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书记员招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练习题〔三十五〕.docx

上传人:安*** 文档编号:17862616 上传时间:2022-05-26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5.3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2书记员招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练习题〔三十五〕.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2022书记员招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练习题〔三十五〕.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22书记员招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练习题〔三十五〕.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书记员招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练习题〔三十五〕.docx(2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2022书记员招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练习题三十五【答案】C解析:物权的变动是物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以登记为公示方法。(物权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此题中,甲、乙、丙订立散伙协议对房屋产权作出安排,但是没有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未完成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不能产生物权效力。A项错误,不中选。(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此题中,法院判决丙公司办理过户手续,但是丙一直没有办理,此为给付之诉的判决。因而,房屋产权仍未发生变化,照旧归丙所有。丙死亡后,(物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获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场时发生效力。房屋所有权归丙的唯一继承人丁所有。B项错误,不中选。C项正确,中选。房屋赠与作了公证但是未办理过户手续,戊不是房屋所有人。D项错误,不中选。故此题选C。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试题 > 升学试题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