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基本职业素质培训劳动与社会保障知识-苏州总工会(共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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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苏州市农村与外来劳动者基本职业素质培训社会法知识竞赛题(工会法部分16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体系包括哪七个法律部门?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体系中的七个法律部门,是指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2、什么是社会法?答:社会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工会法与劳动法、社会保障法都属于社会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的三大法律是什么?答:1950年6月29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与前后不久颁布的婚姻法和土地改革法,并称为建国初期三大法律。4、世界上第一部工会法在何时何地颁布?答:1

2、871年英国颁布的工会法是世界上第一个以保护工会法律地位为宗旨的工会法。5、中国近代史上最早具有工会性质的组织是什么?答:1851年成立的广州打包工人联合会,是中国近代史上最早的具有工会性质的组织。这个组织曾经举行反对英、法等国侵略中国的罢工斗争。随即遭到镇压,被清朝地方当局勒令解散。6、中国现代工会立法的开端始于何时何地?答:中国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对工会运动采取积极支持的态度。他领导的广东政府于1921年1月明令废除清朝政府的治安警察条例和一切禁止、限制劳工团结的法规。1922年2月24日,广州政府国务会议通过工会条例,规定16岁以上的劳动者可组织工会,工会为法人。这是中国现代工会立法

3、的开端。7、为什么说工会法是促进人权保障事业的一项重要法律?答:人权的本质特征和要求是自由和平等,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生存和发展。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统称“人权两公约”,与世界人权宣言合称“国际人权宪章”,是国际人权领域最重要的文书。世界人权宣言规定:“人人有为维护其利益而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规定:“人人有权组织工会和参加他所选择的工会,以促进和保护他的经济和社会利益”。世界各国的工会法都规定:工会是为保护劳动者权利而成立的组织。工会法的主旨,归根结底是为了保护工资劳动者的权利。我国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工资劳动者及其家属

4、构成社会上一个极大群体,他们的就业、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障、文化教育等权利,是人权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工会法是促进人权保障事业的一项重要法律。8、为什么说工会的维护活动,是一种有重要价值的民主实践活动?答:我国工会组织联系着会员、非会员以及他们的家属,估计总数不下于四五亿人。工会组织通过其领导机关的参政议政、与政府对话协商等,从源头上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基层工会组织,具体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主要是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同时也涉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在工会组织内部,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树立起来的自治性、自律性、平等性的气氛,是培养职工民主意识的学校和场所。所以说工

5、会的维护活动,是一种有重要价值的民主实践活动。9、依据工会法的规定,工会的职责归纳起来主要有哪十个方面?答:第一,工会组织和教育职工,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国家机关起草法律、法规、规章时,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或者制定政策措施时,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均应听取同级工会意见。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可以为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第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通过会议等形式,向同级工会通报重要的工作部署和与工会工作有关的行政措施,听取意见。各级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会同同级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

6、协商机制,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第三,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工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改制为公司的企业,董事会、监事会中应有职工代表。企业、事业单位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等重大问题,应听取工会意见。第四,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第五,企业、事业单位如有克扣职工工资、不提供劳动安全条件、随意延长劳动时间、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等违犯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工会有权要求改正,必要时可请求政府处理。工会有权参加职工因工伤亡事故等的调查处理。第六,工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派代表参

7、加同级地方劳动争议仲裁组织;职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工会应当给以支持和帮助。第七,企业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代表职工同所在单位或有关方面协商,并提出解决意见;对于职工合理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予解决;工会协助尽快恢复生产、工作秩序。第八,对于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按照每月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者,工会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至申请强制执行。第九,工会对违反工会法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提请政府或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工会应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教育职工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

8、化素质,加强劳动纪律;协助所在单位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和社会保险工作;支持企业、事业单位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10、工会的机构如何设置?答:(1)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25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25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企业职工人数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联合会。基层工会委员,每届任期3年或5年。(2)基层工会中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人数较少的,可以设女职工委员。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3)县级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级总工会,总工会委员

9、会委员每届任期5年。(4)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11、组建工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了广大职工群众结社的政治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对这一原则进一步具体化:凡是在我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的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国家保护工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工会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12、企业建立工会组织是否一定要经过企业主的同意?答:我国

10、工会法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这就是说,组建工会,是职工的法定权利,是组建工会的主体,而企业是对职工建立工会负有义务的一方,是义务主体。其次,在组建工会的过程中对企业主进行动员和说服是应该的,体现了工会对企业经营者的尊重,但不能因为企业主不同意便不能组建工会。根据工会法,职工组建工会除了上级工会外无须得到任何人的批准。因此,无论企业主是否同意,都有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权利。13、职工加入工会有哪些条件?答: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一条规定,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

11、、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因此,无论是本地职工,还是外地职工,无论是固定工,还是临时工,只要符合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入会条件,都可以申请加入工会。14、成立基层工会的程序是什么?答:(1)提出建会申请。由有关方面的干部和职工组成工会筹备组,提出建会申请,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批准后开始筹备工作。(2)发展工会会员。由筹备组负责,向广大职工宣传工会的性质、任务、作用,发展会员。(3)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民主选举。在多数职工入会的基础上,组织会员酝酿提出基层工会委员会候选人。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批准后,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

12、举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4)向上级工会报告选举结果。工会选举结果在向上一级工会报告的同时,要向党组织报告。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单位,只向上级工会报告。(5)刻制印章、制作名名牌。经上一级工会批准后,要及时从上一级工会开据该单位建立工会组织的介绍信,到企业所在地公安部门登记,刻制工会印章,到银行申请建立工会经费账号。到工会正式建立时,同时挂上工会名牌。15、什么是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答:由全体工会会员代表参加的会议称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由全体工会会员参加的会议称工会会员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会员大会职权相同,都是工会的权力机关。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本单位工会委员会相同。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三或五年,具体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会员大会决定。16、江苏省总工会一办法七条例的文件名分别是什么?答:江苏省实施工会法办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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