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党员申请保留组织关系审批表.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开大学党员申请保留组织关系审批表.doc(3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1南开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存(保留)学校申请表南开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存(保留)学校申请表编号:( ) 本表适用于: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 本表一式三份:党员本人、分党委(党总支) 、党委组织部各一份。 本表共 2 页,请双面打印填写。 (以下由党员本人填写)(以下由党员本人填写)姓 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本人身份(*学院*届*专业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入党年月日 正式党员 预备党员事 由申请保留 期限至 年 月单位地址/住址邮政编码本人离校后联 系方式电子信箱手机/固话其他联系方 式(直系亲属、 配偶等)本人已阅知并承诺遵守以下规定: 1. 拥护
2、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 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 2. 根据所在分党委(党总支)安排,与所在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保持联系。正式党员应 至少保证每半年与党组织联系一次;预备党员如不能参加党支部的活动,每季度应递交一份综 合思想汇报。 3. 定期交纳(或预先交纳、委托他人交纳)党费。本人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及时与所 在分党委(党总支)联系,重新核定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比例和金额。 4. 保留组织关系期间,在国内的预备党员须在预备期满前 1 个月内,递交一份转正申请 书,并根据所在党支部的安排,按时参加有关本人转正的党员大会。党员在回国后,须及时向
3、 所在分党委(党总支)申请恢复组织生活(预备党员回国后,申请继续接受培养考察) 。 5. 保留组织关系期间,本人所在单位、住址、电话、电子信箱等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及 时告知所在分党委(党总支)以及党支部。 6. 毕业生党员考取其他学校、落实就业单位或人事代理,党员回国后落实工作单位或定 居,异地居住的党员确定在外地长期居住,需及时联系所在分党委(党总支) ,根据有关规定 和实际需要,本人亲自或委托其他党员来校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7. 保留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不含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 不参加党组织生活或不按规定时间汇报思想和工作,或不按规定交纳党费,或不与所在党组织
4、 保持联系,或不按期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视为自行脱党,由党组织按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 进行处理。本人签字: 年 月 日辅导员意见辅导员签字: 年 月 日2(以下由分党委、党总支填写)(以下由分党委、党总支填写)党支部名称党支部书记姓名联系方式党费已交至年月经手人签字(一般为专职组织员)分党委(党总支) 意 见 党委副书记签字:分党委(党总支)盖章 年 月 日 分党委(党总支)工作要求: 1. 接待党员咨询,解释有关规定,提出有关要求;根据党员本人的实际情况,将其编 入一个党支部;收取党员预交的党费;指导其填写本表有关内容;及时修订党员信息。 2. 通知有关党支部,提出有关工作要求;定期了解党员
5、参加支部活动或递交综合思想 汇报的情况。 3. 核定党员本人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比例和金额,定期收取党员本人交纳或委托他 人交纳的党费。毕业后尚未就业的学生党员交纳党费,可参照在校学生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 执行,每月交纳党费 0.2 元。 4. 指导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前提出转正申请,指导党支部安排和召开涉及保留组织关 系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员大会。 5. 及时修订党员所在单位、住址、电话、电子信箱等联系方式。 6. 党员具备组织关系转出的条件时,及时通知本人亲自或委托其他党员来校,办理组 织关系转移手续。受理党员回国后提出的恢复组织生活(或预备期)的申请。 7. 依据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权限,对违反党章、违犯党纪以及有关规定的党员做出相 应的处分和处理。时 间变 更 事 项党员离校后 联系方式变更记录党员组织关系 变动情况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