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讲一般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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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第一节:进出口货物的申报第二节:进出口货物的查验第三节:进出口货物的征税第四节:关税的减免和海关监管手续第五节:进出口货物的放行,海关监管货物,一般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其他进出境货物,报关,海关法规定,货物或运输工具进出境时,其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向进出境口岸海关请求申报,交验规定的证件和单据,接受海关人员对其所报货物和运输工具的查验,依法缴纳海关税、费和其他由海关代征的税款,然后才能由海关批准货物和运输工具的放行。这一请求和接受办理进出境通关手续的整个过程,称为报关。,报关程序的定义 指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口货物收发人和进出口境物品

2、所有人或者其代理人按照海关法的规定,办理运输工具、货物、物品进出境及相关海关事务的手续和步骤。本章所述是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1、前期阶段:即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阶段。 注意: 在我国,并不是所有的进出境货物都要经过此阶段。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其他进出境货物适用此阶段。一般进出口货物就不必办理备案手续。,2、进出境阶段:,即向海关办理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手续。任何进出境的货物都要经过此阶段。 (海关相应工作为:审单、查验、征税、放行),后续阶段,对前期阶段,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的货物,在货物进出境储存、加工、装配、使用、维修后,在规定期限内,按

3、照规定的要求,向海关办理上述进出货物核销、销案、申请解除监管等手续。(哪些是核销、销案、申请解除),一般进出口货物,一般贸 易 货物:即货物单边进口或出口的贸易。一般进出口货物:纳税、放行后,不再监管的货物 (针对监管方式而言),(一)定义 是指在进出境环节缴纳了应征的进出口税费并办结了所有必要的海关手续,海关放行后不再进行监管的进出口货物。 (区别一般进出口货物 和一般贸易货物) (二)特征 1、进出境时缴纳进出口税费 2、进出口时提交相关的许可证件 3、海关放行即办结海关手续(三)范围:除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外的实际进出口货物都属于一般进出口货物。,定义:所谓一般进出口货物,主要指经批准有权经

4、营出口业务的企业单边对外订购进口,或者接受境外客户单边出口订货的正常贸易进出口货物,包括专业外贸公司、工贸公司自营进口在国内销售,代理进口交收货部门自用或销售,自营生产、采购出口,或代理境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出口的一切进出口货物。,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从海关角度看:接受申报 查验货物 征收税费 结关放行 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角度来看:提出申请 接受查验 缴纳税费 凭单取货或装船出运,第一节:进出口货物的申报,一、申报与报关地点二、申报时间与期限三、报关时应交验的单证四、优惠贸易安排下的申报要求,一、申报与报关地点,报关企业申报前的准备工作:1.进口需接到进口提货通知,出口需要备齐出口货物。

5、2.委托报关者需要办理报关委托,代理报关者需要接受报关委托3.准备报关单证:基本单证、特殊单证、预备单证,主要单证-报关单(证)基本单证:与进出口货物直接相关的商业和货运单证,主要包括发票、装箱单、提货单、出口收汇核销单、海关签发的进出口货物征免证明特殊单证: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实施特殊管制的证件,配额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证件预备单证:供海关查阅或收取的单证,如贸易合同、原产地证明、委托单位的工商执照书,委托单位的帐册资料及其他有关单证。,准备申报单证。 申报单证分主要单证和随附单证。 主要单证-报关单(证) 随 基本单证(货运单据、商业单据) 附 单 特殊单证(进出口许可证、原产证 等) 证 预

6、备单证(贸易合同、有关证明文件),申报,所谓申报即狭义上的报关,指货物、运输工具和物品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运输工具、物品进出境时,向海关呈送规定的单证(可以是书面或电子数据交换方式)并申请查验、放行的手续。,申报,-申报方式:先采取电子数据报关单申报,后提交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注意:电子数据申报只有接受到海关发送的“接受申报”报文和“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通知,才表示电子申报成功。并在10日内必须提交纸质报关单。 -海关接受申报日期:采取电子数据申报的,申报日期为被海关接受申报数据时记录的日期;采用纸质报关单申报的,海关关员在报关单上作登记处理的日期。在先采用电子报关,后采用纸质的,

7、海关接受申报的时间以海关接受电子数据报关单申报的日期为准。,修改申报内容或撤消申报 一般,海关接受申报,就不能修改或撤消。但有些情况是可以的。只有在确实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如计算机的原因导致数据错误,或虽是人为失误但不影响税收等情况,经海关批准才能修改或撤销数据。,注意:申报与否和是否如实申报,是区别走私与非走私的重要界限。为此海关把申报时间、申报内容、申报单证进行了明确规定。什么情况下可以修改:申请表确认书什么情况不可以修改:布控,或者有走私嫌疑的,审单,审单是海关监管的第一个环节,为今后的验放和放行打下基础,同时还为征税、统计、稽私提供基础。主要内容有:(1)报关员受否具有资格,单证是否合

8、法(2)报关时限是否符合海关规定,是否征收滞报金,(3)进出口是否合法,(对外贸易法规、法律)(4)报关单证填制是否完整准确,单证是否相符、齐全、有效(5) 在加工贸易登记手册上核扣并登记加工贸易的进出口数据(6)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征免性质,报关地点,三原则:进出境地原则、转关运输原则、指定地点原则。进出境地原则:进口货物在进境地海关;出口在出境地海关申报;转关运输原则:经申请,海关同意,也可以在设有海关的进口货物指运地或出口货物启运地。一般进出口货物以外的货物,因故改变使用目的,从而改变货物为一般进口的,要在货物所在地的主管海关申报。指定地点原则:经电缆、管道货物其他特殊方式运输的,经营单位定

9、期向指定海关申报。,二、申报时间与期限,申报时间: -进口货物的申报期限为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最后一天为节假日或休息日的,顺延为第一个工作日。(超过缴纳到岸价格的0.05%滞纳金,以人民币元为计征单位,不足一元的部分免征,起征点为50元人民币)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和邮运收件人收到通知单之日第15天转关运输有两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天和货物到达指运地点起第15天。均达到的收取双重滞纳金。,-出口货物的申报期限为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前。-经海关批准准予集中申报进口的,自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一个月内。 注意:未在规定时间申报,按照海关规定征

10、收滞报金。超过3个月未申报的,货物有海关依法变卖处理。不宜长期保存的货物,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处理。,三、报关应交验的单证,进口货物:(1)手写或自动化报关预录入人员录入后打印的报关单(2)进口货物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仅限于属于国家限制或控制进口的)(3)进口货物的发票、装箱单(清单)(4)提货单 (5)减免税证明文件 (6)入境货物通关单 (限于法定检验货物。) (7)贸易合同、原产地证明 (海关认为必要的时候) (8)其他单证,出口货物报关需要提交的单证,(1)手写或自动化报关预录入人员录入后打印的报关单一式多份,具体根据各部门需要情况而定,出口退税的加黄色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 (2)出

11、口货物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仅限于属于国家限制或控制出口的) (3)货物的发票、装箱单(清单)合同 (4)出境货物通关单 (限于法定检验货物。) (5)对方要求的产地证明 (6)出口收汇核销单(创汇企业) (7)其他有关文件,四、优惠贸易安排下的申报要求,曼谷协定:针对于受惠国原产地的规定。没有经过其他非受惠国的,提交受惠国(韩国、斯里兰卡、孟加拉、老挝、印度和巴基斯坦)指定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书正本有经过其他非受惠国的:提供由过境国指定机构(一般为海关,香港、澳门为中国港澳检验有限公司)出具的未加工证明文件和至我国全程的提单。,东盟协议(内容与上边相同,仅受惠国不同)CEPA香港规则和CEPA

12、奥门规则CEPA香港规则:绿色关锁制度CEPA奥门规则:,第二节:进出口货物的查验,一、海关查验二、查验范围、方法和地点三、查验时报关人员的职责四、海关法对货物查验损失赔偿的规定,一、海关查验,即验关,指海关接受报关员的申报后,对进口货出口货物进行实际的核对和检查,以确定货物的自然属性,货物的数量、规格、价格、金额及原产地是否与报关单一致。主要内容:单货是否相符,货物的性质、价格、数量、原产地和货物状况是否与报关单相符 货物的具体自然属性及货物的分类。,二、查验范围、方法和地点,查验地点:一般在监管区内进行。特殊情况下,海关申请核准可派员到监管区以外查验。查验时间;一般在海关正常工作时间内;但

13、在繁忙的口岸,可以请求海关在正常工作以外安排查验,允许例外。书面会通知。,查验范围:除海关总署特准免验的以外都应接受海关查验。主要查验货物的名称、品质规格、包装式样、数量、重量、标记唛码、生产或贸易国别是否与报关单和其他单证一致。防止非法进出。检验方法:一般检查(外形检查)和重点检查(开箱检查)彻底查验和抽查;人工查验和设备查验,复验:,同一官员不得参与复验 对货物形状需作进一步确认的 涉嫌走私违规的 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径行开验,指在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对货物进行开箱查验。必须有监管场所经营人或者运输工具负责人到场。 涉嫌违规走私的 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未到场 查验结果:海关进出

14、口查验记录,三、查验时报关人员的职责,配合查验搬移,开拆重封,回答询问,提供单证,收取海关取样清单,签字确认“海关货物查验记录单” 代表货主到场缴纳规费,四、海关法对货物查验损失赔偿的规定,货物损害范围:海关仅对由于海关官员的责任造成被查验货物损害的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的金额根据被损坏货物及其部件的受损程度确定,或者根据修理费确定。 注意不赔偿的范围。查验货物的,必须在查验的时候提出,过后提出,海关不赔偿。,不属于海关赔偿范围:, 由于货物性质在海关查验的正常时间内(含扣留时间内)造成的损失(如易腐易失效货物); 海关正常查验产生的不可避免的磨损; 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在海关查验之前或

15、之后发生的损失。 查验前和查验后发生的损害。,海关赔偿程序和方式,(1)发生损害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查验货物、物品损害报告书两份,由查验人员和当事人签字,当事人一份和海关留存(2)收发货人与其代理人在收到损害报告书和海关确定赔偿金额(3)赔偿,3月内有效(4)赔偿方式:金钱、恢复原貌、返还原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进出口货物的征税,一、关税的概念和种类二、关税的缴纳和退补、三、海关代征税,一、关税的概念和种类,定义,关税是一国根据本国经济、政治的需要,由海关按照国家制定的关税税法、税则,对准许进出境的货物或物品所征收的德一种税。具有强制性、固定性等特点。征税对象:进出口货物,

16、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及其他物品。是一种对外政策,是国与国交往的一种惯用手段。,关税的种类,进口税(最惠国税和普通税)出口税过境税:我国不征收过境费(准许费、印花费、签证费、统计费)进口附加税:除普通进口税外的额外关税。反倾销税、反补贴税、报复关税、紧急关税,二、关税的缴纳和退补,关税的缴纳:纳税义务人和法定纳税人进出口货物的收发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纳税义务人,有权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和海关准予注册的报关企业是法定纳税人。关税的缴纳:收到海关签发税款缴纳证之日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逾期按日0.05%的滞纳金。超过3个月,责令担保人缴纳,或变卖物品。有争议的先缴款后复议。,关税退税,有下列行为

17、之一者,进出口货物收发人或他们的代理人自缴纳税费之日1年内,书面声明理由持原纳税收据向海关申请退税。(1)已征进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2)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并已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的(3)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经海关查验属实的。,关税补税,基本原则:采取原进口时的税率汇率。,海关代征税,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税制度,出口退税:出口产品退还其国内关税的简称。退还增值税、消费税。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出口退税产品范围:特准退税的产品、可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但不办理退税的产品、不退税,也不免

18、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产品。出口退税企业范围:具有外贸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委托出口的企业、特定出口退税企业。,第四节:关税的减免和海关监管手续,一、关税减免二、海关监管手续费,一、关税减免,关税减免是联系征税对象及其它条件,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纳税人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是税收制度严肃性和灵活性的结合。法定减免、特等减免、临时减免,法定减免,法定减免指根据海关法、关税条例、进出口税则中所规定的给予进出口货物的关税减免。报关程序: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代理人无需事先申请,海关征税人员凭有关文件和报关单按规定直接给予免税。对于法定减免货物不进行后继管理,也不做免税统计。,法定免税的主要内容,1.关税税

19、额小于50元的一票货物。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3.国外无偿捐赠4.进出境运输工具必需物品,如燃料、物品5.出口货物退回,由原发货人或代理人申报进口,并能提供原出口单证,经海关核实的,免进口关税,但已征出口关税不退,6.进口货物退回,由原发货人或代理人申报出口,并能提供进口单证,经海关核实的,免出口关税,但已征进口关税不退7.经核准暂时进口、出口,并保证6个月内复运出、进口的应税货物,免税8.无代价抵偿的进口货物,符合无代价抵偿进口货物的规定并且原进口货物已征收进口税的,可免税。,法定免税的主要内容,法定减税的主要内容,境外运输或在起卸时遭受损害或者损失的起卸后海关放行前,因不可抗力量遭受

20、损害或者损失的海关查验时已经破陋或者腐烂,经证明不是保管不慎造成的。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或者免征的货物、物品,按规定进行减免。,特等减免,特定减免:是政策性减免,指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海关总署、财政部根据国家政治、经济政策需要,对特定地区、特定用途、特定的资金来源的进出口货物制定的专项减税规定。,特等减免,特定地区: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特定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特定用途:国内技术改造特定的资金来源的:国外贷款项目,特等减免,1993年开始清理,对于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违反国际惯例的,保留不符合国际惯例和国内经济发展的,规定到期满为止,不再延长时间和数额。,特定减免的办理程序:

21、,收发货人或代理人在进口前按照规定程序向海关办理申请减免税审批手续,经海关核准,符合规定的核发免税证明办理进出口海关手续。监管到监管期限后,原减免税申请人应向主管海关申请解除海关对减免进出口货物的监管。海关签发减免税进出口货物解除监管证明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有效期6个月。一证一批制度:一份证明只能在一个口岸,进口一次产品。注意:报关单上的备案号填写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上的12位编号。,监管,特定减免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外资投资企业投资项下减免税设备在监管期内转内销的报关程序:,向原审批进口的外经贸主管部门申请,持批文向海关补交进口税费的手续,海关按使用时间折价征税签发解除监管证明书销售如果转让

22、给享受进口免税优惠的企业,接受货物的企业先向主管海关申请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办理结转手续。,特等减免内容,第一类:按特定地区实施的关税优惠保税区:基础设施建设用物资,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管理设备和办公用品,关税区内企业的自用设备和物资。出口加工区:基础设施建设用物资,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管理设备和办公用品,出口加工区内企业的自用设备和物资。边民互市和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货物:规定金额和范围以内的。在陆路边境20公里以内,经政府批准的开放地点或指定的集市上,一定金额或数量内的商务活动,第二类:特定企业,依法批准的外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设备,加工装配,补偿贸易项目进口的加工设备,第

23、三类:特定用途,1.国内投资项目: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 范围内的国内投资,国外贷款项目的基建项目,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机器及随附的技术配件。2.利用外资项目:外资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开发并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机器及随附的技术配件。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国外政府贷款进口的机器设备。,第三类:特定用途,3.进口科教用品。1997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合理数量范围内,国内不能生产的科研和教学用品。直接使用的免关税和增值税。程序:填好科教用品免税申请表(二份,)订货合同副本和清单、货物属归口管理的提交归口部门证明文件,其他说明材料。,第三类:特定

24、用途,残疾人组织和个人进口物品:(1) 1997残疾人专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个人进口的自用一定数量以内的:到进口地海关办理免税进口手续。批量进口的:带用途说明文件到当地海关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出具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三联,217p)通知进口地海关办理免税手续。,(2)福利康复机构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残疾人专用品免税手续:按照隶属关系填写残疾人免税进口专用申请表(215p)三份,向民政部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提出申请,审核,存档一份,海关总署2份,经海关总署关税司审核,通知福利康复机构所在地海关,海关凭关税司下发的批准文件,填写进出口货物征免税(三联),一份存档,二份交进口地海关,海关凭一办理免

25、税手续,验放,之后送第三联至福利康复机构所在地海关。,(3)境外捐赠给残疾人个人或有关福利康复机构的国内不能生产的残疾人专用品,凭捐赠证明按此法办理。,临时减免,临时减免也称特定减免,指法定减免和特定减免以外的其他形式的减免。授权部门:海关总署同财政部按国务院的规定,根据某个单位、某类商品、某个时期或某批进出口货物的特殊情况,需要对其进口货物应税货物特案予以减免。1993年已经停止,二、海关监管手续费,海关监管手续费是海关按照海关对进口减税、免税和保税货物实行监督管理所提供服务征收的手续费海关监管手续费征免类型:免予征免手续费暂时免征监管手续费,监管手续费纳税期限和方式,纳费人:减免税货物的收

26、发货人或代理人。期限:海关签发手续费缴纳通知后7天内向海关缴纳手续费。逾期不交的,按天征收0.1%的滞纳金,起征点为10元收费地点:一般在货物进口口岸特殊由主管海关在审批减免税或保税货物时征收。,第五节:进出口货物的放行,申报查验纳税签印放行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凭海关签印放行的货运单据才能提取或发运进出口货物。放行前由专人将该票货物的全部报关单证及查验货物记录进行一次全面的复核审查,并签署认可,在货运单据上盖印放行,交货主验收。一般货物表示解除了海关监管。对特殊货物:担保放行货物、保税货物、暂时进口货物、海关给予减免税的货物,还要办理核销、结案或者补办进出口和纳税手续后才能结关。,放行不等于结关所带单证:进口付汇证明、出口收汇证明、出口收汇核销单(银行签发海关验讫)出口退税证明(6)出口收汇核销单进口货物证明书(汽车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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