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厂安全管理制度 集合.doc

上传人:帮**** 文档编号:1820650 上传时间:2019-10-26 格式:DOC 页数:31 大小:8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某厂安全管理制度 集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1页
某厂安全管理制度 集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某厂安全管理制度 集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某厂安全管理制度 集合.doc(31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xx 安全管理制度 厂安委会会议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传达上级安全指示精神,计划、布置、总结、评比我厂安全工作,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及多种经营各公司。3.厂安委会的会议具体分为年度会议、半年会议和月会议,会 议召开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4.安委会举行会议时,在家厂级领导都要参加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研究布署安全生产工作。各车间、各部门的第一负责人均要参加,如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5. 安委会会议召开内容分为:5.1 传达、贯彻中央及地方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文件及最新的劳动安全卫生法令、法规。5.2 审定、分解考核企业年度安全生产经营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技

2、术措施计划,听取安全部门的工作汇报、情况反映和工作总结。5.3 研究解决重大隐患,且在会上提出对策,拟定解决的办法及防范措施,协调各部门在隐患处理过程中的分工和协作,指定隐患整改的具体负责人及隐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5.4 通报他人事故教训;审议企业的重大事故,审定并通过对重大事故的处理决定和通报。5.5 厂级领导布置全厂性安全生产活动或作安全工作报告。6. 厂安委会会议必须有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内容、参加人 员等方面的完整的原始记录。xx 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1. 为保障企业生产安全,减少事故隐患,促进各车间、部门的安 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2.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及多种经营各公司。3

3、. 企业实行车间(部门)或班组自检、团“青安岗”互检、安保部门人员专检的三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4. 每月日为我厂安全活动日,各车间、部门要对各自责任区 内的安全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厂部由安保科组织有关人员对各车间、部门进行检查考核,着重检查企业的重点部位,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制止“三违”行为,发现和查明事故隐患,并将所查隐患以隐患整改指令书形式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车间,督促其按时按质整改。5.安保部门专职人员不定期地对各车间、部门进行安全专检,发 现问题及时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并进行跟踪考核和验 收;责任部门必须按时按质将隐患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安保科。6. “青安岗”互检工作由

4、厂团委自行组织安排,每月互检应不少 于一次,并按规定填好“互检表”。对所查出的隐患,厂团委应逐条进行跟踪考核,直至整改完毕并将“互检表”反馈给安保科。 7. 各车间、部门每周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自检不少于一次,并对所查隐患自行整改;应按规定填好“自检表”,安保科派人不定期到各车间、部门抽查,检查发现不执行安全自检工作的车间、部门,取消其当月安全奖。8.车间、班组、机台每天班前和班后应对所属库房、责任区、机 台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9.对安全专检、互检、自检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责任部门无特殊 原因逾期不改的,取消其当月安全奖并扣其奖金总额的 。xx 企业标准 安全技安全技术术教育制度教育制度 1.

5、 加强全体职工安全意识,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和自保能力, 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2.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及多种经营各公司。3. 企业要用各种形式和宣传工具不断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使其 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掌握有关安全技术、技能,自觉遵章守纪,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安保科要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考核,促进职工的安全学习。4. 新进厂的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均要进行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操作;工种调换和复工人员应进行重新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5. 各车间技术改造后采用的新工艺、新设备,应由主管部门制订安全操作规程,由技术负责人对管理干部、工人进行新

6、操作法的培训后才能投入生产。6. 对司炉工、焊工、叉车工、电工等特殊工种,要依照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规定,进行专门安全技术培训,经市劳动局考试合格、发给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特殊工种人员应定期进行复训,复训成绩不合格者应予调离特殊工种岗位。7. 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或发现重大以上事故隐患,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或事故隐发生。8. 每年应组织各车间、部门的专职安全员和全体中层以上干部进行次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知识技能的培训、考核工作。9. 选派安全专职人员参加国家烟草专卖局、省烟草专卖局及中央、 省、地劳动部门组织的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知识技能培

7、训。10. 对于违反安全技术教育制度的车间、部门,将取消其当月安全 奖并扣其当月奖金总额的;因此酿成责任事故的,将追查责任部门领导者的领导责任。xx 安全管理制度事故管理事故管理 1. 总则总则1.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督促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防范各类事故,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包括设备事故管理制度,事故隐患整改和立销案制度及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1.3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及多种经营企业各公司。2. 设备设备事故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2.1 为减少各类设备事故,积极采取事故防范措施,保障设备的有效作业率,制定本制度。2.2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各种“三违”行为,

8、防止事故发生。2.3 设备管理应着眼“预防为主,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并重”的原则,坚持先维修后生产,杜绝设备带病运行,确保设备运行安全。2.4 设备事故的分类:2.4.1 生产装置、动力设备、电气、仪表装置、管道、建筑物等发生故障、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均作为设备事故。2.4.2 设备事故分为一级事故;二级事故;三级事故。一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元以下的;造成生产系统停产小时以上、小时以下的;电力或动力(真空、压空、锅炉等)供应全厂范围内中断半小时以下、车间中断小时以下的(外线停电除外)。二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元以上、元以下的;造成生产系统停产小时以上、小时以下的;单机停产小时以上、小时以下的;电力或

9、动力供应全厂中断半小时以上、车间中断小时以上、 小时以下的(外线停电除外)。三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元以上的;造成生产系统停产小时以上、单机停产小时以上的;电力或动力供应全厂中断小时以上、车间中断小时以上的(外线停电除外)。2.5 事故处理: 设备发生事故后,责任部门应保持现场,立即报告。 设备动力科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分析事故原因,明确责任,采取措施,认真处理。 事故处理应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广大职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事故责任部门应在天内将事故报告单交设备科。3.事故事故隐隐患整改和立患整改和立销销案制度案制度3.1 为加大事故隐患

10、整改力度,督促责任部门按时按质完成整改,制定本制度。3.2 各车间、部门应坚持自检制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管的“三自”活动,寻查、整改事故隐患,并将所查隐患及整改结果填入自检表中上报安保科。3.3 对上级部门或厂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及安全部门的专检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由安保部门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限其所在部门按时按质进行整改,并由安保部门督促执行。3.4 对于厂区、库区、坎市打叶复烤分厂及多种经营各公司的事故隐患,由安保部门填发不安全因素整改指令书,一式两份,限其所在部门按期整改,整改后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整改情况并加盖部门公章,及时送达安保部门。立案日期为安保部门送达整改书的日期,销案日

11、期以安保部门验收章的签字日期为准。3.5 对本部门无法独立解决的事故隐患,部门安全领导应及时行文向安保科和分管厂领导汇报,由厂部责成各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保证整改质量。3.6 对在自检、互检、专检中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责任部门除积极采取措施尽快整改外,还应上报分管厂领导和安保部门,再由安保部门上报省烟草专卖局。3.7 对专检、互检、自检中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其整改率应分别达到和;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责任部门应采取可靠的临时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并订出计划限期解决。3.8 对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按质进行事故隐患整改的车间(部门),将取消其当月安全奖并扣罚其当月奖金总额的。4. 事故事故

12、报报告、告、调查调查和和处处理制度理制度 4.1 为了及时报告、调查统计和处理我厂的生产、设备事故和伤亡事故,加强事故防范的责任性,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4.2 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4.3 事故报告4.3.1 生产事故:生产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安全规定造成的生产事故除上报质管部门外,还应及时上报安保科及分管厂领导。出现重、特大事故时,职能部门应上报省烟草专卖局、国家烟草专卖局。4.3.2 设备事故:锅炉、压力容器等动力设备发生事故时,除上报设备科外,还应上报安保科和分管厂领导。出现重、特大事故时,职能部门应及时上报省烟草专卖局、国家烟草专卖局。4.3

13、.3 伤亡事故:轻伤事故: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负伤时,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安技科或分管副厂长。重伤及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发生此类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或最先发现人员应立即或逐级报告厂长或分管安全的副厂长。厂长或分管安全的副厂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省烟草公司和市劳动局、公安部门、检察院、工会;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时,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4.4 事故调查4.4.1 事故调查组成员的条件: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特长。与所发生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4.4.2 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

14、况。 确定事故责任者。 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写出事故调查报告。4.4.3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部门、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4.4.4 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情况后,若对事故的分析和事故的责任者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市劳动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若仍有不同意见,应当报省烟草专卖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及上级劳动部门裁决。4.4.5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4.5 事故处理4.5.1 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部门负责处理。4.5.2 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发现事故隐患而不采取

15、有效措施整改而导致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将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5.3 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对直接责任人将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5.4 在调查、处理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打击报复的,由厂部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5.5 发生各类事故,各职能部门和责任部门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即查不出原因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

16、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4.5.6 事故处理中对事故责任者必须坚持原则,按章办事,不能以经济处罚代替纪律处罚;以纪律处罚代替刑事处罚。4.5.7 事故发生后,各职能部门要分工整理,建立事故档案,如事故现场检查记录、旁证材料、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仪表记录、调查材料、会议记录、登记表及事故报告书等。4.5.8 一般事故处理应在天内结案;重、特大事故处理应在天内结案。事故处理后,责任部门应将“事故调查报告书”副本送地区安全部门备案,正本送厂档案室存档。附:“确定事故确定事故责责任者任者”原原则则运用“确定事故责任者”原则,便于在事故分析中确定责任者并追查责任。事故责任者的认定按以下原则进行:、

17、因设计上有缺陷和错误引起的事故,由设计者负责。、因施工、制造、安装、检修及设备质量的缺陷和错误引起的事故,由施工、制造、安装、检修、采购者及与其发生业务关系的部门负责。、因工艺操作确定上的缺陷和错误引起的事故,由工艺操作条件确定者负责。、因官僚主义而错误决定,盲目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引起的事故,由指挥者负责;重复事故由有关领导负责。、因违反安全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制度引发的事故,由违章者本人负责;安排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岗引起的事故,由指派者负责;应指派人员参加培训学习的,部门不安排人员参加的,由该部门负责。、因随意拆除或毁坏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而造成事故的,由拆除或毁坏者负责。、对已发现的各种隐患

18、,部门能解决而未解决或互相推诿、扯皮而造成事故的,由部门主管领导负责;本部门无力解决且已呈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未予及时解决而酿成的事故,由贻误部门负责。、对已呈报有关部门要求解决而又确有客观原因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有关部门应向呈报部门陈述原因,并协同呈报部门订出限期整改计划,逾期未改造成事故的,有关部门应负事故责任;隐患未整改前,呈报部门应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措施,否则因此引发的事故由呈报部门负责。、职能部门向各分管领导反映隐患,各分管领导置之不理或无及时批复而贻误消除隐患时机造成事故的,由各分管领导负责。10、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xx 安全管理制度 劳动卫生

19、1. 总则总则1.1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有关规定,保障企业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健康,避免有毒有害物质的侵害,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包括女职工保健管理制度,劳保用品管理发放制度,职工保健、营养津贴审批发放制度,职工健康、特殊工种和有害作业人员定期体检制度。1.3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及多种经营各公司。2. 女女职职工保健管理制度工保健管理制度2.1 女工是我厂生产劳动的主要群体。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女工在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制定本制度。2.2 针对我厂女工大多在生产第一线的劳动状况,每两年必须对女工进行妇科普查,并建立卫生档案。发现患病的应及时给予治疗。具体

20、由厂女工委和医务室负责实施落实。2.3 女工在月经、怀孕、哺乳期间,所在部门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2.4 不得在女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内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2.5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在劳动时间内进行的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2.6 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工,原则上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婴儿不满一周岁的女工,其所在部门应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 次哺乳时间,每次分钟;生产车间应每班在劳动时间内给予 一次性哺乳时间小时。多胞胎生育的,每

21、多生一个,每班哺乳时间增加小时。2.7 女工产假为天,其中产前假天;难产的增加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婴,产假增加天;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为天,其中产前假天。2.8 女职工怀孕个月以内自然流产的,产假为天;怀孕个月以上自然流产的,产假为天。2.9 女职工第一次施行人工流产手术的,可休息十四天,工资、资金 照发(只享受一次),第二次及以后人流假按病假处理;已领取准生证怀孕的女职工施行中期引产手术时,可休息一个月,没有享受过人流假的,工资照发,奖金按计发。2.10 女工在其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省公司或市劳动局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日内作出 决定;女职工

22、对处理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3. 劳保用品管理发放制度3.1 为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减少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止伤亡事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3.2 劳动保护用品和劳动保护检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特殊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检测仪器,必须是经过劳动保护监察机构及其指定的检验单位鉴定合格的产品。3.3 劳工科负责全厂劳保用品的采购和发放管理工作,并对劳动保护用品的合理性和安全性能负全部责任。3.4 发放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劳动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的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劳工科应根据企业各工种的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

23、为操作工配备齐全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对特殊防护用品,劳工科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定期检验,不 合格的、失效的一律不准继续使用。3.5 防护服装的式样,应当以符合安全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不得强求全厂服装的统一。3.6 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成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转卖。3.7 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变电室、配电室及有静电危险发生的场所,严禁穿戴化纤防护用品入内。3.8 特殊防护用品的使用部门应努力维护特殊防护用品的完好、安全、可靠,严禁将特殊防护用品(如变、配电室的高压绝缘鞋等)挪 作他用。3.9 职工应按规定要求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3.10 安保科和工会负责

24、对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发放和正确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附:劳保用品的发放范围、使用年限及享受对象。序号项 目使用期限数量 享 受 对 象01工作上衣(分夏、秋、冬装)24 个月2 件全厂在册在岗正式职工(特殊工种除外)02工作裤24 个月2 件全厂在册在岗正式职工(特殊工种除外)03工作帽24 个月1 顶生产线及与生产线有关人员04纱手套1 个月1 双生产线及与生产线有关人员05帆布手套1 个月1 双电工、焊工、司炉工06口罩1 个月1 只生产线及与生产线有关人员07工作鞋12 个月1 双全厂在册在岗正式职工(特殊工种除外)08电工鞋12 个月1 双电工、焊工09高温鞋12 个月1 双司炉工10护目

25、镜12 个月1 付司炉工、焊工、车工、刨工11电焊面罩12 个月1 个焊工12高压绝缘鞋3-5 年3 双动力车间、复烤分厂的变、配电室。4. 职职工保健、工保健、营营养津养津贴审贴审批批发发放制度放制度4.1 为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有关规定,合理发放职工保健、营养 津贴,保障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健康,制定本制度。4.2 岗位划分:4.2.1 特殊工种岗位按国家劳动部规定划分;4.2.2 艰苦岗位、一般岗位由劳工科划分。4.3 劳工科、设备科共同测定各岗位粉尘浓度、噪声等级以及高温情 况,根据国家局烟人第号文件规定各工种保健、营养津贴发放标准,经厂部审批后执行。4.4 发放周期由劳工科根据本企业的具

26、体情况作出决定。4.5 各车间、部门应按发放标准把津贴发放至各岗位,任何人不得克扣或截留。4.6 安保科对岗位津贴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不按规定执行者将 报由厂部处理。5. 职职工健康、特殊工种和有害作工健康、特殊工种和有害作业业人人员员定期体定期体检检制度制度5.1 为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职工身体健康,促进生产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制度。5.2 劳工科每两年组织一次全体职工的健康普查,具体由厂医务室负责进行实施。5.3 企业对从事有职业危害因素或对健康有特殊作业要求的职业,必须进行就业前职业性健康检查;就业后,按国家规定定期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职工在劳动时间内

27、接受职业性健康检查所占用的时间应计算劳动时间。5.4 我厂特殊工种和有毒有害工种的作业人员的定期检查由劳工科具体负责实施,检查频率为两年一次。检查内容包括全身各器官的系统检查,血尿常规,并根据职业接触情况,参考职业病论 断标准进行其他有关身体器官功能的检查。5.5 对检查发现有职业病的职工应采取及时治疗或疗养措施,并给予一定的公假休息,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对职业病院确定其不宜从事原有害作业的,劳工科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并不得安排其从事新的有害作业工种。5.6 应定期体检的有关特殊工种、有害作业人员主要指:司炉工,电气焊工,配料工,除尘工,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机台操作人员等。5

28、.7 检查结果由劳工科分类造册,进行报表整理和存档,并报安保科备案;检查中若发现职业病例,还应上报省公司和市劳动局、卫 生局。xx 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安全生产产考核考核 1. 总则 1.1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执 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 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三检”(自检、互检、专 检)制度,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有奖有罚,以“预防 为主”、 “防微杜渐”和“防患于未然”的超前安全意识防范 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企业安全管理工作零缺陷,共保 一方平安。 1.2 本制度制订了企业

29、事故管理考核制度、现场安全管理考 核制度、其它安全管理考核制度、考核奖惩办法及说明。1.3 本制度适用本企业范围内各车间、部门。 2. 事故管理考核制度 2.1 责任事故指经主观努力事前可以防止其发生而未能及时 防止的事故。 2.2 设备事故:发生一次经济损失 1 千元(含 1 千元)以上,1 万元以下的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发生一次经济损失 1 万元(含 1 万元)以上,3 万元以下的事 故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发生一次经济损 失 3 万元(含 3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的事故,扣责任 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 8%。 2.3 火灾事故:发生一次火灾事故扣车间、部门月奖金

30、总额的 ;当月连续发生两次火灾事故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在 2 千元以上(含 2 千元),1 万元以下的加扣月奖金总额的,造成经济 损失 1 万元(含 1 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加扣奖金总 额的,造成经济损失 3 万元(含 3 万元)以上,7 万元 以下的加扣奖金总额 6%。2.4 伤亡事故:发生轻伤事故每人次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金 总额的;发生重伤事故每人次扣责任车间、部门月奖 金总额的。 2.5 盗窃事故:发生库存烟草制品或其它物品、车间(部门)财 产一次被盗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事故,扣责任车间、 部门奖金总额的 3;被盗财产一次达 3 万元(含 3

31、万元)以 上、不足 7 万元的事故,扣车间、部门奖金总额的 6。 2.6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参照岩烟办(2002)29 号xx 公用车 辆管理制度,由厂办负责考核。 2.7 凡发生一般的责任事故,根据情节轻重,扣事故责任者 当月奖金 50%或取消当月奖金,并扣车间、部门主要负 责人当月奖金的总额的(20100 )。如发生较大责任 事故,由厂部召开安委会主要成员会议研究处理,并追 究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对事故责 任者、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给予记过、记大过或 降级处分。如发生特大、重大事故,由行业主管部门或 地方政府处理。2.8 事故发生后,责任车间、部门的领导必须在 1 小

32、时以内 报厂领导或职能部门,并在天以内填写事故分析报告 上交厂职能部门;无及时上交事故报告的车间、部门,除 按事故考核处理外,另加扣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 对隐瞒事故不报或隐瞒事故真相谎报的责任车间、部门, 加扣其月奖金总额的()。 3. 现场安全管理考核制度3.1 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正 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不准赤脚或穿拖鞋;不准将凉鞋 当拖鞋穿;不准穿高跟鞋和奇装异服。女同志从事现场工作 必须戴好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脖颈上不得系围巾;男女职 工严禁系领带。严禁穿着化纤类工作服、带铁钉类的鞋子及 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油罐区。检查 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每人次

33、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 ,对违章个人予以罚款元。 3.2 车间、库区、油锅炉房、油罐区、档案室、文印室、计算机 中心、总机房及其它非吸烟区内严禁吸烟(包括节假日 维修加班时)。检查发现有违章吸烟的,对个人课以罚款 元,并扣其所在车间、部门月奖金总额的() ;吸烟区烟头不按规定入缸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车间、 部门当月安全奖,当月连续发现两次则取消其当 月安全奖。 3.3 严禁带手套在各种传动设备、设施、输送带和机床上操 作。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每人次扣车间、部门当月安 全奖。 3.4 使用砂轮时,人应站立在砂轮侧面,严禁两人同时共用 一台砂轮机。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每次扣车间、部门 当月安全奖

34、的。 3.5 设备在运转中不准挂卸皮带,不准在近旁探取杂物,不准跨越运行中的设备,更不准将输送带当作载人工具; 设备未停稳时严禁用手或脚及其它物品制止。检查发现 违反规定的,每次每项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 10%,个人课以罚款 元。 3.6 起重设备(含起重车辆)应按规定持证上岗。严禁将叉车 改变功能另作其它用途、随意开出厂外或搭乘人员和配重,自制升降机不得载人上下。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 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或取消安全奖。 3.7 凡设备停机维护保养、检修或例保、周保时,必须切断本 机总电源,并在电气开关或门把上悬挂“有人工作,严禁 合闸”的警示标志,严格执行“谁挂牌,谁摘牌”的原则。 检查

35、发现违反规定的,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 ;若导致发生事故,按事故管理考核制度执行。 3.8 严禁任何操作工替人代班连续上两个班;严禁多人机组 单人操作或单人开双机。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每人次 扣其所在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 3.9 严禁携带小孩进入生产车间玩耍、逗留、参观或边作业 边看管小孩。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取消车间、部门当月安 全奖,并加扣车间、部门当月奖金总额的 3。 3.10 凡属于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操作。严禁任何工 种人员擅离岗位、与人聊天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检查 发现违反规定的,每人次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 。 3.11 运行锅炉有运行日志,交接班记录,水质化验记录

36、等, 各项记录均必须准确、真实及按规范书写化验检测数据, 严禁乱涂乱改原始记录及发生缺页现象;各类仪表齐全、 可靠, 运行正常安全。若发现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每次每项扣车 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 3.12 锅炉、压力容器等特殊工种人员应按规定对安全附件进 行定期维护保养并作好书面记录。检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 每次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 50。 3.13 注意观察燃油锅炉日用油箱的油位、油温,油位太低不够使用 1 小时,应提前注入新的燃油,如使用重油,还 要注意其油温应在 50左右,检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 取消车间当月安全奖。 3.14 油罐区的测量孔、机械呼吸阀、液压安全阀、阻火器及 泡沫罐

37、等安全附件应严格按定期保养制度进行维护保 养,并做好书面记录,检查违反上述规定的,取消车间 当月安全奖。 3.15 严禁外来人员和无关车辆进入油罐区;因工作关系需要 进入油罐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履行登记,经车间同意后 方可进入。对能产生电火花的电瓶车、汽车等车辆及设 备如果没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严禁进入。油泵工不得脱岗、 睡岗,不得容留岗外人员在值班室闲聊。检查违反规定, 每次每项扣车间当月安全奖的 50%。 3.16 遇雷天气严禁向罐内输送油品,检查违反规定,取消车 间当月安全奖。 3.17 带油的污水要经过油水分离后方可排入下水道,检查违 反规定,每次扣车间当月安全奖的 50%。 3.18 车间

38、、部门对燃油锅炉、燃煤锅炉、油罐区、变配电室、 各类型仓库及 C02 膨胀烟丝线等企业重点部位必须进 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防火自查,并做好自查自纠记 录,检查违反上述要求的,每次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 奖的 50%。3.19 CO2 膨胀烟丝线及其它重点危险部位配备的空气面具、 空气呼吸器应妥善保管且严禁他人随便动用或挪用,检 查发现违反规定,每次扣车间当月安全奖的 50%。 3.20 进出 CO2 膨胀烟线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门卫安全管理 制度,本车间人员凭上岗证进入车间。进入车间前,必 须将工作牌插在门口的牌架上,正面朝外,中途离开或 下班后将工作牌背面朝外插在牌架上,检查发现违反规定,每次

39、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 10%。 3.21 CO2 膨胀烟丝线固定式 CO2 检测器、声光报警系统要 保持灵敏、可靠、有效,若因人为因素造成损坏,影响正 常功能,每次扣车间当月安全奖的 50%。 3.22 CO2 膨胀烟丝线固定式 CO2 检测器每半个月标定一次。 当某检测器检测到高浓度 CO2 引起报警后,应重新进 行标定,检查发现违反规定,每次扣车间或部门当月安 全奖的 50%。 3.23 CO2 膨胀烟丝线停产期间、节假日或周末不生产时应有 一人专门值班。值班人员必须每隔一小时认真查看贮 罐 V18、工艺罐 V20、高压回收罐 T10 等压力表的压力 读数,正确按照工艺要求的指数进行手

40、动压力排放,违 反规定,则取消值班人员所在车间或部门当月安全奖。 若影响生产,则加扣值班人员所在车间或部门当月奖金 总额的 3-5%。 3.24 CO2 膨胀烟丝设备维修时须至少 2 人一组方可进行维 修,禁止单人维修。维修时,开关阀门的工作只能由一 人操作。违反规定,每次扣车间当月安全奖的 50%。 3.25 严禁任意拆卸、移动、改动或废置设备上的安全防护罩、 电气安全装置、防雷接地引线和电气设备上保护接地的 导线等。检查发现有违反规定或防护装置不全的,每次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 3.26 严禁在设备的烙铁上方烘烤任何物品、用品。检查发现 违反规定的,每次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 5。 3

41、.27 高速卷接机组中途停机分钟以上或下班后,应拉出 烙铁搓板并将其表面清洁;下班前,需将废烟支桶倒净, 且与设备保持一定距离。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每次每 项扣车间当月安全奖的。3.28 设备在正常运行中,不得在该设备上放置工具或其它物 品,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 或取消当月安全奖。 3.29 保持生产场地通道畅通。下班前应清理设备内部粉尘、 烟末及周围易燃物,切断电源后方可下班。检查发现违 反规定的,取消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并加扣车间奖金 总额的。 3.30 未经安保科许可,严禁私自装设水、汽管道和架设临时 电气线路。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责任车间、部门除应 立即拆除违章架

42、设的水、汽管道或电气线路外,还将被 扣罚当月奖金总额的,临时用电设备严禁将导线直 接插入插座或将导线捆绑拾取电源,违者取消责任车间、 部门当月安全奖。 3.31 未经安保科许可,任何车间、部门不得擅自关闭水源、 电源总闸。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取消车间、部门当月 安全奖。若由此事引起无法遏制突发性的事故而造成事 态扩大,按事故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32 生产现场无带电裸露点,动力箱、低压电柜内和设备中 不得有杂物、蜘蛛网、积尘,电气线路应穿管防护,无老 化、破损现象,线路连接应牢固、可靠,开关保护装置应 符合要求等。检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每次每项扣车间、 部门当月安全奖的。检查发现电气或线

43、头有烧损氧化现象的,每次每点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 50%, 当月连续发现两次则取消其当月安全奖。检查发现动力 柜内电气元器件严重烧损的,取消车间、部门当月安全 奖并加扣当月奖金总额的 1%。 3.33 进入变、配电室的电缆沟线路、室外合闸电源、电子箱 孔洞、进出线穿墙孔、预留孔及设备在墙上的固定孔应 封堵严密;室外电缆沟也应铺盖严密。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每次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 3.34 变、配电室、变压器室的门应完好且无明显缝隙,上下 门窗及通风孔加装铁丝网且无破损,窗户玻璃完好无损 坏,配电室须安装闭门器,进出变压器室应随手关门, 谨防小动物入内。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每次扣罚责任

44、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 3.35 变、配电室内严禁堆放杂物及易燃易爆品,并配备足够 有效的灭火器材。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每次扣车间、 部门当月安全奖的。 3.36 变压器、油开关不得有渗油现象;油色油位应符合规定; 各电气连接点接触良好;开关、刀闸操作灵活,变压器事 故排油坑畅通。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每项扣车 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 3.37 车间、仓库等的低压配电线路、开关、刀闸、电热器具、 插座、灯具等应符合安全用电规范及防火要求。检查发 现违反规定的,每次每项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 。 3.38 车间、仓库、火灾危险重点部位、粉尘及潮湿场所,严禁 使用闸刀开关。检查发现违反规定

45、的,每次每项扣车间、 部门当月安全奖的 50%。 3.39 变、配电室必须配备足够的绝缘工具,并按规定妥善保 管和定期检测,严禁将绝缘工具或公共劳动防护用品挪作个人私用。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每次每项扣责任车间、部 门当月安全奖的。 3.40 电气检修应执行电力部门颁发的有关电工安全工作规 程,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的制度,落实保证安全的技术 措施。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取消车间、部门当月安全 奖。3.41 明火作业应按规定向安保科申请动火证,在动火条件满 足后由专职焊工操作,严禁动火作业与喷漆作业同时进 行。焊机电缆线路接头要求无破损,要有保护性接地、 接零装置;进入除尘房、储丝房动火作业,焊机电

46、缆务必 是一条完整的电缆线;动火单位须有专人现场监护,保 证安全措施到位。凡在油罐区、油泵房、燃油锅炉日用 油箱等区域防火间距(30 米半径的范围)内的动火,须 办理一级动火证,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取消车间、部 门当月安全奖。 3.42 严禁使用易燃易爆液体擦洗设备及生产场地,各车间、 部门应妥善保管易燃易爆物品。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 取消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并扣当月奖金总额的。 3.43 未经安保科允许,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炉、电热壶、电 热杯、电热棒的,除没收外,扣责任车间、 部门当月奖 金总额的;经允许使用电热器具的车间、部门,元器 件应符合安全要求,发现不符安全要求的,按前述违章 使用

47、条款等同处理。 3.44 严禁酒后操作任何设备和处理故障。检查发现违反规定 者,取消其所在车间、部门的当月安全奖。 3.45 除尘房、储丝房、纸品库、卷烟成品库、烟叶库和特殊仓 库,都应安装吸顶防尘灯罩或防爆灯罩;一般仓库必须 采用以下白炽灯照明,开关一律设在库外;库内线路必须穿管敷设,严禁电源线路经过堆放物品的上方。检查发 现不符合 规定要求的,每次扣车间、部门当月安全奖的。 3.46 库房内成品、半成品、原辅材料应堆放整齐,并分类、分 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平方米,垛与垛间 距不小于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米,垛与墙的间距不小于米,垛与用于商品养护的电器设备或 消防栓的距离不小于米,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米;每 个卷烟堆垛垛高不得超过件,烤烟原烟堆垛不得超过 包,复烤把烟堆垛不得超过包,车间夹板烟堆放不得 超过件。检查发现不符要求的,每次扣车间、部门当月 安全奖。 3.47 易燃、易爆、剧毒、强酸等危险物品的储存和使用符合 规范要求。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每次扣责任车间、部 门当月安全奖的。 3.48 严禁直接将插头作为设备的电源开关使用。检查发现违 反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献 > 管理制度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