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知识点总结归纳(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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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知识点总结归纳(一)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知识点总结归纳(一)导语:笔者对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的主要知识点按课本章节顺序进行了归纳总结,希望能对准备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小伙伴起到一点作用。由于知识点较多,所以分成了多篇文章,感兴趣的朋友能够查看系列文章。最后祝大家顺利通过。表见代理表见代理:直接有效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施行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一、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1代理人实际上无代理权;2相对人主观上为好心且无过失;3客观上有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4相对人基于这个客观情形而与无

2、权代理人成立民事法律行为。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被代理人对相对人表示已将代理权授予无权代理人,而实际并未受权;2无权代理人持有被代理人的介绍信或者盖有印章的空白合同书,使得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3代理关系终止后被代理人未采取必要的措施而使相对人仍然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并与之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法律规范1.法律规范的概念上一页下一页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详细规定主体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2.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1法律规范不同于法律条文,法律规范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2法律规范是法律条文的主要内容,但法律条文的内容还

3、可能包含其他法要素如法律原则。3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不是逐一对应的,一项法律规范的内容能够表如今不同法律条文甚至不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同样,一个法律条文中可以以反映若干法律规范的内容。【解释1】(公司法)第1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只是讲明了立法目的,不属于法律规范。【解释2】一项法律规范的内容能够表如今不同法律条文中。例如(公司法)第171条规定: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公司法)第201条规定:公司违背本法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

4、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下面的罚款。【解释3】一个法律条文中可以以反映若干法律规范的内容。例如(公司法)第147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上一页下一页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1.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1)自然人(2)法人和非法人组织(3)国家2.法人的分类(1)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十分法人。(2)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3)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4)十分法人包括特定的

5、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3.非法人组织(1)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本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上一页下一页(2)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是指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客观现象。根据能否以权利主体的意志为转移,法律事实分为行为和事件两类。1.事件(1)人的出生与死亡(2)自然灾祸与意外事件(3)时间的经过2.行为(1)法律行为(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如订立合同)(2)事实行为(与意思表示无关,如创作行为、侵权行为)债务的抵

6、充顺序1.债务人的给付缺乏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一样种类的全部债务时,除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一样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一样的,根据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一样的,按比例抵充。2.主债务、利息、费用的抵充顺序上一页下一页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缺乏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下列顺序抵充:(1)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2)利息;(3)主债务。合伙企业的类型1.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

7、业其中包括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2.普通合伙企业的特征是“所有:即所有的合伙人对所有的企业债务均应承当无限连带责任。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特征是“先看债务再找人:1一般的企业债务,所有的合伙人均应承当无限连带责任;2特定的企业债务,由特定的合伙人承当无限连带责任,即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成心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当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当责任。4.有限合伙企业的特征是“先找人再确定责任:1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和1个有限合伙人;2普通合伙人应当对所有的企业债务承当无限连带责任;3有限合伙人

8、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当责任。房屋租赁合同上一页下一页1.登记备案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1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2只要在房屋租赁中承租人才享有优先购买权,对于其他标的物的租赁,并不适用优先购买权。3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损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当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4出租人委

9、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3.承租人不享有优先权的情形1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2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3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4第三人好心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上一页下一页【解释】考生应高度关注“近亲属的范围: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4.房屋租赁中同住人的权利1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寓居的人能够根据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2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合伙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

10、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其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合伙人请求根据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违约责任的相对性1.由于合同关系具有相对性,因而,违约责任也具有相对性,即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具有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生。2.涉及第三人的合同(1)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当违约责任。(2)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当违约责任。3.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当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法律规定

11、或者根据约定解决。4.转租上一页下一页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能够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赔偿损失。5.承揽合同承揽人经定作人同意,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承揽人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6.合同相对性的例外(1)债的保全措施在保全措施(代位权和撤销权)中,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使得债权人能够向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提起诉讼,主张权利。(2)买卖不破租赁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合同的承租人能够租赁合同对抗新的所有权人,突破了合同关系的相对性。(3)建设工程合同经发

12、包人同意,总承包人能够将本人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承当连带责任。动产的抵押和质押1.质权:交付生效以动产设定质押的,质权自交付时设立。上一页下一页2.抵押权:登记对抗以动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好心第三人。【解释】以动产设定抵押时,无论能否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权均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设立。只是未登记的,不能对抗好心第三人。撤销权的消灭(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3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

13、使撤销权;(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本人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4)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民间借贷合同1.民间借贷的范围1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互相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2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属于民间借贷。上一页下一页2.民间借贷的利率1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根据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

14、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逾期利率1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2借贷双方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区分不同情况处理: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根据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根据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逾期利率与其他违约责任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能够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可以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

15、,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上一页下一页保证人不承当责任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当保证责任: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犯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3、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犯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并且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运输合同1.客运合同1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而降低服务标准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退票或者减收票款;提高服务标准的,不应当加收票款。2承运人应当对运输经过中旅客的伤亡承当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本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实伤亡是旅客成心、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2.货运合同2006年案例分析题1收货人在约定的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对货物的数量、毁损等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运人已经根据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货物的初步证据。但以后如收货人有证据证实货物的毁损、灭失发生在运输经过中,仍可向承运人索赔。上一页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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