 形成学校特色课程体系。 学校按照课程设置标准实施教育教学,确保开齐课程,开足 课时。 学校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尊重 人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

19、育 和劳动技术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有所长。 第三十条 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教学组织形式为单式教学。汉语言文字为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 普通话和规范字。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学大纲和课程计划设置课程。坚持各项教学常规制度,加强教 学管理。严格按各科教学规范和学校其他的有关规定进行教学活 动。着重抓好教学设计和集体备课,建立教师业务档案。 建立科学的评价考核制度。学生期末学习成绩评定,注重过 程性评价和综合性评价结合。不按考试成绩、学生名次作为衡量 教师教学质量的唯一标准。加强教材教辅资料管理,严格禁止学 生整班订阅教辅材料,倡导教师分层设计校本作业。

20、作业布置要 求做到精选和点评。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合理安排作 息时间。节假日、课余时间不组织集体补课或上课。严格控制测 验次数,每学期末进行统一监测。完善监测的内容、方法。 第三十一条 学校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通过示范课和 讲座的形式,让教师们从理性的高度认识课改、参与课改、研究 课改。明确课改要求,并灵活运用课改理念,积极主动地改造我 们的传统课堂,积极探索适合本学科的课堂改革策略,打造更加 高效精彩的课堂。通过“教”的文化,使教师成为课程的开发者 和创新者,建立自己的教育思想,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通过 “学”的文化,强调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选择性,通过课程 实施使学生作为现代人

21、的文化程度和作为信息社会成员的文化含 量获得自我提高,从而促进学生和谐发展。 第三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实施国 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按规定开设体育与健康课程,组织开展 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合理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和竞赛活动,保 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使学生掌握科学锻炼的基础知 识、基本技能和有效方法,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 活方式。 学校根据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和中小学体育工 作评估办法的规定,每年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数据上报工 作以及组织学校体育工作自评,及时改进学校体育工作,提高学 生体质健康水平。 第三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建立

22、和 健全学校卫生保健制度,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开展学生卫生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生活和卫生习惯,控制近视率,预防传染病、常 见病及食物中毒。在校园内实施禁烟。学校定期对教职工和学生 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师生健康档案。 学校建立医务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三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 ,按要 求开设艺术课程,组织开展课外艺术活动,每年举办一届形式多 样的校园艺术节,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校园文化艺术环境,提高学 生艺术文化素养。 第三十五条 学校劳动教育以劳动课、综合实践课、志愿服 务、社区服务等形式进行。学校从学生实际情况、身心健康出发 合理安排劳动项目。 第三十六条 学校贯彻中小学心

23、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 年修订) ,建立相关工作机制,配备专(兼)职教师,建立心理辅 导室,并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教育教学的全过程。 第三十七条 学校大力提倡电脑、网络、电视、录像等信息 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普遍运用,建立校园网和教学资源库,大力 推进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内容的呈现 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的互动方式的变 革,以信息技术为纽带,科学管理学校,规范制度建设、学科组 建设、创新教研模式、引导教师实践、深化反思机制,从而促进 学校及教师教学行为、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充分发挥信息技术 的优势,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和有力的 学

24、习工具。 第三十八条 学校在每年六月举行艺术节,调动广大同学积 极投身到文化艺术节活动中。通过学校艺术节努力营造良好的育 人环境和文化氛围,力求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学校在每年十二月举行科技节活动,由总务处和科学组组织 进行。通过科技节一系列活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 力为核心,努力营造学科学、讲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 围,让学生在科技活动中体验科学探究活动的过程与方法,发展 初步的科学探究能力,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科学文化素养,推进我校素质教育的深入发展。 学校在每年四月举办田径运动会,使学生在和谐、平等、友 爱的运动环境中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和情感的愉悦,在经历挫折

25、和 克服困难的过程中,提高挫折能力和情绪调节能力,培养坚强的 意志品质,在不断体验进步或成功的过程中,增强自尊心和自信 心,培养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形成积极向上、乐观开朗的生活 态度,形成现代社会所必需的合作与竞争意识,学会尊重他人和 关心他人,培养良好的体育道德和集体主义精神,促进了学生终 身体育观的形成。 第三十九条 学校营造民主、自由、科学的研究氛围,构建 对话、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 革和实验。学校成立教师研修工作指导小组,统筹协调负责教师 专业成长的校本研修工作,研修时间保障。学校通过激励机制来 培养教师学习能力,发展教师教育科研能力,促进教师梯队成长,

26、实现自我价值,提升教师对自己工作和学校工作的满意度,让每 一个教师都有发展。 第四十条 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教育教 学的监督管理;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督导或委托其他部门、人员 对学校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评估。 第五章第五章 学生管理学生管理 第四十一条 科学设定招生计划。 认定学生实际常住户籍所在地应坚持学生户籍所在地与法定 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学生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常住地相统一 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根据所属教育行政部 门划定的招生范围,招收当年适龄儿童入学。凡被学校录取或转 入学校学习的受教育者即取得学校学籍,为学校学生,按要求建 立学籍档案。 第四十二条

27、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权得到学校和教职工给予的保护。 (二)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对教师奖惩不公平,有权提出意见。 (三)参与学校安排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和维护教学设 备和仪器。 (四)每年享受一次由政府财政支付的体检。 (五)免费借阅图书,免费进入阅读室阅读各类书籍,免费借 用体育器材。 (六)申请加入少先队组织,成为少先队员。 (七)获得发展并展示自己兴趣、爱好、特长、学业进步的机 会。 (八)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评先评优获得公正评价。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三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自觉遵守小学生规章制度,自主自立,学会约束和抵制 不良的思想和行为

28、,维护学校声誉,用实际行动为学校增添光彩。(二)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勤奋学习,勤俭节约,热爱劳动, 文明有礼,从小树立良好的思想道德情操,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劳动习惯、生活习惯。 (三)尊重教职工和长辈,接受教职工和长辈的教育、劝阻和 有益的建议。 (四)上学期间按时到校,放学后按时离开校园,不逗留学校 或自行活动。 (五)爱护学校公共财产,人为破坏公共财产由学生本人或监 护人赔偿。 (六)客观评价自己。每学期结束,在老师和家长指导下客观 评价自己的行为表现,促进自己不断提高。 (七)按时参加并独立完成学期各门学科学业评价。 (八)坚持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持之以恒地参加学校安 排的各项体

29、育活动,养成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坚持每天锻炼一 小时,着力提高自身的身体素质。 (九)发展自己的独立思考能力。(十)积极参加与学生身份相符、力所能及的各种实践活动。 第四十四条 依据厦门市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学校为每 个学生建立全国电子学籍。学籍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学校不得接收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就读,也不得接收未按规 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 (一)在校学生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 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学校申请休学。因 病申请休学的,应出具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需有建议休学的 意见)、病历及医疗收费发票等;因其他特殊原因休学的,应提 供有关证

30、明材料。 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学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可申 请延长一年。休学期满或休学期未满请求复学的学生,经学校和 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分别核办后可以复学。根据学生实际学习程度, 编入相应年级就读。(原则上编入原年级原班级就读) (二)小学每学段升级采用直升式,不实行留级制度。 (三)小学修业期为六年,学生修业期满,学生修满六年并完 成课程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综合素质评价、学科学业 考试成绩合格,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准予毕业,由学 校发给毕业证书。经重考后仍不及格者,给予结业,发给结业证 明。 第四十四条 建立学生成长档案(“成长记录袋”),对学 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学生

31、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 学生本人档案。 第四十五条 学校对表现优异和对学校做出重大贡献的学生, 予以表彰、奖励。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视情节给予批评 教育或相应处分。 学校对学生做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告知学生有权进行陈述申 辩,学生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学校、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胁迫或诱导学生转学、退学。 第四十六条 学校对修完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科学习业 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第四十七条 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 向上级等有关部门申请奖、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 第四十八条 学校建立少先队组织,保障学生自主管理和学 生合法权益。学生干部原则通过

32、民主选举产生。 学校支持学生自治,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学习民主 生活方式,培养现代公民素养。 第四十八条 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合法权益,学校及教职 工应当做到: (一)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 生充分发展,不得歧视学生。 (二)尊重学生人格。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 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用讽刺、威吓等方式给学生心理造 成伤害。 (三)尊重学生隐私。保护学生个人信息,未经学生及其监护 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学生个人隐私。 (四)不得非法收缴学生财物。为保护学生安全、保障校园秩 序,可以对学生违纪的相关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理,但应及 时与监护人联

33、系。 (五)不得随意处分学生。处分学生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及省、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 第六章第六章 教职工管理教职工管理 第四十九条 学校教职工由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人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 学校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建立与办学层次、规 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教师队伍。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 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对聘用人员实行岗 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五十条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 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

34、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教职 工不履行聘约的,须提前三个月向校长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 可解除聘约。对不服从学校分工或不能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 任务的,经教育未见明显改进的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第五十一条 学校依法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根据内林小 学教育教学成果量化细则对教职工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 为续聘或者解聘、处分、实施奖惩的依据。 第五十二条 学校教职工除了享受有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权利 外,还享受有下列权利: (一)教师享受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组织的教师政治、业务培 训权利。 (二)教师享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教育教学自主权利,对专业学 术问题发表观点

35、的自由权利和对学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三)教师经考核合格后,根据集美区内林小学职称岗位竞 聘方案的具体原则,享受其相应的待遇。 第五十三条 学校教职工除了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义务外, 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教育法规,依法执教,依法办事,做遵纪守法的好教 师。 (二)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 度,为人师表,加强师德修养。 (三)以育人为第一职责,全面关心学生成长,严格执行内 林小学制度集等相关制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执行学校教学流程管理实施意见,严格执行“三表” ,发扬“立己达人,枝繁叶茂”的教风,把好教学质量关。 (五)爱我内小,珍惜学校名誉,维护学

36、校权益,服从学校分 工。树立内小教师爱生、严谨、敬业的师德形象;朴素、端庄、 得体的外表形象;扎实、活泼、精博的教学形象;文明、有礼、 大方的社会活动形象。 (六)规范收费行为,教师个人无权设立收费项目。 (七)爱护公物,维护校产尽职尽责,树立安全意识,遵守校 园创安制度,承担创安责任。 (八)主动参与各种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树立终身学习的理 念。 第五十四条 学校保障教师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内容 如下: (一)学校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保证教职工工资、保 险、住房、医疗、离退休等方面的基本福利待遇。 (二)根据内林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内林小 学教育教学成果量化细则等相关规定予

37、以表彰。 (三)根据内林小学教职工生活福利条例规定,享受学校 教职工生活福利。 第五十五条 学校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 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五十六条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 评优等制度,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其敬业精神、育人理念 和业务能力。 班主任遵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履行相应职责、任 务,享受相应待遇、权利。 第五十七条 学校按学年制定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计划,支 持、鼓励教师及管理人员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学术交流和进修培训。学校按规定落实教师培训经费。 第五十八条 学校对聘用的教职工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学校 建立教师师德档案,将师德表

38、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进修 深造和评优评先的首要依据。 第五十九条 学校建立科学、公正、系统的教职工评价体系, 建立教职工业务档案,每年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能力态度、工 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转岗、解聘、晋升、奖惩 等的依据。 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 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学校对违反校纪校、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 批评教育和惩处。 学校对教职工做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告知教职工有权进行陈 述申辩,教职工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申诉。第七章第七章 学校资产管理学校资产管理 第六十条 学校具体

39、经费来源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和其它收入 等。 第六十一条 学校按有关规定,提供符合标准的校舍和教育 教学设施、设备,并做好日常维护、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工作。 学校加强对体育器材室、科学仪器室、图书室、机房等专业 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防止闲置和浪费。 第六十二条 学校建立健全财产管理制度,设置固定资产账 薄和实物清册,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清点,及时做好固定资产调 入和调出及资产处置手续,做到账实相符。任何单位、个人不得 侵占、私分、挪用、损坏,依法依规严格追究侵权者责任。 第六十三条 学校如遇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迁址、合并、分 立或终止时,应妥善保护学校资产安全,并依法进行资产清算。 第六十

40、四条 学校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等财经制度,配备专业会计、出纳人员,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监督 制度,保证相关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自觉接受上级财 务监督、检查和审计。 实行校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第六十五条 学校依法向上级部门提供年度预算计划,经批 准后严格按预算批复执行,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税 务、审计、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第六十七条 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 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各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向社会公 布收费项目和经费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十八条 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 产使用制度,加强受赠财产

41、管理,公示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第六十九条 学校严格按政府采购法对基建、重大维修 工程、货物和服务实行政府采购,加强财产保管和使用制度建设。第七十条 学校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方针,厉行节约, 压缩各种非教学费用和非科研费用开支,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第八章第八章 学校与家庭、社会学校与家庭、社会 第七十一条 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与家庭、社会 教育相结合,让家长、社会与学校共同构建和谐教育环境,形成 严密、立体、整合的育人体系。 (一)充分挖掘丰富的德育资源,打造广阔的教育时空,拓宽 学生的学习渠道,积极探索、创新家、校、社共建的模式,构建 家校学习共同体,形成我校独具特色的家校教育

42、文化。 (二)积极组织校内外的辅导力量,为学生提供发展兴趣爱好 的环境和条件;聘请兼职教师和校外辅导员,加强艺术、体育、 科技等方面专长的培训,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完善德育共育机制,构建家校社合作体系,形成系统性、 激励性的教育机制,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 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教师和校外学生辅导员。 建立或者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社区等各类 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活动。 第七十二条 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着公正、公平、公开 的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组织家长选举组成班级、校级两级家 长委员会,实现 “家校配合,共同育人”的育人格局。 (一)积极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

43、听取家长对学校办学的建 议和要求,不断改进学校工作。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 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促进学 校更好的发展。 (二)办好家长学校,定期开展活动,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 积极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第七十三条 发挥教育资源的优势,密切与社区及共建单位 的联系,以校外教育资源为依托,加强与社区的联系,建立或者 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社区等各类教育基地,定 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活动。学校配合社区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 育场地。 第七十四条 建立校友会组织,搭建校友交流平台,发挥校 友的资源优势,发挥校友的宣传、桥梁、教育、助学、咨询等作 用

44、,促进学校发展。 第七十五条 学校根据办学实际需要,开展校际互动合作, 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提升办学水平。 第九章第九章 附则附则 第七十六条 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 系。规章制度的立、改、废都依照民主程序进行,经由教代会审 议通过。 第七十八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务 委员会通过,并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备案之日起实施。 第七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 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处,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八十条 本章程的修改需由校务委员会或 1/3 以上教职工 (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方可进行,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校务委员会通过,报集美区教育局同意备案后生效。 第八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负责解释。厦门市集美区内林小学2018 年元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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