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执业考核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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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郴州市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执业考核细则郴州市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执业考核细则考核项目(总分 100 分)考核内容分值扣分因素得分司法鉴定机构标牌悬挂在醒目的位置1不符合要求的,扣 1 分鉴定机构执业面积不少于 100 平方米,接待室、鉴定室、档案室设置独立、齐全3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 1 分办公设备齐全,配备有传真机、复印打印机、电脑、开通宽带网3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 1 分 执业场所情况(共 13 分)在执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司法鉴定许可证、收费许可证、司法鉴定职业道德基本规范、司法鉴定人照片、执业类别及执业证号、司法鉴定工作流程、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机构负责人及主管部门的监督电话6每少一项扣

2、1 分具备在业务范围内开展司法鉴定工作必需的仪器设备情况(共 5分)“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应当符合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配置标准的要求;需要检测、计量才能出具鉴定意见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具备本行业基本的仪器设备配置标准或通过实验室认可及检查机构认证5“三大类”机构仪器设备不符合要求的,每缺一项扣 0.5 分;其他类别鉴定机构未达到行业配置要求的,每缺一项扣0.5 分,要求通过而未通过认证认可的,扣 4 分建立了司法鉴定工作流程、受案登记制度、鉴定实施制度、回避制度、保密制度、鉴定材料管理制度、三级审核制度、鉴定人出庭制度、投诉处理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执业公开制度、文书签发制度、文

3、书送达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等5未建立上述制度的,每缺少一项扣 1 分;落实不到位的,每项扣 0.5 分;制定的规章制度与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的,每项扣 0.5 分内部管理情况(共 10 分)司法鉴定内部管理规范有序5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员违法违规执业经查证属实的,该项不得分;能主动纠正错误、消除影响的减半扣分司法鉴定机构抽逃注册资金扣 1.5 分无专人管理鉴定机构和鉴定专用章的扣1.5 分未及时传达行政和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的扣 1.5 分司法鉴定机构或其鉴定人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注销等手续的,每起扣 0.5分年度内鉴定机构未组织鉴定人进行培训的扣 1.5 分对行政和行业主管部

4、门检查指出的不足未及时纠正的,每项扣 1 分;未按整改通知书规定的内容、时限进行整改,未按要求上报整改情况报告的,每次扣2 分不按要求报送工作总结或业务报表等,每项扣 1 分不按规定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务的,每次扣 1 分5每年上报信息至少 4 篇或在市以上主要媒体正面宣传报道 1 次,每少 1 篇扣 1分接受管理及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共 12 分)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觉接受行政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及日常监督检查3未按规定参加年度继续教育培训、法医临床转岗培训和专项培训的,每人次扣0.5 分4未按要求参加能力验证的,扣 4 分;参加而未能通过的,每项扣 0.5 分未设立专门受理案件部门或未指定专人负责

5、受理案件的,扣 1 分未建立案件受理台账的,扣 1 分;台账登记不完整或不规范的,扣 0.5 分受理事项无委托书的,每起扣 0.5 分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委托3鉴定材料接收无详细纪录的,每起扣0.5 分;未设置唯一性标识的每起扣0.2 分鉴定事项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鉴定能力和鉴定范围的,每起扣 1 分鉴定事项不合法或违背社会公德的,鉴定机构没有尽到审查义务的,每起扣 1分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的,鉴定机构没有尽到审查义务的,每起扣 1 分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应当对委托的鉴定事项和鉴定材料进行审查,确保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符合受理要求4应当受理而不受理的,每起扣 2 分不按规定期限受

6、理的,每起扣 0.5 分司法鉴定业务受理情况(共 9 分)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并与委托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2未签订协议书的,每起扣 1 分;协议书内容不完整或不规范的,每起扣 0.5 分鉴定人数或鉴定人员资质不符合规定的,每起扣 1 分司法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事项,应当指定或者选择二名以上鉴定人共同实施鉴定4鉴定人未依法进行回避的,每起扣 1 分司法鉴定的实施情况(共 24 分)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严格保管和使用3鉴定材料接收、传递、退还无交接记录的,每起扣 0.5 分应制而未制复制件并归档的,每起扣0.5 分;鉴定材料,对鉴定材料的提

7、取、接收、传递、检验、保存、处置进行记录和控制非鉴定需要造成鉴定材料损坏、遗失的,每起扣 0.5 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每起扣 1 分未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的,每起扣 1 分;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的,每起扣 0.5 分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记录的内容应当客观、准确、完整、清晰,确保鉴定结果的可追溯性6伪造或虚假记录的,每起扣 2 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每起扣 3 分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要求,正确适用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3适用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不正确的,每起扣 1 分司法鉴定文书未进行复核的,每起扣 1分鉴定文书未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或其指定代理人审查签发的,

8、每起扣 1 分非司法鉴定人签名的,每起扣 2 分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实施鉴定文书三级审核制度5司法鉴定人未参与鉴定而由他人代签的,每起扣 1 分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1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档案内容的,每起扣 0.5 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每起扣 1 分未按规定时限完成鉴定的,每起扣 0.5分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并按规定向委托人发送司法鉴定文书2 鉴定文书发送不及时或无发送记录、无送达回证的,每起扣 0.5 分司法鉴定机构名称0.2不符合规定每起扣 0.1 分司法鉴定文书类别0.2出现错误的每起

9、扣 0.1 分司法鉴定许可证号0.2缺失或错误每起扣 0.1 分封二声明0.2缺失或错误每起扣 0.1 分封面(1 分)司法鉴定机构地址和联系电话0.2缺失或错误每起扣 0.1 分标题,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加委托鉴定事项0.5缺失或不全每起扣 0.1 分编号,位于标题右下侧,顺序:鉴定机构名称年份专业缩略语文书性质缩略语序号0.5位置错误每起扣 0.1 分;内容错误每起扣 0.2 分基本情况:委托人、委托鉴定事项、受理日期、鉴定材料、鉴定日期、鉴定地点、在场人员、被鉴定人1鉴定材料列举不全或被鉴定对象填写漏项的每起扣 0.2 分;其它项目缺失或错误的每项扣 0.1 分司法鉴定文书制作规范(共 15

10、分)文书结构(10 分)文书正文(8 分)检案摘要、检验过程、检验结果、分析说明、鉴定意见、落款5检案摘要缺失每起扣 0.2 分;检验过程未遵守各类操作规程扣 1 分,依据表述不详细每起扣 0.5 分;重要检验结果未表述每起扣 0.2 分;分析说明:说明的问题罗列无逻辑关联性每起扣 0.2,分析说明的材料基础不准确每起扣 0.3,因果关系表述达不到用词准确、语句通顺、描述客观、清晰、通俗易懂的每起扣 0.3 分,鉴定时机的选择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每起扣 0.3 分,鉴定依据标准不准确每起扣 0.4 分,鉴定操作不符合规范每起扣 0.4 分;鉴定意见不明确扣每起 0.1 分;落款不符合要求每起扣 0

11、.2分鉴定意见书出现错字、错词、错行、错误日期等1出现错字、错词、错误日期每起扣 0.5分;出现错行每起扣 0.1 分鉴定文书附件(1 分)相关图表、照片、音像资料、参考文献目录等1缺少鉴定依据关健材料附件的,每起扣0.2 分;参考文献无目录的,每起扣 0.1分纸张 A4;通编页码(正文每页页眉右上角注明正文共几页,并注明本页是第几页)1未采用 A4 纸张每起扣 0.2 分;编码不符合要求的,每起扣 0.2 分落款与正文同页,不应当有“此页无正文”字样;无涂改1落款与正文不同页,出现“此页无正文”字样的,每起扣 0.3 分;落款有涂改的,每起扣 0.3 分文书格式(3 分)鉴定文书存档件与发出

12、件完全相同1不符合要求的,每起扣 0.2 分鉴定文书正文标题下方编号处加盖钢印;鉴定文书加盖骑缝章1鉴定文书正文标题下方编号处未加盖钢印的,扣 0.2 分;鉴定文书未加盖骑缝章的,每起扣 0.2 分加盖钢印、印章(2分)鉴定文书制作日期处加盖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1鉴定文书制作日期处未加盖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的,每起扣 0.2 分认真落实司法鉴定档案查阅、复制制度、档案管理人员职责制度0.6制度未落实的,每项扣 0.3 分司法鉴定档案应有专人负责管理;档案室和档案柜应符合保密要求0.8无专人管理扣 0.5 分;档案室和档案柜不符合保密要求的,扣 0.2 分在规定时间立卷并归档(鉴定文书发出或鉴定事项

13、终止之日起 30 日内)0.9未及时立卷每起扣 0.2 分;未及时归档每起扣 0.1 分司法鉴定机构的档案管理情况(共 7 分)案卷用三孔一线法正确装订0.3装订不正确每起扣 0.2 分;装订不规范扣 0.1 分卷内材料在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用阿拉伯数字正确通编页码1无编码的,每起扣 0.5 分;编码混乱的,每起扣 0.3 分卷面及卷内目录填写清晰、准确1未填写的,每起扣 0.5 分;填写不清,缺、漏项的,每起扣 0.1 分首、尾页必须是牛皮纸,纸质归档材料使用打印稿或蓝墨、碳素墨水书写0.5首、尾页不是牛皮纸的,每起扣 0.2 分;纸质归档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每起扣0.1 分已进行的程序

14、未入档的,每缺一项,每起扣 0.2 分鉴定档案内容完整;档案排列顺序正确【卷面、卷内目录、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案件受理审批表、鉴定业务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鉴定协议书、鉴定谈话记录、(鉴定意见讨论记录)、(专家会鉴意见)、鉴定结案报告书、鉴定文书签发稿、鉴定文书正本、送达回证、收费凭据、鉴定材料收领单、送鉴材料、卷内备查表、卷底】(小括号内容为据实性填写内容,未进行相关程序可以不填写入档)4 鉴定档案排列顺序混乱的,每起扣 0.2分鉴定档案实行一案一卷或一案多卷1未按要求立卷的每起扣 0.2 分案卷按类别、年度顺序排列,有检索卡0.5未按类别、年度排列,无检索卡的,每起扣 0.2 分;填

15、写不符合要求的,每起扣 0.1 分投诉处理机制(共 5 分)严格落实信访投诉处理机制,快速妥善处理行政和行业主管部门交办或直接向机构投诉的信访案件5无专人负责投诉接待工作的扣 1 分,未及时受理信访投诉案件的,每起扣 2 分,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加分项目合计得分:注:一、以下项目为考核加分项目:1、年办理司法鉴定援助案件 5 件以上的加 2 分;2、宣传报道、经验交流等信息文章在市以上媒体刊(播)出 2 篇以上(含)的加 2 分。3、鉴定结论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在重大诉讼中起到息诉罢访关键作用的加 5 分。二、司法鉴定机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规范化建设考核为不合格:1、对有效属实的投诉处理不及时,造成极大负面影响的;2、出具虚假鉴定意见,经司法机关或主管部门确认的;3、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经司法机关确认的。三、年度内未开展司法鉴定业务的机构不能评为优秀。四、扣分以单项满分为上限;司法鉴定机构根据业务类别不同,在本考核细则所列考核项目中无需要考核的,该项目得分为该项分值的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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