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指引纳税人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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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指引纳税人版.精品文档. 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指引纳税人版目 录一、简易备案类优惠31国债利息收入3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33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44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65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66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77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88动漫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9二、可在预缴期办理的备案登记管理类优惠10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10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

2、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12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该优惠目前无法操作)144企业综合利用资源145软件生产企业或集成电路设计(生产)企业156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177证券投资基金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198实施CDM项目企业209动漫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21三、汇算清缴期办理的备案登记管理类优惠231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232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243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264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285创业投资企业306固定资产加速折旧327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企业购进软件的加速折旧或摊销348企

3、业购置专用设备税额抵免35一、简易备案类优惠1国债利息收入 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二、具体内容企业的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上述所称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三、备案范围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并取得利息收入的企业。四、报送资料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一式两份)五、备案时间纳税人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包括预缴期)报送上述资料办理备案。六、备案流程1、纳税人持上述资料向主管税务分局备案。2、主管税务分局受理后直接进行备案登记,并告知纳税人。七、申报处理查账征收纳税人填报2

4、008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五第2栏。核定征收纳税人直接在收入总额中减除该免税收入后计算应税收入额。八、享受减免税条件说明1、纳税人取得利息收入的国债须为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而不应包括外国政府国债及其他部门、企业发行的债券;2、纳税人享受免税优惠的利息收入须为持有至兑付期的国债利息收入或者实行国债净价交易取得的国债净价交易交割单上注明的利息收入。在二级市场转让国债获得的转让收入,不得享受免税的税收优惠。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二、具

5、体内容企业的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上述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三、备案范围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并取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的居民企业。四、报送资料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一式两份);2、投资收益、应收股利科目明细账复印件或按月汇总表;3、被投资企业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等利润分配相关证明材料。五、备案时间纳税人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包括预缴期)报送上述资料办理备案。六、备案

6、流程1、纳税人持上述资料向主管税务分局备案。2、主管税务分局受理后直接进行备案登记,并告知纳税人。七、申报处理查账征收纳税人填报2008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五第3栏。核定征收纳税人直接在收入总额中减除该免税收入后计算应税收入额。八、享受减免税条件说明1、纳税人享受免税优惠的投资收益不应包含居民企业之间非直接投资所取得的权益性收益;2、纳税人享受免税优惠的投资收益不应包含居民企业对非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收益;3、纳税人享受免税优惠的投资收益不应包含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而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4、纳税人享受免税的投资收益不应包含股权投

7、资转让所得。3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八十五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二、具体内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为免税收入。上述所称企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一)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

8、性事业;(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前款规定的非营利组织的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上述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三、备案范围经认定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且当年度有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

9、免税条件的收入的企业。四、报送资料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一式两份);2、登记设立证书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3、认定单位出具的非营利组织的认定文件和证书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五、备案时间纳税人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包括预缴期)报送上述资料办理备案。六、备案流程1、纳税人持上述资料向主管税务分局备案。2、主管税务分局受理审核后直接进行备案登记,并告知纳税人。七、申报处理查账征收纳税人填报2008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五第4栏。八、享受减免税条件说明1、纳税人须在有关部门发布的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名单中;2、纳税人享受的

10、免税收入须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免税收入的范围。4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 一、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二点第二款二、具体内容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备案范围从投资的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收入的企业。四、报送资料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一式两份);2、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证明。五、备案时间纳税人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包括预缴期)报送上述资料办理备案。六、备案流程1、纳税人持上述资料向主管税务分局备案。2、主管税务分局受理后直接进行备案登记,并告知纳税人。七、

11、申报处理查账征收纳税人填报2008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五第5栏。核定征收纳税人直接在收入总额中减除该免税收入后计算应税收入额。八、享受减免税条件说明纳税人享受该项免税优惠的收入须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5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 一、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一点第一款、第六款二、具体内容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享受上述软件企业

12、的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三、备案范围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且所退还的税款用于研究软件产品或集成电路产品和扩大再生产的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四、报送资料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一式两份)2、软件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认定文件和证书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3、即征即退增值税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五、备案时间纳税人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包括预缴期)报送上述资料办理备案。六、备案流程1、纳税人持上述资料向主管税务分局备案。2、主管税务分局受理后直接进行备案登记,并告知纳税人。七、申报处理查账征收纳税人填报2008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

13、五第5栏。核定征收纳税人直接在收入总额中减除该收入后计算应税收入额。八、享受减免税条件说明1、纳税人须取得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认定证书;2、纳税人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税款须有相应的证明;3、纳税人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税款须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或集成电路产品和扩大再生产。6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一、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一点第三款、第六款二、具体内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享受上述软件企业的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三、备

14、案范围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四、报送资料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一式两份);2、有权部门公布的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名单文件和证书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五、备案时间纳税人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包括预缴期)报送上述资料办理备案。六、备案流程1、纳税人持上述资料向主管税务分局备案。2、主管税务分局受理后直接进行备案登记,并告知纳税人。七、申报处理查账征收纳税人填报2008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五第38栏。八、享受减免税条件说明1、该纳税人须在上级部门下发的

15、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名单中;2、纳税人当年度须未享受免税优惠。7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 一、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4号)第一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宣部关于转制文化企业名单及认定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05号)二、具体内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三、优惠政策执行期限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四、备案范围经认定的转制文化企业。五、报送资料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一式两份);2、转制方案批复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

16、退回);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4、整体改制前已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需提供同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的证明;5、同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证明;6、引入非公有资本和境外资本、变更资本结构的,需出具相关部门的批准函。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六、备案时间纳税人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包括预缴期)报送上述资料办理备案。七、备案流程1、纳税人持上述资料向主管税务分局备案。2、主管税务分局受理后直接进行备案登记,并告知纳税人。八、申报处理查账征收纳税人填报2008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五第5栏。

17、九、享受减免税条件说明纳税人须在上级部门或相关省市下发的转制文化企业名单中。8动漫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 一、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第二条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广发20091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一点第一款二、具体内容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18、三、优惠政策执行期限2009年1月1日起执行。四、备案范围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且所退还的税款用于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和扩大再生产的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五、报送资料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一式两份);2、动漫企业的认定文件和证书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3、即征即退增值税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六、备案时间纳税人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包括预缴期)报送上述资料办理备案。七、备案流程1、纳税人持上述资料向主管税务分局备案。2、主管税务分局受理后直接进行备案登记,并告知纳税人。八、申报处理查账征收纳税人填报2008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五第5栏。

19、核定征收纳税人直接在收入总额中减除该收入后计算应税收入额。九、享受减免税条件说明1、纳税人须取得动漫企业认定证书;2、纳税人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税款须有相应的证明;3、纳税人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税款须用于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二、可在预缴期办理的备案登记管理类优惠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二、具体内容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上述所称企业

20、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远洋捕捞。(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三、备案范围从事农、林、牧、渔业

21、项目并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四、报送资料备案报送资料: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一式两份)。汇算清缴期补充报送资料:农、林、牧、渔业项目或农产品初加工的说明及核算情况表。五、备案时间纳税人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包括预缴期)报送上述资料办理备案。同时汇算清缴期报送补充报送资料。六、备案有效期限备案有效期限为当年度。七、备案流程1、纳税人持上述资料向主管税务分局备案。2、主管税务分局在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备案或不予备案决定,并告知纳税人。八、申报处理查账征收纳税人分别根据不同项目填报2008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五第16-23栏、26栏、27栏。九、享受减免税条

22、件说明1、纳税人申请享受减免税优惠的农、林、牧、渔项目须属于税法规定的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范围,其中种植业需具体说明种植作物的种类、饲养业需具体说明饲养禽畜的种类;2、纳税人申请享受减免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项目须符合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规定的初加工项目工艺流程;3、纳税人申请享受减免税优惠的农、林、牧、渔服务项目须符合规定的范围;4、申请享受远洋捕捞优惠的纳税人须具备远洋捕捞资格;5、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的纳税人不能申请享受减免税优惠;6、纳税人申请享受申请减免税优惠的项目须和其他项目分开核算,期间费用须按规定进行分摊。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一、政策依据

2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二、具体内容企业从事符合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承包经

24、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本条规定的项目,不得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三、备案范围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并取得投资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四、报送资料备案报送资料: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一式两份);2、取得第一笔经营收入十五日内报送:(1)有关部门批准该项目的文件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2)该项目完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3)该项目投资额验资报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3、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明细账等复印件。汇算清缴期补充报送资料: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情况及核算情况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五、备案时间纳税人

25、应于从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后15日内报送上述资料办理备案。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包括试运营)后所取得的第一笔主营业务收入。同时纳税人在备案有效期限内的每个汇算清缴期报送补充报送资料。纳税人受让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应在受让当年度第一次纳税申报前办理备案。六、备案有效期限纳税人办理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优惠备案的有效期限为纳税人办理备案所属纳税年度起的剩余优惠期限内。纳税人受让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备案的有效期限为纳税人受让当年度起的剩余优惠期限内。同时主管税务分局在每个汇算清缴期需对纳税人是否符合减免税条件进行审核。不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停止享受优惠,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26、。七、备案流程1、纳税人持上述资料向主管税务分局备案。2、主管税务分局在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备案或不予备案决定,并告知纳税人。八、申报处理查账征收纳税人填报2008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五第29栏。九、享受减免税条件说明1、纳税人申请享受减免税优惠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须在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若企业同时从事不在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项目取得的所得,须按要求与享受优惠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所得分开核算,并合理分摊期间费用,没有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该优惠;2、该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须取得并提交有关部门批准该项目文件复印件、该项目完工

27、验收报告复印件、该项目投资额验资报告复印件;3、该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须为2008年1月1日后经批准的项目;4、该项目享受税收优惠须从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开始计算,免税或减税的金额应计算准确;5、纳税人申请享受减免税优惠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不应属于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公共基础设施项目;6、如纳税人申请享受减免税优惠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属于受让而来,则纳税人应在减免税优惠期限内受让该项目并承续经营该项目,享受优惠期限应为自受让之日起的剩余优惠期限;7、如纳税人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调整导致纳税人不再符合规定的减免税条件,纳税人须自发生变化

28、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报告并停止享受优惠,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该优惠目前无法操作) 4企业综合利用资源 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85号)二、具体内容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

29、收入。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三、备案范围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取得收入的纳税人。四、报送资料备案报送资料: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一式两份);2、资源综合利用认定文件和认定证书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汇算清缴期补充报送资料:资源综合利用情况及核算情况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五、备案时间纳税人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包括预缴期)报送上述资料办理备案。同时汇算清缴期报送补充报送资料。六、备案有效期限备案有效期限为当年度。七、备案流程1、纳税人持上述资料

30、向主管税务分局备案。2、主管税务分局在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备案或不予备案决定,并告知纳税人。八、申报处理查账征收纳税人填报2008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五第7栏。九、享受减免税条件说明1、纳税人应在2008年1月1日后办理认定并取得省经贸委颁发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如果纳税人在2008年1月1日之前经省经贸委认定并取得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的,应重新办理认定并取得省经贸委颁发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方可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2、纳税人从事非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取得的收入与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取得的收入须按要求分开核算,没有分开核算的,不得享受该优惠政策

31、;3、纳税人申请享用减计收入优惠的产品须为2008年1月1日后生产;4、纳税人申请享用减计收入优惠的产品须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 所列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并且该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 规定的比例。同时,该产品应属于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5软件生产企业或集成电路设计(生产)企业 一、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一点第二款、第六款、第八款、第九款二、具体内容1、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

32、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享受上述软件企业的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3、投资额超过80亿元人民币或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um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4、对生产线宽小于0.8微米(含)集成电路产品的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已经享受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的企业,不再重复执行本条规定。三、备案范围1、我国境内经认定的新办软件生

33、产企业;2、我国境内经认定的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3、投资额超过80亿元人民币或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um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4、经认定的生产线宽小于0.8微米(含)集成电路产品的生产企业(不包括已经享受其它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的企业)。四、报送资料备案报送资料: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一式两份);2、软件企业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文件和认定证书复印件及年审证明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汇算清缴期补充报送资料:软件企业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获利年度及核算情况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五、备案时间对于申请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纳税人,在获利年度起的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

34、(获利年度起当年不包括预缴期,之后年度可包括预缴期)报送上述资料办理备案。备案有效期限内的每个汇算清缴期报送补充报送资料。对于享受税率优惠的纳税人(财税20081号第一点第八款中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包括预缴期)报送上述资料办理备案。六、备案有效期限纳税人办理软件企业或集成电路设计(生产)企业定期减免税优惠备案的有效期限为纳税人办理备案所属纳税年度起的剩余优惠期限内。同时主管税务分局在每个汇算清缴期需对纳税人当年度是否符合减免税条件进行复核。不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当年度停止享受该项优惠。纳税人办理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税率优惠备案的有效期限为当年度

35、,以后年度申请享受需重新办理备案。七、备案流程1、纳税人持上述资料向主管税务分局备案。2、主管税务分局在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备案或不予备案决定,并告知纳税人。八、申报处理查账征收纳税人填报2008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五第38栏。九、享受减免税条件说明1、申请享受财税20081号第一点第二款或第六款优惠的纳税人,须取得软件企业证书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证书;2、申请享受财税20081号第一点第八款中税率优惠的纳税人,应属于投资额超过80亿元人民币或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um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如果纳税人申请享受财税20081号第一点第八款中的定期减免税优惠,还

36、须满足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条件;3、申请享受财税20081号第一点第九款优惠的纳税人,须经认定为生产线宽小于0.8微米(含)集成电路产品的生产企业;4、申请享受财税20081号第一点第二款、第六款、第八款、第九款的定期减免税优惠的纳税人,应准确确定其获利年度的确定及正确计算减免税金额。 6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

37、836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二、具体内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备案范围取得高新技术认定证书的纳税人。四、报送资料备案报送资料: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一式两份);2、高新技术认定证书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汇算清缴期补充报送资料:1、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的说明; 2、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3、企业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说明; 4、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

38、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汇算清缴期报送资料的计算、填报口径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执行。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五、备案时间纳税人在首次享受该项优惠的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包括预缴期)报送上述资料办理备案。备案有效期限内的每个汇算清缴期报送补充报送资料。六、备案有效期限纳税人办理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备案的有效期限为证书的剩余有效期限。同时主管税务分局在每个汇算清缴期需对纳税人当年度是否符合减免税条件进行复核。不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当年度停止享受该项优惠。七、备案流程1、纳税人持上述资料向主管税务分局备案。2、主管税务分局在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备案或不予备案决定,并告知纳税人。

39、八、申报处理查账征收纳税人填报2008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五第35栏。九、享受减免税条件说明1、纳税人须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在有效期限内;2、纳税人应设立专账单独反映研发费用;3、纳税人申请享受优惠当年度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

40、职工总数的10%以上;(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

41、0%以上。7证券投资基金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一、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二点第一款、第三款二、具体内容1、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2、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二、备案范围1、从证券市场中取得收入的证券投资基金;2、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并取得差价收入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三、报送资料备案报送资料: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一式两份);2、证监会批准文件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

42、回)。汇算清缴期补充报送资料:证券投资基金免税收入情况及核算情况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四、备案时间纳税人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包括预缴期)报送上述资料办理备案。五、备案有效期限备案有效期限为当年度。六、备案流程1、纳税人持上述资料向主管税务分局备案。2、主管税务分局在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备案或不予备案决定,并告知纳税人。七、申报处理查账征收纳税人填报2008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五第5栏。八、享受减免税条件说明1、享受优惠的纳税人须为证券投资基金或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2、纳税人享受免税优惠的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

43、息收入及其他收入须从证券市场中取得。8实施CDM项目企业 一、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0号)第二点第二款二、具体内容对企业实施的将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的65%上缴给国家的HFC和PFC类CDM项目,以及将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的30%上缴给国家的N2o类CDM项目,其实施该类CDM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减排量转让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备案范围实施将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的65%上缴给国家的HFC和PFC类CDM项目,以及将温

44、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的30%上缴给国家的N2o类CDM项目并取得所得的企业。四、报送资料备案报送资料: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一式两份);2、CDM项目实施情况说明;3、对HFC和PFC类CDM项目,其将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的65%上缴给国家的证明;对N2o类CDM项目,其将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的30%上缴给国家的证明。汇算清缴期补充报送资料:CDM项目减免情况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五、备案时间纳税人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包括预缴期)报送上述资料办理备案。六、备案有效期限纳税人办理实施CDM项目企业优惠备案的有效期限为纳税人办理备案所属纳税年度起的剩余优惠期限内。同时主管

45、税务分局在每个汇算清缴期需对纳税人是否符合减免税条件进行审核。不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当年度停止享受该优惠。七、备案流程1、纳税人持上述资料向主管税务分局备案。2、主管税务分局在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备案或不予备案决定,并告知纳税人。八、申报处理查账征收纳税人填报2008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五第24栏。九、享受减免税条件说明1、纳税人申请享受减免税优惠的CDM项目应属于HFC、PFC类或N2o类CDM项目;如果属于HFC和PFC类CDM项目,其应将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的65%上缴给国家;如果属于N2o类CDM项目,其应将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的30%上缴给国家;2、纳税人同时从事不属于优惠范围的项目,其取得的所得须按要求与享受优惠的CDM项目所得分开核算,并合理分摊期间费用;3、该项目取得第一笔减排量转让收入的所属纳税年度应为2007年度或以后;4、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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