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安全发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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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精品文档.以人为本 安全发展姚兵讲话 安全第一是人类社会生产、生活各项活动最基本的准则,也是各国建筑业的最高准则,我国建筑业根据党和国家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要求,达到又好又快发展的目标,必须切实贯彻这一准则,要从以下五大方面抓细、抓实、抓出成效来。一、树立安全理念建筑业是重要的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同时建筑业也是职业安全事故率较高的行业之一。建筑生产安全事故除了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外还导致直接的和间接的经济损失,产生巨大的社会影响。为此,必须首先对目前我国建筑安全水平进行分析判断,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才能有效

2、寻求降低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和减少事故损失的途径。(一)建筑安全事故状况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国进行了也正在进行着历史上同时也是世界上的最大的工程建设。截至2008年底,全国建筑业总产值达到45880亿元,建筑企业共5.91万家,从业人员2556万人。但在某种程度上,这些辉煌的成绩是用惨痛的代价换来的,主要表现在我国建筑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较低,导致在建筑生产阶段每年由于生产伤害事故丧生的从业人员近千人,在建筑使用阶段由于建筑质量原因,也造成了人民群众人身及财产的重大损失。1. 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情况通报”的数据,2009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

3、安全事故684起、死亡802人,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了12.08%,死亡人数下降了16.80%;其中,发生较大事故21起、死亡91人,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了50%,死亡人数下降了51.34%;全年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截至2010年9月底,建筑生产安全事故356起、死亡452人。2. 较大及重大安全事故情况2009年以来,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共发生生产安全重大事故1起、较大事故20起、死亡96人。按事故死亡人数从多到少排列,依次是吉林省梅河口市爱民医院住院部综合楼工程,造成11人死亡;广东深圳汉京峰景苑工程,造成9人死亡;贵州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工程,造成9人死亡;安徽芜湖

4、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园配送中心工程,造成8人死亡;云南昆明新机场配套引桥工程,造成7人死亡;广东广州花花世界中心广场二期工程,造成4人死亡;辽宁本溪恒仁县人民医院异地新建工程,造成4人死亡;辽宁沈阳崇山华府3#楼工程,造成4人死亡;内蒙区苏尼特右旗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造成3人死亡;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文教中心工程,造成3人死亡;湖南省锦苑鑫城工程,造成3人死亡;湖北省随州市广水滨河休闲街A2号楼工程,造成3人死亡;内蒙区和平路道路改造工程,造成3人死亡;江苏扬州彩弘苑7#楼工程,造成3人死亡;河北石家庄北城国际B-10号楼工程,造成3人死亡;四川农业大学温江校区学生宿舍楼工程,造成3人死亡;辽宁沈

5、阳龙之梦亚太中心二期工程,造成3人死亡;四川成都天堂岛海洋乐园工程,造成3人死亡;四川南充天来豪庭工程,造成3人死亡。3. 事故类型和部位情况2010年上半年,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类型划分,高处坠落事故103起,占总数的48.13%;坍塌事故40起,占总数的18.69%;物体打击事故30起,占总数的14.02%;起重伤害事故18起,占总数的8.41%;机具伤害事故13起,占总数的6.07%;其他事故10起,占总数的4.68%。2010年上半年,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按照部位划分,洞口和临边事故46起,占总数的21.50%;模板事故23起,占总数的10.75%;脚手架事故23起,占总数的10.75%;

6、基坑事故20起,占总数的9.35%;塔吊事故18起,占总数的8.41%;其他事故84起,占总数的39.24%。(二)建筑安全管理特点1. 建筑项目特殊性(1)一次性。考虑项目的规模、结构以及实施的时间、地点、参加者、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世界上没有绝对相同的一栋建筑,设计的单一性,工程的单件性,使得建筑施工不同于工业、制造业的重复生产。生产的一次性使得项目的知识、经验和技能积累困难,并很难将其重复地运用到以后的项目管理中,不确定因素多,如政治、经济、自然条件和技术,它们存在于项目决策、设计、计划、实施、维修各个阶段。这决定了在建设的过程中,建筑安全管理所要面对的环境十分复杂,并且需要不断地面对新

7、的问题,需要充分发挥创造性。(2)流动性。首先是施工队伍的流动。建筑工程项目具有固定性,这决定了施工队伍需要不断地从一个地方换到另一个地方进行建筑施工;其次是人员的流动。由于建筑企业超过80%的工人是农民工,人员流动性也较大;再次是施工过程的流动。建筑工程从基础、主体到装修各阶段,因分部、分项工程、工序的不同,施工方法的不同,现场作业环境、状况和不安全因素都在变化中,作业人员经常更换工作环境。特别是工程施工中往往需要采取临时性的措施,其规则性较差。建筑项目的流动性特点使危险存在不确定性,要求项目的管理者和各方面参与者对安全施工、事故预防具有预见性、适应性和灵活性。(3)密集性。首先是劳动密集。

8、目前,我国建筑工业化程度较低,需要大量人力资源的投入,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因此,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首先是对人的管理。当前建筑业集中了大量的农民工,不少都是没有经过集中专业技能的培训,技能和安全知识的欠缺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挑战。其次是资金密集。建筑项目的建设是以大量资金投入为前提的,如三峡工程一天的投资就高达三千多万元,资金投入大决定了项目受制约的因素多:一是受施工资源的约束;二是受社会经济波动的影响;三是受社会政治的影响。因此,建筑安全生产要考虑外界环境的影响。(4)协作性。首先是多个建设主体的协作。建设工程项目的参与主体涉及到业主、勘察、设计、工程监理以及施工等多个单位,它们之间存

9、在着较为复杂的关系,需要通过法律法规以及合同来进行规范。只有各建设主体之间共同努力,精诚合作,才能按预定目标顺利完成建设工程项目。其次是多个专业的协作。建设工程项目需要经过策划、设计、计划、实施和维修等各个阶段才能完成实现工程实体的功能。这个过程涉及工程项目管理、法律、经济、建筑、结构、电气、给水、暖通和电子等相关专业。在各个专业的工作过程中经常需要交叉作业。这就对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专业工作队伍之间精诚协作、合理协调,需要完善的施工组织作为保障。2. 作业环境的特殊性(1)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多。建筑施工中的许多作业都是在高处进行的,如脚手架、滑模及模板施工;基坑、管道施工以及建筑物

10、内外装修施工作业等,两米以上即属高处作业,通常建筑物的高度从十几米到几百米,地下工程深度也从几米到几十米,并且存在多工种、多班组在一处或一个部位施工作业,施工的危险性较高。(2)作业强度高。施工中,大多数工种仍是手工操作或借助于工具进行手工作业、现场安装等,湿作业多,如浇筑混凝土、抹灰作业等,劳动强度高,体力消耗大,容易发生疏忽造成事故。(3)作业环境条件差。建筑施工作业大部分在室外进行,受天气、温度影响较大,夏天是高温、冬天是低温影响,还有受风、雨、霜和雾等的影响,工作条件较差。在雨雪天气还会导致工作面湿滑,夜间照明不够。这些自然因素也都容易导致事故发生。(4)作业环境变化快、标准化程度低。

11、工程项目的类型、施工现场的作业、工作环境千变万化。工人散布在工地上从事多个岗位和任务的工作,作业环境和条件随工程的进展日新月异,难以一一规范所有操作行为,也难以做出标准作业技术规定。这就既增加了安全生产的难度,也增加了安全监督检查的难度。3. 组织结构和管理方式的特殊性(1)项目管理与企业管理离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往往通过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加以体现和落实,由于一个企业可能同时有多个项目,且项目往往远离公司总部,这种远离使得现场安全管理的责任,或者说能够有效进行安全管理的角色,更多地由项目来承担。由于项目的临时性、特定环境和条件以及项目盈利能力的压力等,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往往难以在项

12、目得到充分的落实。(2)多层次分包制度。由于建筑工程存在分包或专业承包的体制,总承包企业与各分包或专业承包企业责任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现场的管理和协调等,对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影响很大。包工头的存在,更是增加了现场安全管理的难度。(3)施工管理的目标(结果)导向。当前,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通常确定的目标(质和量)和资源限制(时间、成本),无形约束着施工单位的行为,往往对施工单位形成很大的压力。而建筑施工中的管理主要是一种目标导向的管理,只要结果(产量)不求过程(安全),而安全管理恰恰是在过程中的管理。(三)以人为本的建筑安全理念的思想基础1. 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精神安全生产的基本

13、目标与党中央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即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在人民群众的各种利益中,人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保障是最基本的利益。因此,建筑安全管理就是要站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角度来认识安全生产工作,这就要求我们要一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对人民群众负责。这反映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深切关怀,旨在强化和反映全民安全意识的安全文化。将先进文化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到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中,就必须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使广大人民群众有一个安稳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人民群众的利益是一个综合体,内涵是多方面的,而保证其生命

14、安全和身心健康是最起码的要求,也是广大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把“以人为本”正式写进党的文件。“以人为本”就是一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2. 体现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一个国家所需要的发展不是一味追求GDP的增长,而是社会、经济和环境等各方面综合起来共同协调发展,建筑安全的科学管理就是要强调经济发展和职业安全健康、环境保护、资源保护的相互协调,强调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结合起来,注重地区之间和国际之间的机会均等;强调建立和推行一种新型的生产和消费方式,应当尽可能

15、有效地利用可再生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自然资源;强调人类应当学会珍惜自己,保护自己,保护人力资源。改革开放20多年以来,我国经济之所以能以让世界为之震惊的速度持续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不同层次的人力资本的贡献。而安全管理是保护人力资本的有效方式之一。据有关方面测算,发达国家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占到75%,而我国目前只占35%左右。这表明我国的人力资本还有很大的开发利用空间,我们应该加倍珍惜现有的人力资源,使这些人力资本在为我国的经济建设不断做出贡献的同时实现增值,进而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同时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3. 体现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社会生产实践的主体是人,安全生产是尊重和保障

16、人权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对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和基本尊严的维护。建筑安全管理就是保障劳动者和公众或个人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权。同时,使所有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得到保障是社会公正、安全、文明、健康发展的基本标志之一,也是保持社会安定团结和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安全生产事关劳动者的基本人权和根本利益,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对人民生命与健康的威胁会使广大劳动者感到不满,严重时可能使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对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对改革的目标产生疑虑和动摇。当这些问题累积到一定程度和作用力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必然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只有为每一位劳动者提供一个安

17、全健康的不断持续改进的工作环境,才能使他们有一个基本的生活保障和幸福美满的家庭,从而才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四)以人为本的建筑安全理念内涵任何有效的管理都应该以明确的目标作为前提。正确的建筑安全理念应该有明确的建筑安全管理目标,这样才能够激励建筑安全管理的参与者,克服各种短期行为,从而实现科学的、有计划的管理。1. 安全和安全管理的含义辨析安全是一个普通而平凡的常用概念,它具有十分广阔的含义,从涉及军事战略到国家安全,到依靠警察维持的社会公众安全,再到交通安全、网络安全等,都属于安全问题。安全既包括实体安全,例如国家安全、社会公众安全、人身安全等,也包括虚拟形态安全,例如网络安全等。安全的

18、基本含义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预知危险,二是消除危险,两者缺一不可。从广义上讲,安全就是预知人类活动各个领域里存在的固有的或潜在的危险,并且为了消除这些危险所采取的各种方法、手段和行动的总称。从狭义上说,安全是指在社会生产活动中,在科学和技术的应用过程中可能的危险所产生的人身伤害和损失问题,是指伴随着人类社会生产而产生和发展的问题。对任何工业部门的任何雇主来说,安全都应当被视为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对建筑工业,这种因素比其他大部分的行业更加重要。因为在建筑工人中发生事故的概率非常高,使得安全对于建筑业来说显得尤其重要。有人将安全管理定义为管理者对生产活动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一系列活动,

19、以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从管理的范围和层次上看,安全管理包括宏观安全管理和微观安全管理两部分。宏观安全管理是指国家从思想指导、机构建设、手段(包括法律、经济、文化、科学等)各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和进行保护工人的安全与健康的活动。实施宏观安全管理的主体是各级政府机构。另一方面,微观安全管理是安全生产主体企业根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所采取的旨在保障工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行为。实施微观安全管理的主体主要是企业及其相关部门。在我国经常提到劳动保护这个概念,一般来说,安全管理和劳动保护管理的含义大体相同,在我国两者是通用的。但在欧美各国,一般将安全管理或劳动保护称为职业安全与健康。这主要是我

20、国和欧美各国的安全管理内容的差异所致,目前我国是将生产安全和卫生健康分开管理,而欧美各国大多数是将生产安全和卫生健康综合在一起管理。为了更好地对生产过程的安全与健康进行有效管理,实现与国际接轨,对职业安全与健康进行综合管理将是我国未来的努力目标,也是必然的趋势,因此安全管理也应该包括职业卫生健康的考虑。2. 以人为本的建筑安全管理理念解析以人为本的建筑安全管理理念,就是要转变传统的监督与管理的指导思想和模式,转变以发动集中检查整治安全管理问题的方式,变事故管理为事故预防,进行超前管理,建立以人为本,以建筑企业为主体,一切依靠人,以生命第一为最高准则,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正确应用安全

21、管理的原理和方法,深入分析和评价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源和不安全因素,采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技术手段和教育手段,预先消除隐患或采取防范措施,有效地控制设备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达到生产活动中确保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的目的。以人为本的建筑安全管理理念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分别为建筑安全管理的最终目标是一切为了人;建筑安全管理的根本任务是一切依靠人;建筑安全管理所应遵循的最高准则是生命第一准则。(1)最终目标:一切为了人广义的一切为了人是指满足人的需求,主要是指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需求。建筑安全管理理念的“一切为了人”是指建筑安全管理是为了满足人对安全的需求,这里的人指建筑

22、企业的员工,即满足建筑企业员工对安全和健康的需求,保护其生命不受威胁。发达国家有关职业安全的法律都提出了非常明确的管理目标,强调对人的保护,也就是建筑安全管理的“一切为了人”。发达国家在有关职业安全与健康保护方面已经踏出了重要步伐并通过法律形式明确了安全管理的目标。在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法提出的是“尽可能保证每一个工人有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保护国家人力资源,它强调的是对每一个工人个体的保护;在英国,劳动健康安全法提出的目标是“保证职业工人的健康、安全和福利,保证可能会受到生产影响的公众的健康和安全”,它强调的不仅是对工人个体的保护,同时注重对社会公众健康与安全的保护。可以看出,美国和英国的安全

23、管理目标的出发点都是从一切为了人出发,基于对每一个工人的保护,但是英国的安全管理目标则更进一步,它把保护的范围扩展到可能受生产影响的社会公众的范围。尽管近来以人为本的理念被社会广为接受,但我国的法规所确定的目标却比较模糊。例如,安全生产法制定的目标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这中间有两个层次的含义:一是对人的保护;二是对财产的保护。当然,我们并不否认对财产保护的重要性,在大多数情况下,对人的生命的保护和对财产的保护是基本一致的。但是,在一些情况下,对人的生命的保护和对财产的保护可能会出现矛盾,很难同时兼顾。目前,我国各地方政府、企

24、业都把促进经济发展和提高效益作为首要的任务来抓,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当对人的生命和财产的保护出现矛盾的时候,有些人可能会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以保护“更高价值”的财产或获取“更高价值”的利润,致使人的生命与健康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人的生命权与健康权受到了人为的践踏,人的价值得不到基本的认识和尊重。因此,建筑安全管理的最终目标应是保护每个工人的安全和健康,即一切为了人。这个目标应反映在我国所有与建筑安全相关的法律制度中,各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管理机构也应该把保护工人作为自己的终极职责,所有的建筑企业同样应该承担起保护企业员工的重要责任。(2)根本任务:一切依靠人要达到一切为了人、保护每个工人的安全

25、与健康这一最终目标,必须做到一切依靠人,这就是建筑安全管理的根本任务,一切依靠人,即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在事前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分析、判断并提出相关预防的措施或预案,从而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的发生,保证建筑安全管理的效果。这里的人即指相关管理部门,也指建筑企业,更是指建筑企业的每个员工。建筑安全管理部门为进一步减低建筑施工伤亡事故做出了各种工作包括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制定、经济措施的采用等,但是这些工作的效率有赖于管理部门的执法效率和经济措施的成本。管理部门的执法和经济措施是建筑安全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在某种程度上对那些只是怕罚款才愿意遵守安全法规标准的建筑企业起到一定作用

26、。建筑安全对人进行保护的主要方式有事故发生后对责任人的制裁和对受害人的赔偿,以及事故发生前的事故预防。诚然,事后的责任追究和赔偿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抑制潜在威胁的发生,对违法者有威慑力量,它通过严厉的后果促使相关行为主体遵守安全规章,从而实现安全目标。然而,单靠外部的监督和赔偿受害人,都是一种事后补救手段,它们并不能使已发生的损害复原,尤其是现代工程建设的规模越来越大,安全问题更加复杂,一个微小的差错就会酿成重大事故,造成巨额的损失。因此,提升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全面的事前预防才是最主要的解决安全问题的手段。应该鼓励建筑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自我约束的管理机制,激励企业不但遵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而且还积极

27、采取相应措施革除不安全的行为和习惯,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状况。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是降低或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频率的最根本方法,而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必须依靠健全的安全健康管理机制。也就是说,只要建筑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自我约束的管理机制,就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事故的发生。基于这种理念,美国等安全管理业绩良好的国家基本上都把“零事故”,作为企业追逐的目标,并且做得很好。随着社会经济以及现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建筑企业所面临的安全问题将随经济、社会环境以及施工环境的不断变化而改变,这也就要求管理部门的有关事故预防措施(包括安全法规、管理手段、管理理念等)要与时俱进,营造安全环境,促进建筑企业管理者采取适当的管理

28、制度和管理措施来预防人的不安全行为和事物的不安全状态所导致的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筑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自我约束的管理机制,首先是要满足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这是自我约束的管理机制的基本要求,也是最低层次;其次是企业采取比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更高的安全标准,同时可以根据安全生产形势发展的需要,灵活多变地采取应对措施,这是更高层次的自我约束管理机制;再次是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的管理机制的过程中,实现员工行为的自我约束,实现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与施工生产管理体系的融合,也就是企业行为自我约束与员工行为自我约束的统一,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与施工生产管理体系的统一。(3)最高准则:

29、安全第一安全的核心、根本就是生命,安全第一就是生命第一。一切生活、生产活动都源于生命的存在,如果人们失去了生命,一切都无从谈起。因此,生命第一是以人为本的建筑安全理念的最高准则。“生命第一”的行动准则是衡量安全管理效果的最高准则,强调人的生命是不可替代的。首先,“生命第一”是每个个人的、家庭的需要,也是国家的需要,国家事业发展的需要。应该成为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作的最高原则。我们衡量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方法往往是看它们是否履行了规定的行政职责,然而这些行政职责反映的是部门工作的基本准则,有些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与“生命第一”目标相悖。因此,把“生命第一”作为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宗

30、旨,可以促使这些部门的行政职责适应环境和形势发展的需要而做出调整。此外,建筑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需要各参与主体的共同努力,强调“生命第一”,可以明确不同项目参与主体的责任,促使大家共同参与建筑安全管理工作。我国传统的建筑安全管理理念只是要求施工单位对工人的安全承担全部责任,这种单一的保护对象使得业主、设计等单位长期游离在建筑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之外,造成了业主、设计等单位安全责任意识薄弱,导致项目参与主体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和所具备的安全意识失衡,建筑安全管理在较长时间里得不到明显的改善。因此,建筑安全管理的最高原则应该是“生命第一”突出人的生命和健康的价值,强调对人的生命和健康的保护在安全生产中具有

31、至高无上的地位。这个原则应该反映到我国所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重要法律中,所有的政府管理机构和企业也应该把对人的生命和健康的保护作为自己的终极职责,以此来衡量安全管理的成果。另外,在我国通常将建筑安全与工程质量两个概念联系在一起,这是因为二者存在着统一性。安全是工作质量的一种具体体现,广义上的安全,即包括建筑施工阶段建筑生产安全,又包括建筑实体本身的质量安全。好的工程质量能够确保工程施工和使用的安全可靠,反之则会导致严重的后果,有些工程事故特别是一些重大的建筑安全事故,往往是由于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尽管建筑质量管理和建筑安全管理的分工不同,但二者是相互统一、息息相关的。不重视工程质量或安全的任何一

32、项都是不行的,这正是“生命第一”最高准则的具体体现。二、掌握安全科学建筑安全管理就是要用安全科学的研究方法和思想,将建筑生产所产生的危害控制到最低限度内,从而达到一切为了人的安全管理目标。只有真正认识和掌握安全科学原理,才能树立正确的以人为本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观。(一)安全科学的基本理论1. 安全系统论理论系统原理是人们在从事管理工作时,运用系统的观点、理论和方法对管理活动进行充分的分析,以达到管理的优化目标,即从系统论的角度来认识和处理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对于建筑企业来说,由于建筑产品生产以及建筑安全管理的种种特殊性,可以将建筑安全管理看作一个复杂的系统,影响建筑安全管理这个系统运行的因素有多

33、种,表现为企业内部因素和企业外部因素,建筑安全管理的内部影响因素,就是指直接导致建筑安全事故发生的各类具体原因。另外,应用安全系统理论对建筑安全管理的指导还包括安全控制论原理、安全信息论原理、安全协同论、事故突变论等理论,以及对安全系统结构、机制、规律的探讨和优化。2. 安全经济学理论安全经济学理论包括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效率的关系;研究事故损失的规律与评价技术,安全的效益理论和投入产出规律;研究与事故相关的非价值因素的价值化技术;研究不同社会经济体制和经济发展时期,事故保险(伤亡保险、财产保险、意外事故保险等)的运行机制及其与事故预防等。另外,制度经济学对安全科学也有理论支撑作用,

34、不同的安全管理制度与经济绩效及建筑安全管理有不同的对应关系,经济制度决定了组织和经济运行的交易成本,而交易成本的大小最终决定了经济绩效的高低。3. 安全管理学理论安全管理学理论包括研究从安全事故损失出发的安全科学分析原理、安全监察与监督的原理;安全组织学原理、人员优化的原理;阐明合理的安全投资保障机制;揭示出合理的安全管理机制、安全管理模式、安全管理体系等基本的理论。4. 安全工程技术与职业卫生理论主要是指针对生产工艺和技术与人的行为心理、生理需要,研究相适应的安全生产防范原理(如防火、防爆、机电安全原理与防尘、防毒、防辐射原理等)。(二)建筑安全影响因素分析1. 人的不安全行为人的不安全行为

35、往往是建筑安全事故发生的最直接因素。各种生产事故,其原因不管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都可以说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可以导致物的不安全状态,导致不安全的环境因素被忽略,也可能出现管理上的漏洞和缺陷,还可能造成事故隐患并触发事故的发生。从心理学的角度,人的行为来自于人的动机,而动机产生于需要,动机促成实现其目的的行为发生。尽管人具有自卫的本能,不希望受到伤害,并且根据希望产生自以为安全的行为,但是人又是具有思维的、有情感的,由于受到物质状态以及自身素质等条件的影响或制约,有时会出现主观认识与客观实际不相一致的现象。心理反应与客观实际相违背,行为就不安全。人在生产活动中,曾引起或可能

36、引起事故的行为,必然是不安全的行为。具体的不安全行为有:操作失误、疲劳作业、以非正常节奏作业、使用不安全设备、用手替代工具操作、物体的摆放不安全、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不安全着装等。在事故致因中,人的个体行为和事故是存在因果关系的,任何人都会由于自身与环境因素的影响,对同一事件的反应、表现和行为出现差异。人的因素又可以分为:教育原因,包括缺乏基本的文化知识和认识能力缺乏安全生产的知识和经验,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技术和技能等;身体原因,包括生理状态或健康状态不佳,如听力、视力不良,反应迟钝,疾病、醉酒、疲劳等生理机能障碍等;态度原因,缺乏积极工作和认真的态度,如怠慢、反抗、不满等情绪,消极或亢奋的

37、工作态度等。2. 物的不安全状态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因素不仅包括机器设备的原因,而且还包括建筑材料、工具等移动、倒塌、坠落等突发因素。物之所以成为事故的原因,是由于物质的固有属性及其具有的潜在破坏和伤害能力的存在。例如,施工过程中钢材、脚手架及其构件等原材料的堆放和储运不当,对零散材料缺乏必要的收集管理,作业空间狭小,机械设备、工器具存在缺陷或缺乏保养,高空作业缺乏必要的保护措施等。物的不安全状态往往又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的。物的不安全状态,是随着生产过程中物质条件的存在而存在,是事故的基础原因,它可以由一种不安全状态转换为另一种不安全状态,由微小的不安全状态发展为致命的不安全状态,也可以由

38、一种物质传递给另一个物质。事故的严重程度随着物的不安全程度的增大而增大。3. 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不安全的生产环境会影响人的行为,同时对机械设备也会产生不良的作用。由于建筑生产活动是一种露天作业比较多的活动,同时随着建筑技术的深地下、高空化发展,地下施工、水下施工等密闭场所施工明显增多,因此受到环境因素的影响比较明显。环境因素包括气候、温度、自然地理条件等方面。如冬天的寒冷往往造成施工人员动作迟缓或僵硬;夏天的炎热往往造成施工人员的体力透支,注意力不集中;还有下雨、刮风、扬沙等天气,都会影响到人的行为和机械设备的正常使用。值得注意的是,人文环境也是一个十分重要且不容忽视的因素。如果一个建筑企业,从

39、领导到职工,人人讲安全,人人重视安全,形成一个良好的安全氛围,更深层次的讲,就是形成了企业的安全文化,在这样一种环境、氛围下的安全生产是有保障的。4. 管理的不安全因素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往往只是事故直接和表面的原因,深入分析可以发现,发生事故的根源在于管理的缺陷。国际上很多知名学者都支持这一说法,认为造成安全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根本原因在于管理系统,包括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的程序、监督的有效性以及员工训练等方面的缺陷等,是因管理失效而造成了安全事故。环境因素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但是,通过适当的管理行为,选择适当的措施是可以把影响程度减少到最低的。导致安全事故的管理因素主要包括企

40、业主要领导者对安全不重视,组织结构和人员配置不完善,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操作规章缺乏或执行不力等。建筑生产系统中,由于管理的缺失,造成了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出现,进而导致物的不安全状态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的出现,最终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因此,搞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在改善和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如生产组织、生产设计、劳动计划、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劳动技能培训、职工伤害事故保险以及应急预案等。(三)建筑安全事故损失分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后果就是造成不同种类损失,而损失的存在,正是我们关注和重视安全生产的主要动因。安全事故损失主要包括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的损失。具体地看,事故损失是多样

41、和复杂的,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1. 经济损失与非经济损失经济损失是指那些可以计算,或至少在理论上是可以计算的那部分损失,即有市价或可以以一定形式给出市价的商品或服务损失,具体包括医疗费,企业设备、设施或资产的价值损失,企业的工效和工作日损失,员工的工资和福利损失,以及造成的社会生产力损失等。非经济损失则是指不能直接用经济来衡量的损失。非经济损失是十分重要的,如生命健康的损失、痛苦和肉体以及精神上的折磨、受害者家庭和社会的精神损失、使人们丧失对社会公平和稳定的看法、丧失生活趣味、企业的商誉受损等。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非经济损失将受到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2.

42、固定损失与变动损失在经济损失中,有一部分是固定损失,即不随事故率或事故水平的变化而变化的损失,如国家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事故费用和保险管理费用等。目前,大部分甚至可以说全部企业的保险费与其实际事故水平相互独立。如果事故损失可以通过会计处理分配到固定损失中去,对管理决策者而言,将无任何动力去降低事故风险。变动损失则是随事故率变化而变动的损失。为了增强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应该建立起变动损失机制,如采用浮动保险费率、事故次数累进重罚机制等,加大事故率高企业的变动损失。3. 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事故当时发生的、直接联系的、能用货币直接或间接估计的损失,即在企业的账簿上可以查询的损失,如医

43、疗费用、罚款、法律成本等。其余与事故无直接联系,能以货币价值衡量的损失为间接损失,如加班工作和临时劳动等。将经济损失分为直接和间接损失两部分的原因在于:只有直接经济损失是企业可以从账面上看到的,它表明了事故多大程度被反映出来。直接经济损失直观,而间接经济损失不容易被准确估量,很多雇主或企业很难觉察到间接经济损失的影响力。4. 内部损失与外部损失对建筑企业来说,区分经济损失与非经济损失、固定损失与非固定损失以及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是重要的,然而,从社会角度来看,将事故损失区分为内部损失与外部损失才是最重要的。企业自身承受的部分为内部损失,如企业设备损毁、工伤事故赔偿等。外部损失是不由雇主或企业负担

44、的损失部分,如由于员工伤残,导致家庭生活质量降低,孩子受教育条件下降,以及由于事故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和政府的负担等。其他还有不能反映在企业账面上的非经济损失也是外部损失的方面。根据1984年Lings等人对丹麦事故损失的研究结果显示,大约44%89%的损失为外部损失,其中约20%由雇员直接负担。由于通常是企业在控制事故风险方面起主导作用,因此往往外部损失偏大。合理的情况应该是采取措施缩小内部损失与总损失的差距,使得雇主或企业承担更多的责任,真正落实安全生产中的企业负责制度。在很多国家,现行的法令通过某种途径把损失带回给应该承担损失的企业或个人(损失内部化),这对预防未来的职业伤害或职业病起了

45、经济刺激作用,因此,应该提倡“损失内部化”的策略。5.事故损失的社会成本职业安全与健康在社会和公众健康领域存在的问题实际上也是经济领域的问题,追求更好的职业安全与健康动机既来自于社会目标,同时也是来自于经济目标。不管事故损失如何分类,它都要由一定的社会主体来承担。通常情况下,企业并未承担职业伤害或职业病造成的全部损失,职业事故对员工、企业以及整个社会都产生负担,这是十分清晰的必须牢记的是职业事故把损失都担负在许多不同的参与者的身上,包括建筑企业员工的家庭、建筑物的业主等。对实际的状况的调查研究发现,发生事故后大部分的事故损失并非由企业承担,而是员工和其家庭以及社会共同承担。但是这种损失的转移,

46、使事故的成本不进入企业的利润损失核算中,这样就会造成企业决策者对建筑安全投资的决策在仅仅依据利润最大化原则指导下进行,如果政府不加干预,建筑企业建筑安全投入的积极性是有限的,并常常处于亏欠的状态。所以,需要政府的干预,加强对企业约束机制,达到政府与企业的双赢格局,达到建筑安全系统的功能与社会经济水平的统一,在有限的经济和科技能力的状况下,获得尽可能大的建筑安全性,尽可能地提高建筑安全投资的巨大的社会效益和潜在的经济效益。以上建筑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可以归结为两部分:一是建筑企业的财务损失,另一个是社会损失。研究表明,大部分承包商的财务损失同时也是社会损失,但不是全部。同时还存在一些不是由建筑企

47、业承担但却属于社会损失的经济损失。建筑企业的经济损失由以下几部分组成:承包商对事故中受伤人员的赔偿,包括误工费和伤残补助等;受伤人员复工以后的工作效率损失;医疗费用;行政罚款和诉讼费用;因事故造成的其他人员的误工损失(这些人员包括安全员、工地代表、工地工程师、消防人员及相关的工作人员);机器设备的损失;因事故导致的机器设备的闲置成本;其他损失。社会损失就是因为安全事故而需要消耗的社会财富和资源其组成如下:受伤人员的误工损失(与受伤人员得到的赔偿不同,这是指受伤人员在因伤误工期间可以为社会创造的财富);受伤人员复工以后的工作效率损失;医疗救治及伤员的康复费用;诉讼费用;事故造成的其他人员的误工损

48、失(这些人员包括安全员、工地代表、工地工程师、消防人员及相关的工作人员);机器设备的损失;原材料及已完工程的损失;因事故导致的机器设备的闲置成本;受伤人员亲友的损失,受伤人员亲友需要对受伤人员进行照顾,其劳动时间本来可以为社会创造财富;其他社会部门承担的损失,主要是与建筑安全事故有关的政府部门:消防,社会福利部,法院等。经济理论告诉我们,外部损失的存在使得个体投资决策可能做出与社会利益最大化相违背的决策,看一下损失负担的结构构成,大部分损失由社会承担。由于通常是建筑企业在控制事故风险方面起主导作用,因此,可以首先采取措施缩小内部损失和总损失的差距,使得损失更多的落在雇主肩上。在工业革命早期,即如此。其次,社会可以建立一个规范体系,使得建筑企业超脱利益限制,来改善工作环境。只有将两者结合起来,才能满足建筑安全生产的需要。因此,我们提出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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