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0Z020空間規劃工程規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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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E0Z020空間規劃工程規範E0Z020 长庚医疗财团法人空间规划工程规范制定部门:行政中心原订日期:中华民国 96年02月08日新订日期:中华民国100年11月15日本着作非经著作权人同意,不得转载、翻印或转售。著作权人:长庚医疗财团法人目录章 页别 次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目的-1 1第二节 适用范围-1 1第三节 作业部门职掌-1 1第四节 法规、标准及参考数据-1 1第二章 设计规范第一节 标准门诊诊室空间规划-2 1第二节 标准病房空间规划-2 18 第三节 台电配电室空间规划-2 36第四节 室内变电站场所空间规划-2 39第五节

2、 发电机室空间规划-2 46第六节 监控中心空间规划-2 52第七节 空调主机房空间规划-2 56第八节 污水处理场空间规划-2 63第九节 锅炉房空间规划-2 70第十节 原水处理场空间规划-2 77第十一节 重、柴油槽储槽区空间规划-2 83第十二节 医院评鉴设计要项-2 91第十三节 隔离病房空间规划-2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四节 哺(集)乳室空间规划-2 125第三章 附则(机电调查表)第一节 机电调查表使用通则-3 1第二节 行政办公区机电调查表-3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 加护病房(MICU及SICU)机电调查表-3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节 一般病房区机电调查表-3 错误!未

3、定义书签。第五节 门诊及检查区机电调查表-3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节 共同实验室机电调查表-3 错误!未定义书签。.精品文档.规章编号规范增修记录修订序号时间章节项次增修主要内容说明197/10/22.2.5气体柜改为T型出口座,修订图2.2.1图2.2.13。97/10/22.2.5配合天花板装修,修订图2.2.1图2.2.13病床隔帘配设。298/2/52.2.5配合天花板高度更新病床帘项目及料号,修订图2.2.1图2.2.13。98/2/52.2.5配合病房新增墙面20CM宽色带,修订图2.2.1图2.2.13。98/2/52.13增订第二章第十三节隔离病房空间规划篇。3100/04/

4、152.1.22.2.5图2.1.12.1.8、图2.2.12.2.11配合用料基准修订图面材料编号4100/11/152.14增订第二章第十四节哺(集)乳室空间规划篇。100/11/15封面修订依品策会建议修订规范封面及规章编号第二码。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章、节、项次代号说明:(例)2.1.2.3.4 表 第二章第一节第(二)大项第3.条第(4)点请购规范章节代号说明:(例)3.2.5表 第三章 第二节 项次5第一章 总则第一節 目的为使本院设备在规划、设计、施工方法及检验作业有共同规范凭以遵循,特订定本规范。第二節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各院、校区,工程设计、请

5、购、施工及检验。第三節 作业部门职掌(一)工务管理部1.编修订统合汇总呈核公布。2.作业项目执行情形之查核。(二)各项规范制定负责部门1.经常性收集新技术资料。2.汇总处理各部门提供之意见(含仲裁)。3.定期(每年一次)或不定期修订规范内容力求充实。第四節 医院评鉴注意事项(一)院内应有充足且适当之洗手设备。依据【96年医院评鉴3.7.2.1】(二)适当之卫浴环境及设施。【96年医院评鉴7.7.5】1.卫浴之数量适当且应有身心障碍病人及亲子专用之卫浴。2.卫浴应设有紧急呼叫系统、扶手、以及防滑设施等安全措施。(三)院内公用电话的设置位置及数量适当。【96年医院评鉴7.4.1.3】(四)适当的病

6、室空间。【96年医院评鉴7.7.2.4】第五節 法规、标准及参考数据(一)屋内线路装置规则经济部【台(79)经字第039237号令79年8月20日修订】【台(88)经字第88260215号令88年4月14日修订】(二)各类场所消防安全设备设置标准内政部消防署【台(88)内消字第8575925号令88年9月1日修订】【台(93)内消字第09300905595号令93年4月6日修订】【台(95)内消字第0950826190号令95年12月15日修订】【台(96)内消字第0960825654号令96年11月5日修订】【台(97)内消字第0970822076号令97年5月15日修订】 (三)和成卫浴精

7、品型录 (四)一太e卫浴精品型录 (五)显隆机械风管产品型录 (六)机械类工程基准(72年版) (七)污废水设计规划书(建宏环工)第二章 设计规范第一节 标准门诊诊室空间规划(一)门诊空间规划说明1.为使医院门诊诊室空间规划设计能确实提供临床需求,空间配置达合理性并兼具服务质量、成本控制及管理功能等。2.标准门诊诊室相关单元空间须考虑诊室的基本设施、空间运用、作业流畅性、实用性等。3.有关设施标准e化看诊桌规化说明如下:其规格为(长170宽80高73CM)。4.本件系参考行政中心设施标准化小组93.10.18呈准之标准门诊诊室相关单元空间规划案。5.门诊及急诊应设有身心障碍病人适用之厕所。(9

8、6年医院评鉴7.7.5.1)6.登记有妇产科、儿科者,须设有亲子专用之厕所。(96年医院评鉴7.7.5.1)7.卫浴应设有紧急呼叫系统、扶手、以及防滑设施等安全措施。(96年医院评鉴7.7.5.3)8.诊室空间标准面积分类如表2.1.1表2.1.1空间名称面积规格适用科别一般诊室5.9坪参考尺寸(476408cm)一般专科通用(除下列科别外其它专科皆适用)中诊室7.4坪参考尺寸(476515cm)泌尿科、直肛科、耳鼻喉科(泌尿科、直肛科其诊间区各择一间诊室设置厕所,提供临床诊疗需求)大诊室8.8坪参考尺寸(476620cm)妇产科、教学诊室、VIP诊室因柱位间距影响整体空间运用,原则上面积规格

9、可视柱位间距微调。(二)诊间设施配置图1. 一般诊室设施配置图如图2.1.1图2.1.2图2.1.1图2.1.22.中诊室设施配置图,如图2.1.3图2.1.4图2.1.3图2.1.43.中诊室设施配置图,如图2.1.5图2.1.6图2.1.5图2.1.64.大诊室设施配置图,如图2.1.7图2.1.8图2.1.7图2.1.8 5.E化诊桌配置图,如图2.1.9图2.1.9第二節 标准病房空间规划(一) 本件系参考行政中心设施标准化小组93.08.31呈准之急性标准病房相关单元空间规划案;1. 床尾与墙壁间距130公分。2. 床间之距离110公分。3. 床边与墙之距离80公分。4. 床边到外墙

10、内缘80公分。(二) 若建筑空间有限时,不可低于下列法规之标准:行政院卫生署,医疗机构设置标准(民国95年04月10日修正)附表一,综合医院、医院、专科医院设置标准表内之第四大项-医疗服务设施中之第二中项-病房相关单元面积设立如下;1.床尾与墙壁间距120公分。2.床间之距离100公分。3.床边与墙之距离80公分。 (三)9603评鉴基准 1.每床最小面积(不含浴厕)应有 7.5 平方公尺。2.床尾与墙壁间之距离至少 1.2 公尺。3.床边与邻床之距离至少 1 公尺。4.床边与墙壁距离至少 0.8 公尺。(四)机电设施标准配备1. 单人房梳妆台设置普通双联插座及网络插座各一组。2. 单人房电视

11、柜上方设置电适用普通双联插座及电视插座各一组。3. 单人房电视柜下方设置冰箱用普通双联插座一组。4. 每床设置床头定位器及气体柜各一组。5. 床头定位器需有不断电插座二组(左右各一组)、紧急插座一组(左)、普通插座一组(右)。(另单人房再加一组电话插座)6. 床头定位器照明开关共二组(右); 单切开关:控制床位头部上方灯具(一组)。 双切开关:与浴室外部壁面共同控制床位脚部上方灯具(一组)。7. 照度基准依病房照度标准,一般300Lux、浴厕200Lux设置;单床:床位头部上方一盏阅读灯灯具。 床位上方一盏T-BAR灯具。 (另相对位置再设置二盏T-BAR灯具) 通道设五盏筒灯(廊道一盏、消防

12、一盏及室内三盏由廊道入 口处壁面控制,其中消防不设开关)。二床:床位头部上方一盏阅读灯灯具,余同上。三床:床位头部上方一盏阅读灯灯具,余同上。浴厕:内设T5洗墙灯管二组及筒灯一盏。8. 照度经计算后,平均如下;浴室:214Lux廊道:145Lux室内(床):308Lux室内(二床):333Lux室内(三床):359Lux 9. 室内面积分别如下;浴室1.3坪、廊道1.2坪及室内7.6坪。10. 空调以空调风管机采侧吹方式安装于廊道上方,控制则由廊道入口壁面操作。11. 每间病房设置扬声器一组,音量开关则设置于浴室外壁面控制,供应各类不同需求及紧急广播用。12. 消防洒水头七组(廊道一组、室内六

13、组),覆盖室内面积。13. 侦烟感知器一组,用以侦测室内异常烟雾。14. 病房内与护理站联络之护士呼叫系统。15. 浴厕内设与护理站联络之紧急呼叫系统。16. 标示分别设于床头及廊道入口处。17. 浴厕排风采系统配设。18. 浴厕设置洗脸槽、镜子、马桶设备、不锈钢扶手、紧急呼叫铃、点滴挂钩、置物架、卫生纸架、肥皂架、垃圾桶及淋浴设备。19. 病房设置电动病床、床旁桌、床头置放架、防火布帘、百叶窗、对外窗、衣柜、医疗气体柜(O2、VAC、AIR、SLIDE)、床头标示牌及负责护士牌。(单床部份再增加电话一组)。20. 病房医疗气体柜内标准配置为SLIDE、VAC、O2、AIR出口座各一个(三人病

14、房气体柜内标准配置为翻转式SLIDE x 2、VAC x2、O2 x 1、AIR x 1);由于各专科特性不同,医疗气体需求亦不同,故设计人员应于设计段时与现场使用单位再确认医疗出口座之种类及数量。21. 应于门诊及病房设有轮椅用卫浴设备,进门应考虑轮椅加附点滴架可以进入为宜。(96年医院评鉴7.7.5)22. 病房卫浴设施数量适当且应符合身心障碍病人使用。(96年医院评鉴7.7.5.1)23. 卫浴出入口须无高低差之门坎(无障碍地板)。(96年医院评鉴7.7.5.3)24. 卫浴应有防滑措施,并在适当之处装设扶手等安全措施。(96年医院评鉴7.7.5.3)25. 卫浴应设有紧急呼叫系统。(9

15、6年医院评鉴7.7.5.3)26. 病房区有公用电话,便于使用。(96年医院评鉴7.4.1.3)26. 对高龄长者及残障者特别考虑其利用电话之方便性。(96年医院评鉴7.4.1.3)27. 每一病床有设置电话。(96年医院评鉴7.4.1.3)28. 洗手设备之位置及数量合乎实际需要。设置非手控式水龙头,如:肘动式、踏板式或感应式水龙头等。(96年医院评鉴3.7.2.1)29. 备有液态皂、手部灭菌剂(如 Hibiscrub)或酒精性干性洗手液。备有擦手纸。(96年医院评鉴3.7.2.1)(五)设施配置图1.单人病房(走道无水槽设施),如图2.2.1图2.2.2图2.2.12.单人病房(走道无水

16、槽设施)立面图,如图2.2.2图2.2.23.两人病房(走道无水槽设施) ,如图2.2.3图2.2.34.两人病房(走道无水槽设施)立面图,如图2.2.4 图2.2.45.三人病房(走道无水槽设施) ,如图2.2.5图2.2.56.三人病房(走道无水槽设施)立面图,如图2.2.6图2.2.67.单人病房(走道有水槽设施) ,如图2.2.7图2.2.78.单人病房(走道有水槽设施)立面图,如图2.2.8图2.2.89.两人病房(走道有水槽设施) ,如图2.2.9图2.2.910.两人病房(走道有水槽设施)立面图,如图2.2.10图2.2.1011.三人病房(走道有水槽设施) ,如图2.2.11图

17、2.2.1112.三人病房(走道有水槽设施)立面图,如图2.2.12图2.2.1213.床头定位器,如图2.2.13图2.2.13第三节 台电配电室空间规划(一)配电场所之设置1.新增设用户基于用电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于其建筑基地或建筑物内设置适当之配电场所及通道,俾装设供电设备,如未设置,台电公司得拒绝供电。(1)台电公司各区营业处公告实施地下配电之地区有下列情形者:A.新设建筑物总楼地板面积在2,000平方公尺以上者。B.新设建筑物在六楼以上,且其总楼地板面积在1,000平方公尺以上者。C.新增设高、低压用户契约容量在100瓩以上者。(2)前款规定以外之地区有下列情形者:A.新设建筑

18、物在六楼以上,且总楼地板面积在2,000平方公尺以上者。B.都市计划土地分区使用之工业区(用地)内之建筑物总楼地板面积在2,000平方公尺以上者。C.一般工业区内契约容量在100瓩以上500瓩以下,用户要求采低压供电者。D.应开发单位(或用户)要求或政府指定必须地下配电者。前项所称建筑物总楼地板面积及层数等,均以同一建造执照内之记载为准。2.配电场所应设置于地面或以上楼层。如有困难必须设置于地下楼层时,仅能设于地下一楼。配电场所设置面积如下表2.3.1表2.3.1设总楼地置板面 供面积 电 积别1,000 平方公尺以上未满2,000 平方公尺2,000平方公尺以上未满6,000 平方公尺6,0

19、00平方公尺以上未满10,000 平方公 尺10,000 平方公尺以上每增加2,000平方公尺低压新设3 X 4公尺乙处4 X 5公尺乙处40平方公尺乙处另增加5平方公尺高压新设4 X 5公尺乙处,若超过两户时,每增加一户,应于长(或宽)增加1.2公尺。其它1.配电场所设置于地面一楼或法定空地,在不影响供电设备装置及操作范围内,其面积得酌予缩减。2.依前条第一项第二款(二)、(三)、(四)目设置之配电场所, 得视实际需要洽定其面积。3.用户因高压改低压,低压改高压,高压分户或增设及低压 增设后满100瓩以上者,需新设或扩大配电场所时,得视实 际需要洽定其面积。4.十六楼以上之建筑物,依其用电性

20、质个案办理。5.高低压并供之同一建筑物,依其高低压供电之供电面积, 分别依本表计算其配电场所面积。3.建筑物于建筑设计时,建筑师或用户应与台电公司当地区营业处洽妥应留设之配电场所及通道,并于建筑主管机关审查之建筑设计图内标明。建筑物于兴建前,应出具承诺书乙份,并检附建造执照正本(核对后送还)及复印件乙份,连同设计图面(建筑平面图四份、地籍配置图乙份、配电场所剖面图乙份、配电场所上层结构图乙份)送当地区营业处办理有关手续。经建筑主管机关审定之配电场所之变更或既设建筑物配电场所之设置,应洽台电公司并经建筑主管机关之同意。4.配电场所如仅供原供电范围及高压电源之进出者,不予补偿。惟同时利用或计划将来

21、利用该配电场所供应原供电范围外之低压用户时,台电公司应予补偿,补偿办法另订之。5.配电场所之建筑结构(如隔间、防火门等)、通风窗(或管道)、防水措施、照明设备之暗管、接地设施及预埋管路等,用户应依台湾电力公司新增设用户配电场所设置规范办理。6.配电场所应尽量避免迁移。如确有迁移必要,申请人应另行设置适当之配电场所,供移置供电设备,并负担变更设置费之半数。 (二)配电场所空间规划配置图,如图2.3.1图2.3.1第四节 室内变电站场所空间规划(一)变电室应符合下列规定1.变电室宜选用独立建筑而与医护区建物隔离为原则。但利用建物之一隅为变电室者,其天花板、地板及隔离用墙壁等应具有防火保护设备。2.

22、变电室梁下净高宜有3.5M以上空间(标准MCC盘高245CM)3.断路器及变压器中之绝缘油系属燃性者,在厂房内或于其它建筑物内设变电室时,建议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墙壁、屋顶及地板宜为钢筋混凝土或其它防火材料建造。(2)通至室内或建筑物内门路(Doorways)需备有防火之甲种封闭门。(3)门坎之高度足以限制室内最大一台变压器之绝缘油(假定该变压器油流于地上)向门外溢出,其高度以不低于10公分为原则。(4)另置内开之通路门仅限电气工作人员之进出。4.变电室应有防止水渗透浸入及鸟兽等异物侵入之适当措施。5.变电室应有防止鸟兽等异物侵入之措施。6.变电室内器具之配置应考虑平时运转维护及设备不良时

23、替换之适当空间等条件。(1)需便于平时运转维护。(2)安全性高。(3)机器之搬运出(入)方便。(4)配置适合机器之特性。(如散热)(5)位置不影响将来的增设计划。(6)从进屋点起至低压配电盘之低压配电线的进口止,其间配置应井然有序,使连接于个机器之器线长度合乎经济原则。7.设置变电室时应依照下列规定设备通风口:(1)通风口之位置应尽可能远离门窗及可燃物。(2)为达到自然通风所设通风口之排列,其一半(指所需开口之面积)应设于近地板之处,另一半则设于屋顶上或近于屋顶上之壁上;或所有之通风口(指全部开口之面积)均设在近屋顶之处。(3)通风口应有耐用窗格(Grating)或网罩(Screens)保护。

24、(4)凡与电气或防火无关之管道不得经过或进入变电室。(如空间因素无可避免应有防漏措施。(5)变电室应设有明显之危险警告标示。(6)变压器之容量在50KVA以下者,通风口之总面积(应扣除窗口上网盖等所占之面积)应不低于929平方公分(或1平方呎);变压器之容量超过50KVA者每超过1KVA应按20平方公分(或3平方吋)计算。表2.4.1 变电室最小通风口面积变压器之容量最小通风口总面积(平方公分)50KVA1000 CM2100KVA2000 CM2 500KVA10000 CM21000KVA20000 CM22000KVA40000 CM25000KVA100000 CM2(二)电气室排列规

25、划:1.受电盘布置以靠近道路侧或电源引进侧为原则。排列依序为(1)高压盘(2)负载中心盘(变压器盘)(3)MCC盘(4)控制盘2.排列最小操作空间参考如表2.4.1。并应考虑门宽起闭回旋幅度.3.门宽及出入口动线路径考虑最大器具单元进出。(如低压负载盘,变压器等)4.控制室、UPS或直流电源供应置于独立空间。5.盘体方向应考虑与电缆槽、灯具、墙面通排风口同向排列。图2.4.1本院某院区B1F室内变电室参考图控制室采高架地板临道侧电卷门图2.4.2小型控制室参考范例临道侧电卷门(三)变电室工作空间及掩护:1.电气设备如配电盘、控制盘、开关、断路器、电动机操作器、电驿及其它类似设备之前面应保持之最

26、小工作空间除最新屋内线路装置规则条文规定者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小于下表之数值。如设备为露出者工作空间距离应自带电部份算起,如属封闭型设备,则应自封闭体前端或箱门算起。表2.4.2 电气设备之前之最小工作空间(公厘)对地电压(V)环 境(注)123601-25001200120015002501-90001200150018009001-2500015001800270025001-75000180024003000注:本表所指之环境其意义如下:环境1.工作空间之一边有露出带电部份,其另一边既无露出带电部份,亦无被接地之部份,或者工作面之两边皆有露出带电部份,但以适当木材或其它绝缘物妥加掩护者。采

27、用绝缘导线或绝缘总线其运转电压不超过300V者不应视为带电部份。环境2.工作空间之一边有露出带电部份,其另一边有被接地之部份。混凝土墙及砖(或瓷砖)墙,应视为被接地之建筑物面。环境3.工作空间之两边皆有露出带电部份(不照环境1.之加以掩护者)而运转人员处于其间者。2.前面无带电之配电盘(Dead-front switchboards)或控制盘如其背后并无装设熔丝或开关等需加装或加调整者,且所有结线不必自背面而可由其它方向接近者,则该组合体之背后不必要求留有工作空间,但由背后始能从事停电部位设备之工作者,至少应留有800公厘之水平工作空间。3.变电室或内装有超过600V带电部份之封闭体,其进出口

28、应予上锁,但经常有电气工作人员值班者,得不上锁。4.在电气设备周围之工作空间应有适当之照明装置。电灯出线口手捺开关等部位之安排,应使更换灯泡,修理照明设备或控制电灯时,不致触及活电部份。(四)自备变电室照明1.应接紧急电源2.采二回路独立开关设计,3.平时照度应有150Lux,人员进入操作维修时照度应可达 500Lux。(五)高低压电气设备基础座及围篱1.高低压电气设备应有基础座防止受潮,尺寸高度为15CM,宽度及深度以列盘体(或变压器)尺寸前后左右加10CM为原则。2.高压电气设备如有活电部份露出者,应装于加锁之开关箱内为原则,其属开放式装置者,应装于变电室内,或藉高度达2.5公尺以上之围墙

29、(或篱笆)加以隔离,或藉装置位置之高度以防止非电气工作人员之接近。(六)双投 两路开关装置: 有备用之自备电源用户,应装设双投两路用之开关设备或采用开关间有电气的与机械上的互锁装置,使该户于使用自备电源时能同时启断原由电业供应之电源。(七)高压线路与低压线路在屋内应隔离300公厘以上,在屋外应隔离500公厘以上。(八)高压线路距离电讯线路 、水管、煤气管等以500公厘以上为原则。(九)进屋线装置应符合规定(另详高低压配电工程规范)(十)警告标语: 在非电气工作人员可能接近带电部份之处所,应有高电压危险之警告标语。第五节 发电机室空间规划(一)发电机室空间规划应考虑要项如下:1.发电机室之决定(

30、1)发电机配电场所应设置于地面或地面以上楼层。如有困难必须设置于地下楼层时,仅能设于地下一层。 (2)发电机配电场所设置于地下一层者,应装设必要之防水或挡水设施。但地面层之开口均位于当地洪水位以上者,不在此限。(3)发电机室为一防火区划,须依相关法规设计。(4)发电机室需依需求容量,提供荷重、尺寸供营建设计结构及基础座。2.配合相关法规设计发电机室,发电机室之出口须设置防火门,其必须依发电机设备尺寸大小加以考虑设计成甲种防火门或铁卷门;对于超过100平方公尺大面积发电机室除设置甲种防火门外,尚须设置电动铁卷门(可手拉辅助开闭),以利日后维修保养。3.发电机室屋内配电场所(1)隔间: A.配电场

31、所之面积应为净尺寸,其隔间应以双砖(1B)迭砌,如以钢筋混凝土隔间,其厚得小于12公分。分隔墙应无空隙,无害于防火、防音之构造(惟得与水槽或卫浴设备共享一道墙),并应密接于上下地板,墙壁应以水砂浆粉饰。B.配电场所内得有用户自备管线穿过。C.配电场所之地板应予抹平并以适当斜(以1/501/100之斜)倾向门口或集水孔,惟得低于同层之地板,门口应设十公分以上高之PC门坎。(2)消防设施:A.配电场所消防设施之设置、管与维护应依最新公布之消防法规、纳入建筑物消防安全系统办,并应于申请建筑物使用执照时,并于主建筑物经主管机关检查合格。B.防火门: a.防火门应使用常时自动关闭、一小时以上防火时效之防

32、火门,并依审定设计图所标明之位置装设。 b.防火门之净高得低于二公尺,门上应装置锁扣,门之设计应于外面上锁时,面仍可开启。c.防火门之宽得小于下表2.4.1所:表2.5.1配电场面积项目未满20M220M2以上未满100M2100M2以上防火门宽(公尺)1.21.81.8 (处)112(其中一处宽得为0.9公尺)C.防火闸板:通风窗外侧均应装置附熔或感温装置之锈材质防火闸板,其防火时效应达一小时半以上,平时得影响原有通风功能,当火灾发生时应能实时自动严密关闭。D.与配电场所接之管道(间)均应使用燃材制成;贯穿部位合成之构造应具有一小时以上之防火时效。(二)发电机室空间规划配置 1.发电机室平面

33、配置及立面图,如图2.5.1图2.5.12. 符号说明表,如表2.5.2:表2.5.2:3.发电机室空间配置案例,如图2.5.2图2.5.2第六节 监控中心空间规划(一) 注意事项1.FM200系统(1)采全区放射方式,用不燃性材料区间隔,各出入口均需设自动关门器。(2)灭火药剂需于10秒内全部放射完毕,并迅速均匀扩散至整个防护区域。(3)FM200全区放射方式之最低药剂设计浓度为7%。(4)系统延迟放射时间为30秒,防护区域内之空调通风须于灭火药剂释放前连动停止。(5)控制盘应附充电装置。(6)容器及有关附件其放置位置应方便维护人员从事检查、试验、装填与保养等工作,且应避免高温致减损系统之正

34、常功能。(7)药剂储存容器须由固定架固定。(8)每只储存容器须具有压力表及低压警报开关,以显示瓶内压力及当压力过低时FM200控制盘会显示出故障信号。(9)每只储存容器须附一内装安全装置阀释压。(10)每一防护区如所需钢瓶数量在两只以上时(含二只)于钢瓶之出口处需装设逆止阀。(11)每一区必须加装一只压力开关,当药剂释放压力动作,连动相关设备或当手动机械式操作释放时,将信号传至控制盘接收,发出警报信号并附有手动归位装置。(12)喷头须用以抗蚀金属之不锈钢材质制造,配置于防护区内不得有防护之死角。(13)手动启动与紧急停止装置需装置于每一保护区主要入口处,以供现场人员于紧急状况时以手操作以释放或

35、抑制(在系统释放之前)灭火药剂之放射。(14)防护区内需装设警铃、蜂鸣器、警示灯号。(15)系统控制盘须具有全部配线之自动侦测功能(自动检测故障),短路亦须检出,线路有任何故障,以指示灯于面板上自动指出各故障点,并发出警告讯号。(16)各防护区进门口上方须设置放射表示灯。2.高压盘体前方应保持最小工作空间应符合屋内线路装置规则第403条规定,保持最小工作空间如表2.6.1。表2.6.1 电气设备之前之最小工作空间(公厘)对地电压环 境一二三601250090012001500250190001200150018009001250001500180027002500175000180024003

36、00075001以上240030003600注:(一)上表所指之环境其意义如下: 1.环境一:工作空间之一边有露出带电部分,其另一边即无露出带电部分, 亦无被接地之部分,或者工作面之两边皆有露出带电部分,但以适当木材或其它绝缘物妥加掩护者。采用绝缘导线或绝缘总线其运转电压不超过300伏者不应视为带电部分。 2.环境二:工作空间之一边有露出带电部分,其另一边有被接地之部分。混凝土墙及砖(或瓷砖)墙,应视为被接地之建筑物面。 3.环境三:工作空间之两边皆有露出带电部分(不照环境一之加以掩护者)而运转人员处于其间者。 (二)前面带电之配电盘或控制盘如其背后并无装设高压熔丝或开关等需加更换或加调整者,

37、且所有接线不必自背面而可由其它方向接近者,则该组合体之背后不必要求留有工作空间,但有背后始能从事停电部位设备之工作者,至少应留有800公厘之水平工作空间。3.铝合金高架地板(1)铝合金高架地板,在500Kg集中荷重下,最大弯曲值小于2mm铝合金支架在4000kg荷重下不得变形,防震桁在130kg荷重下不得变形。 (2)地板表面具有防火、耐磨、绝缘之功效。(二)监控中心空间规划案例 监控中心空间规划案例如图2.6.1 各编号名称如表2.6.2图2.6.1表2.6.2项次项 目己设数量预计扩充数量使用面积1紧急高压盘体1122约20.2m22紧急高压盘体2142约23.1m23普通高压盘体122约

38、20.2m24发电机高压盘体31约4.4m25发电机控制盘体31约4.4m26中央监控台13-约18.7m27FM200系统受信总机1-8FM200系统药剂钢筒8-约6.5m29院区内部R型受信总机1-约1.1m210广播主机1-约0.6m211对讲机门口机1-12对讲机室内机1-13门禁系统1-14自动门1-15伺服计算机机柜(宽:900mm高:2000mm深:560mm)1-约0.6m216监视系统机柜(宽:900mm高:2000mm深:560mm)1-约0.6m217摄影机6-18办公桌椅(桌长:1600mm宽:700mm高:750mm)3-约10.7m219低柜(宽:800mm高:11

39、00mm深:450mm)13-约4.7m220高柜(宽:800mm高:2200mm深:450mm)18-约6.5m221打印机打印柜(宽:1600mm高:800mm深:1000mm)2-约3.2m222鞋柜(宽:1668高:1402mm深:500mm)1-约1m223会议桌(长:2100mm宽1200mm:高:735)2-约5.1m224白板(长:4000mm宽:1200mm )1-25高架地板-约355.5m226维修空间-约86m2第七节 空调主机房空间规划(一)空调主机房空间规划时,应考虑要项如下:1.建筑物高度:建议楼高以67M为最佳,楼高至少不得低于5.5M。2.日后设备扩充的使用吨

40、数及面积。3.相关政府法令。(二)本节提供之参考案例,使用原则如下:1.大型院区(1000床以上规模): 参考”图2.7.1 桃园分院空调主机房配置图”(每一冷冻吨所需之平均面积:0.32 SM/RT)2.中小型院区(1000床以下规模): 参考”图2.7.2图2.7.3基隆情人湖分院(医疗、研究大楼)空调主机房配置图”(每一冷冻吨所需之平均面积:0.220.25 SM/RT)确立建筑物全部楼地板面积预估空调主机总冷冻吨数预估空调主机房需求总面积Step 1Step 2Step 3(三)空调主机房需求总面积预估步骤:p.s:若空调使用面积较大者,须按实际需求酌量增加空调主机总冷冻吨数。范例:某

41、分院其规模为2000床,建筑物全部楼地板面积为80,000坪,试预估空调主机房需求总面积为何? 按以上”空调主机房需求总面积预估步骤”1.确立空调服务总面积:80,000坪2.预估空调主机总冷冻吨数:就医院而言,以建筑物全部楼地板面积:20 坪/RT为设计规划值,得 80,000坪 20 坪/RT 4,000 RT3.预估空调主机房需求总面积:参考图2.7.1之每一冷冻吨所需面积为0.32 SM/RT,得,4,000 RT 0.32 SM/RT1280 SM故,预估空调主机房需求总面积为1280 SM图2.7.1 桃园分院空调主机房配置图图2.7.2 基隆情人湖分院(医疗大楼部份)空调主机房配置图图2.7.3 基隆情人湖分院(研究大楼部份)空调主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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