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关河大桥加固拓宽工程及施工便道硬化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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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黔江区关河大桥加固拓宽工程及施工便道硬化工程.精品文档.黔江区关河大桥加固拓宽工程及施工便道硬化工程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CQYX-2014-12-18-26 招标 人:重庆市黔江区交通委员会(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编制人:陈 雨 证书编号:渝建招证20130368号 审核人:吴云佼 证书编号:渝建招证20130365号 二一五年一月目录第 一 卷0第一章 招标公告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 评标办法15第四章 合同条款20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75第 二 卷77第六章图 纸(另册)94第 三 卷

2、95第七章技术规范(另册)95第 四 卷96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96第 一 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黔江区关河大桥加固拓宽工程及施工便道硬化工程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黔江区关河大桥加固拓宽工程及施工便道硬化工程已由黔江区发改委以黔江发改委函【2014】213号文件批准建设。 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黔江区交通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黔江区X088托早路。 2.2工程规模:该项目总投资约600万元。2.3工期:360日历天。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说范围和

3、招标文件补充的内容;项目规模如下:该桥全长86米,设计荷载等级公路-级,桥面宽度1.25m(人行道)+6.5m(车行道)+1.25m(人行道)。通过采用增大截面法提高主拱承载力,增设悬挑桥面板,增大腹拱截面,对桥台侧墙、前墙、横墙根部加固等工程对关河大桥进行加固拓宽。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3.1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由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证书一类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实施过同类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

4、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本工程为1个标段。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自2014年 12 月 29 日起在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4.2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 1 月 2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15年 1 月 21 日 8 时30 分至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7、联系方式招 标 人:重庆市黔江区交通委员会 地 址:重庆市黔江区城西七路112号联 系 人: 李先生电 话: 023-79232011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黔江区城西六路415号联 系 人: 向女士电 话:13896416156 2014年12月29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 称:重庆市黔江区交通委员会地 址:重庆市黔江区城西七路112号联系人:李先生电 话:023-79232011l.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

6、:重庆市黔江区城西六路415号联系人:向女士电 话:13896416156 1.1.4项目名称黔江区关河大桥加固拓宽工程及施工便道硬化工程1.1.5建设地点黔江区X088托早路1.2.1资金来源 中央专项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纸范围和招标文件补充的内容 1.3.2计划工期36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1)由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证书一类及以上资质,外

7、地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及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外地施工企业为入渝分支机构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交通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2.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近两年(2012年、2013年)财务状况稳定、良好,无亏损。3.业绩要求近

8、三年(2011年10月1日至今,以竣工时间时间为准)有已完工的与招标项目在工作内容、建设规模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1个。(须提供每项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4. 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1)2011年至今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败诉记录;(2)2011年至今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3)受到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5.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且不能在其它在建工程任职,否则将被废标; (2)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职称证、身份证

9、、学历证、聘用合同、2014年7-12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等全部本项目要求的证明材料。6.其他要求(1) 项目技术负责人:1.应具有桥梁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应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总工参加2014年7-12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注:技术负责人应附附职称证、身份证、学历证、聘用合同及社保证明等全部本项目要求的证明材料; (2)主要管理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质检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应在资格审查资料中附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的上岗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全国注册

10、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2014年7-12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3)外地施工企业投标: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及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复印件)。分支机构负责人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和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到开标现场,否则,招标人当众退还投标文件。注:1.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

11、件备查,评标委员会审查时认为需要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时,投标人应当立即提供,否则按废标处理;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不全或提供虚假者按废标处理。2.中标人中标后和在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投标文件中所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主要的管理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已经签定施工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并取消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本条所要求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若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查验时,投标人应当场提供,若不能当场提供,则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若评委有异议,当场联系当地社保部门进行

12、核对,提供虚假者视为废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2015年 月 1 日 4 时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匿名提出问题。如不匿名提出,概不答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5年 1 月 5 日17:00前发布在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1.11分 包不允许1.12偏

13、 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 1 月 5 日17:00时前在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5年 1 月 21 日8:30至9:30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在

14、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2. 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的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只能在业主给出的清单限价单价基础上均衡浮动(第100章除外)计算合价和总价;第100章按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作废标处理。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主报价,所有单价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若小数点位数超过两位,则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值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合价以保留两位小数

15、后的单价进行计算,总价以合价为依据计算,所有合价及总价均须保留为整数,否则作废标处理。3. 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本须知2.2.1项中规定的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4.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和所有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汇总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不高于和不等于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注:投标单位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提供打印纸质件,并提供完整的Microsoft Excel格式的U盘。3.2.5是否接受调价函否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16、之日起计算90 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形式:从投标人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转账的方式转(汇)。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万元整;收款单位名称: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收款账号:50001323600050203500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市黔江分行联 系 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3-792336263.到账时间2015年 1 月 19 日上午8:30时至2015年 1 月 20 日下午17:00时止(北京时间)前到账,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入或转入到指定账户。所提交投标保证金需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可简写)所投工程名称,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

17、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或汇入交易中心帐户的为无效投标。(1)开标时查验由交易中心开出的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缴费收据(查验原件),不能提交交易中心开出的保证金缴费收据的,将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2)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均须从投标人银行基本存款账户转(汇)出,否则视为未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开标完毕公示期结束后,各投标人凭进账单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人基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财务部凭保证金缴费收据可退还投标保证金 。(2)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

18、合交易中心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提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和投标函部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7.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函部分正本1份,副本2份;资格审查部分正本1份,副本2份;(在投标文件的封面标明正副本)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U盘1份;技术部分(设计方案):一式三份(不分正本、副本)3.7.5装订要求1、本工程应将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资料、技术部分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

19、(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2)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3)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要求:.施工组织设计面页使用A4白色厚型纸面页(页面厚度要求:肉眼透光不能看到投标人单位名称),用初号仿宋字体在该厚型纸面页上下左右正中间位置平行标明“施工组织设计”六个字即可;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折叠成腰为8.5CM左右的等腰直角三角形密封;面页及整个施工组织设计均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施工组织设计文字部分纸张采用A4白纸,四号仿宋字体;图表可采用A3白纸,图表内的字号大小不

20、限;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技术标的装订用三孔棉线装订后,用A4白纸进行封底,再将施工组织设计面页与底边对齐粘贴作为封面。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4)施工组织设计违反上述任意一项,计0分。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使用“投标函部分”袋、“资格审查资料”袋,均应单独封装。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工程量清单电子U盘装入投标函部分袋内,U盘表面需贴标签注明投标单位名称。3、“资格审查资料”装入“资格审查资料”袋中,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同时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4、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

21、封不加盖任何印章5、“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6、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4.1.2封套上写明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2015年1 月21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以便出现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时能够原封退回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收件人: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点: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黔江区建委四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5年1月21日上

22、午9时30分开标地点: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5.2.1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4.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身份(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社保证明、身份证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否则招标人当场退还投标文件。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否则,招标人

23、当场退还投标文件。5.密封情况检查: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本须知4.1.1的规定密封,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本表4.1.1的规定密封,则当众原封退还。6.设有最高限价或者标底的,公布最高限价。7.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8.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启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部分,再开启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投标函部分,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等,并记录在案,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投标函部分当场退回。9.投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招标人代表1名,从重庆市综合评标专

24、家库中随机抽取4名。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3名7.3.1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额: 10 %签约合同价履约形式:中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向项目业主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按要求电汇至项目业主单位账户履约担保的退还:交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7.4.1签订合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7日内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书面合同9.5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黔江区发改委(023-79240410)黔江区监察局(023-79224573)黔江区交委(023-7922242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中标结果公示: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推荐出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在重庆市招标投标

25、综合网(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未依据招标文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候选人因前述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三的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均不能签订合同的,应当重新招标。10.2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与资格审查有关的资料,且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应真实、可靠,招标人可通过多种方式予以核查,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业绩的,投标无效;已经中标的,中标无效,招标人应重新评标;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0.3本工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重庆市招标投标

26、条例等有关招投标的规定进行招标,不符合规定的投标要求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条件的,评标委员会可认定为废标。10.4 本工程要求重庆市内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重庆市外投标企业在渝分支机构负责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出席开标会。否则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10.5招标代理费: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 。中标人在缴纳综合交易服务费后,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人一次性付清。10.6根据黔江发改价发20125号文要求和建设单位意见,本工程交易服务费由中标单位100%全额支付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含在投

27、标报价中,但不单独列出。中标单位凭黔江区交易中心收款收据或发票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10.7招标人指定重庆市黔江区关河大桥加固拓宽工程及施工便道硬化工程项目业主单位为:重庆市黔江区安畅交通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黔江区新华西路112号交通食堂三楼;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5202381919。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28、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中标人派驻本工程施工现场的

29、项目班子必须与资格后审时所报项目班子一致(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除外),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提供项目班子承诺书附于资格后审资料中,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1.5 费用承担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

30、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

31、包。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偏离即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规范;(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

32、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

33、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一、资格审查部分:(一)资格后审申请书(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五)投标申请人情况表(六)拟派项目经理情况表(七)拟派项目总工

34、情况表(八)拟选派主要管理人员情况表(九)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十)近年财务状况表及保证金进账单(十一)其他资料二、投标函部分:(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进账单(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U盘)(5)、承诺函三、技术部分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书面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35、 款的有关要求。3.2.3 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3.2.4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9.2.5项的固定。工程量清单100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3.3 投标有效期3.3.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36、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投标保证金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

37、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 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3

38、.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

39、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如有)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

40、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页上必须加盖注册建造师印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装订的其他要求见

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2、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6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送达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签字和加盖投标人公章。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3、。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按前附表规定要求执行。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

44、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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