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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摘要 文章认为对.精品文档.摘要 文章认为对“森林经营是林业发展的永恒主题”应加深认识,并从速贯彻到林业生产中去。对目前在森林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看法,还指出当前森林经营中存在的瓶颈,明确森林经理是森林经营的科学支撑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 森林经营 森林分类经营 森林经理 贾治邦同志(2008-01-07)提出:“森林经营是林业发展的永恒主题”,笔者认为这是从1949年以来对“森林经营”认识的一次升华。目前,如何将这个“永恒主题”贯彻到我们林业建设发展中去,是当务之急。 1 深化对以营林为基础的认识 对“以营林为基础”的认识,不局限于只对营造林

2、中的幼林抚育、间伐,也包括成林后的疏伐、林分结构调整性采伐等一系列森林技术管理措施。“其基点是放在森林资源的培育和管护上,围绕培育与管护这一基本点所采取的一系列科学经营森林的措施,称之为森林经营。” 1 117 即广义的营林。 2 当前森林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2.1 林权制度改革的现状 当前集体林区林权改革正全面展开,各省、区的领导都十分重视,逐步解决改革中发生的问题。随着改革的深入,集体林区的生产得到发展。国有林区林权改革,经过4年的试点,由于对改革方向的认识分歧较大,关键点是维护森林法,坚持森林属于全民所有,还是实行私有化的分歧,导致国有林区改革停滞不前。林权改革对森林经营有影响,但不能等同

3、,也不能代替,更不是完成了林权改革,森林经营一定就好了。然而,经营主体的确定,是涉及森林经营管理体制的前提。不建立森林经营管理体制,一切经营措施无法落实到位。林权制度改革实质上解决的是森林经营的动力机制问题。潜在的动力如何变为现实的动力,一是政策法律具有严肃性与稳定性;二是当这种权利受到侵犯(不论是来自政府的,还是来源于私人的侵犯)时,法律都会保障经营者的权利。惟有如此,才能让经营者放心地在森林经营方面大胆地投入。只有当森林经营有了投入时,才能谈得上集约与科学经营,才能谈得上进步与发展。也只有这样,森林才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好。 2.2 林业生产中宏观和微观概念的混淆 有许多案例说明, 由于没有

4、看透其实质是属于宏观的,还是属于微观的,由此造成不必要的混乱,从而影响林业生产的正常发展。 2.2.1 森林经营与森林分类经营 2.2.1.1 背景 森林分类经营源自1994年广东省提前2年完成全省荒山绿化后,面临要解决的两个问题:(1)全省林业如何分类组织、分类指导?(2)科学经营的经费从哪里来? 3 467 1994年4月30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八次会议通过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其中第六条规定:“对森林实行生态公益林、商品林分类经营管理。生态公益林包括防护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风景观赏林、森林和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等。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

5、、薪炭林。”第七条规定:“生态公益林划定后,其抚育、管理经费列入各级地方财政预算,同时实行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对于商品林要求从价值运动体系自身上做文章,形成有活力高效能的经济体系。条例着重解决了生态公益林“科学经营的经费从哪里来”的关键问题。 3 467 2.2.1.2. 森林分类经营方案和森林经营方案的关系 森林法第四条将森林分为: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五类。第十六条要求:编制“森林经营方案”。 条例第六条规定:按不同林种的投资渠道,归纳为生态公益林、商品林两大类。还规定“县级以上林业行政部门根据省人民政府下达的指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森林分类经营方案。”那么,“森林

6、分类经营方案”和“森林经营方案” 两者有什么不同?其目的是什么?笔者认为,编“森林分类经营方案”,和编“森林经营方案”并不是一回事,因为两者的含义不同。前者是解决落实生态林补偿资金,由市或地级市林业行政部门编;后者是由林业局、林场、林业县编,是落实经营措施。前者属于宏观范畴,后者属于微观范畴,不可混为一谈。 2.2.1.3. 编制森林分类经营方案和森林经营方案方法不同 编制“森林分类经营方案”的方法,可以是依据原有二类调查成果,也可以依据消灭荒山后的造林面积统计数字,或重新组织调查。森林法规定的编“森林经营方案”之前,按程序必须进行二类调查,要求针对不同的林况、地况将小林种落实到基本的经营单位

7、小班。从“编案”方法的不同,也可对“森林分类经营”有更深入理解,应该是(如前述条例所规定的)“森林分类经营管理”,主要是对资金的分类管理。那么,“森林分类经营管理”的接续和技术支撑,必然是二类调查和编森林经营方案。由此说明“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并不是一个技术体系,而是属于解决森林分类经营资金来源和管理的经济体系。同时,从另一方面看,在全国国有林区推行“森林分类经营(管理)”结果,也获得了在财政上立项建立“生态效益补助基金”的支持,增加了国家对国有林区的投入,对缓解国有林区经济危困有一定的补益。当然是一件好事。 在推广“森林分类经营”实践中,从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的实施情况来看,在进行“森林分类

8、经营(管理)”时,往往是只做了宏观的“划大片”,在完成申请“生态效益补助基金”的任务后,没有继续把小林种区划落实到山头地块和小班。也就是没有接着进行二类调查和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究其原因,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在推广广东省“森林分类经营”时,忽略了强调“资金管理”的内涵,致使“森林分类经营”没有明确加入管理的含义,以形成完整的“森林分类经营管理”的概念,由于概念简单化,致使在推广森林分类经营中产生误解,因而止步于划分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两大类;止步于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部门”编“森林分类经营方案”;止步于 “划大片”。而对“森林分类经营”的接续工作: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工作没有跟上,应该细分的林种没有

9、再细分和落实到现地。也就是说:“分了类”还需要落实各项“经营”措施。由于“森林经营方案”没跟上,结果维持了原来幼林抚育作业没经费,没任务的局面,同时也没有将抚育材从采伐限额中解放出来,对抚育没有积极性。造成抚育作业停滞,从而损失了大片中、幼林的生产力。从这个意义上说,生态林补偿资金也没有落实到位,落实到小班。森林分类是手段,经营是过程,持续地满足社会需求是目的。目前有些林区或地方,森林分类经营之所以没有达到预期目的,其中部分原因,一是商品林没有严格执行在法律约束下,按市场规律运行;二是生态公益林补偿,出现“补地不补林”的状况,即补偿与有无森林无关,也和森林的质量无关。从而出现了对生态公益林失去

10、经营的积极性。 2.2.1.4 将“森林分类经营”正名为“森林分类管理” 如上所述,从推广“森林分类经营”中造成的一些误解,是因为不谙广东省提出的“森林分类经营管理”的内涵,也不谙“森林分类经营方案”和“森林经营方案”的区别与衔接关系。因为不了解推广“森林分类经营”的战略决策和重大含义,以致影响了许多人至今也不完全明白“森林分类经营”所包括的全部内涵。因此,建议将“森林分类经营”正名为“森林分类管理”为好。 2.2.2森林一类清查和二类调查 一类清查是服务于宏观决策的抽样调查,它只说明总体(省、区、大林区)内的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特点。其局限性是资源数字并不落实到山头地块,对森林经营起不到具体指

11、导作用,仅仅说明资源在总体内组成、分布的宏观情况。二类调查(森林经理调查)则是在林区通过区划森林小班,一块块调查、统计的。比如对一个省、区内的全部林业局、林场、林业县的森林,一般大约要经过10年左右时间,才能做完一遍二类调查。如果将10年做完的二类调查成果数字合计起来,要求和一类清查的资源总数吻合,通常是不可能的。原因是这两类调查的目的、方法不同,客观上两类调查也都各自存在着技术误差和人为误差。比如,除了时间段不一致外,在计量尺度上,一类清查使用一元材积表、二类调查使用二元材积表或其他林分蓄积量表;还有一类清查是用全国材积表公式导出一元材积表,而二类调查用的是地方二元材积表,也都会产生技术性误

12、差,等等。当然,还有极少的情况,一类清查的样地,由于不够“隐蔽”,基层“领导”有意或无意地“避开”对固定样地的采伐、抚育措施,也会导致抽样的失实。因为,一个固定样地代表了总体内相当大比例的面积。因此,若强调要求将这两类调查结果的数字吻合,实质上是混淆了两类不同质的量,并不科学。据笔者所知,曾有一个大林区的两类调查结果,总蓄积量相差8千万立方米,有的领导想“平差”,而经过主管资源的领导说明情况,最后维持原有数字,而不干扰调查结果。实为明智之举。 一类清查提供森林资源在总体内宏观的分布情况,如林种、林龄组、密度、树高、徑级、生产力、各种林分结构等。为林业宏观地域制定发展方向、确定生产布局、规模、劳

13、力、投资等提供基本情况。而二类调查属于微观性质,是对一个林业局、林场、林业县范围内的小班逐个调查。它最大的特点是资源数据落实到山头地块、小班,目的是针对不同林况、地况采取相应作业措施。在技术上要求保证林分调查有可靠的精度,提供科学作业的依据。 然而,由于有人对这两类调查的目的、性质、方法不清楚,所以往往混淆了它们的概念。他们在进行二类(森林经理)调查时,为了省事或其他原因,用本林业局、林场、林业县一类清查的平均每公顷蓄积量,去乘二类调查的小班面积,从而得出小班蓄积量。这样做虽然可以预期一类清查和二类调查结果总数会很接近,但却不是小班真实的蓄积量,不能用于决定经营措施的要求。这说明不同性质的调查

14、、其技术方法是不可以混淆的。 2.2.3 林业规划和落实 在上世纪某一段时期,对出现的各种林业规划,有过不好的评论。说“规划规划,纸上画画,墙上挂挂”。意思是批评我们的一些林业规划做完后,并不注重落实。不落实的原因,有的因为闭门造车脱离实际,对生产不起指导作用;有的由于缺少资金、人才、技术和办法;有的是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也有极少数人,热衷于搞长远规划,陶醉于明天美好的前景,把理想当现实,把口号当成绩,讨上级欢心。比如,有的地方,把每年造林上报数字,层层加码,充满水份,如果要是把历年造林的数字加起来,他那里早就没有再造林的地方了。又如,有一个省的林业领导,上任伊始,就要求全省在一年内完成编制森

15、林经营方案工作。这是不可能实现的。原因是他基本不了解森林经理调查的流程和工作量,从而作出了错误的决定。虽然他的主观愿望是好的,但却是违反了客观规律。 2.2.4 区划、规划和作业计划 林业区划、树种区划等一类区划,它依据区域内的经济条件、自然条件、森林自然生长规律等因素,来制定其长远发展目标和生产布局,属于战略性质。为了适应森林生长期长的特点,区划适用期一般为30-50年,并定期调整、修正。各种林业(森林)生产规划(如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则是在规定期间(如10年),落实各种林业战略目标的分年度任务、劳力、资金计划和进度。还有一种是作业计划,是落实经营技术措施的计划,列出每一个作业小班的作业方式

16、、作业量、用工数量和所需资金。并汇总为全年计划。 区划、规划和作业计划是实施林业生产从宏观到微观的完整流程。其中若缺失某一个环节,各种好的设想都得不到完整实现,更不用说达到科学化、集约化和最优化的森林经营了。“永恒主题”就会被架空。 2.2.5 遥感的宏观与微观应用 当前遥感技术特别是航天遥感技术在森林调查中的作用被夸大化了。一方面行之有效的航空遥感不去研究和发展,另一方面把航天遥感新发展当成可以立即应用的技术,造成了科学研究和生产实践应用不分。回顾上世纪80年代,我们开始将卫星遥感相片应用于森林调查的探索。那时将卫星相片简称为“卫片”,将航空摄影相片称为“航片”。后来,都统称为遥感。卫星相片

17、因为比例尺小,分辨率低,目前只适合在林业宏观层面上应用,如森林火灾监测。在森林小班调查上,航空相片因为比例尺相对于卫星相片大,有更高分辨率。有的学者说,现在的侦查卫星能够分辨地面0.5米的物体,有的说能看清人民日报的字样。完全能够用于二类调查。但是侦察卫星高分辨率技术目前还没有解密,也没有市场化。将来也许有一天可能在二类调查中应用,可目前还不行。因此不宜夸大卫星相片在二类调查中的作用。在二类调查中还是多考虑航空照片的深入研究和广泛利用,不然会误导调查事业的发展。 3 森林经营瓶颈及解决办法 目前, 在森林经营中存在诸多瓶颈,阻碍着森林经营的发展。 3.1 对林业投入应有稳定的渠道 投资要兼顾森

18、林经营生产的全过程。森林生长期漫长,而对林业的投资必须是稳定的。比如,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的“天保工程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政策性社会支出、下岗职工一次性安置补助和基本保险费等,体现在森林培育上仅仅是现有森林管护人员的生活补助费,没有更多的培育措施。 4 5又如,森林幼林抚育、森林成林培育都属于森林整个经营过程的内容。森林成林的培育,除疏伐外,还有病虫害防治、修建防火基础设施以及采种、采伐迹地更新等等,都需要资金。所有这一切,都需要从落实到小班的经营措施所需经费统计、汇总,制定经营经费计划。广东省的“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对于消灭荒山后的新造林经营管理有很大意义。而对国有林区用“森林

19、分类经营管理”划大片的办法,作为申请生态效益补助基金的做法,等等,不如建立一个稳定统一的森林经营资金渠道好。也就是说,要根据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总的营林经费来拨款,拨款要依据和落实到每年实施的作业小班总工作量。拨款要有保证,作业量也才能有保证。对完不成作业计划的要问责,也便于监督。我们的“永恒主题”必须逐步走向建立在科学经营和管理的基础上。 据报道, 2010年9月10日召开的“全国森林经营现场会”提出,尽快在全国全面推开森林抚育经营,并建立森林抚育补助资金。对此,笔者认为:森林抚育补助资金和抚育中采伐下来的林木收入,应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上缴,所需总经费由上级划拨,包括转移支付。这样,可以大大减

20、少基层单位因抚育经费不足,或资金被挪用的原因,借机在抚育作业中“创收”,对林木采取砍大留小的“拔大苗”情况发生,从而失去森林抚育的意义,造成森林的破坏。 3.2 改善基层科技条件和生活待遇 一个好的战略、战役计划总要通过连队的基层指挥员和战士去夺取胜利。一些在森林经营上做出成绩的林业局、林场、林业县,一条重要的经验就是拥有有技术、懂经营的人才。上世纪下半叶,林区的工作条件、生活条件不好,留不住人才,人们把这种现象称之为:“孔雀东南飞”。上世纪50代,大学毕业生,在调查队当调查员,转正后在北京5级技术员的工资是56元。出外业,享有林区补助、服装补助、伙食补助等,大约每月工资加补助共150元左右。

21、若去新疆等偏远林区,还有边疆补助。1956年时,每月可以有280元收入。这些待遇,到了1958年“大跃进”时就大幅度减少了,吃了“大锅饭”。据最近调查,在基层一个副厅级管理局长,每月只有3000多元,更不用说低级别职工的收入了。反思一些林业先进国家,从事林业是让人十分羡慕的职业,一个原因就是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较其他职业要好。因此,要在林区吸引和留住人才,需要从提高林区人员的待遇以及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入手。因为这也属于森林经营系统工程的一部分。 4 森林经理森林经营的科学支撑 没有森林经理就没有森林经营。笔者对解决当前实行森林经理的诸多难点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4.1 建立森林经理示范点 5 2

22、81 我国疆域跨低纬度的热带到高纬度的寒温带七个热量带;有低海拔的平原到高海拔的山区;干燥度有很湿区、湿润区、半湿润区、干旱半荒漠区和干旱荒漠区;有经济发达地区,也有经济欠发达地区。不同的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的森林,其经营强度和经营模式不会是一样的。2007年1月7日国家林业局发出通知,要求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并开展试点,数量达到100多个林场。因此建议在不同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类型的林场,总结编制森林经营方案试点的成果。选择好的点,树立样板,成为该区域的示范点,以点带面,逐步推广他们的经验。 4.2 解决基层林业单位技术人才不足的途径 林业基层技术人才不足,是实行科学森林经营最大的瓶颈。单纯依

23、靠林业大专院校培养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可以仿照上世纪50年代林业部办培训班的办法,和80年代初河南省西峡县培养农民林业规划员的办法,6 40同时还可以在建立示范点过程中,集中组织相同经营类型的林业局、林场、林业县的技术人员,参加二类调查的内外业工作。通过生产实践,培养成为能够掌握森林经理调查技术和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的人才。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各省、区的调查规划设计研究院高级技术人员指导和传帮带。由于林业基层单位分散在远山僻壤,还可以充分利用网络远程教学,加快培养林业基层技术人员的进度,逐步建立基层森林经理、森林经营的技术队伍。7 28 逐步改变基层林业单位不会编、不会用森林经营方案的状况。 4.3

24、用好“采伐限额”这把“尚方宝剑” 可以尝试利用采伐限额的行政审批手段,促进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工作。将来采伐限额必须依据森林经营方案科学计算的“允许采伐量”来审批。好处是实行科学营林,采伐要求落实到小班,有效防止目前有些地方大规模采伐中龄林的不科学行为。同时将采伐限额置于科学的基础上,在一个10年经理期中,就按规定的允许采伐量采伐,不必定期(如5年)地进行采伐限额调查,再制定新的采伐限额。这样既提高了工作效率,也节约了财力和人力。组织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是政府行为,利用采伐限额的审批手段,来促进编森林经营方案,不失为有效的方法。从而逐步改变过去“要我编案”为“我要编案”的状况。 4.4 寻找森林

25、经理的突破口 没有森林经理就没有森林经营。应该面对我们的森林经营还是比较落后的现实,国有林区仍然没有摆脱资源危机和林区经济危困局面。一些国有林区和集体林区,甚至以采伐中龄林维持生产。 7 3 我国人工林单位面积蓄积量低,要改变我国森林经营落后的状况,除了扩大造林面积以外,还可以挖掘现有林,尤其是有高生产潜力的人工林,通过集约森林经营加强培育来提高林地产出,通过森林经理来实现科学营林。亦即采用外延(扩大造林面积)与内涵(加强现有林经营)双管齐下的办法来提高森林生产力。 国家林业局多年前就开始筹建“林业信息管理系统”。也建成了各部门的管理系统网站。但“森林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却远远没有赶上林业建设

26、的步伐和要求。“森林地理信息系统”比单纯的“林业信息管理系统”要求更为细致,要求把森林的林况、地况落实到山头地块、小班。它需要森林经理来支撑。可以说,它是一项伟大工程。通过森林地理信息化手段,实现森林经营现代化的伟大举措。虽然,欧美许多林业先进国家在管理上、制图上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科学化林业管理。从管理层面来说,它属于宏观范畴。我们期望的“森林地理信息系统”,是以“二类调查”成果为基础,并适应指导森林经营的要求。目前,在世界上还没有那一个国家,在这么大的国土范围内,建立了这样的系统。笔者认为,只要找准这个“突破口”,就能带动整个森林经理工作加快发展。这个“突破口”,就是建立全国的“森林地理信息系统”,81 促使我国科学森林经营、管理技术,走在世界林业的前列 。 5 结束语 5.1 建议将“森林分类经营”正名为“森林分类管理”。 5.2 建议政府以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求算出的总营林经费来拨款,对林业投入建立一个稳定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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