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市场中介组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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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什么是市场中介组织.精品文档.什么是市场中介组织字体大小:大 中 小 2010-05-11 13:39:54来源: 智库百科市场中介组织是指在企业与政府、企业与市场、企业与企业、个人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发挥着咨询、经纪、鉴证等作用,收取费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与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公证机构、证券交易所、审计师事务所、期货交易所、产权交易所等。 市场中介组织是为买卖双方提供会面、会谈的场所,帮助双方确定价格、签订合同、保证资金到位的服务组织。西方国家的中介组织利用遍布各地的信息资料库,使各类商品信息的储存达到高

2、度集中,并用计算机联网而形成信息网络,不仅为买卖双方提供了极大的方便,而且有效制止了盲目的市场经济活动。在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企业已初步认识了中介组织的价值,并开始利用中介组织为企业的经营活动服务。市场中介组织的分类我国市场中介组织可以归纳为四类:1、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仲裁机构、计量和质量检验认证机构等具有法律性质的服务监督机构,它们提供的服务具有鉴定、公证性质,对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的安全团结有极其重要的作用。2、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资产评估中心、技术成果交流中心、信誉评估中心、商务信息咨询机构等为交易双方提供各种服务的机构。3、各种行

3、业协会、商会、消费者协会等自律管理和服务机构,是跨于社会中介和市场中介之间的中介机构。它们既是工商企业的行业自律性管理组织,也是中介机构的自律性行业管理组织,对维护市场秩序、保证中介机构的素质、规范中介机构的运行、控制中介机构的数量、监督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行为都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更是要大力发展的中介组织。4、电影、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传递经济信息的新闻媒介机构。这四类中介组织都具有独立性、自主性、服务性等特点,在国家宏观调控体系中起承上启下的媒介调控作用。市场中介组织的作用市场中介组织作为政府、企业与市场之间的中介,主要任务是承担一部分不宜由政府、也不便由企业来承担的事情,并在一定程度上

4、弥补市场缺陷和政府缺陷。尽管市场机制已被实践证明能够有效地配置资源,但市场不是万能的,也有“市场失灵”的时候,例如市场机制不能提供社会所需要的像国防、司法及其他纯公共产品,只能通过非市场的公共决策程序来表示,而不能通过市场价格机制来表示;垄断市场的存在导致某些产品或劳务的供应不能满足社会的实际需要,从而影响到整个社会福利水平的提高;市场机制不能调节外部经济效应,纯粹地依靠市场机制的作用,难以控制对社会有害的生产活动,也难以鼓励对社会有益的生产活动等等。市场的缺陷为政府干预经济活动提供了理由。但是,政府干预也不可能做到尽善尽美。一方面,经济政策制定者的行为方式可能造成决策失误,同时其行为目标也不

5、一定是社会福利最大化,而可能是自身利益最大化;另一方面,由于技术上的局限性与组织管理上的局限性,政府活动范围如果超出了制止“市场失灵”所需的必要程度,也会导致“政府失灵”。现代市场经济中,中介组织的主要作用是:1、市场中介组织提供广泛的社会服务。为各级政府和企业提供双向服务,引导企业合理发展,为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造中的改组、改制进行资产评估、财务审计、界定产权。中介组织作为社会服务性组织,可以发挥市场中介组织自我组织、自我服务的功能,达到为企业服务、为全社会服务、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的目的。2、市场中介组织提供客观公正的信息。市场中介组织承担由政府转移出来的执行性行为,特别是政府转变职能后,

6、需要有一个能沟通政府和企业的中间层次去承载监督和管理等纯执行职能。这类中介组织的行为必须由法律、法规或政府规章规范,帮助企业了解市场,帮助市场了解企业,为企业信誉提供佐证;为外商提供企业的咨询信息、吸引外商投资,促进中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3、市场中介组织是超然于政府与企业之间,以独立性、客观性、技术性为特征的社会组织,因而它具有为社会和企业提供公正鉴定的独特功能。如招投标、拍卖行、评估行、公证事务所。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对国有独资企业或国家控股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以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帮助企业处理日常财务业务、税收代理、培训人员;中介组织可以沟通政府与民间、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的

7、联系,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可以把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紧密联系起来,如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4、市场中介组织可以起市场调节作用。这是市场中介组织中的重要功能。它按照市场运行规范,联系资金、技术、物资、劳务、信息等要素的供给和需求;维护社会各方的权益,保持市场秩序的稳定有序,监督企业活动,促进企业更好的经营。这类组织如经纪代理行、交易所、估价行、物资配运公司、技术转让公司、报关、期货等,是现代市场经济中极为重要的,也是市场运行过程中极为活跃的组织要素。总之,市场中介组织作为市场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专业化分工的必然要求,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市场中介组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充当了润滑剂

8、、助推器和桥梁的角色,为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提供了服务,疏通了渠道,消除了障碍,打破了限制,使通过市场机制配置有限资源的过程更为协调、有效。由于有了市场中介组织的积极活动,在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中,就可以加快交易进程,节约社会劳动,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和管理决策的效率。凡是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一般都有门类齐全、行为规范、配套协调、服务质量高、充满活力与效率的市场中介组织体系。市场中介组织已成为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社会经济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非官方社会经济组织。当前市场中介组织存在的问题我国各类中介组织,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初步形成了一个能够开展全方位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监

9、督网络。但由于种种原因,市场中介组织在发展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市场中介组织的管理体制不够健全。 这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政府对中介组织干预过多。目前,我国的市场中介组织大多是由行政机关采取行政手段建立起来的,政府直接管理中介组织的人、财、物,结果中介组织成了政府行政机构的附属物,独立性和自主性受到了严重的限制,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对中介组织缺乏统一规划、协调和管理。目前,有关部门还没有对市场中介组织的发展进行统一规划,也没有明确的、权威的主管和协调部门。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各自为政、自成体系、互不兼容,致使同一性质中介组织在利益上的摩擦与冲突迭起

10、。2、市场中介组织数量偏少,种类不齐全,资金来源不足。 目前,尽管我国市场中介组织的数量有所增加,但相对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来看,还远远不能适应需要,一些急需建立的中介组织没有建立起来,已有的中介组织分布和发展也很不平衡,其经费来源普遍不足,特别是像行业协会这种社团类中介组织的资金问题尤为突出。这也严重地限制了中介组织的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3、市场中介组织的独立性差。 政府行政部门与中介机构不分,不少政府部门设立了中介机构。这些政府部门把中介机构当作自己的附属物或“代言人”,甚至成为它们搞创收的一条重要渠道。也有的中介机构要求挂靠政府行政部门,以便谋求特权和保护。行政机构与中介机构不分,往往还

11、会成为滋生腐败行为的温床。中介机构为了谋求行政部门的保护,就可能采取某种形式的不正当手段,将自己同行政部门之间的关系建立在利益关系的基础上。企业为了获得更好的评估和审计结果,也可能用不正当手段将自己同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建立在利益关系的基础上。所有这些,都会妨碍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目前,我国的市场中介组织在经营管理上普遍缺乏独立性、自主性,遇事喜欢依靠政府去解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及主动克服困难的精神显得不够,带有浓厚的“官办”色彩,不能真正独立地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市场中介组织的作用难以真正发挥。4、市场中介组织自身素质较差,执业活动不严肃、不规范,甚至从事非法活动。 如有的会计师事务所,在企

12、业提供的资料不全等情况下,也为其提供验资服务。有的资产评估机构任意变动评估日期,帮助企业逃避国家的检查。相当一部分市场中介组织业务要求的专业知识性很强,具有知识密集型特征。因此,要求其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文化知识素质,精通专业业务,通晓国际惯例。目前,许多地区的中介组织从业人员未经过专业训练,人员素质不高,专业人员短缺,相当一部分从业人员是已办离退休手续的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的职工,人员老化状况十分突出,降低了中介组织的服务质量和效果。由于人员素质较差,加之有关部门监管不利,有的中介组织甚至无视职业道德,违规舞弊,破坏了公正、有效和规范的市场秩序,严重地影响了市场中介组织的声誉和健康发展。发展

13、市场中介组织的相关对策1、对市场中介组织的发展进行统一规划,以使其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健康发展。 市场中介组织的形成和发展,要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前提。要优先、重点发展一批与市场经济发展关系较为密切的中介组织,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职业介绍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同时,从实际出发,对现已存在的市场中介组织进行改造和优化,作到改造与新建同时并举。另外,为加速我国市场中介组织的发展,有计划地引进港澳及海外的某些中介组织到内地设立分部开展业务。这样,既有利于加快内地中介组织发展的步伐,又有利于我们借鉴境外市场中介组织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2、明晰和规范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的关系

14、,合理确定中介组织的定位。要想让中介组织充满活力和发挥作用,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明晰和规范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的关系,使中介组织独立于政府。除了少数官办的中介机构外,大多数中介组织不得由政府组建,也不得挂靠政府部门。政府要加强中介组织的监管,制定适合各类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和法规,并监督其执行;对中介组织及其构成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和确认等。一般情况下,政府不干预其具体的业务活动。政府应实现由唱主角到当配角、由包办到协办的角色转换,为中介组织的合理定位和独立运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同时,要充分发挥各类中介组织的自律性管理作用,建立起自律性运行机制,从而促进中介组织向独立运行方向转化。3、加强市场

15、中介组织行业自律。 强化市场中介组织的自身建设,加速其内部经营机制的转换。中介机构中尚未建立行业协会的,要抓紧做好筹备工作,尽快成立行业协会,对经济上尚不能自立的协会,可以考虑由政府财政给予一定的资助;对虽有行业协会但其机构、人员、职能不全的,要抓紧调整充实;中介机构行业协会要健全规章制度,特别是要充实“惩戒条例”,对某些严重违纪者进行处罚;政府主管部门委托行业协会行使某些具体事权,如行业准入、行业标准、行业规划、行业统计、行业培训等,政府或社会对行业协会的运作情况进行管理或监督。要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坚持先培训、后上岗,提高专业人员和整个中介组织的素质,培养一批过得硬的专家队伍,以保证提

16、供优良的服务;在提高业务素质的同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整个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端正服务态度,切实纠正行业的不规范行为。逐步建立起中介组织内部的激励机制、竞争机制和约束机制,实行人才的合理流动,优胜劣汰,工资收入与效益直接挂钩。4、建立健全一整套有关市场中介组织的法律和法规,依法对市场中介组织进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构建完善的中介组织法律体系是世界市场经济国家的普遍做法,而我国至今还没有建成一套相关法律体系。应借鉴国外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逐步、制定和形成配套的、不同层次的法律法规体系,如社团法、经纪人法、商会法等,用法律形式明确中介组织的性质、宗旨、地位、组成方式、经费来源、权力和义务等,

17、使市场中介组织合法化、规范化,依据法律对其进行规范、引导和监督,彻底扭转把市场中介组织当作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来管理的传统作法,使中介组织的运行和管理尽快走上法制化的轨道。辽宁省市场中介组织管理条例问题解答2011-08-01 02:14:01来源: 东北新闻网(沈阳)有0人参与 手机看新闻 转发到微博(0)问:条例规范的对象是指哪类中介组织?答:从中介组织的总体类别来看,可以分为四种:一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市场中介组织。二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的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三是司法部门登记的中介组织。四是人事编制部门登记的事业单位。在本次立法中,条例规范的对象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设立,运用

18、专业知识或者专门技能,为委托人提供鉴证性、代理性、信息技术服务性等中介服务的营利性组织。是限于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中介组织。问:条例为什么要限定于市场中介组织?答:在条例制定过程中,部分人提出对在其他行政部门登记的中介组织也应纳入条例调整的范畴,以便于对所有中介组织做全面、统一的规范。经过多次研究和论证,认为当前条例将规范的范围作个限定是合适的,这是因为:一是除工商部门登记之外的其他中介组织,都有相应的、较明确的法律、行政法规作为监督管理的法定依据,如律师法、公证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而经工商部门登记的市场中介组织,目前缺少作为监督管理内容和

19、程序的法规依据。二是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市场中介组织存在问题较多、亟须加以规范,条例对此立法,就是抓住了当前中介组织发展过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三是从市场中介组织与非市场中介组织的分类看,目前在我国还是有较大区别的,在审批登记、管理方式、收费标准、服务内容上都有着不同的要求,对其监管也有很大不同,如果条例将所有类型的中介组织都囊括进来统一规范,从立法构成因素上看,难以作出统一、协调的规范。因此,条例是以市场中介组织为基本面,紧紧围绕解决市场中介组织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来立法的,突出了地方特色,也体现了地方性法规的针对性和急用先立的务实原则。此外,条例对从事市场中介活动的个体工商户,作出了同样

20、适用本条例的特别规定。问:条例是如何列举市场中介组织类别的?没有列举的其他市场中介组织是否受条例规范?答:条例在定义市场中介组织时,是根据登记设立、服务方式、营利与否等方面的特点,着眼于市场中介组织的整体而规定的。但是,单凭这个定义,是难以将法规中的市场中介组织与现实中林林总总的中介组织联系起来的。所以,条例采用了定义加列举的方式,在对市场中介组织的主要特点作出概括后,又将社会上现有的各类市场中介组织予以列举,如会计等独立审计组织,资产等评估组织,检测检验等鉴证组织,建筑工程等监理组织,信用、市场调查等咨询组织,保险、理财、担保等各类经纪组织,税务、广告、房地产等各类代理组织,以及人力资源、婚

21、姻、家政服务、出国留学等介绍组织。之所以如此表述,是便于公众掌握,便于法规执行,这也符合立法语言应当通俗、简洁、明白的特点,是立法与现实的有效对接。从目前看,条例列举的市场中介组织,是能够准确认定属于市场中介组织的类型。但社会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条例无法将所有的市场中介组织列举穷尽。对于条例没有列举的市场中介组织类别,只要符合定义中市场中介组织的特点,就应当受到条例的调整规范。问:条例对于市场中介组织的政府管理体制是如何规定的?为什么要确定综合协调部门?答:市场中介组织必须要接受政府管理,这是由法制社会的需要所决定的。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现实中有的市场中介组织无人监管或者监管不力,有的接受政府

22、行政部门监管的法律依据不足。缺乏有效的政府监管体制和统一协调的监管机构,已经影响到了市场中介组织的正常发展。因此,条例明确了政府对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体制,规定省、市、县人民政府首先要建立促进和规范市场中介组织发展的管理机制,并要求各级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如工商、教育、公安、财政、人力资源、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依照其法定管理权限,负责对市场中介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当前市场中介组织涉及多个行业,除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管理之外,一般都由各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出现各自为政、管理力度不够、管理效果不佳的情形,有的中介组织甚至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存在管理空白。对统一规范和协调

23、管理市场中介组织,十分不利。条例审议过程中,来自多个方面的意见要求确定一个部门负责牵头协调,统筹规划。经省政府予以协调,明确了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是市场中介组织管理的综合协调部门。条例将这一部门职能写进法规,并明确规定其负责研究制定促进和规范市场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市场中介组织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这也是条例在关于政府加强市场中介组织管理规定中的一个显著特点,在全国中介组织管理实践中尚属创新,无疑为科学、适时地研究制定中介组织发展政策,及时、有效解决其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供了组织保障。问:设立市场中介组织需要履行什么程序、具备什么条件?答:市场中介组织设立实行登记制度。由于本条例规范的是在工

24、商部门登记的市场中介组织,因此,设立市场中介组织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申领营业执照,并依法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但国家对有些行业的市场中介组织设立实行的是前置许可制度,也就是首先要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才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国家对某些重要岗位和专业人员实行资质许可制度和执业资格制度,如测绘机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注册会计师、房地产估价师、商标登记代理等。因此,条例规定:设立国家实行资质许可制度的市场中介组织,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并按其资质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国家规定从业人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依法取得的相应的资格证书。针对目前有的组织盲目涉足中介服务

25、行业,场地小、人员少、素质低,既影响了自身发展,又扰乱了整个市场经济秩序的现状,条例规定:未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具有开展业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健康条件等。同时要求市场中介组织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对不符合从业要求的人员及时调整。这既是对市场中介组织的自我管理要求,也对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提出了要求。问:市场中介组织在从业过程中应当遵守哪些规范?答:条例还对市场中介组织从业过程中的一系列行为作出规范,包括:收费应当明码标价,不得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和制定收费标准;服务项目、服务程序、收费标准等事项应当在营业场所公示;除即时清结的业务外,应当与委托方订立书面合同

26、;如实记录业务情况,妥善保存业务记录、中介合同等资料。条例还对市场中介组织及其从业人员提供虚假信息、强行提供服务、采取隐瞒、欺诈等手段侵害当事人利益、泄露委托人个人隐私等违法行为,设定了处罚条款。问: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场中介组织管理过程中应当承担怎样的责任?答:条例除了要求各级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对本行业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工作外,考虑到对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涉及多个层次、行业和部门,各个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和配合十分重要,为此,条例规定了市场中介组织管理的综合协调部门、登记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建立协作机制的内容,以及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对市场中介组织及其从业人员违法行为

27、的管理权限属于其他部门的,应当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的内容。这些条款的设定有助于部门间沟通信息、加强协作、避免扯皮、提高效率。同时,条例在要求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管的同时,还规定其不得干预市场中介组织依法独立执业,也不得与市场中介组织存在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问:条例对于促进行业协会发挥作用作了哪些具体规定?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类行业协会发展较快,但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政策措施不配套、管理体制不完善,行业协会还存在着结构不合理、作用不突出、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为此,条例围绕行业协会的基本定位、服务方式、承担职能等作了具体规定。基本定位:履行行业服务、自律、协调职能,维护市场中介组织的合法权

28、益,推动本行业的健康发展。行业自律:制定行业服务标准和自律规范,建立健全行业自律约束机制。行业服务:及时收集、发布行业信息,开展各种信息咨询、培训服务,帮助市场中介组织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充当桥梁和纽带:反映行业合理诉求,提出行业发展建议,参与研究制定行业标准和发展政策,促进行业发展。承担政府授权职能:政府通过委托方式,将适宜行业协会行使的行业管理职能交由其行使,如行业统计、市场中介组织备案、资质预审、执业质量检查、建立信用档案等。问:条例在积极实施市场中介组织信用管理上,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作出了哪些规定?答:诚信缺失是现实中影响中介组织服务质量的最大问题。积极推进市场中介组织信用管理

29、,以信用管理来促进和规范中介组织发展,在本次立法中呼声非常高。对市场中介组织采用信用管理,既可以弥补过去行政管理手段单一的不足,还可以体现市场公平竞争以及优胜劣汰的原则,尤其针对当前市场中介组织发展规模参差不齐、不同行业差别很大的状况,是一种非常科学、有效的管理措施和手段。因此,条例专设一章,分层次、分部门地规定了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信用信息征集机构在推进中介组织信用制度建设中的责任:一是在政府建章立制上,要求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建设“信用辽宁”的工作,建立市场中介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制度,健全信用奖惩机制。二是具体管理上,要求有监管职能的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市场中介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的从业行为信用档案,及时发布相关信用信息,并实施对市场中介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的奖励、惩戒以及禁入或者退出市场的管理。三是在信用信息共享上,要求省、市政府设立的信用信息征集机构征集信用数据,建立市场中介组织信用数据库,设立市场中介组织信用网站,并做好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信用档案的互联工作。四是在信用信息的使用上,要求政府对信用优良的市场中介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给予优惠扶持政策,对有失信行为的市场中介组织及其从业人员,要通过媒体予以曝光,或者依法对其从事中介业务采取相应的限制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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