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操作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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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操作指南.精品文档.目 录第一部分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要素5一、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含义5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原则5三、出口退(免)税的货物范围5四、享受出口退(免)税的企业范围6五、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税率7六、出口货物退(免)税方法7七、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税依据8八、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申报地点8九、出口货物退(免)税的预算级次9第二部分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规定9第一节 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 “免、抵、退”税的管理9一、基本概念9二、计算方法9三、申报顺序和申报时限10四、申报

2、的凭证和资料12五、税收调整13六、其他规定14第二节 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免税管理15一、申报时间15二、申报的资料和凭证16第三节 出口货物消费税的免税管理16一、出口应税消费品,在生产环节免征税款16二、出口不予退(免)税的货物若为应税消费品,按现行征税规定计算缴纳消费税16三、出口应税消费品,逾期申报或不申报免税的,视同内销货物征收消费税16第四节 特准退(免)出口货物的管理16一、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16二、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并收取外汇的货物16三、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17四、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

3、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17五、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17六、外商投资企业在核定退税投资总额内采购的国产设备18七、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方式下出口的货物19八、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方式出口的货物20九、出口加工区内生产企业生产出口货物耗用的水、电、气20十、运往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区港联动的物流园区等海关负责监管的特定区域的货物21十一、国内航空供应公司生产并销售给国外航空公司的航空食品21十二、国内生产企业向国内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销售海洋工程结构物产品22十三、出口计算机软件产品免税规定22十四、出口样品、展品的退税规定22第三部分 生产企业“免、抵、退

4、”税会计核算22第一节 出口销售收入的确认23一、出口销售收入的确认时间23二、出口销售收入的入帐金额23三、记帐汇率的确定及汇兑损益的核算23第二节 会计科目的设置与会计核算23一、“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核算内容23二、“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核算内容24三、“应收出口退税”的核算内容24四、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24五、国外费用的会计核算25六、出口货物的退关、退货的核算26第三节 税收调整的会计核算27一、计税依据调整的会计核算27二、逾期申报或不申报应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会计核算28三、出口货物已办理“免抵退”税后,逾期不能提供出口收汇核销的核算29第四部分 出口货物退(免

5、)税日常管理30第一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和办税员管理30一、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管理30二、办税员管理31第二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凭证管理31一、出口货物报关单的管理规定32二、出口货物收汇核销单的管理规定32第三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证明管理32一、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33二、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33三、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34四、关于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的报告34五、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的报告34六、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登记手册34第四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延期申报的管理35一、出口货物退税延期申报的几种情形35二、申请延期申报的手续35

6、第五节 出口退(免)税预审无电子信息或核对不符的单证管理35第六节 出口货物少退或多退(免)税款的处理36一、出口货物少退(免)税款的处理36二、出口货物多退(免)税款的处理36第五部分 出口退税涉税法律、法规36第一节 出口退税行政法规36一、出口退税行政处罚36二、出口退税行政复议37三、出口退税行政诉讼38四、出口退税行政赔偿38第二节 出口退税涉税犯罪及刑事责任39一、骗取出口退税罪39二、妨害发票管理罪39三、徇私舞弊出口退税罪40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年9月17日 法释200230号)40出口货物退(免)税表证单书TS101

7、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申请表42填表说明43TS102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44TS103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申请表45TS104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注销审批表45TS105关于申请补办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的报告46TS106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审验申请表46TS20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47填表说明:48TS202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49填表说明:49TS203生产企业免税出口货物申报明细表50TS204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51填表说明:51TS205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明细申报表52填表说明:52TS206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

8、销申请表52填表说明:53TS207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53TS208增值税纳税申报表54填表说明:55TS209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55填表说明:56TS210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封皮56TS211外汇核销单备案情况表56TS212出口加工区内生产企业耗用水、电、气退税申报表57TS213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申报表57填表说明:57TS214出口货物免税申报封皮58TS301退运补税证明申请表或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申请表58TS302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59TS303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申请表59TS304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60TS305补办报关单申请表60

9、TS306关于申请出口(补办报关单)证明的报告61TS307补办收汇核销单证明申请表61TS308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外汇核销单)证明的报告62TS309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登记手册62TS401授权书63TS402出口货物退(免)税延期申报审批表64TS403缺失或核对不符电子信息出口退(免)税单证备案表65SW501限期补缴税款通知书65SW502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调整通知书67第一部分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要素一、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含义出口货物退(免)税是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出口货物退还或免征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

10、对出口货物实行退(免)税办法,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并为各国接受的、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公平竞争的一种税收措施。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6条规定:“一缔约国领土的产品输出到另一缔约国领土,不得因其免纳相同产品在原产国或输出国用于消费时所须完纳的税捐或因这种税捐已退税,即对它征收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是我国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我国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和代理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凭有关凭证按月报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自1985年正式实行以来,为

11、支持我国外贸出口增长,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原则出口货物退(免)税是国家总体税制的一个组成部分,其政策框架的确立既要遵循总体税制的效率原则、公平原则、财政原则和法制原则,又要根据自身的特点确立退(免)税的原则,这些原则主要包括国际惯例原则(公平税负原则)、属地管理原则、征多少退多少的原则、宏观调控原则。(一)国际惯例原则(公平税负原则):国际间的税收差异造成各国出口货物的不同税负,税负不同就会使各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无法公平竞争。为消除这一影响,同时也为了避免国际双重征税,就要按照国际惯例退还本国已征税款。(二)属地管理原则:对流转税的征收,国

12、际上普遍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出口货物退(免)税是退还已征税款或免征应征税款,相应地也就适用属地管理原则。(三)征多少退多少的原则,即零税率原则,退还全部已征税款。如果征多退少,会影响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反过来,征少退多,就会变成财政补贴,不仅会引起国际贸易纠纷,同时也会额外增加财政负担。(四)宏观调控原则:主要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保护资源、维护国家利益而采取一些限制政策,对部分出口货物不予退(免)税。三、出口退(免)税的货物范围(一)一般退(免)税的出口货物范围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以下简称“对外贸易经营者”)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除

13、另有规定者外,均应予以退还国内各个生产和流通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或免征应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可退(免)税的出口货物一般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4、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二)特准退税的出口货物范围在出口货物中,有些虽然不同时具备上述四个条件,但由于这些货物销售方式、消费环节、结算方法的特殊性,以及国际间的特殊情况,国家特准退还或免征其增值税和消费税。主要有以下: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2、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并收取外汇的

14、货物;3、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4、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5、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6、中国免税品集团公司销售给出境口岸免税店的商品;7、外商投资企业在核定退税投资总额内采购的国产设备;8、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方式下出口的货物;9、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方式出口的货物;10、出口加工区内生产企业生产出口货物耗用的水、电、气;11、运往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区港联动的物流园区等海关负责监管的特定区域的货物;12、国内航空供应公司生产并销售给国外航空公司的航空食品;13、国内生产企业向国内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销售

15、海洋工程结构物产品;14、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人员在华购买物品和劳务。 (三)不予退税的免税出口货物对外贸易经营者出口的货物如属于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不实行出口退税,而是采取出口免税的办法。即免征出口环节增值部分的税款,出口货物及其耗用的原材料等包含的进项税额,不予抵扣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须计入产品成本处理。主要有以下:1、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和委托出口的货物。2、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3、有出口卷烟经营权的企业出口国家出口卷烟计划内的卷烟。4、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5、计算机软件。6、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7、国家规定的其他免税货物,如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产

16、品等。(四)不予退(免)税的出口货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财税字2003222号)及其他文件规定取消出口退税产品,如焦炭、尿素等。四、享受出口退(免)税的企业范围对外贸易经营者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后,按照外贸法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备案登记的身份名称开展出口业务,除另有规定外,可以申请出口退(免)税。主要有:(一)外贸企业;(二)内资生产企业和生产型的集团公司;(三)外商投资企业;(四)特准退(免)税企业;(五)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个人(包括外国个人)。五、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税率(一)税种:我

17、国现行实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是增值税和消费税。(二)退税率:退税率是出口货物的实际退税额与计税依据之间的比例。它是出口退税的中心环节,体现国家在一定时期的经济政策,反映出口货物实际征税水平。退税率是根据出口货物的实际整体税负确定的,同时,也是零税率原则和宏观调控原则相结合的产物。1、增值税退税率:我国现行不同出口货物主要有17%、13%、11%、8%、6%、5等六档退税率。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出口准予退税的,凡出口退税率为5的货物,按 5的退税率执行;凡出口退税率高于5的货物一律按6的退税率执行。出口货物的适用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税则号列”对应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出口货

18、物退税率文库中的“基本商品代码”确定的退税率为准。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税则号列”采用国际通用的标准商品代码,一般为8位或10位。由于同一种出口货物存在不同征税和退税情况,因此出口货物退税率文库在海关标准商品代码的基础上,追加1位扩展码进行区别:如征税率为13%,在海关“税则号列”后追加“1”,征税率为17%,在海关“税则号列”后追加“2”;属于高新技术类的商品,在海关“税则号列”后追加“8”。出口企业应将不同退税税率的出口货物分开核算和申报,凡划分不清适用退税率的,一律从低适用退税率计算。2、消费税退税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所附出口货物消费税征税与退税税率(额)对照表执行。(三)调

19、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执行时间:一般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视同出口的特准退税货物,以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上的开具时间为准。六、出口货物退(免)税方法(一)现行出口货物增值税的退(免)税方法有五种:1、免、退税:即对出口销售环节增值部分免税,进项税额退税。2、先征后退税:即先按出口货物离岸价征税,在单证齐全后予以退税。3、免、抵、退税:即对出口销售环节增值部分免税,进项税额准予退税的部分从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中抵扣,不足抵扣的部分实行退税。4、免税:即对出口货物直接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5、免、抵税:即对本环节增值部分免税,进项税额准予抵扣的部分在内销货物的应纳税

20、额中抵扣。(二)出口货物退(免)消费税的方法:免税: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自产的属于应征消费税范围的货物,一律免征消费税。退税:对外贸企业收购后出口的已征消费税的货物实行退税(全额退税)办法。(三)出口货物退(免)税方法的适用对象:1、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没有生产能力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其出口的货物按现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规定办理出口退税。即增值税和消费税实行免、退税。2、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有生产能力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其出口的货物按现行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规定办理出口退(免)税。即增值税实行免、抵、退税,消费税实行免税。3、对认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出口的货物,按现行小规模纳税人出

21、口货物的规定,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七、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一)现行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税依据:1、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以出口货物的购进金额作为计税依据,即按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进项金额计算退税;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报关出口的货物,计税依据为购买加工货物的原材料、支付加工货物的工缴费等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项金额,并按原材料的退税率和加工费的退税率分别计算应退税额,加工费的退税率按出口产品退税率确定。2、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凡属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出口货物,以外贸企业从工厂购进货物时征收消费税的价格为计税依据;凡属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出口货物,以货物报关出口的数

22、量为计税依据;属即从价定率又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出口货物,以从工厂购进货物时征收消费税的价格和出口数量为计税依据。(二)现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税依据: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自产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发票注明的离岸价格。八、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申报地点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出口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向其所在地(一般是指核算地)主管征、退税的税务机关(征税机关通常指县级国家税务局,退税机关通常为地级市以上的国家税务局)申报办理退(免)税。1、外贸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由外贸企业向其所在地主管退税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手续。2、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免、

23、抵、退税须报经其主管征税机关审核后,再由其主管退税机关审批办理。3、两个以上出口企业联营出口的货物,由报关单上列明的经营单位申报办理退(免)税手续。4、出口企业在异地设立分公司的,总机构有进出口经营权,分支机构是非独立核算的企业,一律汇总到总机构所在地办理退(免)税手续。九、出口货物退(免)税的预算级次2004年1月1日以后出口货物的应退(免)税款,基数内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超基数部分按照7525比例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别负担。2005年1月1日起,超基数部分的退税额,由中央和地方原按75:25比例分担改按92.5:7.5的比例分担。第二部分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规定第一节 一般纳税

24、人出口货物 “免、抵、退”税的管理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生产企业是指独立核算,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一、基本概念“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二、计算方法(一)生产

25、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应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委托代理出口的,出口发票可以是委托方开具或受托方开具),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若申报数与实际支付数有差额的,在以后申报退税时调整。若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离岸价,企业应按实际离岸价申报“免、抵、退”税,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二)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

26、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0,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应缴纳增值税;当期应纳税额0,当期应纳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注:公式中的出口货物离岸价在实际工作中,指出口单证齐全且相关电子信息核对无误的出口货物离岸价。即当期出口当期收齐单证且信息齐全和前期出口当期收齐单证且信息齐全的出口货物离岸价。3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注: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

27、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中列名的且不能按规定计提进项税额的免税货物。在实际工作中,应根据当期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中注明的“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在免抵退税额中扣减。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进口料件到岸价格海关实征关税海关实征消费税(三)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税额的计算1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2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税额的计算。 (1)

28、若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若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四)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注:公式中的出口货物离岸价在实际工作中,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核算的出口销售收入,不论出口单证及其相关电子信息是否齐全。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注:在实际工作中,应根据当期生产企业进

29、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中注明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在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中扣减。【例1】不考虑单证情况,根据“免、抵、退”税的计算原理某生产企业1月份实现内销收入200万元,一般贸易出口货物销售收入54.4万美元(FOB价)。当月进项税额100万元。(假定货物的征、退税率分别为17% 、13%,外汇人民币牌价1美元8.3元人民币)(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月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54.48.3(17%13)18.06(万元)(2)当月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

30、和抵扣税额)20017(10018.06)47.94(万元)期末留抵税额(3)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54.48.313%58.7(万元)(4)应退税额与免抵税额因为期末留抵税额47.94万元免抵退税额58.7万元所以应退税额期末留抵税额47.94万元当月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58.747.9410.76(万元)三、申报顺序和申报时限(一)申报顺序:1、预申报和预审生产企业在每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和“免、抵、退税”正式申报前,应将合法有效的免、抵、退税数据录入申报软件,生成预申报明细电子数据,报送主管征税机关预审。进料加工手册登记录入

31、 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的备案进口料件明细申报录入 申报当期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免抵退明细数据采集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 申报当期免抵退税出口货物销售收入生成出口货物冲减明细 在当期对前期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货物销售收入进行调收齐出口单证明细录入 整 申报前期出口单证齐全货物的免抵退税进料加工手册核销录入 申报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的核销免税货物明细数据采集 申报出口免税货物的销售收入,包括出口免税货物、出口卷烟、间接出口货物、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销售收入免抵退税预申报 数据一致性检查通过后,生成预申报明细数据预审反馈信息处理和正式申报(图例1: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预申报流程图)预申报明细电子

32、数据文件及含义:Cpinfo.dbf 企业基本信息表 Sdsk.dbf 进料加工手册登记表 Schx.dbf 进料加工手册核销表 Ljjk.dbf 进口料件明细申报表 Hwck.dbf 出口货物明细申报表 Qqsq.dbf 收齐出口单证明细表Msck.dbf 免税出口货物明细表 Jjck.dbf 间接出口货物明细表 Llck.dbf 来料加工出口明细表Jyck.dbf 出口免税卷烟明细表 Sdsk.dbf 收到退税款明细表2、正式申报:(1)根据预审反馈信息对预申报出口明细数据进行调整后,形成正式申报电子数据。(2)打印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各种申报表: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 1出口信息不齐情

33、况查询 2预审疑点反馈情况查询 3更新原申报数据的信息标识,并根据疑点表手工调整原预申报数据撤销已申报明细数据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 生成明细申报数据 4调整预申报数据后生成正式申报明细数据模拟出具进料免税证明 5根据预审情况模拟出具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纳税申报表数据采集 6录入与免抵退税相关的纳税申报数据项 7系统根据正式申报的明细数据自动生成汇总申报数据打印明细、汇总申报表免抵退汇总数据采集 免抵退税正式申报生成汇总申报数据正式明细、汇总申报数据与纸质单证一并向税务机关正式申报(图例2: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正式申报流程图)正式申报明细电子数据文件名及含义:Cpinfo.dbf 企业基本信

34、息表 Sdsk.dbf 进料加工手册登记表 Schx.dbf 进料加工手册核销表Ljjk.dbf 进口料件明细申报表 Hwck.dbf 出口货物明细申报表 Qqsq.dbf 收齐出口单证明细表Msck.dbf 免税出口货物明细表 Jjck.dbf 间接出口货物明细表 Llck.dbf 来料加工出口明细表Jyck.dbf 出口免税卷烟明细表 Sdsk.dbf 收到退税款明细表正式申报汇总数据文件名及含义:Cpinfo.dbf 企业基本信息表 Nsbb.dbf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Tshz.dbf 免抵退汇总申报表Sdsk.dbf 收到退税款明细表(3)对申报表格核对、签章后,按主管退税机关的装订要

35、求将申报资料装订成册。(4)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将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报送主管征、退税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免、抵、退税申报。(二)申报时限:1、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起90日内,向主管退税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逾期申报或逾期不申报的,除另有规定或确有特殊原因经地市级以上(含)国家税务局批准外,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并视同内销货物补征税款。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未在报关出口之日起90日内申报办理退(免)税手续的,如其到期之日超过了当月的“免、抵、退”税申报期,主管征税机关可暂不视同内销货物予以征税。但生产

36、企业应当在次月“免、抵、退”税申报期内申报“免、抵、退”税,如仍未申报,主管征税机关应当视同内销货物予以征税。2、中标机电产品和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等其他视同出口的货物,应自购买产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之日起90日内,向主管退税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逾期申报的,除另有规定或确有特殊原因经地市级以上国家税务局批准外,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3、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地级市以上(含)国家税务局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在3个月内申报。四、申报的凭证和资料

37、(一) 生产企业向征税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及免、抵税申报时,应提供下列资料: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规定的附表;2、退税机关确认的上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3、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4、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二)生产企业向其主管征税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时,应提供下列报表和凭证资料: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2、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3、经征税机关审核签章的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4、出口销售明细帐(加盖企业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复印件);5、经退税部门预审通过电子信息审核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6、经外汇管理部门签章并

38、经退税部门预审通过电子信息审核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和结汇水单(原件或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的复印件)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中远期收汇证明。2004年6月1日后对符合国税发200464号文件有关规定的生产企业,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可不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在申报免抵退税时采用备案的方式。即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备案表。7、出口商品销售发票;8、属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还应提供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和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9、属委托出口的还应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10、出口免税货物的还应提供出口免税货物申报明细表(包括免税货物、来料加工、间接

39、出口和卷烟出口);11、主管退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三)国内生产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申报“免、抵、退”税时,除提供上述申报表外,应提供下列凭证资料:1、招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中标证明通知书;2、由中国招标公司或其他国内招标组织签发的中标证明(正本);3、中标人与中国招标公司或其他招标组织签订的供货合同(协议);4、中标人按照标书规定及供货合同向用户发货的发货单;5、中标机电产品用户收货清单。(以上1-5项应提供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复印件)6、销售中标机电产品的普通发票或外销发票;国外企业中标再分包给国内生产企业供应的机电产品,还应提供与中标人签署的分包合同(协议

40、)。五、税收调整(一)免、抵、退税办法中视同内销征税的货物按以下公式计提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视同内销征税货物的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征税税率视同内销征税货物,出口企业已按规定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已转成本的,可从成本科目中转入进项税额科目。(二)出口货物已办理“免抵退”税后,逾期不能提供出口收汇核销。调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逾期不能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退税税率)调减免抵退税额逾期不能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三)对生产企业已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货物,此后发生退关、退货。本年度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

41、,可在下期用红字(或负数)冲减出口销售收入进行调整(或年终清算时调整);以前年度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应补缴原免抵退税款,应补税额退运货物出口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若退运货物由于单证不齐等原因已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则不须补缴税款。(四)出口不予退(免)税货物视同内销货物征税出口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3222号)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的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应按以下公式计提销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出口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的不予退(免)税的货物,须按照复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与所耗用进口料件

42、的差额计提销项税额或计算应纳税额。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复出口方式出口不予退(免)税货物的,继续予以免税六、其他规定(一)生产企业外购自营或委托出口的四类视同自产货物,增值税按“免、抵、退”税管理。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非自产货物所取得的销售收入,除另有规定外,应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征税。四类视同自产货物的届定:1、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且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视同自产货物办理免、抵、退税:(1)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2)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外商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3)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2、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

43、品配套出口的产品,若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同自产产品办理免、抵、退税:(1)用于维修本企业出口的自产产品的工具、零部件、配件;(2)不经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出口后能直接与本企业自产产品组合成成套产品的;3、收购经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认可的集团公司(或总厂)成员企业(或分厂)的产品,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视同自产产品办理免、抵、退税:(1)经县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为集团公司成员的企业,或由集团公司控股的生产企业;(2)集团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均实行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3)集团公司必须将有关成员企业的证明材料报送给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4、生产企业委托加工收回的产品,同时符合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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