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办法—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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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市财政局镇人社发2018130 号镇 财 社2018211 号关于印发镇江市市区创业补贴政策 三个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镇江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国资局: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 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来镇就业创业若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镇办发201859 号)和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就业惠民创业富民工作的实施意见(镇政发201819 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和规范市区创业补贴资金的申报及管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镇江市市区一次性创业补贴实

2、施细则镇江市市区创业孵化补贴实施细则及镇江市市区宽容创业失败社保补贴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市财政局2018 年 10 月 22 日(此件主动公开)镇江市市区一次性创业补贴实施细则一、补贴对象自 2018 年 6 月 6 日起,首次在市区领取营业执照(或其它法定注册登记证书)成功创业、正常稳定经营 6 个月以上、按照规定缴费纳税的毕业前 2 年在校大学生和毕业 2 年内未就业大学生以及劳动年龄段的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含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等)。二、补贴标准1.毕业前 2 年在校大学生、毕业 2 年后未就业大学生,给予 6000

3、元一次性创业补贴;2.其他各类人员,给予 5000 元一次性创业补贴。三、补贴程序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可登录镇江市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平台()申请,也可到经营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社区(村)人社服务站(窗口)提出申请,提交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以及户口薄、毕业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信息后,打印镇江市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附表 1)并签字。2.审核公示。在 10 个工作日内,市创业服务机构对申请人的材料以及办理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信息进行初审。经上门核查,对符合条件的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审批后,在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天

4、。3.补贴发放。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创业服务机构将一次性创业补贴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给申请人。四、其他(一)本细则实施前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仍按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全民创业促进民营经济转型升级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镇人社发201315 号、镇财社201319 号)、关于印发镇江市区引领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镇人社发201551 号、镇财社201585 号)文件执行;(二)对申领营业执照时男年满 50 周岁、女年满 40 周岁的初始创业人员,按规定缴纳的医疗保险可放宽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三)对利用互联网进行创业的网络商户,在进行登记注册并办理失业登记后,符合条件的可同等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5、四)创业经营范围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如:桑拿、网吧、按摩等)、申报补贴时仍有社会保险欠缴费、偷税漏税、列入失信黑名单等情形的,一律不予享受;(五)如申报人及有关部门存在弄虚作假、渎职、冒领创业补贴的,立即追缴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六)本细则由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市财政局负责解释。附表 1镇江市市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姓 名性别文化程度联系电话就业创业证号身份证号户籍地址区 街道(镇) 社区(村)经营地址区 街道(镇) 社区(村)经营实体名称社会保障卡号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领取时间人 员 类 别毕业前 2 年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 2 年内

6、未就业的大学生 其他创业人员 (请注明 )补贴标准按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就业惠民创业富民工作的实施意见 (镇政发201819 号)文件精神,给予 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人承诺本人知晓镇江市初始创业补贴政策,所提供的材料均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申请人(签字):年 月 日市创业指导 服 务 中 心 复 核 意 见(单位盖章) 复核人(签字): 年 月 日注:(1)此表一式两份;镇江市市区创业孵化补贴实施细则一、补贴对象市级及以上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二、补贴标准自 2018 年 6 月 6 日起,每成功孵化 1 户企业或项目(在基地内新注册登记 1 年以上、孵化成功

7、搬离基地后落户本市稳定经营 6 个月以上),带动就业 5 人以下、5 人及以上分别给予5000 元、10000 元的创业孵化补贴。三、补贴程序1.基地申请。基地向所属辖区创业服务机构提交创业实体入驻协议、入驻时及搬离后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入驻创业成功孵化企业(项目)汇总表(附表 3)等材料,打印镇江市区创业孵化补贴申请表(附表 2)并签字。2.审核公示。在 10 个工作日内,区创业服务机构对申请人的材料及办理录用备案、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数进行初审。初审汇总后报区人社局、财政局审批,并对符合条件的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天。3.补贴发放。对公示无异议的, 由区人社

8、局会同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并报市人社局、财政局备案,市财政局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按照“预拨+结算”的方式对区进行补助。四、其他(一)创业经营范围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如:桑拿、网吧、按摩等)、申报补贴时仍有社会保险欠缴费、偷税漏税、列入失信黑名单等情形的,一律不予享受;(二)如申报人及有关部门存在弄虚作假、渎职、冒领创业补贴的,立即追缴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三)本细则由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市财政局负责解释。附表 2 镇江市市区创业孵化补贴申请表基地名称负责人(联系人)基地地址联系电话所属行政区域区 街道(镇) 社区(

9、村)成立日期营业执照号码使用面积(平方米)投资额(万元)可容纳创业实体数(个)基地从业人员(人)已入驻创业实体(个)其中:大学生创业实体(个)何时被认定为市级示范基地孵化成功实体 户其中:5 人以下 户,5 人及以上 户申请人承诺本人知晓镇江市创业孵化补贴政策,所提供的材料均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申请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经经核核查查,孵化成功,孵化成功创业实创业实体数体数为为 家,根据家,根据镇镇政政发发 2018 19 号文件精神,可享号文件精神,可享受一次性受一次性创业创业孵化孵化补贴补贴 万元(万元(¥: : )。)。区创业指导 服务

10、中心 初审意见(单位盖章) 年 月 日注:此表一式两份。附表 3 入驻创业成功孵化企业(项目)汇总表创业基地名称(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序 号孵化成功实体名称创业 类型入驻 时间退出 时间现登记注册地址带动就 业人员备注12345678910注: (1)此表一式 2 份; (2)创业类型: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 (3)带动就业人员需附经人社部门确认的录用登记备案表。镇江市市区宽容创业失败社保补贴实施细则一、补贴对象自 2018 年 6 月 6 日起,首次注册登记企业起 3 年内,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6 个月以上的法定劳动年龄内本市户籍人员(含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

11、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等)。二、补贴标准按照其创业期间纳税总额(不含减免额)的 50%,给予最高不超过 1 万元的一次性宽容创业失败社保补贴,用于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三、补贴程序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登录镇江市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平台()申请,也可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村)人社服务站(窗口)提出申请,提交户口薄、3 年内税务部门完税证明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销企业等材料后,打印镇江市区宽容创业失败社保补贴申请表(表 4)并签字;2.审核公示。在 10 个工作日内,区创业服务机构对申请人的材料及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等信息进行初审。经上门核查后报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审批,并对符合条件的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12、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天。3.补贴发放。对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区创业服务机构将一次性宽容创业失败社保补贴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给申请人。并报市人社局、财政局备案,市财政局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按照“预拨+结算”的方式对区进行补助。四、其他(一)创业经营范围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如:桑拿、网吧、按摩等)、申报补贴时仍有社会保险欠缴费、偷税漏税、列入失信黑名单等情形的,一律不予享受;(二)如申报人及有关部门存在弄虚作假、渎职、冒领创业补贴的,立即追缴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三)本细则由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市财政局负责解释。附表 4 镇江市市区

13、宽容创业失败社保补贴申请表姓 名性别文化程度联系电话就业创业证号身份证号户籍地址区 街道(镇) 社区(村)经营地址区 街道(镇) 社区(村)创业企业名称社会保障卡号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注销时间累计纳税额(万元)人 员 类 别下岗失业人员 大中专技职校毕业生 被征地农民 进城创业的农村劳动者农村劳动力 返乡农民工 复转军人 残疾人 其他申请人承诺本人知晓镇江市创业孵化补贴政策,所提供的材料均真实、有效, 如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申请人(签字):年 月 日根据根据镇镇政政发发 2018 19 号文一次性号文一次性给给予予 元元宽宽容容创业创业失失败败社保社保补贴补贴区创业指导 服务中心 核实意见(单位盖章) 年 月 日注:(1)此表一式两份;(2)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在 10 个工作日内逐级退回,并由社区(村)退回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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