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泰化工周边区域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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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合肥市第八人民医院地块房屋征收与补偿合肥市第八人民医院地块房屋征收与补偿 方案方案(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合肥市第八人民医院地块房屋征收工作顺利实施,方便拟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产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详细了解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相关规定和程序,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 590 号)、巢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等规定,制定本方案。一、房屋征收项目概况(一)征收(一)征收项项目名称目名称合肥市第八人民医院地块(二)征收(二)征收项项目范目范围围及被征收房屋基本概况及被征收房屋基本概况1.征收范征收范围围涉及卧牛山街道办事处,具体征收范围以市政府确定的、市自然资源

2、和规划局出具的房屋征收红线图为准。2.被征收房屋基本概况被征收房屋基本概况本次房屋征收涉及户数、建筑面积具体以三榜终审公示数据为准。(三)房屋征收主体、房屋征收部(三)房屋征收主体、房屋征收部门门、征收、征收实实施施单单位位1.房屋征收主体:房屋征收主体:巢湖市人民政府2.房屋征收部房屋征收部门门: :巢湖市房屋征收办公室- 2 -3.房屋征收房屋征收实实施施单单位:位:卧牛山街道办事处(四)(四)签约签约期限(期限(签订签订房屋征收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补偿协议的期限)的期限)自市政府批准实施之日起 1 个月内。二、被征收房屋调查、认定和处理(一)(一)调查调查房屋征收部门与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对征收

3、范围内房屋的区位、权属、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被征收人拒不配合调查登记的,房屋征收部门及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可通过房屋权属登记档案或者现场勘测结果进行登记,作为认定、处理及征收补偿的依据。(二)(二)认认定和定和处处理理1.被征收人提供合法有效被征收人提供合法有效证证照的建筑,照的建筑,为为合法建筑。合法建筑。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合法证照所确认的房屋建筑面积、结构、用途、成新结合评估价格予以补偿。2.被征收人未能提供合法有效被征收人未能提供合法有效证证照的建筑,照的建筑,视为视为未登未登记记建建筑。筑。由房屋征收部门牵头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进行联

4、合认定、处理。(1)2001 年版地形图有记载的房屋被征收人在本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巢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并搬迁让房、移交拆除的,视具体情形,对其土地使用权证范围内的房屋,可认定为“可以视为合法建筑的未登记建筑”;对其土地使用权证范围外的房屋,可认定- 3 -为“可以进行合法性补正的未登记建筑”。认定为上述两类结果的被征收住宅房屋参照合法建筑补偿。超过本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签约的, “可以视为合法建筑的未登记建筑”或“可以进行合法性补正的未登记建筑”不再享受“参照合法建筑补偿”的优惠,并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作出具体处理意见。(2)2001 年版地形图没有记载

5、,无违法建设记录、且不属临时建筑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本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巢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并搬迁让房、移交拆除的,视具体情形,可认定为“可以参照合法建筑予以适当补偿的未登记建筑”。“适当补偿”剩余部分认定为“不予认定的未登记建筑”。“适当补偿”的具体标准为:被征收住宅房屋位于被征收人土地使用权证范围内的,对其建筑面积按 50%-80%进行折算后参照合法建筑补偿。被征收住宅房屋位于被征收人土地使用权证范围外,且不在他人或单位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证范围内的,对其建筑面积按30%-50%进行折算后参照合法建筑补偿。上述两项“适当补偿”房屋综合成新原则上砖混结构0.9,砖木和简易结

6、构0.85。“不予认定的未登记建筑”的补偿标准为:砖混结构 400-550元/、砖木结构 300-400 元/、简易结构 150-280 元/。- 4 -被征收人超过本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签约的,不再享受前款规定的“可以参照合法建筑予以适当补偿的未登记建筑”优惠,一律按照“不予认定的未登记建筑”给予货币补偿、不予安置。(3)2001 年版地形图没有记载,无违法建设记录、且不属临时建筑的非住宅房屋。按照不予认定的未登记建筑进行补偿。2001 年版地形图有记载的房屋,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货币补偿;2001 年版地形图没有记载的非违法建筑,按照前款“不予认定的未登记建筑”的补偿标准予以货币补偿。3.

7、认认定定为为“未超未超过过批准期限的批准期限的临时临时建筑建筑”,按照重置价,按照重置价结结合合成新成新给给予予货币补偿货币补偿; ;认认定定为为“违违法建筑、超法建筑、超过过批准期限的批准期限的临时临时建建筑筑”,不予,不予补偿补偿。 。(三)未(三)未经经自然自然资资源和源和规规划部划部门门批准,擅自改批准,擅自改变变用途用途类类房屋房屋补偿规补偿规定。定。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342 号)、住建部关于对城市规划管理等有关问题的复函(建办函200588 号)和安徽省、巢湖市的相关规定,街道办事处根据被征收人提供的有效工商和税

8、务两证照并结合其经营活动状况(正在经营)、经营年限(连续经营)、经营面积(一层一进)、经营位置等情况,对在本方案规定签约时间内签约的,可按经二次认证的建筑面积给予适当的经营补贴。经营补贴标准按照实际经营年限 30-50 元/年计算,补贴总金额最高不超过 500 元/。- 5 -2.未未经经自然自然资资源和源和规规划部划部门门批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批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原房屋用途认定并给予补偿。(1)将生产、办公、仓储用途改为住宅用途的房屋;(2)将生产、办公、仓储互改用途的房屋。三、房屋征收补偿(一)房屋征收(一)房屋征收补偿补偿内容内容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被征收房屋附属物(附

9、属设施)、室内装饰装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4.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二)房屋征收(二)房屋征收补偿补偿方式方式征收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可自行选择。征收单位和个人经营、办公、生产及仓储性质等房屋,按国家、省、市等相关规定办理,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三)附属物(三)附属物(设设施)、搬迁及施)、搬迁及临时临时安置等安置等补偿补偿(助)(助)1.附属物(附属物(设设施)、室内装施)、室内装饰饰装修装修标标准。准。按照巢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费临时安置费附属物补偿费等标准(巢政办20164 号)执行。2.搬迁搬迁费费(1)住

10、宅房屋:500 元次。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偿两次,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偿一次;- 6 -(2)非住宅房屋:7 元/,按实际使用的合法有效建筑面积一次性予以补助。3.临时临时安置安置费补费补助助实行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原则上实行自行过渡,过渡期限自领取交房验收单之日起开始计算,暂定 18 个月,据实支付。若逾期未安置,按照巢政20163 号文件第二十四条规定执行。(1)住宅房屋:在过渡期限内,按照经认定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以 9 元/月标准支付。被征收住宅房屋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独立产权,未经分割),且认定建筑面积不足 60的,过渡期限内临时安置补助费按60计算。逾期的房租按认证后的有效建筑面积结算。实行

11、现房安置或货币补偿的,支付 3 个月临时安置费。(2)非住宅房屋:在过渡期限内对营业用房,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按 15 元/月标准支付;对办公、仓储、生产加工、旅馆等非住宅房屋,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按7 元/月标准支付。实行现房安置或货币补偿的,支付 3 个月临时安置费。4.停停产产停停业损业损失失补偿补偿征收经营、生产性用房的,对被征收房屋合法有效建筑面积,每月按照货币补偿基准价的 5定额标准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实行货币补偿的,一次性给予 6 个月的停产停业损失- 7 -补偿。房屋征收范围确定时闲置的非住宅,不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费、临时安置费的补偿。四、房屋征收安置(一)住宅

12、房(一)住宅房产权调换产权调换房源的位置、价格、房源的位置、价格、户户型和面型和面积积1.住宅房住宅房产权调换产权调换房源位置:房源位置:映月湾安置点。2.产权调换产权调换房屋的房屋的评评估价格估价格以选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预评估报告为准。3.住宅房住宅房户户型及面型及面积积卧牛山街道办事处应结合被征收房屋实际状况及被征收人意向等,从前款产权调换房源中选取部分用作本房屋征收项目安置。具体户型、套数等需经市大建办最终审核、确定。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以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核定的数据为准。(二)住宅房屋征收安置(二)住宅房屋征收安置结结算算1.安置房屋建筑面安置房屋建筑面积计积计算原算原则

13、则应安置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合法(有效)建筑面积(1+安置面积调增系数)。安置面积调增系数按照产权调换安置房源所在楼栋总层数确定。被征收人选择的产权调换房屋总层数为 6 层及其以下的,安置面积调增系数为 0%;总层数为 7-11 层的,安置面积调增系数为 8%;总层数为 12 层及其以上的,安置面积调增系数为- 8 -12%。2.产权调换产权调换房屋的房屋的选择选择被征收人依据“先签订补偿协议移交拆除,先选择安置房源”的原则,结合应安置房屋建筑面积选择建筑面积相等或最临近的产权调换房屋。3.增增购购面面积选积选房原房原则则根据被征收房屋合法(有效)建筑面积或产权调换房源位置、层次的不同,被

14、征收人在不增加安置房套数的前提下,可以按照规定幅度自愿增购面积选择产权调换房屋,并自愿执行本方案规定的价格结算体系。本方案所称增购面积是指实际选择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与应安置房屋建筑面积之间的差。被征收人在本方案规定的安置点选择产权调换房源。提供的产权调换房源中最临近户型建筑面积与被征收人应安置建筑面积之间的差15的,只能在最临近户型的房源中选择;两者之间的差15的,可以在最临近户型的上一户型房源中选择。被征收房屋合法(有效)建筑面积 - 所选择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1+调增系数)20;即选择 1 套或以上产权调换房屋后所剩余面积不少于 20,可再选择一套房屋,增购面积选房原则与前款相同。4

15、.2001 年版地形年版地形图图有有记载记载的的非家庭唯一住房独立非家庭唯一住房独立户户和和经认经认- 9 -定的非独立定的非独立户户, ,建筑面建筑面积积小于小于 20的,的,一律不予产权调换,只能进行货币补偿。独立户是指拥有被征收区域户籍,且房屋独立(未经分割)存在于被征收区域。5.产权调换产权调换房屋价格分房屋价格分类结类结算原算原则则被征收人在本方案规定的产权调换房源中选择安置房源的,按照以下公式结算。公式: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等面积部分安置优惠价结合楼层差+安置面积调增部分0 元+增购 015部分建安成本价+增购 15以上部分评估基准价结合楼层差。本方案公式中所称“等面积部分”是指产权

16、调换房屋与被征收房屋有效建筑面积相等部分;“安置面积调增部分是指被征收房屋有效建筑面积(8%或 12%部分);“增购面积部分”是指应安置房屋建筑面积与实际选择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之间的差额部分。产权调换房源若为顶层或高层、小高层安置房的底层(不包括有架空层的一层),增购 15以上部分按评估基准价结合楼层差90%90%执行。本方案所称“户”原则上以房产、土地或规划等相关证件记载为准。6.住宅房屋住宅房屋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选择货币补偿方式作为唯一补偿方式的。货币补偿金额按- 10 -照货币补偿基准价结合被征收房屋结构、成新、楼层、朝向等修正因素结算。五、奖励与优惠被征收人在本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

17、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在约定时间内腾空房屋、交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拆除的,享受以下奖励与优惠措施:(一)房屋(一)房屋综综合成新合成新证载被征收房屋成新,建筑年代在 10 年以内(含 10 年)成新率按 1.0 计算,11 年至 20 年(含 20 年)成新率按 0.95 计算,21 年至 30 年(含 30 年)成新率按 0.9 计算,31 年以上的成新率按 0.85 计算。(二)搬迁面(二)搬迁面积奖积奖励励房屋征收部门按被征收房屋合法(有效)建筑面积给予最高不超过 150 元/的搬迁奖励。结算时间以“交房验收单”时间为准。(三)(三)违违法建法建设设或超或超过过批准期限的批准期限的临时临时建

18、筑。建筑。可给予不超过150 元/的拆除工时补助费。六、其他(一)其他事(一)其他事项项1.企事业单位持有合法有效证件的房屋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 590 号)和住建部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建房201177 号)等- 11 -相关规定并结合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办理征收相关手续。2.街道办事处在委托的权限范围内开展房屋征收实施工作;对工作人员违反房屋征收“十个禁止”工作纪律的将依法依规处理。3.街道办事处在征收过程中应区分情况,严格按安徽省和合肥市公安局户口管理规范(暂行)等相关规定实施。4.房屋征收中,同一处(栋)房屋不得出现夫妻、未成年子女、寄住、寄养、寄读、空挂户以及产权人的非直系亲属等分别单独立户的情形。5.自本方案征求意见之日起新建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附属设施、装饰装修等,一律不予补偿。6.本项目房屋拆除工作(场净地平)、拆除扬尘围挡维护及其拆除安全由属地街道全权负责,房屋残值归街道所有。7.本方案涉及的补偿安置、评估、测绘、服务等各项资金由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支付。(二)未尽事宜(二)未尽事宜本征收补偿方案未尽事宜按巢湖市相关政策执行,具体由巢湖市房屋征收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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