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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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TSG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XXXXXXXX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Accreditation Criteria on Special Equipment Inspection Agencies(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 年 月 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XXXXX201X前 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以下简称核准规则)自 2005 年 3 月 1 日颁布实施以来,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升管理能力与技术水平,改善技术装备与检验检测条件,提高检验检测质量与检验检测能力,完善制度建设与人才培训机制,增强责任意识与服务观念,规范

2、行业自律与检验行为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期间,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与技术进步的需要,2007 年 6 月 1 日、2009 年 6 月 1 日和 2011年 1 月 1 日先后出台了核准规则第 1、2、3 号修改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根据 2013年工作计划,结合政府对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要求,于 2013 年 2 月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特检院)下达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修订任务书。2013 年 4 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核准规则修订小组,并在北京召开了首次会议,在充分期调研听取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核准规则(征求

3、意见稿)。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XXXXX201X 目 录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 基本条件(1)第三章 核准程序及要求(2)第四章 监督与管理(5)第五章 附则(6)附件 A 特种设备检验核准项目分类表(8)附件 B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条件(9)附件 C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申请书(19)附件 D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27)附件 E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28)附件 F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29)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XXXXX201X 1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特种设备检验

4、机构的核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是指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适用范围内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以下简称特种设备检验)的机构。第三条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要求经过核准,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以下简称核准证),方可从事核准项目内的检验工作,特种设备检验核准项目见“附件 A”。核准证有效期 4 年。核准分为首次核准、增项核准、换证核准,程序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批与发证。第四条 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监部门为核准实施机关。气瓶检验机构,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

5、检验机构(以下简称:两工地检验机构)由省级质监部门负责受理审批和发证。其他检验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审批和发证。第五条 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监部门应当根据当地特种设备数量分布特点、检验工作量和落实检验责任等情况,遵循合理布局、优化结构、充分发挥区域资源和行业优势的原则,对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设置进行统筹规划。第六条 获得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接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地方各级质监部门的监督管理。第二章 基本条件第七条 申请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的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TSG XXXXX201

6、X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2(二)有与其从事的检验工作相适应的检验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以及与其从事的检验工作相适应的场地、检验与试验装备;(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具体的核准条件见附件 B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条件 。第三章 核准程序及要求第一节 申请及受理第八条 申请单位提出核准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一)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申请书(见附件 C,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书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二)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PDF 或 JPG 格式扫描件);(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目录(复印件、PDF 或 JPG 格式

7、扫描件);(四)换证或者增项核准时,现有核准证书(提供复印件、PDF 或 JPG 格式扫描件);(五)对首次申请特种设备核准的申请机构,还应当提交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论证出具的“新增检验机构设置评价报告” ;(六)其他必要的资料。申请单位应当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第九条 核准实施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资料的 5 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查。申请资料符合要求的,核准实施机关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同意受理的,向申请单位出具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见附件 D);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单位出具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见附件 E);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核准实施机关应

8、当在接到申请资料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发出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见附件 F),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第十条 申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申请不予受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XXXXX201X 3(一)未达到本规则第九条要求的;(二)未通过核准或者被吊销核准证 ,1 年内再次提出核准申请的;(三)其他影响申请受理的情况。第二节 鉴定评审第十一条 鉴定评审分为首次核准的鉴定评审、换证核准的鉴定评审以及增项核准的鉴定评审。第十二条 鉴定评审机构应当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编制鉴定评审指南,不得随意增加或者减少鉴定评审的内容。第十三条 受理后,申请单

9、位应当约请国家质检总局确定并公布的鉴定评审机进行鉴定评审,并向鉴定评审机构提交以下资料:(一)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约请函 ;(二)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 ;(三)质量手册文本及程序文件目录;(四)其他必要的材料。第十四条 鉴定评审机构接受约请的,应当按照与申请单位约定的评审时间,协商安排鉴定评审。第十五条 首次申请核准或者增项的,申请单位应当按要求独立完成相应项目的试检验工作,试检验工作的有效性由鉴定评审机构根据申请项目的不同特点确定确认方式。各核准项目试检验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电站锅炉、移动式压力容器、长输管道、客运架空索道、RBI 核准项目试检验报告数量应不少于 2 份;(二)其他核准

10、项目试检验报告数量应不少于 4 份。第十六条 现场鉴定评审工作由鉴定评审机构组织评审组实施。评审组一般由 2名4 名评审人员组成,其专业构成应当与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应,并且应当与申请单位无直接的利害关系。第十七条 在实施现场鉴定评审的 5 个工作日前,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向申请单位发送特种设备现场鉴定评审通知函 ,并抄送当地省(或市)质监部门。第十八条 现场鉴定评审的主要内容如下:TSG XXXXX201X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4(一)核查申请单位各项证明文件的真实性;(二)审查申请单位的人员、检验仪器装备、场地、设施等资源条件是否符合本规则的要求;(三)审查申请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是否符

11、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规定;(四)审查检验工作质量等。第十九条 评审组应当在现场鉴定评审结束时,向申请单位通报现场鉴定评审情况。如果确定申请单位存在不符合本规则有关条件与要求的问题时,应当签署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备忘录,并且告知其申诉权利和整改时限。申请单位如果对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备忘录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书面陈述理由,并且加盖申请单位印章后交评审组。第二十条 申请单位接到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不符合项目通知后,应当在 6 个月内完成不符合项目的整改。申请单位逾期未完成整改工作的,原受理作废。评审机构可以采取资料确认或者现场确认的方式,对整改结果进行确认。第二十一条 现场鉴定评审工作结束后

12、,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在 20 个工作日内向核准实施机关提交鉴定评审报告。现场鉴定评审结论要求申请单位整改的,自整改结果确认后 10 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评审报告。第二十二条 鉴定评审机构应当按要求对申请单位实施鉴定评审,并对鉴定评审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第三节 审批发证第二十三条 核准实施机关对鉴定评审资料进行审核,并且根据以下情况分别做出决定:(一)申请单位满足核准要求,予以批准;(二)申请单位不满足核准要求,不予以批准,并且书面告知申请单位;(三)鉴定评审资料不齐全或者鉴定评审过程不符合程序规定,应当要求评审机构在 5 个工作日内做出补充说明,或者重新安排鉴定评审;(四)对鉴定评审

13、报告或者申请单位的条件有疑问,可以进行现场核查确认。第二十四条 对予以批准的,核准实施机关应当在 25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XXXXX201X 5核准证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设有分支机构的, 核准证还应当注明分支机构的名称和地址。第二十五条 自受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未完成现场鉴定评审的,本次受理自行失效。第二十六条 仅从事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换证时,在上一次核准证有效期内,其相应项目的定期检验业绩应当满足“检验周期内定期检验业绩要求”(见表 1),对不符合的,相应检验项目不予核准。表 1 检验周期内定期检验业绩要求核准项 目检验业绩(台/条/

14、只)备注GJ14额定压力大于 22MPa 的锅炉DJ18且不少于 1000kmPJ15000TJ500各类电梯QJ100各类起重机械YJ150A 级游乐设施SJ110除固定抱索器式、客运拖牵索道之外的客运索 道RBI5第四章 监督与管理第二十七条 获得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实施检验,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结果和检验结论,并对检验结果和结论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第二十八条 持有核准证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其机构名称、地址、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分支机构等在有效期内发生变更,应当在变更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原核准实施机关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同时

15、告知原核准实施机关下一级质监部门。由于合并重组、机构地址搬迁、改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如期换证的特TSG XXXXX201X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6种设备检验机构,应当在核准有效期满 30 个工作日前办理延续手续,但延续时间不得超过 1 年。延续时间在下一个核准有效期内扣除。第二十九条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不得将所承担的检验工作分包给其他机构进行,但对于检验工作中的无损检测、力学性能、化学成份、金相检测可以分包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未设立核准要求的除外),并且对检测的最终结果负责。第三十条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在跨地级行政区(含以上)从事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时,应当在定期检验前书面告知当地质监部门,

16、并且接受其监督。检验后将检验结果报当地负责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质监部门。第三十一条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在检验工作中发现被检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及时告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并且立即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第三十二条 国家质检总局、省级和市(地)级质监部门负责对获得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应进行监督检查。市(地)级质监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每年至少进行 1 次,并且将监督检查结果报省级质监部门。省级质监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抽查,每年抽查数量不少于机构总数的 25%,4 年中至少应当对每个机构抽查 1 次,同时将监督抽查结

17、果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对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抽查,并且对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监督抽查、抽查结果进行通报。第五章 附 则第三十三条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行业协会应当在促进科技进步、提升管理水平、增强检验人员素质、推动改革创新和加强行业自律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按照行业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可按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综合能力等条件,提出检验机构分级管理的要求,并且予以组织实施。第三十四条 本规则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五条 本规则自 年 月 日起施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XXXXX201X 7附件 A 特种设备检验核准项目分类表序号核准项 目代码核准项目(注 1)备注1GJ1所有级别的锅

18、炉2GJ2额定压力小于或等于 22MPa 的锅炉3GJ3锅炉 (注 2)额定压力小于或等于 3.82MPa 的锅炉4RJ1长管拖车(含集装管束)5RJ2铁路罐车、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6RJ3、类压力容器,超高压容器,氧舱7RJ4压力容 器 (注 2) 、类压力容器8DJ1长输管道9DJ2公用管道10DJ3工业管道11DJ4压力管 道压力管道元件12PJ气瓶气瓶13TJ电梯所有电梯14QJ起重机 械所有级别的起重机械15NJ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16YJ1所有级别的游乐设施17YJ2游乐设施除 A 级以外的各级游乐设施18SJ1各类客运索道19SJ2客运索道单线固定抱索器式、拖牵式客运索道20R

19、BI基于风险的检验注 1:申请单位如只承担监督检验的,应在核准证的相应项目中注明“限监督检验” ;如只承担定期检验的,则注明“限定期检验” 。注 2:取得锅炉或压力容器检验项目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满足附件 B 中有关安全阀校验要求的,即可从事安全阀的校验工作;满足附件 B 中有关锅炉水(介)质处理要求的,即可从事锅炉水(介)质处理化验工作。TSG XXXXX201X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8附件 B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条件B1 通用条件B1.1 基本要求能够独立、规范、公正地开展特种设备检验工作,不参与或从事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推荐、销售、监制、监销等相关的业

20、务与活动。B1.2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应当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与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且持续有效运行 3 个月以上。B1.3 人员要求持证检验检测人员不少于 10 人;应当配备检验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相关检验责任师等质量技术管理人员:(1)检验技术负责人,有相关项目的检验师资格,从事特种设备相关工作 5 年及以上,熟悉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检验业务,有岗位需要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2)质量管理负责人,有相关项目的检验师及以上资格,从事特种设备相关工作 5年及以上,熟悉质量管理工作,有岗位需要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3)检验责

21、任师,有相应项目的检验师及以上资格,有岗位需要的技术业务水平;(4)各类人员的配备与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应,具体要求见表 B-1;从事安全阀校验的检验机构,应当配备至少 2 名安全阀校验人员和 1 名维修人员;从事锅炉水(介)质处理的检验机构,应当配备锅炉水(介)质检测员和锅炉水(介)质检测师各 1 名。B1.4 检验设备要求具有与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应的检验仪器装备和场地条件,具体要求见表 B-1;仅申请监督检验的,相应项目对应的检验设备及场地条件不要求。B1.5 法规标准拥有与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B1.6 场地和设施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XXXXX20

22、1X 9具有一定的场地和设施,办公室、档案室、设备室、交通、通信、计算机、报告管理系统、数据交换系统等满足使用要求B1.7 气瓶检验机构、两工地检验机构持证检验检测人员不少于 6 人;应当配备检验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相关检验责任师等质量技术管理人员:(1)检验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有相关项目的检验员(持资格证 2 年以上)资格,从事特种设备相关工作 3 年及以上,熟悉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检验业务,有岗位需要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2)质量管理负责人, 有相关项目的检验员(持资格证 2 年以上)资格,从事特种设备相关工作 3 年及以上,熟悉质量管理工作,有

23、岗位需要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3)检验责任师, 有相应项目的检验员(持资格证 2 年以上)资格,有岗位需要的技术业务水平;(4)具有与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应的各类检验人员,气瓶检验机构和两工地检验机构的具体要求见表 B-1。TSG XXXXX201X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10表 B-1 检验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检验仪器设备要求核准 项目 代码人员资格及数量检验人员工作经历 (注 B1)检验仪器设备及场地 ((注 B1))GJ11.锅炉检验师 12 名,其中金属材料、 焊接、热能工程专 业中级以上技术职 称技术人员各 1 名;2.级 RT、UT、MT、PT 无损检测人员各 2 人项; 3.级 R

24、T、UT、MT、PT 无损检测人员各 4 人项; 4.级 TOFD 无损 检测人员 2 人项全过程参与 22MPa 以上锅炉内部检验 不少于 4 台次的锅 炉检验师不少于 4 名1.视频内窥镜(大于等于 10m); 2.定量光谱仪 (能分析 C、S、P 等 元素); 3.便携式金相仪(具有数码图像处 理功能); 4.台式金相显微镜; 5.全站仪; 6.TOFD 检测设备; 7.大于等于 300kV 的 X 射线机(分 包时,不要求); 8.力学性能试验设备(分包时,不 要求)GJ21.锅炉检验师 6 名, 其中金属材料(或 焊接)、热能工程 专业中级以上技术 职称技术人员各 1 名; 2.级

25、RT 或 UT、MT 或 PT 无损 检测人员各 1 人项;3.级 RT、UT、MT、PT 无损检测人员各 2 人项全过程参与 3.82MPa 以上锅炉内部检验 不少于 6 台次的锅 炉检验师不少于 3 名1.视频内窥镜(大于等于 4m); 2.便携式定量光谱仪; 3.便携式金相仪(具有数码图像处 理功能); 4.全站仪GJ31.锅炉检验师 1 名;2.锅炉检验员 3 名;3.级 RT、UT、MT、PT 无损检测人员各 2全过程参与 3.82MPa 及以下锅炉内部检 验不少于 8 台次的 锅炉检验员(或检验 师,至少有 1 名检 验师)不少于 2 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XXXXX2

26、01X 11人项续表 核准 项目 代码人员资格及数量检验人员工作经历 (注 B1)检验仪器设备及场地 ((注 B1))TSG XXXXX201X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12RJ11.压力容器检验师 8 名,其中金属材 料、焊接、化工机 械专业中级以上技 术职称技术人员各 1 名; 2.级 RT、UT、MT、PT 无损检测人员各 2 人项; 3.级 RT、UT、MT、PT 无损检测人员各 4 人项全过程参与长管拖 车全面检验不少于 4 台次的压力容器检 验师不少于 4 名1.具有大容积气瓶专用自动全面积 超声测厚设备; 2.具有大容积气瓶专用自动超声检 测(UT)设备(大于等于 20 通道);

27、3.大容积气瓶自动磁粉检测设备和 气瓶瓶口内表面磁粉检测(MT)设备;4.数字式声发射检测仪; 5.便携式布氏硬度检测仪; 6.残液回收、处理及置换装置(包 括蒸汽吹扫); 7.起重及必要的专用工具和工装 ; 8.抽真空或充氮置换装置; 9.能够自动记录相关参数的气瓶外 测法水压试验装置和水压试验标准 样瓶一只(禁油气瓶必须配备专用 试压装置,最高工作压力应不小于 45MPa) ; 10.气密性试验装置(排气量不小于 3m3/分钟,最高工作压力应不小于 30MPa); 11.检修瓶阀的工具、量具及瓶阀 气密性试验装置; 12.称量气瓶重量和测量容积用的 衡器 (称量重量大于等于 5 吨); 1

28、3.数控气瓶瓶口内外螺纹加工设 备和瓶口内表面收口缺陷机加工专 用设备; 14.瓶阀、端塞装卸工具或装置 ; 15.气瓶内部干燥装置; 16.气瓶自动喷丸装置; 17.用于转运用的拖车牵引车; 18.长管拖车专用检验场地:室内 检验工作场地1500m2,室外工作 场地2000m2续表 核准 项目人员资格及数量检验人员工作经历 (注 B1)检验仪器设备及场地 ((注 B1))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XXXXX201X 13代码RJ21.压力容器检验师 6 名,其中金属材 料、焊接、化工机 械专业中级以上技 术职称技术人员各 1 名; 2.级 RT、UT、MT、PT 无损检测人员各 1 人项

29、; 3.级 RT、UT、MT、PT 无损检测人员各 2 人项全过程参与铁路罐 车、或汽车罐车、 或罐式集装箱全面 检验不少于 4 台次 的压力容器检验师 不少于 4 名1.静电电阻测量仪; 2.含氧量分析仪; 3.真空度检测仪; 4.大于等于 300kV 的 X 射线机(分 包时,不要求); 5.起重及必要的专用工具和工装 ; 6.抽真空或充氮置换装置; 7.残液回收、处理及置换装置(包 括蒸汽吹扫); 8.安全阀、紧急切断阀、液面计校 验装置; 9.除锈和喷漆设备; 10.罐车检验场地1500m2RJ31.压力容器检验师 6 名,其中金属材 料、焊接、化工机 械专业中级以上技 术职称技术人员

30、各 1 名; 2.压力容器检验员 4 名; 3.级 RT、UT、MT、PT 无损检测人员各 1 人项; 4.级 RT、UT、MT、PT 无损检测人员各 4 人项全过程参与超高压 容器全面检验不少 于 4 台次的压力容 器检验师不少于 4 名1.视频内窥镜; 2.定量光谱仪 (能分析 C、S、P 等 元素); 3.经纬仪; 4.大于等于 300kV 的 X 射线机(分 包时,不要求); 5.超高压耐压试验设备 从事氧舱检验的,还应当配备以下 设备: 1.静电测试仪; 2.接地电阻测试仪; 3.电介质强度测试仪; 4.漏电流测试仪; 5.噪声测试仪; 6.照度测试仪RJ41.压力容器检验师 1 名

31、; 2.压力容器检验员 3 名; 3.级 RT、UT、MT、PT 无损检测人员各 2 人项全过程参与、或 、或类压力容 器、或氧舱全面检 验不少于 6 台次的 压力容器检验员(或 检验师,至少有 1 名检验师)不少于 3 名-续表 核准人员资格及数量检验人员工作经历检验仪器设备及场地TSG XXXXX201X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14项目 代码(注 B1)((注 B1))1.接地电阻测试仪; 2.静电阻测量仪; 3.埋地管道泄漏检测仪; 4.埋地管道防腐层探测检漏仪; 5.埋地管道探测定位仪; 6.防腐层绝缘电阻测量仪; 7.电火花检测仪; 8.涂层测厚仪;DJ11.压力管道检验师 8 名,

32、其中金属材 料、或焊接、或油 气储运中级以上技 术职称技术人员 3 名; 2.级 RT 或 UT、MT 或 PT 无损 检测人员各 1 人项;3.级 RT、UT、MT、PT 无损检测人员各 2 人项全过程参与长输管 道全面检验不少于 4 条(且不少于 300Km)的压力管道 检验师不少于 5 名; 且全过程参与长输 管道全面检验评价 不少于 4 条(且不少 于 300Km)的长输管 道评价人员不少于 5 名9.杂散电流检测仪; 10.土壤电阻率测试仪; 11.密间隔管地电位检测仪; 12.直流电压梯度检测系统; 13.埋地管线外防腐层状况综合检 测评估系统(软件); 14.实时动态差分检测设备

33、; 15.超声导波检测设备; 16.数字射线检测设备; 17.流场分析软件; 18.瞬变电磁检测设备; 19.数字 X 射线成像设备; 20.力学性能试验设备(分包时,不 要求)DJ21.压力管道检验师 4 名,其中金属材 料、焊接专业中级 以上技术职称技术 人员 1 名; 2.压力管道检验员 2 名; 3.级 RT 或 UT、MT 或 PT 无损 检测人员各 1 人项;4.级 RT、UT、MT、PT 无损检测人员各 2 人项全过程参与公用管 道全面检验不少于 6 条(且不少于 30Km)的压力管道检 验师不少于 2 名; 且全过程参与公用 管道全面检验评价 不少于 6 条(且不少 于 30K

34、m)的公用管道 评价人员不少于 2 名1.接地电阻测试仪; 2.静电阻测量仪; 3.埋地管道泄漏检测仪; 4.地下管道防腐层探测检漏仪; 5.地下管线探测定位仪; 6.防腐层绝缘电阻测量仪; 7.电火花检测仪; 8.涂层测厚仪; 9.杂散电流检测仪; 10.土壤电阻率测试仪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XXXXX201X 15续表 核准 项目 代码人员资格及数量检验人员工作经历 (注 B1)检验仪器设备及场地 ((注 B1))DJ31.压力管道检验师 1 名; 2 压力管道检验员 2 名; 3.级 RT、UT、MT、PT 无损检测人员各 2 人项全过程参与工业管 道全面检验不少于 8 条(且不少于 10Km)压力管道检验 员(或检验师,至少 有 1 名检验师)不少 于 2 名1.经纬仪; 2.接地电阻测量仪; 3.静电阻测量仪; 4.埋地管道外防腐层检测仪; 5.大于等于 300kV 的 X 射线机或 TOFD 检测设备(分包时,不要求)DJ41.压力管道检验师 1 名; 2.压力管道检验员 2 名; 3.级 RT、UT、MT、PT 无损检测人员各 2 人项全过程参与压力管 道元件监督检验不 少于 6 批的压力管 道检验员(或检验师, 至少有 1 名检验师) 不少于 2 名-PJ1.气瓶检验员 4 名;2.级 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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