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总论.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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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商法国际商法国际商法绪论国际商法绪论商事主体商事主体合同法合同法买卖法买卖法产品责任法产品责任法代理代理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护法保护法运输、运输、保险法保险法支付支付仲裁法仲裁法第一章第一章 国际商法导论国际商法导论一、一、 国际商法的概念国际商法的概念二、二、 国际商法的历史沿革国际商法的历史沿革三、三、 国际商法的渊源国际商法的渊源四、四、 西方两大法系的结构及特点西方两大法系的结构及特点主讲:睢利萍主讲:睢利萍 单位:经济与管理学院单位:经济与管理学院1 1教学内容教学内容(1 1)国际商法的概念和渊源)国际商法的概念和渊源(2 2)大陆法系的概念及其主要特征)大陆法系的概念及其主要特

2、征(3 3)普通法系的概念和特征)普通法系的概念和特征(4 4)两大法系的区别和联系)两大法系的区别和联系2 2学习绪论的基本要求学习绪论的基本要求了解资本主义国家法律的主要结构、特点;了解资本主义国家法律的主要结构、特点;掌握资本主义国家大陆法系及英美法系的主要区别;掌握资本主义国家大陆法系及英美法系的主要区别;掌握国际商法的基本概念、调整对象、范围。掌握国际商法的基本概念、调整对象、范围。3 3、理论讲授、理论讲授4 4、4 4课时课时一、国际商法的概念一、国际商法的概念(一)法的一般理论:一)法的一般理论: 1. 1.法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法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2. 2.法、法

3、律、法学的区别法、法律、法学的区别 . .法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 . .法律法律广义:同广义:同“法法”包括法律、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包括法律、有法律效力的解释以及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狭义:由狭义:由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和颁布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制定和颁布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 . .法学法学以法律现象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以法律现象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3. 3.法律关系:法律规范

4、所调整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法律关系: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会关系。 一般包含主体、客体和内容一般包含主体、客体和内容(二)国际商法的含义和内容:二)国际商法的含义和内容: 1. 1.商法商法-Business Law / Commercial Law-Business Law / Commercial Law u“商商” 汉书汉书中解释中解释 :通财通财u“商法商法”的定义目前没有定论。世界上各国学者有不同的定义:的定义目前没有定论。世界上各国学者有不同的定义:有的认为:是关于平等当事人之间商业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有有的认为:是关于平等当事人之间商业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

5、和;有的认为是以赢利为目的的行为;有的认为是以商法典为中心的一些的认为是以赢利为目的的行为;有的认为是以商法典为中心的一些有关的法律。有关的法律。u我国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认为:我国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认为:商法是规定关于商法是规定关于商事交易商事交易的法律,调整的是的法律,调整的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中关于商事交中关于商事交易而产生的易而产生的财产关系财产关系商法的定义:商法的定义:调整调整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中商事主体在中商事主体在商事交易中形成的商事交易中形成的商事关系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的法律规范的总称。u商事关系商事关系u商事关系的特征商事关系的特征1 1、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是人与人之

6、间的社会关系2 2、是在商事交易中产生的、是在商事交易中产生的3 3、是一种财产关系、是一种财产关系u商事关系包括商事关系包括商事主体商事主体和和商事行为商事行为的关系。的关系。商行为商行为是指以是指以营利性营业营利性营业为目的而从事的各种表意行为。为目的而从事的各种表意行为。特征特征商事主体商事主体以商事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商事活以商事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商事活动,享有商事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动,享有商事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自然人和法人组织的自然人和法人组织特征特征u商法的原则商法的原则1 1、平等交易原则、平等交易原则2 2、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诚信原则在公司法中很多,如招股说明书要信息真

7、实;董事对诚信原则在公司法中很多,如招股说明书要信息真实;董事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公司的忠实义务;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买方的对买方的解约权有一定的限制等。解约权有一定的限制等。3 3、交易简便迅速原则、交易简便迅速原则如格式合同,要式主义,商事中很多权利用证券表示,如票据、如格式合同,要式主义,商事中很多权利用证券表示,如票据、保险单、提单、仓单、股票和公司债券。保险单、提单、仓单、股票和公司债券。4 4、交易安全原则、交易安全原则强制主义、公示主义、外观主义原则,严格责任主义等强制主义、公示主义、外观主义原则,严格责任主义等u商法的历史发展(大致经历了以下过程

8、)商法的历史发展(大致经历了以下过程)1 1、家商一体的古代罗马法、家商一体的古代罗马法这个时期没有真正的商法。商品交换只是为了家人的生存和繁这个时期没有真正的商法。商品交换只是为了家人的生存和繁衍衍2 2、以商人交易习惯为行为规范的中世纪商法、以商人交易习惯为行为规范的中世纪商法, ,三个理论:三个理论:第一,有限责任第一,有限责任(康美达模式,是一种借贷契约(康美达模式,是一种借贷契约 合合伙经营,即普通商人提供资金,海运商人负责经营、从事航行伙经营,即普通商人提供资金,海运商人负责经营、从事航行和贩卖货物和贩卖货物第二,商业信用第二,商业信用主要体现在信用票据上主要体现在信用票据上第三,

9、自治机制第三,自治机制自立、自律和自裁自立、自律和自裁12921292年的卢卡斯案年的卢卡斯案3 3、近代商法、近代商法u大陆法系的近代商法,首先要提的就是法国大陆法系的近代商法,首先要提的就是法国18071807年,拿破仑任命包括法学家和实业家在内的年,拿破仑任命包括法学家和实业家在内的7 7名人委员会,名人委员会,起草了商法典,从而诞生了世界上第一部商法典,开创了大陆起草了商法典,从而诞生了世界上第一部商法典,开创了大陆法国家法国家民商分立民商分立的的体制,也开创了现代商法中的的的体制,也开创了现代商法中的商行为法商行为法之之立法主义的先河。立法主义的先河。后来德国,日本相继制定商法典,但

10、最大的缺陷是理论化后来德国,日本相继制定商法典,但最大的缺陷是理论化u英美法系(又叫海洋法系)没有独立的商法典,但其法律中英美法系(又叫海洋法系)没有独立的商法典,但其法律中存在大量的商事规范存在大量的商事规范4 4、适应经济全球化的现代商法、适应经济全球化的现代商法现代商法是由欧洲中世纪的商人法演进发展而来的,现代商法是由欧洲中世纪的商人法演进发展而来的,一方面地中海沿岸国家的国际贸易迅速发展;另一方面欧洲大一方面地中海沿岸国家的国际贸易迅速发展;另一方面欧洲大陆处于封建法和寺院法的支配下,禁止放贷收息、借本经营、陆处于封建法和寺院法的支配下,禁止放贷收息、借本经营、商业投机和各种转手营利活

11、动商业投机和各种转手营利活动所以商业交易行为得不到当时法律的保护,因此成立所以商业交易行为得不到当时法律的保护,因此成立行会组织行会组织制定和编纂习惯规则、组织商事法庭等形成了较为系统的商法制定和编纂习惯规则、组织商事法庭等形成了较为系统的商法习惯法,调整国际商事行为交易;后来主权国家介入,有演变习惯法,调整国际商事行为交易;后来主权国家介入,有演变为纯国内的商法;到了现代随着国际市场的形成和国际经济的为纯国内的商法;到了现代随着国际市场的形成和国际经济的一体化,商法的国际化特征又表现出来。一体化,商法的国际化特征又表现出来。即经历了即经历了国际法国际法 国内法国内法 国际法的过程国际法的过程

12、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中的商法中的商法体系体系市场行为法市场行为法市场主体法市场主体法宏观调控法宏观调控法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障法合同法等合同法等公司企业法等公司企业法等产品责任法等产品责任法等劳动法等劳动法等2. 2.国际商法国际商法-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w / International -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w /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aw Commercial Law 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的各种关系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的各种关系( (商事关商事关系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

13、 “International”International” 政治意义政治意义国家与国家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F)(F) not between nationsnot between nations 地理意义地理意义跨越国界跨越国界(T)(T) transnational transnational*一切跨越国一切跨越国界的商事关系界的商事关系(1 1)国际商事关系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国籍)国际商事关系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国籍不同,或者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处于不同的国家不同,或者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处于不同的国家(2 2)国际商事关系的客体是位于国外的物)国际商事关系的客体是位于国外的物(3

14、 3)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事关系的事实发生在国外)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事关系的事实发生在国外具体在一个法律关系中,至少有一个具体在一个法律关系中,至少有一个要素与外国有联系:要素与外国有联系:u国际商法与国际私法国际商法与国际私法 国际私法是指解决国际私法是指解决国家之间法律适用国家之间法律适用的冲突规范,是调整不的冲突规范,是调整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适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程序法,同国家之间的法律适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程序法,而国际商法是实体法而国际商法是实体法u国际商法与国际贸易法国际商法与国际贸易法国际贸易法是指调整各国之间的国际贸易法是指调整各国之间的贸易贸易关系以及与贸易有关的关

15、系以及与贸易有关的其他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有学者认为,国际商法其他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有学者认为,国际商法是国际贸易法的一部分是国际贸易法的一部分国际商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国际商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u国际商法与国际公法国际商法与国际公法国际公法是指在国际交往中通过协议或认可形成的,主要是国际公法是指在国际交往中通过协议或认可形成的,主要是调整国家间关系的,有法律约束力的,由国家单独或集体调整国家间关系的,有法律约束力的,由国家单独或集体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u国际商法与国际经济法国际商法与国际经济法二者的共同点都是调

16、整跨国之间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者的共同点都是调整跨国之间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不同:国际商法主体仅限各国商人及各种商事组织,而不包不同:国际商法主体仅限各国商人及各种商事组织,而不包括国家或国际组织括国家或国际组织国际经济法调整的主要是国与国之间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国际经济法调整的主要是国与国之间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国际商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国际商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3.国际商法的内容:国际商法的内容:u有关调整国际货物买卖方面的法律规范有关调整国际货物买卖方面的法律规范 如:合同法、商事组织法、买卖法、代理法、产品责任法等如:合同法、商事组织法、买卖法、代理法、产品责任法等u

17、有关国际商事交易方面的法律规范有关国际商事交易方面的法律规范 如:国际技术贸易法、工业产权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融资如:国际技术贸易法、工业产权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融资法、国际工程承包和国际租赁法等法、国际工程承包和国际租赁法等u有关处理国际商事争议方面的法律规范有关处理国际商事争议方面的法律规范 如:国际商事仲裁法、国际投资仲裁法和各国商事诉讼法等如:国际商事仲裁法、国际投资仲裁法和各国商事诉讼法等Notice: 本课程侧重介绍与国际货物买卖有关的法律制度本课程侧重介绍与国际货物买卖有关的法律制度 l时间顺序时间顺序l起源起源l近代近代l事件事件l 随着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而产生和发展随着商品

18、经济的产生和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起来的。从历史上看,早在古代罗马法中就从历史上看,早在古代罗马法中就出现了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出现了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l 但当时还没有制定专门的商事法,而只是但当时还没有制定专门的商事法,而只是作为私法的内容之一。作为私法的内容之一。l(形成于中世纪)(形成于中世纪)l主要来源与中世纪形成的商人习惯法主要来源与中世纪形成的商人习惯法二、国际商法的历史发展二、国际商法的历史发展l近代时间顺序近代时间顺序l 十一世纪十一世纪l事件事件 出现于威尼斯,后来,随着航海贸易的发展组出现于威尼斯,后来,随着航海贸易的发展组不扩及到西班牙、法国、德国及英国。不扩及到西班牙

19、、法国、德国及英国。 这种商人习惯法是商人在欧洲各地港口或集这种商人习惯法是商人在欧洲各地港口或集市用以调整他们之间的上市交易的法律和商事市用以调整他们之间的上市交易的法律和商事惯例。惯例。 与当时的封建王朝地方性法规比较其特点与当时的封建王朝地方性法规比较其特点1. 1.它具有跨国性和统一性。普遍适用于各国从事它具有跨国性和统一性。普遍适用于各国从事商业交易的商人商业交易的商人2.2.它的解释和应用不是由一般法院的专职法官来它的解释和应用不是由一般法院的专职法官来掌执,而是由商人自己组织的法院来掌执。其掌执,而是由商人自己组织的法院来掌执。其性质类似于现代的国际仲裁或调节。性质类似于现代的国

20、际仲裁或调节。3.3.其程序较简易。迅速不拘泥于形式其程序较简易。迅速不拘泥于形式4.4.它强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来处理事件它强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来处理事件l事件事件 l近代时间顺近代时间顺序序l十七世纪十七世纪l二战以后二战以后 随着欧洲中央集权国家的强大,欧洲各国随着欧洲中央集权国家的强大,欧洲各国都采用各种方式都采用各种方式把商法纳入本国的国内法把商法纳入本国的国内法,使,使之成为国内法的一部分。之成为国内法的一部分。从而使商法失去了它从而使商法失去了它原有的国际性和跨国性。原有的国际性和跨国性。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特别是二十世纪六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特别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后,商法进入

21、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十年代以后,商法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其主要特点是恢复了商法的国际性和统一性其主要特点是恢复了商法的国际性和统一性。 原因之一:原因之一:二战后,经济增长,各国之间二战后,经济增长,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密切,经济生活越来越国际化的经济联系日益密切,经济生活越来越国际化。 原因之二:原因之二:国际贸易中形成的贸易惯例和国际贸易中形成的贸易惯例和习惯做法,如:习惯做法,如:FOB CIFFOB CIF世界主要国家的商事立法:世界主要国家的商事立法: 1. 1.法国法国: : 路易十四路易十四 1673 1673 商事条例商事条例 1681 1681 海事条例海事条例 拿破伦

22、一世拿破伦一世 1807 1807 法国商法典法国商法典 通则通则海商海商破产破产商业裁判商业裁判 商事单行法商事单行法 优点:优点: 否定中世纪商法只适用于商人之等级否定中世纪商法只适用于商人之等级局限;由局限;由 商人法商人法 商商行为法行为法;对欧洲大陆法系;对欧洲大陆法系所制定的商法典的影响极大。所制定的商法典的影响极大。 1.德国:德国:1861年商法法典旧商法 1897年 商法典旧:商行为法旧:商行为法新:商人法新:商人法即即“同一商行为,同一商行为,只有商人为之才适只有商人为之才适用商法,其他人为用商法,其他人为之则适用其他法律之则适用其他法律”商事单行法:商事单行法:有限公司法

23、、股份有限公司法、股份法、保险业法、支法、保险业法、支票法等票法等 2.日本:日本:1890 日本旧商法日本旧商法1899 日本商法典日本商法典旧:仿德国商法旧:仿德国商法新:折衷新:折衷即以商行为和商人法即以商行为和商人法两个标准同时作为立两个标准同时作为立法基础。法基础。商事单行法:商事单行法:票据法、破产法、票据法、破产法、支票法、有限公司法支票法、有限公司法等等3.英国、美国:英国、美国:英:无民商之分英:无民商之分只有普通法只有普通法(Common Law)和)和衡平法(衡平法(Equity Law)之分之分美:美:以美国普通法为以美国普通法为基础,以习惯法为中基础,以习惯法为中心,

24、由商事习惯和判心,由商事习惯和判例组合而成例组合而成三、国际商法的渊源:三、国际商法的渊源:(一)法的渊源:法律产生的根据、来源及表现形式。(一)法的渊源:法律产生的根据、来源及表现形式。 国际国际商法的渊源有三个:商法的渊源有三个:国际条约、国际商事惯例、各国关国际条约、国际商事惯例、各国关 于商事的国内立法于商事的国内立法。(二)国际条约:(二)国际条约: 1. 1. 定义:国家间遵照国际法缔结的规定彼此权利和义务的书定义:国家间遵照国际法缔结的规定彼此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对缔约国有约束力面协议,对缔约国有约束力 2. 2. 分类:分类:双边条约、多边条约、国际公约双边条约、多边条约、国

25、际公约 3. 3.有关国际商法的国际条约:有关国际商法的国际条约: * * 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关系的条约: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关系的条约: 19741974年年国际货物买卖时效期限条约国际货物买卖时效期限条约 1980 1980年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 * 调整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关系的公约:调整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关系的公约: 19241924年年海牙规则海牙规则、19681968年年维斯比规则维斯比规则、 19781978年年汉堡规则汉堡规则 * 调整国际航空运输关系的国际条约:调整国际航空运输关系的国际条约: 19291929年年华沙公约华沙公约、19551955年年海牙议定书

26、海牙议定书、19611961年年瓜达拉哈拉公约瓜达拉哈拉公约 * * 调整国际铁路运输关系的国际条约:调整国际铁路运输关系的国际条约: 18901890年年国际货约国际货约、19511951年年国际货协国际货协 * * 有关国际货物多式联合运输的国际条约:有关国际货物多式联合运输的国际条约: 19801980年年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 * * 调整国际票据关系的国际条约:调整国际票据关系的国际条约: 19301930年、年、19311931年年日内瓦公约日内瓦公约 * * 关于知识产权的国际条约:关于知识产权的国际条约: 18831883年年巴黎公约巴黎公约、18911891

27、年年马德里协定马德里协定等等 * * 关于国际商事仲裁的国际条约:关于国际商事仲裁的国际条约: 19761976年年联合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仲裁规则联合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仲裁规则(三)国际商事惯例:(三)国际商事惯例: 1. 1. 定义:是指国际经济主体长期重复类似的行为而形成的,一定义:是指国际经济主体长期重复类似的行为而形成的,一旦采用即对采用者具有约束力的商事习惯。旦采用即对采用者具有约束力的商事习惯。 2. 2. 国际商会(国际商会(ICCICC) INCOTERMS 2000INCOTERMS 2000UPS 500UPS 500 FOB / CIFFOB / CIF 1932 1932年

28、年华沙华沙牛津规则牛津规则 1975 1975年年联合运输单证统一规则联合运输单证统一规则 NOTICE NOTICE:不是法律,不具有法律的普遍的约束力,但如不是法律,不具有法律的普遍的约束力,但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采用某项惯例,该惯例就对其有确定的约果当事人在合同中采用某项惯例,该惯例就对其有确定的约束力。束力。(四)各国有关商事的国内立法:(四)各国有关商事的国内立法: 国际商法的重要的补充国际商法的重要的补充四、西方两大法系四、西方两大法系(一)罗马法历史发展概述(一)罗马法历史发展概述 是指罗马奴隶制国家的全部法律,即是指罗马奴隶制国家的全部法律,即从从公元前六世纪罗马国家形成时期起,

29、至东罗马公元前六世纪罗马国家形成时期起,至东罗马帝国从奴隶制转变为封建制时止帝国从奴隶制转变为封建制时止的整个历史时的整个历史时期的法律。期的法律。 其中,主要是指从公元前五世纪罗马最其中,主要是指从公元前五世纪罗马最早的成文法。早的成文法。 从从十二铜表法十二铜表法开始,到公园六世纪开始,到公园六世纪罗马帝国皇帝优士丁尼安编撰的罗马帝国皇帝优士丁尼安编撰的国法大全国法大全为止这一段时期的法律。为止这一段时期的法律。罗马法及其对大陆法与英美法的影响罗马法及其对大陆法与英美法的影响 公元三世纪,罗马帝国分为东西两部分公元三世纪,罗马帝国分为东西两部分 公元公元476年,由于奴隶起义和日耳曼年,由

30、于奴隶起义和日耳曼“蛮族蛮族”的的入侵,西罗马帝国灭亡入侵,西罗马帝国灭亡 东罗马皇帝优士丁尼安(公元东罗马皇帝优士丁尼安(公元527-56?年)即位?年)即位的第二年就下令把罗马法予以系统化。的第二年就下令把罗马法予以系统化。公元公元533-536年年先后公布了三部法律汇编。先后公布了三部法律汇编。1.学说汇编学说汇编法律大全的主要部分,主要是法律大全的主要部分,主要是40名罗马法学家的著作汇编名罗马法学家的著作汇编2.法学阶梯法学阶梯共共4卷,是法学教本卷,是法学教本3.优士丁尼安法典优士丁尼安法典,是历代皇帝赦令的汇编,是历代皇帝赦令的汇编4.新律新律优士丁尼安及其后继者在编撰上述法优士

31、丁尼安及其后继者在编撰上述法典以后颁布的赦令典以后颁布的赦令 以上四种法律汇编,在公元十二世纪时被称为以上四种法律汇编,在公元十二世纪时被称为国际大法国际大法即包括公法,即包括公法,也包括私法,私法是其中也包括私法,私法是其中最主要的内容。最主要的内容。l 西方国家的法律制度主要可以分为两个体系。即以法西方国家的法律制度主要可以分为两个体系。即以法国和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体系(国和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体系(Continental law systemContinental law system)和在英国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普通法体系(和在英国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普通法体系(Common law Commo

32、n law systemsystem)(1 1)它的私法的大部分领)它的私法的大部分领域都法典化、成文化的域都法典化、成文化的 (2 2)受罗马法的影响很深)受罗马法的影响很深,有的国家的法典直接继承,有的国家的法典直接继承罗马法的传统。罗马法的传统。 主要是实行判例法主要是实行判例法虽然也在一定程度上受罗马法虽然也在一定程度上受罗马法的影响,但其影响深度和广度的影响,但其影响深度和广度与大陆法国家有所不同。与大陆法国家有所不同。大陆法国家大陆法国家普通法国家普通法国家(二)罗马法对大陆法的影响(二)罗马法对大陆法的影响1.1.两个法律体系的特点两个法律体系的特点 中世纪时期形成,来源于习惯法

33、,表现在法官的判决中世纪时期形成,来源于习惯法,表现在法官的判决中,以判例的形式出现,又称中,以判例的形式出现,又称“判例法判例法”。 (三)罗马法对普通法的影响(三)罗马法对普通法的影响1.教会法的影教会法的影响响2.商法的影响商法的影响3.衡平法衡平法影响对象影响对象原由罗马天主教会实施的法律原由罗马天主教会实施的法律:家庭关系、遗嘱、继承和海事方面的事件家庭关系、遗嘱、继承和海事方面的事件从事贸易和商人之间的习惯从事贸易和商人之间的习惯以以“公平与正义公平与正义”的原则作出判决的原则作出判决秘密大臣秘密大臣 令状令状 诉讼程序诉讼程序 每种令状都有它固定的程序如每种令状都有它固定的程序如

34、诉讼事项、能否委诉讼事项、能否委托代理人出席、收集证据的条件托代理人出席、收集证据的条件、执行判决的办法、执行判决的办法等等 每种诉讼程序都有一套专门的术语,不得在另一每种诉讼程序都有一套专门的术语,不得在另一种诉讼程序中使用,如不符合要求,法官概不受理种诉讼程序中使用,如不符合要求,法官概不受理内容内容(一)法系:(一)法系:(Legal Family)(Legal Family)它它是依据法律的历史渊源和传统是依据法律的历史渊源和传统以及由此形成的不同存在和运以及由此形成的不同存在和运行方式,而对现存的或历史上行方式,而对现存的或历史上的法律做的分类的法律做的分类u大陆法系大陆法系 Con

35、tinental Law SystemContinental Law System Civil Law System Civil Law Systemu普通法系普通法系 Common Law SystemCommon Law System Case Law System Case Law System Anglo-American Law Sys Anglo-American Law Sysu伊斯兰法系伊斯兰法系u印度法系印度法系u中华法系中华法系(二)罗马法:(二)罗马法:(Roman Law)(Roman Law)前前5Cen5Cen十二铜表法十二铜表法国国法大全法大全u学说汇编学说汇编(

36、4040名罗马学者的名罗马学者的著作著作)u法学阶梯法学阶梯( (一部法学教科书)一部法学教科书)u优士丁尼安法典优士丁尼安法典( (皇帝敕皇帝敕令令u新律新律(继承者的敕令继承者的敕令)1.1.对大陆法的影响:对大陆法的影响: 18041804年年法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 以以法学阶梯法学阶梯为蓝本为蓝本 19001900年年德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 以以学说汇编学说汇编为蓝本为蓝本2.2.对英美法的影响:对英美法的影响: 教会法教会法商法商法衡平法衡平法 总结:总结: 1.起源:起源:1313世纪西欧世纪西欧 源于罗马法源于罗马法 2.标志:标志: 1804年年 法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1900年 德

37、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 3.范围:范围:瑞士、意大利、奥地利、比利时、卢森堡、荷兰、西瑞士、意大利、奥地利、比利时、卢森堡、荷兰、西班牙班牙 到现在,整个拉丁美洲、非洲的一部分,近东的某些国家、到现在,整个拉丁美洲、非洲的一部分,近东的某些国家、亚洲的日本、土耳其等都是大陆法系。还有美国的路易斯安娜亚洲的日本、土耳其等都是大陆法系。还有美国的路易斯安娜州、英国的苏格兰、中国的台湾地区都属于大陆法系州、英国的苏格兰、中国的台湾地区都属于大陆法系大陆法的结构:大陆法的结构:4.特点:成文法特点:成文法( Written Law ) OR 制定法(制定法(Statute )(1)大陆法强调成文法的作用,

38、结构上强调逻辑性、条文性、法大陆法强调成文法的作用,结构上强调逻辑性、条文性、法典化、系统化典化、系统化;成文法成文法( Written Law ) OR 制定法(制定法(Statute )(2)大陆法国家将全部法律分为公法大陆法国家将全部法律分为公法( Public Law )和私法和私法( Private Law ); 公法公法与罗马国家状况有关的法律与罗马国家状况有关的法律;如;如宪法 行政法 刑法 诉讼法 国际公法;是调整宗教祭祀活动和国家机关活动的法规 私法私法与个人利益有关的法律与个人利益有关的法律;如:;如:民法 商法 是调整所有权债权家庭与继承法方面的法规(3) 大陆法各国都主

39、张编纂法典大陆法各国都主张编纂法典( Code )。l 大陆法国家是成文法国家大陆法国家是成文法国家 大陆法与英美法不同之大陆法与英美法不同之处,大陆法在挥李法时,以法律为出发点。而美英法则处,大陆法在挥李法时,以法律为出发点。而美英法则首先考虑法院的相关判例首先考虑法院的相关判例l(1)法律)法律 大陆法国家的法律包括大陆法国家的法律包括宪法宪法 法典法典 法律法律5、 大陆法的渊源大陆法的渊源宪法宪法法典法典处于最高的地位,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处于最高的地位,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大陆法国家都制定一系列法典。大陆法国家都制定一系列法典。 所谓的法典是指把有关同一类内容的各种法所谓的法典是指把有关同一

40、类内容的各种法规和原则收集起来。加以系统化,汇编为一个规和原则收集起来。加以系统化,汇编为一个单一的法律文件,单一的法律文件,如法国的如法国的 民法典民法典 刑法典刑法典 商法典商法典 民事诉讼法典民事诉讼法典 刑事诉讼法典刑事诉讼法典法典在大陆法国家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法典在大陆法国家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内容内容事项事项(2 2)习惯)习惯有时候法律必须借助习惯才能为人们所理解:如合同法有时候法律必须借助习惯才能为人们所理解:如合同法中的中的“合理期限合理期限”再如,一个人的行为在什么情况下再如,一个人的行为在什么情况下才构成过错?才构成过错?(3 3)判例(大陆法系强调成文法,原则上不承认判例

41、)判例(大陆法系强调成文法,原则上不承认判例)但判例在大陆法系的影响日益明显,如在我国上级法院但判例在大陆法系的影响日益明显,如在我国上级法院特别是最高法院的判例就对下级法院处理同类案件具特别是最高法院的判例就对下级法院处理同类案件具有很强的参考价值有很强的参考价值(4 4)学理解释)学理解释(三)大陆法各国的法院组织(三)大陆法各国的法院组织 三级三级 初审法院初审法院 上诉法院上诉法院 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当然还有的国家设有专门法院当然还有的国家设有专门法院普通法的结构及特点:普通法的结构及特点:形成于英国后扩展到美国形成于英国后扩展到美国主要包括:加拿大主要包括:加拿大 澳大利亚澳大利亚 新

42、西兰新西兰 爱尔兰爱尔兰 印度印度 巴基斯坦巴基斯坦 马来西亚马来西亚 新加坡新加坡 香港香港普通法体系以英美为代表,新英美体系但也有差别普通法体系以英美为代表,新英美体系但也有差别(一)英国法(一)英国法1. 1.英国法的结构及其特点英国法的结构及其特点 英国法不明确分英国法不明确分公法与私法,而是分普通法与衡平法公法与私法,而是分普通法与衡平法,衡平法都是判例法但各有其特点,衡平法都是判例法但各有其特点l救济的方救济的方法不同法不同l诉讼的程诉讼的程序不同序不同l普通法只有两种救济:普通法只有两种救济: 金钱赔偿金钱赔偿 返返还财产还财产l普通法对于有发生不法行为或违法行普通法对于有发生不

43、法行为或违法行为的情况为的情况不能预先采取防止措施普通不能预先采取防止措施普通法院不能发出禁令法院不能发出禁令1. 1.而衡平法,发展了一些新的救济方法而衡平法,发展了一些新的救济方法2.2. I I实际履行实际履行-依约履行依约履行3.3.可判令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按照可判令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其应负的义务合同的规定履行其应负的义务4.4. II II禁令禁令 发出禁令发出禁令l普通法有陪审团普通法有陪审团=衡平法不衡平法不设设l听取口头答辩听取口头答辩 书面诉讼程序书面诉讼程序主要特点主要特点内容内容l法律的术语不法律的术语不同同l衡平法中起诉称为衡平法中起诉称为Su

44、itSuit而不称而不称ActionActionl 权利称为权利称为InterestsInterests而不称而不称RightsRightsl 判决称为判决称为DecreeDecree而不称而不称 JudgmentJudgmentl 判令支付金钱损害赔偿称为判令支付金钱损害赔偿称为compensationcompensation而不称而不称 DamagesDamagesl 律师:普通法律师律师:普通法律师 衡平法律师衡平法律师 英国法的另一个特点是在程序法:救济先于权利英国法的另一个特点是在程序法:救济先于权利主要特点主要特点内容内容法院的组织系统不同法院的组织系统不同枢密大臣法庭枢密大臣法庭

45、-诉讼程序诉讼程序-衡平法衡平法 王座法庭王座法庭 -口头诉讼口头诉讼-普通法普通法l2.2.英国的法院组织英国的法院组织最高法院最高法院高等法院高等法院王冠法院王冠法院上诉法院上诉法院王座法庭王座法庭大法官分庭大法官分庭家庭法庭家庭法庭低级法院低级法院普通诉讼普通诉讼理财法庭理财法庭遗嘱检验遗嘱检验郡法院郡法院治安法院治安法院海事诉讼海事诉讼3 3英国法的渊源英国法的渊源 判例主要渊源,成文法居次判例主要渊源,成文法居次 (1 1)判例法()判例法(P10P10) 对日后具有约束力对日后具有约束力 (2 2)成文法)成文法 一种是由立法机关一种是由立法机关国会制订的法律国会制订的法律 一种是

46、由行政机关按照法律制定的条例一种是由行政机关按照法律制定的条例 成文法只是对判例法所作的补充或修正成文法只是对判例法所作的补充或修正成文法只有通过判例起作用成文法只有通过判例起作用 (3 3)习惯)习惯 盎格鲁撒克逊时代通行习惯法盎格鲁撒克逊时代通行习惯法 美国是十世纪后期才形成为一个独立美国是十世纪后期才形成为一个独立国家的。在这以前它曾经是英法荷兰等欧洲国家的。在这以前它曾经是英法荷兰等欧洲国家的殖民地国家的殖民地 美国独立初期,由于普遍存在着英国统治的敌视,美国独立初期,由于普遍存在着英国统治的敌视,因而英国的普遍法也受到反对,许多州都宣布禁止援因而英国的普遍法也受到反对,许多州都宣布禁

47、止援引引17761776年以后的英国判例年以后的英国判例 两种主张:一种主张采用英国普通法两种主张:一种主张采用英国普通法 另一种主张采用大陆法模式另一种主张采用大陆法模式 美国最后还是留在普通法体系内美国最后还是留在普通法体系内 美国法在法律语言,法律概念和推理等方面,都与美国法在法律语言,法律概念和推理等方面,都与英国法有相同之处,但独立以后,形成了自己的特点。英国法有相同之处,但独立以后,形成了自己的特点。(二)美国法(二)美国法l1 1、美国法的结构、美国法的结构 l美国法律分为联邦法与州法两大部分,这是美国法律结构的一美国法律分为联邦法与州法两大部分,这是美国法律结构的一个主要特点。

48、个主要特点。l 联邦的立法权范围联邦的立法权范围 l 银行银行 工业、国际贸易工业、国际贸易 州际贸易州际贸易 专利权专利权 税收税收l 凡宪法未授予联邦或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均属于各州凡宪法未授予联邦或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均属于各州普通法方面普通法方面。情况比较复杂。情况比较复杂。l 有人认为有人认为“州的法律州的法律”应当包括州的成文法和州的判例法,应当包括州的成文法和州的判例法,联邦法院不受理判例法的拘束。联邦法院不受理判例法的拘束。l 州法和联邦宪法不一致州法和联邦宪法不一致l 联邦法院可以发展联邦的普通法。联邦法院可以发展联邦的普通法。l在这些问题上,联邦法院的判决特别是联邦最高

49、法院的判决具在这些问题上,联邦法院的判决特别是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具有的约束力。有的约束力。l特点:州法仍然起十分主要的作用特点:州法仍然起十分主要的作用l联邦法联邦法院院l州法院州法院l在许多的情况下可以作为第一审级法院,不同于联邦德在许多的情况下可以作为第一审级法院,不同于联邦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瑞士等。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瑞士等。l1. 1.地区法院地区法院共九十四所,分设在全国各州境内共九十四所,分设在全国各州境内l2.2.上诉法院上诉法院十三所(三名法官负责审理)十三所(三名法官负责审理)l3.3.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设在首都华盛顿,由首席法官一人,设在首都华盛顿,由首席法官一人,l

50、 法官八人组成法官八人组成l美国最高法院有一项很主要的权力,就是对法律是否符美国最高法院有一项很主要的权力,就是对法律是否符合宪法行驶监督权合宪法行驶监督权l第一审法院第一审法院 l有限管辖法院有限管辖法院:轻微等件、违反治安交通和金额在一万:轻微等件、违反治安交通和金额在一万美元美元l普通管辖法院:普通管辖法院:对涉及州法的一般民刑事等件享有管辖对涉及州法的一般民刑事等件享有管辖权,如谋杀、强奸、离婚权,如谋杀、强奸、离婚反映出联邦制的特点设有:联邦法院反映出联邦制的特点设有:联邦法院 州法院州法院2 2美国的法院组织美国的法院组织组织构成组织构成事项事项l (3 3) 邦法院与州法院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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