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doc

上传人:豆**** 文档编号:17538016 上传时间:2022-05-24 格式:DOC 页数:16 大小:16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doc(16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精品文档.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规章(2005修订版) 本费率规章适用于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辆保险。 本费率规章由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表、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表使用说明两个部分组成。 一、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表 (一)车辆损失险费率表 机动车辆保险车辆损失险费率表(非营业-个人用车) 机动车辆保险车辆损失险费率表(非营业-企业机关用车)机动车辆保险车辆损失险费率表(营业用车)机动车辆保险车辆损失险费率表(拖拉机、特种车) (二)第三者责任险费率表(上海市统一使用费率表) 上海市机动车辆保险第三者责任保

2、险费率表上海市机动车辆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系数表(三)附加险费率表机动车辆保险附加险费率表(盗抢险)机动车辆保险附加险费率表(除盗抢)(四)特约条款费率表(五)单程提车费率表(六)摩托车保险费率表二、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表使用说明(一)车辆使用性质1、非营业车辆:包括非营业个人用车、企业及机关用车。非营业个人用车:以个人名义购买的,所有权为个人或家庭所有的,非盈利的、非经营的、方便日常生活的客车或货车。非营业企业用车:所有权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生产组织所有,用于生产的客车或货车。车辆本身载客、载货行为不以盈利为目的。非营业机关用车:所有权为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所有,用于完成日常行政事务的车辆。

3、车辆本身载客、载货行为不以盈利为目的。2、营业车辆: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营运证书的从事客运、货运或客货两用的车辆;或车辆的运载是以完成商业性传递或交通运输为目的,例如邮政运输车辆。对于兼有两类使用性质的车辆,按高档费率计费。(二)车辆种类1、车辆种类中“以下”二字,是指不含其本身的意思。例如:六座“以下”客车,是指不含六座的客车。2、客车:客车的座位(包括驾驶员座位)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载明的座位为准,不足标准座位的客车按同型号客车的标准座位计算。3、货车:所有通用载货车辆、厢式货车、自卸车、电瓶运输车、装有起重机械但以载重为主的起重运输车等,均按其载重量分档计费。其中:集装

4、箱专用运输车(专门用于拖带集装箱箱体(货柜)的车辆,不包括集装箱箱体(货柜)按照10吨以上货车计算保费。低速载货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委托地方农机监理部门核发号牌号码的、主要是为方便种植、养殖两业生产的、载重吨位小于2吨的农业专用运输车辆,适用于2吨以下营业货车费率。客货两用车按客车或货车中相应的高档费率计费。4、挂车:适用于没有机动性能,需用机动车拖带的载重车、平板车、专用机械设备车、超长悬挂车等。5、油罐车、气罐车、液罐车、冷藏车:适用于各类装载油料、气体、液体等专用罐车,或适用于装有冷冻或加温设备的厢式车辆。普通载重货车加装罐体都按此档计费。6、起重车、装卸车、工程车、监测车、邮电车

5、、消防车、清洁车、医疗车、救护车等:适用于各种有起重、装卸、升降、搅拌等工程设备或功能的专用车辆;同时适用于车内固定装有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清洁、医疗、救护、电视转播、雷达、X光检查等车辆;邮电车辆也按此档计费。7、摩托车:适用于二轮、三轮、轻便及残疾人专用三轮电动车等各类摩托车。载货的三轮摩托车,其载重吨位小于0.5吨的按此档计费;0.5吨及以上的载货的三轮摩托车按“二吨以下货车”档计费。摩托车按排气量分为50CC及以下和50CC以上两种。8、拖拉机:拖拉机按发动机功率分14.7千瓦以上和14.7千瓦以下两种。(三)系数说明:1、指定驾驶员(F1):根据是否指定驾驶员及指

6、定驾驶员人数情况选择使用, 共分为:指定一名、指定两名、未指定。当指定驾驶员选择未指定时,F2不适用。当选择指定两名时,F2系数按高者算。2、主驾人个人资料(F2):根据主驾人的性别和年龄情况进行选择使用。年龄按照周岁计算,不足一年的部分不计入。3、车龄(F3):车龄是指从车辆出厂后向车辆管理部门初次登记之日起计算;经车辆管理部门许可在特定区域内使用不挂牌照的车辆从车辆购买之日起计算;共分为:1年以内(不含1年);1年至3年(含1年不含3年);3年至5年(含3年不含5年);5年至8年(含5年不含8年);8年以上(含8年)。4、无赔折扣(F4):无赔折扣一般在续保时使用,共分6个等级,一年以上转

7、保车辆,如能提供往年赔款记录,可以据实给予费率优惠;反之,无赔系数使用值为1。5、销售渠道(F5):分为代理与经纪、直接业务(柜台和直销)、电话及网上业务三类。代理与经纪是指通过保险代理人或经纪人承揽的业务;直接业务是指本公司、本公司职员(包括营销人员)或柜台直接承揽的业务;电话及网上业务是指通过我司电话中心或我司网站投保的业务。6、行驶区域(F6):根据保险车辆的使用覆盖区域进行选择,共分为:省内、境内、出入境。其中“省内”指合同约定的省、直辖市、或自治区内或单程500公里以内。“境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但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出入境”是指超出上述“境内”所定义的区域。投保时选择

8、此系数,应约定车辆所在地。7、投保方式(F7):是随人因素,指主驾人(在指定驾驶员情况下)或被保险人以往参加机动车辆保险的年度纪录。转保是指主驾人(在指定驾驶员情况下)或被保险人拥有在其他保险公司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投保纪录。续保是指主驾人(在指定驾驶员情况下)或被保险人拥有在本保险公司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投保纪录;首年投保是指被保险车辆无投保记录。8、承保数量(F8):根据同一被保险人在一个投保年度内,在我司投保车辆数情况选择使用,每段均含上限不含下限。9、VIP(F9): 下列情况下可使用本系数:(1)与本公司有长期业务合作意向且愿意接受本公司风险防范建议并采取措施的客户(2)对公司利润有

9、重大贡献的优质客户或对公司战略发展有重大贡献的客户10、防盗装置(F10):本系数适用于全车盗抢险。根据保险标的是否加装防盗装置进行选择使用。GPS(Global Positional System):即全球定位系统。是指采用人造卫星的定位系统GPS来测量地面上汽车的绝对位置。GMS(Global Mobile (Communication) System):即全球移动(无限)通讯系统。是指能够进行双向通话的全球车载通讯系统。电子:电子防盗装置,也称微电脑汽车防盗器,包括插片式、按键式和遥控式等电子防盗器。它主要是靠锁定点火或启动来达到防盗的目的,同时具有声音报警功能。机械:机械防盗装置,依靠

10、机械结构用于防盗的装置。同时装有两种及两种以上防盗装置时,浮动系数以低者为准,不重复计算。11、停车场(F11):本系数适用于全车盗抢险。根据保险标的是否有固定停车场所以及停车场所的类别进行选择使用,共分为:固定车库、自用车位、露天社会停车场。固定车库是指保险车辆在夜间停放于自有的或具有长期使用权的车库内;自用车位是指保险车辆在夜间停放于自有的专门用于停放车辆的露天停车场;露天社会停车场是指保险车辆夜间停放于公用的应收费的露天停车场。12、车型(F12):根据保险标的不同厂牌型号选择使用。13、第三者责任险费率调整因子参见费率表。单张保单使用的所有费率因子累计最低为0.5。(四)折旧率根据国家

11、有关车辆报废标准,采用直线折旧率法(具体如下表):非营业用车车辆种类使用年限年折旧率9座及9座以下客车(包括轿车、越野车)156.7%低速载货车812.5%其他车辆1010.0%营业用车辆种类使用年限年折旧率各类出租车812.5%客车1010.0%微型载货汽车812.5%带拖挂的载货汽车812.5%低速载货车7.513.3%其他车辆1010.0%特种车车辆种类使用年限年折旧率矿山专用车812.5%其他特种车1010.0%注:当车辆适用折旧率表中两种以上折旧方法时,按折旧率高者计。新车购置价:指保险合同签订时,合同签订地购置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实际价值:是指与保险车辆同类型车辆市场新

12、车购置价减去该车已使用年限折旧金额后的价格,折旧按每满一年扣除一年计算,车辆使用期限不满一年的不计折旧。实际价值= 新车购置价*(1-已使用年限*年折旧率)(五)保险费计算1、客车、货车、特种车和拖拉机(1)车辆损失险的保费计算投保车辆损失险时,应根据不同使用性质、所属性质、车辆种类和保险金额,选择相应的车辆损失险基准费率表中对应的基础保险费和费率,按下列公式计算车辆损失险基准保费:车辆损失险基准保费=基础保险+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基准费率车辆损失险的基准保费乘以费率系数表中适用系数后,即为该车辆投保车辆损失险应支付的签单保费,公式如下:车辆损失险签单保费=基准保费F1F2Fn 车辆损失险保险金

13、额的说明:各保额段均包含下限,不包含上限,例如:10-15万元是指保险金额在10万元及10万元以上至15万元以下(不包含15万元); 因子适用说明a. 非营业-个人用车:F1-F3a;F4-F9;F12b. 非营业-企业机关用车:F3a-F9;F12c. 营业车:F3a-F9;F12d. 特种车、拖拉机:F3a-F9(2)第三者责任险的保费计算车辆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时,应根据不同使用性质、车辆种类和选择的限额,选择相应的第三者责任险固定保费,乘以上海市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系数表中适用系数后,即为该车辆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应支付的签单保费,计算公式如下:第三者责任险签单保费= (基准保费2+

14、基准保费1交通违章调整系数)(1+P) 交通违章调整系数(M):为车辆在上一保险年度上述列明违章信息的调整系数总和。 交通违章调整系数最高限额为70%,即M70%。 基准保费1是指:摩托车/拖拉机为限额5万元的固定保费;其他机动车辆(摩托车/拖拉机除外)为限额10万元的固定保费。上一保险年度未享受无索赔保险费优待的,续保时(p1)优待比例为10%;上一保险年度已享受保险费优待的,续保时优待比例在上一保险年度优待比例外增加10%;保险费优待比例最高不超过30%。赔款调整系数(P)最高调整幅度为30%。该调整系数涉及的赔款仅指上海市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发生的赔款,不包括附加险。 基准保费2是

15、指:投保人在投保时自行选择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限额所对应的固定保费。在保险期限内,保险车辆合法转卖、转让、赠与他人,投保人重新投保时,其标准保费为基准保费2。 原保险车辆更新后,新购车辆投保时,其标准保费适用基准保费2。 标准保费精确到元。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按投保时确定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对应的基准保费收取。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超过100万元时,其投保的赔偿限额应为50万元的整数倍,且最高不得超过1000万元,此时第三者责任险基准保险费计算方法按照基准保费费率表中列明的公式计收如下:保险费(1.05-0.025)2其中:同档次限额为100万元时的第三者责任险保费投保限额50万元(3)附加险保

16、费计算车辆投保附加险时,应根据所投保的附加险和主险所属类别,选择机动车辆保险附加险费率表对应的档次,计算各个附加险的基准保费,乘以相应费率系数表中适用系数后,即为该车辆投保附加险应支付的签单保费,计算公式如下:附加险签单保费=附加险基准保费F1F2Fn因子适用说明: 盗抢险:F1-F2(仅适用于非营业个人用车);F3b;F4-F11非盗抢:F1-F2(仅适用于非营业个人用车);F3a;F4-F9(4)投保车辆应支付的签单保费为:保单签单保费=车辆损失险签单保费+第三者责任险签单保费+附加险签单保费3、单程提车责任投保单程提车责任的车辆,保险人承担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综合责任险责任,车辆损失险保险

17、金额按新车购置价确定,第三者综合责任险的赔偿限额为10万元,保险期限为保险车辆从车辆制造商或汽车销售商指定的地点运输到投保人指定的地点的全程,最多不超过30天。新车购置价在10万以下的:车辆损失险固定保险费为100元,第三者综合责任险固定保险费为100元,合计固定保险费200元;新车购置价在10万及10万以上至30万以下的:车辆损失险固定保险费为150元,第三者综合责任险固定保险费为150元,合计固定保险费300元;新车购置价在30万及30万以上至80万以下的:车辆损失险固定保险费为250元,第三者综合责任险固定保险费为150元,合计固定保险费400元;新车购置价在80万及80万以上至150万

18、以下的:车辆损失险固定保险费为350元,第三者综合责任险固定保险费为150元,合计固定保险费500元;新车购置价在150万及150万以上的:车辆损失险固定保险费为450元,第三者综合责任险固定保险费为150元,合计固定保险费600元。4、摩托车保险保费计算车辆投保摩托车保险时,车损险部分应根据车辆种类(50CC及以下和50CC以上),选择相应的基本保险费和费率,乘以摩托车保险费率系数表中适用系数后,即为该摩托车投保车损险应支付的签单保费,计算公式如下:摩托车车损险签单保费= (基本保险费+保险金额费率) 系数乘积摩托车车上人员责任险签单保费=基准保费摩托车全车盗抢险签单保费=费率盗抢保额凡车辆

19、情况与系数表中“说明”部分不一致的,系数取值为1。摩托车第三者责任险参照客车、货车、特种车和拖拉机的三责险计算方式,在上海市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率表中求得。投保摩托车应支付的签单保费为:签单保费=摩托车损失险签单保费+摩托车第三者责任险签单保费+摩托车附加险签单保费5、特约条款保险费计算 绝对免赔额特约条款:根据车辆使用性质、车辆种类、车损险保险金额和所选的绝对免赔金额,在绝对免赔额特约条款系数表中找到相应的系数值;投保绝对免赔额特约条款以后的车辆损失险签单保费=所选车辆损失险签单保费对应的系数值绝对免赔额特约条款仅限于车辆损失险。 累计出险免赔率特约条款:根据车辆使用性质和车辆种类,在累

20、计出险免赔率特约条款系数表中找到相应的系数值;投保累计出险免赔率特约条款以后的车辆损失险签单保费=所选车辆损失险签单保费(1-对应的系数值)累计出险免赔率特约条款仅限于车辆损失险。 不计免赔特约条款:该特约条款分为第三者责任保险特约和车辆损失险特约,根据不计免赔特约条款系数表,在相应的主险签单保费上上浮保费。投保不计免赔特约条款以后的车辆损失险签单保费=所选车辆损失险签单保费(1+对应的系数值)投保不计免赔特约条款以后的第三者责任险签单保费=所选第三者责任险签单保费(1+对应的系数值) 自然灾害损失特约条款系数表:投保自然灾害损失特约条款以后的车辆损失险签单保费=所选车辆损失险签单保费(1-对

21、应的系数值)自然灾害损失特约条款仅限于车辆损失险。(六)短期费率1、本费率规章中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表除单程提车费率表外,其余费率表均为保险期限一年的费率表,即年费率表。2、投保时,保险期限不足一年的按短期月费率计收保险费(不足一个月按月计算)。短期月费率表保险期限(月)123456789101112短期月费率(%)1020304050607080859095100短期保险费=年保险费短期月费率 (七)退保规定 1、合同解除时的费率适用标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情况下,合同解除(或终止)不退还保险费:a合同自然终止或合同赔偿责任已全部履行完毕;b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

22、十七条,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提出解除合同的;c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或谎报保险事故,保险人提出解除合同的;d利用保险车辆从事非法活动,保险人提出解除合同的;e法律规定保险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的其他事项。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情况下,合同解除时应全额退还保险费,但应扣除保险手续费。保险手续费=签单保费保险手续费率退还保险费=实收保费-签单保费保险手续费率a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无可保利益或合同非法导致合同无效的,扣除保险手续费为签单保费的百分之三;b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人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保险手续

23、费为签单保费的百分之三。3、下列情况下,合同解除时应办理退还保险费手续,退还保险费应按日计算。退还保险费=实收保费-签单保费已了责任天数保险期限(日)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或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保险人提出解除合同的;b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七条,因危险程度增加,保险人提出解除合同的;c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被保险人未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的责任,保险人提出解除合同的。4、保险合同生效后,且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被保险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则保险人应按照下述方式计算日保险

24、费,收取保险合同生效日起至保险合同解除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并退还剩余部分保险费:退还保险费=实收保费-已了责任天数日保险费a保险合同已了责任期不足或等于8个月的,按年费率的1/300计算日保险费:日保险费=年保费300b保险合同已了责任期超过8个月且不足一年的,按年费率的1/365计算日保险费:日保险费=年保费3655、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特别约定外,保险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保险事故,被保险人获取部分保险赔偿后一个月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则保险人应当根据保险合同已了责任期的长短,按第4项所列方法计算日保险费,并将保险金额扣除保险赔款和免赔金额后的未了责任部分的剩余保险费退还被保险人。6、因保险车辆发生灭失且保险人未支付任何保险赔款情况下,保险人应按年费率的1/365计算日保险费,并退还未了保险责任部分的保险费。7、因保险赔偿致使保险合同终止时,保险人不退还保险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小学资料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