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消毒技术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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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精品文档.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清洁cleaning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3.2 清洗 washing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3.3 清洁剂 detergent洗涤过程中帮助去除被处理物品上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制剂。3.4 消毒 disinfection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3.5 消毒剂disinfectant能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并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3.6高效消

2、毒剂 high-efficacy disinfectant能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所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等,对细菌芽孢也有一定杀灭作用的消毒制剂。3.7中效消毒剂 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etant能杀灭分枝杆菌、真菌、病毒及细菌繁殖体等微生物的消毒制剂。3.8低效消毒剂 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ctant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病毒的消毒制剂。3.9灭菌sterilization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3.10灭菌剂sterilant能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并达到灭菌要求的制剂。3

3、.11无菌保证水平sterility assurance level.SAL灭菌处理后单位产品上存在活微生物的概率。SAL通示为10-n 。医学灭菌一般设定SAL为10-6 。即经灭菌处理后在一百万件物品中最多只允许一件物品存在活微生物。3.12斯伯尔丁分类法E.H.Spaulding classification1968年E.H.Spaulding根据医疗器械污染后使用所致感染的危险性大小及在患者使用之间的消毒或灭菌要求,将医疗器械分为三类,即高度危险性物品(critical items)、中度危险性物品中(semi-critical items)和低度危险性物品中(non- critica

4、l items)。3.13高度危险性物品 critical items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或有无菌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一旦被微生物污染,具有极高感染风险,如手术器械、穿刺针、腹腔镜、活检钳、心脏导管、植入物等。3.14中度危险性物品 semi-critical items与完整黏膜相接触,而不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和血流,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如胃肠道内镜、气管镜、喉镜、肛表、口表、呼吸机管道、麻醉机管道、压舌板、肛门直肠压力测量导管等。3.15低度危险性物品non-critical items与完整皮肤接触而不与黏膜接触的器材,如听诊器

5、、血压计袖带等;病床围栏、床面以及床头柜、被褥;墙面、地面;痰盂(杯)和便器等。3.16灭菌水平sterilization level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达到无菌保证水平。达到灭菌水平常用的方法包括热力灭菌、辐射灭菌等物理灭菌方法,以及采用环氧乙烷、过氧化氢、甲醛、戊二醛、过氧乙酸等化学灭菌剂在规定条件下,以合适的浓度和有效的作用时间进行灭菌的方法。3.17高水平消毒high level disinfection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包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和绝大多数细菌芽孢。达到高水平消毒常用的方法包括采用含氯制剂、二氧化氯、邻苯二甲醛、过氧乙酸、过氧化氢、臭氧、碘酊等以及能达到

6、灭菌效果的化学消毒剂在规定的条件下,以合适的浓度和有效的作用时间进行消毒的方法。3.18中水平消毒middle level disinfection杀灭除细菌芽孢以外的各种病原微生物包括分枝杆菌。达到中水平消毒常用的方法包括采用碘类消毒剂(碘伏、氯已定碘等)、醇类和氯已定的复方、醇类和季铵盐类化合物的复方、酚类等消毒剂,在规定条件下,以合适的浓度和有效的作用时间进行消毒的方法。3.19低水平消毒 low level disinfection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分枝杆菌除外)和亲脂病毒的化学消毒方法以及通风换气、冲洗等机械除菌法如采用季铵盐类消毒剂(苯扎溴铵等)、双胍类消毒剂(氯已定)等,在规定的

7、条件下,以合适的浓度和有效的作用时间进行消毒的方法。3.20有效氯 available chlorine与含氯消毒剂氧化能力相当的氯量,其含量用mg/L或%(g/100ml)浓度表示。3.21生物指示物 biological indicator含有活微生物,对特定灭菌过程提供特定的抗力的测试系统。3.22中和剂 neutralizer在微生物杀灭试验中,用以消除试验微生物与消毒剂的混悬液中和微生物表面上残留的消毒剂,使其失去对微生物抑制和杀灭作用的试剂。3.23终末消毒terminal disinfection感染源离开疫源地后进行的彻底消毒。3.24暴露时间 exposure time消毒或

8、灭菌物品接触消毒或灭菌因子的作用时间。3.25存活时间 survival time.ST在进行生物指示物抗力鉴定时,受试指示物样本经杀菌因子作用不同时间,全部样本培养均有菌生长的最长作用时间(min).3.26 杀灭时间 killing time. KT在进行生物指示物抗力鉴定时,受试指示物样本经杀菌因子作用不同时间,全部样本培养均无菌生长的最短作用时间 (min)。3.27 D 值 D value在设定的条件下,灭活90%的试验菌所需的时间(min)。3.28消毒产品 disinfection product包括消毒剂、消毒器械(含生物指示物、化学指示物和灭菌物品包装物)和卫生用品。3.29

9、卫生用品 sanitary products为达到人体生理卫生或卫生保健目的,直接或间接与人体接触的日常生活用品。3.30菌落形成单位在活菌培养计数时,由单个菌体或聚集成团的多个菌体在固体培养基上生长繁殖所形成的集落,称为菌落形成单位,以其表达活菌的数量。4 管理要求4.1 医疗机构应根据本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可操作的消毒、灭菌制度与标准操作程序,并具体落实。4.2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及消毒、灭菌工作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消毒、灭菌工作对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意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消毒与灭菌的基本原则与知识、消毒与灭菌工作中的职业防护等。4.3 医疗机构使用的

10、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应符合以下要求:a)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b) 接触完整皮肤、完整黏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4.4 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应对消毒产品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存档备案。4.5 医疗机构应保持诊疗环境表面的清洁与干燥,遇污染应及时进行有效的消毒;对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应定期进行消毒。4.6 医疗机构应结合本单位消毒灭菌工作实际,为从事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与灭菌的工作人员提供相应的防护用品,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4.7医疗机构应定期对消毒工作进行检查与监测,及时总

11、结分析与反馈,如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4.8医务人员应掌握消毒与灭菌的基本知识和职业防护技能。4.9医疗机构从事清洁、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相关消毒灭菌知识,熟悉消毒产品性能,具备熟练的检验技能;按标准和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采样、检测和评价。清洁、消毒与灭菌的效果监测应遵照附录A的规定,消毒试验用试剂和培养基配方见附录B。5消毒、灭菌基本原则 5.1基本要求5.1.1 重复作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先清洁, 再进行消毒或灭菌。5.1.2 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执行本规范第11章的规定。5.1.3 耐热、耐湿的手术

12、器械,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应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5.1.4 环境与物体表面,一般情况下先清洁,再消毒;当受到患者的血液、体液等污染时,先去除污染物,再清洁与消毒。5.1.5 医疗机构消毒工作中使用的消毒产品应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符合相应标准技术规范,并应遵循批准使用的范围、方法和注意事项。5.2消毒、灭菌方法的选择原则5.2.1 根据物品污染后导致感染的风险高低选择相应的消毒或灭菌方法:a) 高度危险性物品,应采用灭菌方法处理;b) 中度危险性物品,应采用达到中水平消毒以上效果的消毒方法;c) 低度危险性物品,宜采用低水平消毒方法,或做清洁处理;遇有病原微生物污染时,针对所污染病原微生物

13、的种类选择有效的消毒方法。5.2.2 根据物品上污染微生物的种类、数量选择消毒或灭菌方法:a) 对受到致病菌芽孢、真菌孢子、分枝杆菌和经血传播病原体(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艾滋病病毒等)污染的物品, 应采用高水平消毒或灭菌。b) 对受到真菌、亲水病毒、螺旋体、支原体、衣原体等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应采用中水平以上的消毒方法。c) 对受到一般细菌和亲脂病毒等污染的物品, 应采用达到中水平或低水平的消毒方法。d) 杀灭被有机物保护的微生物时,应加大消毒药剂的使用剂量和(或)延长消毒时间。e) 消毒物品上微生物污染特别严重时, 应加大消毒药剂的使用剂量和(或)延长消毒时间。5.2.3 根据消毒

14、物品的性质选择消毒或灭菌方法:a) 耐高热、耐湿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耐热的油剂类和干粉类等应采用干热灭菌。b) 不耐热、不耐湿的物品,宜采用低温灭菌方法如环氧乙烷灭菌、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或低温甲醛蒸汽灭菌等。c) 物体表面消毒,应考虑表面性质,光滑表面宜选择合适的消毒剂擦拭或紫外线消毒器近距离照射;多孔材料表面宜采用浸泡或喷雾消毒法。5.3 职业防护5.3.1 应根据不同的消毒与灭菌方法,采取适宜的职业防护措施。5.3.2 在污染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回收、清洗等过程中应预防发生医务人员职业暴露。5.3.3处理锐利器械和用具,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避免或减少利器伤的

15、发生。5.3.4不同消毒、灭菌方法的防护如下:a) 热力消毒、灭菌:操作人员接触高温物品和设备时应使用防烫的棉手套、着长袖工装;排除压力蒸汽灭菌器蒸汽泄露故障时应进行防护,防止皮肤的灼伤。b)紫外线消毒:应避免对人体的直接照射,必要时戴防护镜和穿防护服进行保护。c)气体化学消毒、灭菌:应预防有毒有害消毒气体对人体的危害,使用环境应通风良好。对环氧乙烷灭菌应严防发生燃烧和。环氧乙烷、甲醛气体灭菌和臭氧消毒的工作场所,应定期检测空气中的浓度,并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d)液体化学消毒、灭菌:应防止过敏及对皮肤、黏膜的损伤。6 清洗与清洁6.1 适用范围清洗适用于所有耐湿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洁适用

16、于各类物体表面。6.2清洗与清洁方法6.2.1清洗 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由消毒供应中心(CSSD)及时回收后,进行分类、清洗、干燥和检查保养。手工清洗适用于复杂器械、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有机物污染较重器械的初步处理以及无机械清洗设备的情况等;机械清洗适用于大部分常规器械的清洗。具体清洗方法及注意事项遵循WS310.2的要求。6.2.2清洁治疗车、诊疗工作台、仪器设备台面、床头柜、新生儿暖箱等物体表面使用清洁布巾或消毒布巾擦拭。擦拭不同患者单元的物品之间应更换布巾。各种擦拭布巾及保洁手套应分区域使用,用后统一清洗消毒,干燥备用。6.3注意事项6.3.1 有管腔和表面不光滑的物品,应

17、用清洁剂浸泡后手工仔细刷洗或超声清洗。能拆卸的复杂物品应拆开后清洗。6.3.2清洗用水、清洁剂等的要求遵循WS310.1的规定。6.3.3手工清洗工具如毛刷等每天使用后,应进行清洁、消毒。6.3.4内镜、口腔器械的清洗应遵循国家的有关规定。6.3.5对于含有小量血液或体液等物质的溅污,可先清洁再进行消毒;对于大量的溅污,应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然后再清洁和消毒。6.3.6用于清洁物体表面的布巾应每次使用后进行清洗消毒,干燥备用。7常用消毒与灭菌方法常用消毒与灭菌方法应遵照附录C的规定,对使用产品应查验相关证件。8高度危险性物品的灭菌8.1 手术器械、器具和物品的灭菌8.1.1灭菌前准备

18、清洗、包装、装载遵循WS310.2的要求。8.1.2灭菌方法8.1.2.1耐热、耐湿手术器械 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8.1.2.2不耐热、不耐湿手术器械 应采用低温灭菌方法。8.1.2.3不耐热、耐湿手术器械 应首选低温灭菌方法,无条件的医疗机构可采用灭菌剂浸泡灭菌。8.1.2.4耐热、不耐湿手术器械可采用干热灭菌方法。8.1.2.5外来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应要求器械公司提供清洗、包装、灭菌方法和灭菌循环参数,并遵循其灭菌方法和灭菌循环参数的要求进行灭菌。8.1.2.6植入物医疗机构应要求器械公司提供植入物的材质、清洗、包装、灭菌方法和灭菌循环参数,并遵循其灭菌方法和灭菌循环参数的要求进行灭菌,植入

19、物灭菌应在生物监测结果合格后放行;紧急情况下植入物的灭菌,应遵循WS310.3的要求。8.1.2.7动力工具分气动式和电动式,一般由钻头、锯片、主机、输气连接线、电池等组成。应按照使用说明的要求对各种部件进行清洗、包装与灭菌。8.2手术敷料的灭菌8.2.1 灭菌前准备8.2.1.1手术敷料灭菌前应存放于温度1822,相对湿度3570的环境。8.2.1.2棉布类敷料可采用符合YYT 0698.2要求的棉布包装;棉纱类敷料可选用符合YYT 0698.2、YYT 0698.4、YYT 0698.5要求的医用纸袋、非织造布、皱纹纸或复合包装袋,采用小包装或单包装。8.2.2 灭菌方法8.2.2.1棉布

20、类敷料和棉纱类敷料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8.2.2.2符合YYT 0506.1要求的手术敷料,应根据材质不同选择相应的灭菌方法。8.3手术缝线的灭菌8.3.1手术缝线分类分为可吸收缝线和非吸收缝线。可吸收缝线包括普通肠线、铬肠线、人工合成可吸收缝线等。非吸收缝线包括医用丝线、聚丙烯缝线、聚酯缝线、尼龙线、金属线等。8.3.2灭菌方法根据不同材质选择相应的灭菌方法。8.3.3注意事项所有缝线不应重复灭菌使用。8.4其他高度危险性物品的灭菌应根据被灭菌物品的材质,采用适宜的灭菌方法。9 中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9.1 消毒方法9.1.1 中度危险性物品如口腔护理用具等耐热、耐湿物品,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

21、不耐热的物品如体温计(肛表或口表)、氧气面罩、麻醉面罩应采用高水平消毒或中水平消毒。9.1.2 通过管道间接与浅表体腔黏膜接触的器具如氧气湿化瓶、胃肠减压器、吸引器、引流瓶等的消毒方法如下:a)耐高温、耐湿的管道与引流瓶应首选湿热消毒;b)不耐高温的部分可采用中效或高效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等以上的消毒剂浸泡消毒;c)呼吸机和麻醉机的螺纹管及配件宜采用清洗消毒机进行清洗与消毒;d)无条件的医院,呼吸机和麻醉机的螺纹管及配件可采用高效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等以上的消毒剂浸泡消毒。9.2 注意事项9.2.1待消毒物品在消毒灭菌前应充分清洗干净。9.2.2管道中有血迹等有机物污染时,应采用超声波和医用清洗剂

22、浸泡清洗。清洗后的物品应及时进行消毒。9.2.3 使用中的消毒剂应监测其浓度,在有效期内使用。10低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10.1诊疗用品的清洁与消毒诊疗用品如血压计袖带、听诊器等,保持清洁,遇有污染应及时先清洁,后采用中、低效的消毒剂进行消毒。10.2患者生活卫生用品的清洁与消毒患者生活卫生用品如毛巾、面盆、痰盂(杯)、便器、餐饮具等,保持清洁,个人专用,定期消毒;患者出院、转院或死亡进行终末消毒。消毒方法可采用中、低效的消毒剂消毒;便器可使用冲洗消毒器进行清洗消毒。10.3患者床单元的清洁与消毒10.3.1 医疗机构应保持床单元的清洁10.3.2医疗机构应对床单元(含床栏、床头柜等)的表面进行

23、定期清洁和(或)消毒,遇污染应及时清洁与消毒;患者出院时应进行终末消毒。消毒方法应采用合法、有效的消毒剂如复合季铵盐消毒液、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或采用合法、有效的床单元消毒器进行清洗和(或)消毒,消毒剂或消毒器使用方法与注意事项等应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10.3.3直接接触患者的床上用品如床单、被套、枕套等,应一人一更换;患者住院时间长时,应每周更换;遇污染应及时更换。更换后的用品应及时清洗与消毒。消毒方法应合法、有效。10.3.4间接接触患者的被芯、枕芯、褥子、病床隔帘、床垫等,应定期清洗与消毒;遇污染应及时更换、清洗与消毒。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患者、不明原因病原体感染患者等使用后的上

24、述物品应进行终末消毒,消毒方法应合法、有效,其使用方法与注意事项等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或按医疗废物处置。11.3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的处理应符合国家届时发布的规定要求。没有要求时,其消毒的原则为:在传播途径不明时, 应按照多种传播途径,确定消毒的范围和物品;按病原体所属微生物类别中抵抗力最强的微生物,确定消毒的剂量(可按杀芽孢的剂量确定);医务人员应做好职业防护。12皮肤与黏膜的消毒12.1皮肤消毒12.1.1穿刺部位的皮肤消毒12.1.1.1消毒方法 12.1.1.1.1用浸有碘伏消毒液原液的无菌棉球或其他替代物品局部擦拭2遍,作用时

25、间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12.1.1.1.2使用碘酊原液直接涂擦皮肤表面2遍以上,作用时间1min3min,待稍干后再用70%80%乙醇(体积分数)脱碘。12.1.1.1.3使用有效含量2g/L氯己定-乙醇(70%,体积分数)溶液局部擦拭23遍,作用时间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12.1.1.1.4使用70%80%(体积分数)乙醇溶液擦拭消毒2遍,作用3min。12.1.1.1.5使用复方季铵盐消毒剂原液皮肤擦拭消毒,作用时间3min5min。12.1.1.1.6其他合法、有效的皮肤消毒产品,按照产品的使用说明书操作。12.1.1.2消毒范围肌肉、皮下及静脉注射、针灸部位、各种诊疗性穿刺等消毒方法主要

26、是涂擦,以注射或穿刺部位为中心,由内向外缓慢旋转,逐步涂擦,共2次,消毒皮肤面积应5cm5cm。中心静脉导管如短期中心静脉导管、PICC、植入式血管通路的消毒范围直径应,至少应大于敷料面积()。12.1.2手术切口部位的皮肤消毒12.1.2.1清洁皮肤手术部位的皮肤应先清洁;对于器官移植手术和处于重度免疫抑制状态的患者,术前可用抗菌或抑菌皂液或20 000L葡萄糖酸氯己定擦拭洗净全身皮肤。12.1.2.2消毒方法12.1.2.2.1使用浸有碘伏消毒液原液的无菌棉球或其他替代物品局部擦拭遍,作用。12.1.2.2.2使用碘酊原液直接涂擦皮肤表面,待稍干后再用70%80%乙醇(体积分数)脱碘。12

27、.1.2.2.3使用有效含量L氯己定乙醇(70%,体积分数)溶液局部擦拭遍,作用时间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12.1.2.2.4其他合法、有效的手术切口皮肤消毒产品,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操作。12.1.2.3消毒范围应在手术野及其外扩展部位由内向外擦拭。12.1.3病原微生物污染皮肤的消毒12.1.3.1彻底冲洗。12.1.3.2消毒采用碘伏原液擦拭作用minmin,或用乙醇、异丙醇与氯己定配制成的消毒液等擦拭消毒,作用minmin。12.2黏膜、伤口创面消毒12.2.1擦拭法12.2.1.1使用含有效碘1 000L2 000L的碘伏擦拭,作用到规定时间。12.2.1.2使用有效含量L氯己定乙醇(7

28、0%,体积分数)溶液局部擦拭遍,作用时间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12.2.1.3采用1 000L2 000L季铵盐,作用到规定时间。12.2.2冲洗法12.2.2.1使用有效含量L氯己定水溶液冲洗或漱洗,至冲洗液或漱洗液变清为止。12.2.2.2采用(L)过氧化氢冲洗伤口、口腔含漱,作用到规定时间。12.2.2.3使用含有效碘500L的消毒液冲洗,作用到规定时间。12.2.注意事项2.2.1其他合法、有效的黏膜、伤口创面消毒产品,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2.2.2如消毒液注明不能用于孕妇,则不可用于怀孕妇女的会阴部及阴道手术部位的消毒。13 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13.1清洁和消毒方法13

29、.1.1地面的清洁与消毒地面无明显污染时, 采用湿式清洁。当地面受到患者血液、体液等明显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再清洁和消毒。13.1.2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室内用品如桌子、椅子、凳子、床头柜等的表面无明显污染时,采用湿式清洁。当受到明显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然后再清洁和消毒。13.1.3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其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如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洁净病房、骨髓移植病房、器官移植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血液透析病房、烧伤病房、感染疾病科、口腔科、检验科、急诊等病房与部门的地面与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干燥,每天进行消毒,遇明显污染

30、随时去污、清洁与消毒。地面消毒采用400mg/L7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擦拭,作用30min。物体表面消毒方法同地面或采用1 000mg/L2 000mg/L季铵盐类消毒液擦拭。13.2注意事项地面和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当遇到明显污染时,应及时进行消毒处理,所用消毒剂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14 清洁用品的消毒14.1 手工清洗与消毒14.1.1 擦拭布巾清洗干净,在250mg/L有效氯消毒剂(或其他有效消毒剂)中浸泡30min,冲净消毒液,干燥备用。14.1.2 地巾 清洗干净,在5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min,冲净消毒液,干燥备用。14.2 自动清洗与消毒使用后的布巾、地巾

31、等物品放入清洗机内,按照清洗器产品的使用说明进行清洗与消毒,一般程序包括水洗、洗涤剂洗、清洗、消毒、烘干,取出备用。14.3 注意事项布巾、地巾应分区使用 附录C(规范性附录)常用消毒与灭菌方法C.1压力蒸汽灭菌C.1.1适用范围适用于耐热、耐湿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灭菌。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还适用于液体的灭菌;快速压力蒸汽灭菌适用于裸露的耐热、耐湿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灭菌。压力蒸汽灭菌不适用于油类和粉剂的灭菌。C.1.2分类根据排放冷空气的方式和程度不同,分为下排气式压力蒸汽灭菌器和预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两大类。根据灭菌时间的长短,压力蒸汽灭菌程序包括常规压力蒸汽灭菌程序和快速压力蒸汽灭菌程序

32、。C.1.3灭菌方法C.1.3.1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包括手提式压力蒸汽灭菌器和卧式压力蒸汽灭菌器等,灭菌程序一般包括前排气、灭菌、后排气和干燥等过程,具体操作方法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灭菌器的灭菌参数一般为温度121,压力102.9Kpa,器械灭菌时间20min,敷料灭菌时间30min。C.1.3.2预排气压力蒸汽灭菌灭菌器的灭菌程序一般包括3次以上的预真空和充气等脉动排气、灭菌、后排气和干燥等过程,具体操作方法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灭菌器的灭菌参数一般为温度132134,压力205.8KPa,灭菌时间4min。C.1.4注意事项C.1.4.1每天设

33、备运行前应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a) 灭菌器柜门密封圈平整无损坏,柜门安全锁扣灵活、安全有效;b)灭菌器压力表处在“0”的位置;c)由柜室排气口倒入500ml水,检查有无阻塞;d)关闭灭菌器柜门,通蒸汽检查有无泄漏;e)检查蒸汽调节阀是否灵活、准确,压力表与温度计的标示是否吻合、排气口温度计是否完好;f)记录打印装置处于备用状态;g)电源、水源、蒸汽、压缩空气等运行条件符合设备要求。C.1.4.2灭菌前应进行灭菌器的预热。C.1.4.3检查安全阀是否在蒸汽压力达到规定的安全限度时被冲开。C.1.4.4灭菌包重量要求:器械包重量不宜超过7kg,敷料包重量不宜超过5kg。C.1.4.5灭菌包

34、体积要求: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不宜超过30cm30cm25cm;预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不宜超过30cm30cm50cm。C.1.4.6灭菌结束后,压力表在蒸汽排尽时应在“0”位。C.1.4.7手提式或卧式压力蒸汽灭菌器主体与顶盖应无裂缝和变形,不应使用无排气软管或软管锈蚀的手提式压力蒸汽灭菌器。C.1.4.8卧式压力蒸汽灭菌器输入蒸汽的压力不宜过高,夹层的温度不能高于灭菌室的温度。C.1.4.9预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应在每日开始灭菌运行前空载进行B-D试验,检测其空气排出效果。具体方法遵循A.2.1.3。C.1.4.10下排气,预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的具体操作步骤、常规保养和检查措施,应遵循生产厂家

35、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C.1.4.11 快速灭菌程序不应作为物品的常规灭菌程序。应急情况下使用时,只适用于灭菌裸露物品,使用卡式盒或者专用灭菌容器盛放。灭菌后的物品应尽快使用,不应储存,无有效期。C.1.5压力蒸汽灭菌操作程序包括灭菌前物品的准备、灭菌物品装载、灭菌操作、无菌物品卸载和灭菌效果的监测等步骤。具体要求遵循WS 310.2的要求。C.6 紫外线消毒C.6.1 适用范围适用于室内空气和物体表面的消毒。C.6.2 紫外线消毒灯要求C.6.2.1 紫外线消毒灯在电压为220V、相对湿度为60%、温度为20时,辐射的253.7nm紫外线强度(使用中的强度)应不低于70W/ cm2。C.6.

36、2.2 应定期监测消毒紫外线的辐照强度,当辐照强度低到要求值以下时,应及时更换。C.6.2.3 紫外线消毒灯的使用寿命,即由新灯的强度降低到70W/ cm2的时间(功率30W),或降低到原来新灯强度 的70%(功率30W)的时间,应不低于1000h。紫外线灯生产单位应提供实际使用寿命。C.6.3 使用方法C.6.3.1 在室内无人状态下,采用紫外线灯悬吊式或移动式直接照射消毒。灯管吊装高度距离地面1.8m2.2m。安装紫外线灯的数量为平均1.5W/m3,照射时间30min。C.6.3.2 采用紫外线消毒器对空气及物体表面进行消毒。其消毒方法及注意事项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C.6.3.3 消

37、毒时对环境的要求 紫外线直接照射消毒空气时,关闭门窗,保持消毒空间内环境清洁、干燥。消毒空气的适宜温度2040,相对湿度低于80%。C.6.4 注意事项C.6.4.1 应保持紫外线灯表面清洁,每周用酒精布巾擦拭一次,发现灯管表面有灰尘、油污等时,应随时擦拭。C.6.4.2 用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时,房间内应保持清洁干燥。当温度低于20或高于40,相对湿度大于60%时,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C.6.4.3 采用紫外线消毒物体表面时,应使消毒物品表面充分暴露于紫外线。C.6.4.4 采用紫外线消毒纸张、织物等粗糙表面时,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且两面均应受到照射。C.6.4.5采用紫外线杀灭被有机物保护

38、的微生物及空气中悬浮粒子多时,应加大照射剂量。C.6.4.6不应使紫外线光源直接照射到人。C.6.4.7不应在易燃、易爆的场所使用。C.6.4.8紫外线强度计每年至少标定一次。C.8 醛类C.8.1. 戊二醛C.8.1.1 适用范围适用于不耐热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的浸泡消毒与灭菌。C.8.1.2 使用方法C.8.1.2.1 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的消毒与灭菌 将洗净、干燥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放入2%的碱性戊二醛中完全浸没,并应去除器械表面的气泡,容器加盖,温度2025,消毒作用到产品使用说明的规定时间,灭菌作用10h。无菌方式取出后用无菌水反复冲洗干净,再用无菌纱布等擦干后使用。其他戊二醛制剂

39、的用法遵循卫生行政部门或国家相关规定进行。C.8.1.2.2 用于内镜的消毒或灭菌应遵循国家有关要求。C.8.1.3 注意事项C.8.1.3.1 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在消毒前应彻底清洗、干燥。新启用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先除去油污及保护膜,再用清洁剂清洗去除油脂,干燥后及时消毒或灭菌。C.8.1.3.2 戊二醛对人有毒性,应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中使用。对皮肤和黏膜有刺激性,使用时应注意个人防护。不慎接触,应立即用清水连续冲洗干净,必要时就医。C.8.1.3.3 戊二醛不应用于物体表面的擦拭或喷雾消毒、室内空气消毒、手和皮肤黏膜的消毒。C.8.1.3.4 强化酸性戊二醛使用前应先加入pH调节剂(碳酸

40、氢钠),再加防锈剂(亚硝酸盐)充分混匀。C.8.1.3.5 用于浸泡灭菌的容器,应洁净、密闭,使用前应先经灭菌处理。C.8.1.3.6 在2025温度条件下,加入pH调节剂和亚硝酸钠后的戊二醛溶液连续使用时间应14d。C.8.1.3.7 应确保使用中戊二醛浓度符合产品使用说明的要求。C.8.1.3.8 戊二醛应密封,避光,置于阴凉、干燥、通风的环境中保存。C.10含氯消毒剂C.101适用范围适用于物品、物体表面、分泌物、排泄物等的消毒。C.10.2使用方法C.10.2.1消毒液配制根据新产品有效氯含量,按稀释定律,用蒸馏水稀释成所需浓度。具体计算方法及配制步骤按C.9.1.2.1进行。C.10

41、.2.2消毒方法C.10.2.2.1将待消毒的物品浸没于装有含氯消毒剂溶液的容器中,加盖。对细菌繁殖体污染物品的消毒,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浸泡10min,对经血传播病原体、分支杆菌和细菌芽孢污染物品的消毒,用含有效氯2000mg/L5000mg/L消毒液,浸泡30min。C.10.2.2.2 擦拭法 大件物品或其他不能用浸泡消毒的物品用擦拭消毒,消毒所用的浓度和作用时间同浸泡法。C10.2.2.3 喷洒法 对一般污染的物品表面,用含有效氯400 mg/L700 mg/L的消毒液均匀喷洒,作用10min30min;对经血传播病原体、结核杆菌等污染表面的消毒,用含有效氯2000mg/L

42、的消毒液均匀喷洒,作用60min。喷洒后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人员应离开现场。C10.2.2.4干粉消毒法 对分泌物、排泄物的消毒,用含氯消毒剂干粉加入分泌物、排泄物中,使有效氯含量达到10000mg/L,搅拌后作用2h;对医院污水的消毒,用干粉按有效氯50mg/L用量加入污水中,并搅拌均匀,作用2h后排放。C10.3注意事项C10.3 .1粉剂应于阴凉处避光、防潮、密封保存;水剂应于阴凉处避光、密闭保存。使用液应现配现用,使用时限24h。C10.3.2 配制漂白粉等粉剂溶液时,应戴口罩、手套。C10.3.3 未加防锈剂的含氯消毒剂对金属有腐蚀性,不应做金属器械的消毒。加防锈剂的含氯消毒剂对金属

43、器械消毒后,应用无菌蒸馏水冲洗干净,干燥后使用。C10.3.4 对织物有腐蚀和漂白作用,不应用于有色织物的消毒。C.11醇类消毒剂(含乙醇、异丙醇、正丙醇、或两种成分的复方制剂)C.11.1适用范围 适用于手、皮肤、物体表面及诊疗器具的消毒。C.11.2 使用方法C.11.2.1手消毒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含醇类手消毒剂,手消毒方法遵循WS/T 313的要求。C.11.2.2皮肤消毒使用70%80%(体积比)乙醇溶液擦拭皮肤2遍,作用3min。C.11.2.3物体表面的消毒使用70%80%(体积比)乙醇溶液擦拭物体表面2遍,作用3min。C.11.2.4诊疗器具的消毒将待消毒的物品浸没于装有7

44、0%80%(体积比)的乙醇溶液中消毒30min,加盖;或进行表面擦拭消毒。C.11.3 注意事项C.11.3.1醇类易燃,不应有明火。C.11.3.2不应用于被血、脓、粪便等有机物严重污染表面的消毒。C.11.3.3用后应盖紧,密闭,置于阴凉处保存。C.11.3.4醇类过敏者慎用。C.12 含碘类消毒剂C.12.1碘伏C.12.1.1适用范围 适用于手、皮肤、黏膜及伤口的消毒。C.12.1.2使用方法C.12.1.2.1消毒液配制 冲洗黏膜时,根据有效碘含量用灭菌蒸馏水或纯化水,按照稀释定律,将碘伏稀释成所需浓度。具体计算方法及配制步骤按C.9.1.2.1进行。C.12.1.2.2消毒方法C.

45、12.1.2.2.1擦拭法 皮肤、粘膜擦拭消毒,用浸有碘伏消毒液原液的无菌棉球或其它替代物品擦拭被消毒部位。外科手消毒用碘伏消毒液原液擦拭揉搓作用至少3min。手术部位的皮肤消毒,用碘伏消毒液原液局部擦拭23遍,作用至少2min。注射部位的皮肤消毒,用碘伏消毒液原液局部擦拭2遍,作用时间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口腔黏膜及创面消毒,用含有效碘1000mg/L2000mg/L 的碘伏擦拭,作用3 min5min。C.12.1.2.2.2冲洗法 对阴道黏膜创面的消毒,用含有效碘500mg/L的碘伏冲洗,作用到使用产品的规定时间。C.12.1.3注意事项C.12.1.3.1应置于阴凉处避光、防潮、密封保存

46、。C.12.1.3.2含乙醇的碘制剂消毒液不应用于黏膜和伤口的消毒。C.12.1.3.3碘伏对二价金属制品有腐蚀性,不应做相应金属制品的消毒。C.12.1.3.4碘过敏者慎用。C.12.3复方碘伏消毒液C.12.3.1 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医务人员的手、皮肤消毒,有些可用于黏膜消毒。应严格遵循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规定的使用范围。C.12.3.2作用方法C.12.3.2.1含有乙醇或异丙醇的复方碘伏消毒剂可用于手、皮肤消毒,原液擦拭12遍,作用1min2min,不可用于黏膜消毒。C.12.3.2.2含有氯己定的复方碘伏消毒剂,用途同普通碘伏消毒剂,应遵循该消毒剂卫生许可批件的使用说明,慎用于腹腔冲洗消毒。C.12.3.3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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