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导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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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地下水导则.精品文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610-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Groundwater Environment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1-02-11 发布 2011-06-01 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目次HJ 6102011 前 言. II1 适用范围 .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3 术语和定义 . 14 总则 . 25 地下水环境影响识别 . 5

2、6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级. 57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 108 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 11 9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 . 1810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 2011 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 . 2112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文件的编写. 22附录A(资料性附录)不同类型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识别 . 24附录B(资料性附录)典型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 . 25附录C(资料性附录)地下水位变化区域半径的确定 . 27附录D(资料性附录)废水入渗量计算公式 . 32附录E(资料性附录)环境水文地质试验方法简介. 33附录F(资料性附录)常用地下水评价预测模型. 35I前言H

3、J 610201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范和指导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保护环境,防治地下水污染,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附录 E、附录 F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吉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1 年 2 月 11 日批准。本标准自 2011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

4、护部解释。II1适用范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1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及对地下水环境可能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14848 GB 50027 HJ/T 2.1 HJ/T 19 HJ/T 164 HJ/T 338 3术语和定义地下水质量标准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地下水环境

5、监测技术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地下水 groundwater/subsurface water以各种形式埋藏在地壳空隙中的水,包括包气带和饱水带中的水。3.2包气带/非饱和带 vadose zone/unsaturated zone地表与潜水面之间的地带。3.3饱水带 saturated zone地下水面以下,土层或岩层的空隙全部被水充满的地带。含水层都位于饱水带中。3.4潜水 unconfined water / diving water 地表以下,第一个稳定隔水层以上具有自由水面的地下水。3.5承压水 confined water/artesia

6、n water充满于上下两个隔水层之间的地下水,其承受压力大于大气压力。13.6地下水补给区 groundwater recharge zoneHJ 6102011 含水层(含水系统)从外界获得水量的区域。对于潜水含水层,补给区与含水层的分布区一致;对于承压含水层,裂隙水、岩溶水的基岩裸露区,山前冲洪积扇的单层砂卵砾石层的分布区都属于补给区。3.7地下水排泄区 groundwater discharge zone含水层(含水系统)中地下水在自然条件或人为因素影响下失去水量的区域,如天然湿地分布区、地下水集中开采区、接受地下水补给的河流分布区等。3.8地下水径流区 groundwater flo

7、w zone 地下水从补给区到排泄区的中间区域。对于潜水含水层,径流区与补给区是一致的。3.9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centralized supply drinking water source 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供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 1000 人)的饮用水水源地。3.10地下水背景值 background values of groundwater quality 又称地下水本底值。自然条件下地下水中各个化学组分在未受污染情况下的含量。3.11地下水污染 groundwater contamination/groundwater pollution 人为或自然原因导致地

8、下水化学、物理、生物性质改变使地下水水质恶化的现象。3.12地下水污染对照值 control values of groundwater contamination评价区域内历史记录最早的地下水水质指标统计值,或评价区域内受人类活动影响程度较小的地下水水质指标统计值。3.13环境水文地质问题 environmental hydrogeology problems 指因自然或人类活动而产生的与地下水有关的环境问题,如地面沉降、次生盐渍化、土地沙化等。4总则4. 1建设项目分类根据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的特征,将建设项目分为以下三类。类:指在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和服务期满后的各个过程中,可能造成地

9、下水水质污染的建设项目;类:指在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和服务期满后的各个过程中,可能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水位变化,并导致环境水文地质问题的建设项目;类:指同时具备 I 类和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特征的建设项目。根据不同类型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程度与范围的大小,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为一、二、三级。具体分级的原则与判据见第 6 章。24. 2评价基本任务HJ 6102011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任务包括:进行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预测和评价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地下水环境可能造成的直接影响和间接危害(包括地下水污染,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位变化),并针对这种影响和危害提出防治对策,预防与控制地下水

10、环境恶化,保护地下水资源,为建设项目选址决策、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应按本标准划分的评价工作等级,开展相应深度的评价工作。4. 3工作程序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可划分为准备、现状调查与工程分析、预测评价和报告编写四个阶段。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图 1。4. 4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4.4.1准备阶段搜集和研究有关资料、法规文件;了解建设项目工程概况;进行初步工程分析;踏勘现场,对环境状况进行初步调查;初步分析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确定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4.4.2现状调查与工程分析阶段开展现场调查、勘探、地下水

11、监测、取样、分析、室内外试验和室内资料分析等,进行现状评价工作,同时进行工程分析。4.4.3预测评价阶段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依据国家、地方有关地下水环境管理的法规及标准,进行影响范围和程度的评价。4.4.4报告编写阶段综合分析各阶段成果,提出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防治对策,编写地下水环境影响专题报告。3水文地质条件调查一级评价收集相关资料,了解项目工程概况环境状况初步调查初步工程分析识别环境影响、确定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编制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专题工作方案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环境水文地质地下水污染源地下水环境问题调查调查现状监测二HJ 6102011 准备阶段现状调工程查分析与工程分析阶

12、段环境水文地质勘察与试验三级评价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模型概化及参数确定预测评价一级评价数值法二级评价数值法或解析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和对策三级评价类比考察或经验判断法阶段报告编写阶段编制地下水环境影响专题报告(或章节)图 1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框图45地下水环境影响识别5.1基本要求HJ 6102011 5.1.1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识别分析应在建设项目初步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编制阶段完成。5.1.2应根据建设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和服务期满后三个阶段的工程特征,分别识别其正常与事故两种状态下的环境影响。5.1.3对于随着生产运行

13、时间推移对地下水环境影响有可能加剧的建设项目,还应按生产运行初期、中期和后期分别进行环境影响识别。5.2识别方法5.2.1环境影响识别可采用矩阵法,参见附录A。5.2.2典型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环境影响参见附录B。6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级6. 1划分原则类和类建设项目,分别根据其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类型、建设项目所处区域的环境特征及其环境影响程度划定评价工作等级。类建设项目应根据建设项目所具有的类和类特征分别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并按所划定的最高工作等级开展评价工作。6. 2类建设项目工作等级划分6.2.1划分依据6.2.1.1I 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应根据

14、建设项目场地的包气带防污性能、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污水排放量与污水水质复杂程度等指标确定。建设项目场地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等涉及的场地。6.2.1.2建设项目场地的包气带防污性能建设项目场地的包气带防污性能按包气带中岩(土)层的分布情况分为强、中、弱三级,分级原则见表 1。表 1 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分级强中弱包气带岩(土)的渗透性能岩(土)层单层厚度 Mb1.0m,渗透系数 K10-7cm/s,且分布连续、稳定。岩(土)层单层厚度 0.5mMb1.0m,渗透系数 K10-7cm/s,且分布连续、稳定。岩(土)层单层厚度 Mb1.0m,渗透系数 10-7c

15、m/sK10-4cm/s,且分布连续、稳定。岩(土)层不满足上述“强”和“中”条件。注:表中“岩(土)层”系指建设项目场地地下基础之下第一岩(土)层;包气带岩(土)的渗透系数系指包气带岩土饱水时的垂向渗透系数。6.2.1.3建设项目场地的含水层易污染特征5HJ 6102011 建设项目场地的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分为易、中、不易三级,分级原则见表 2。表 2 建设项目场地的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分级分级易中不易项目场地所处位置与含水层易污染特征潜水含水层且包气带岩性(如粗砂、砾石等)渗透性强的地区;地下水与地表水联系密切地区;不利于地下水中污染物稀释、自净的地区。多含水层系统且层间水力联系较密切的地区。以

16、上情形之外的其他地区。6.2.1.4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可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三级,分级原则见表3。表 3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分级敏感较敏感不敏感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地,在建和规划的水源地)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地,在建和规划的水源地)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以及分散式居民

17、饮用水水源等其它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1。上述地区之外的其它地区。注:1、表中“环境敏感区”系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2、如建设项目场地的含水层(含水系统)处于补给区与径流区或径流区与排泄区的边界时,则敏感程度上调一级。6.2.1.5建设项目污水排放强度建设项目污水排放强度可分为大、中、小三级,分级标准见表 4。表 4 污水排放量分级分级大中小6.2.1.6建设项目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污水排放总量(m3/d)100001000100001000根据建设项目所排污水中污染物类型和需预测的污水水质指标数量,将污水水质分为复杂、中等、简单三级,分级原

18、则见表 5。当根据污水中污染物类型所确定的污水水质复杂程度和根据污水水质指标数量所确定的污水水质复杂程度不一致时,取高级别的污水水质复杂程度级别。6污水水质复杂程度级别复杂中等简单表 5 污水水质复杂程度分级污染物类型污染物类型数2污染物类型数2污染物类型数=1污染物类型数=1HJ 6102011 污水水质指标(个)需预测的水质指标6需预测的水质指标6需预测的水质指标6需预测的水质指标66.2.2类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等级6.2.2.1 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见表 6。6.2.2.2 对于利用废弃盐岩矿井洞穴或人工专制盐岩洞穴、废弃矿井巷道加水幕系统、人工硬岩洞库加水幕系统、地

19、质条件较好的含水层储油、枯竭的油气层储油等形式的地下储油库,危险废物填埋场应进行一级评价,不按表 6 划分评价工作等级。表 6 类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评价级别一级建设项目场地包气带防污性能弱-强弱中强建设项目场地的含水层易污染特征易-不易易中不易易中易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敏感较敏感不敏感较敏感不敏感较敏感较敏感不敏感较敏感较敏感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大-小大-小大中小大-中小中大中大中小大大中大建设项目水质复杂程度复杂-简单复杂-简单复杂-简单复杂-中等复杂复杂-简单复杂-中等大复杂复杂-中等复杂复杂-简单复杂-中等复杂复杂复杂-中等复杂复杂二级三级弱中不易易中不易除了一级和三级以

20、外的其它组合不敏感不敏感不敏感较敏感中小小中小中简单中等-简单简单简单中等-简单简单7评价级别建设项目场地包气带防污性能强建设项目场地的含水层易污染特征易中不易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不敏感较敏感不敏感较敏感不敏感较敏感不敏感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小大中-小小大中小中小大中-小大中-小大-小HJ 6102011 建设项目水质复杂程度中等-简单中等-简单复杂-简单简单简单中等-简单复杂-简单简单中等-简单中等-简单复杂-简单中等-简单复杂-简单复杂-简单6. 3II类建设项目工作等级划分6.3.1划分依据6.3.1.1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应根据建设项目地下水供、排水(

21、或注水)规模、引起的地下水水位变化范围、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以及可能造成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的大小等条件确定。6.3.1.2建设项目供水、排水(或注水)规模建设项目地下水供水、排水(或注水)规模按水量的多少可分为大、中、小三级,分级标准见表 7。表 7 地下水供水、排水(或注水)规模分级分级大中小供水、排水(或注水)量(万 m3/d)1.00.21.00.26.3.1.3建设项目引起的地下水水位变化区域范围建设项目引起的地下水水位变化区域范围可用影响半径来表示,分为大、中、小三级,分级标准见表 8。影响半径的确定方法可参见附录 C。表 8 地下水水位变化区域范围分级分级大中小地下水水

22、位变化影响半径(km)1.50.51.50.586.3.1.4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HJ 6102011 9。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可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三级,分级原则见表表 9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分级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地,在建和规划的水源地)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敏感它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生态脆弱区重点保护区域;地质灾害易发区 1;重要湿地、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已建成的在用、

23、备用、应急水源地,在建和规划的水源地)较敏感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以及分散式居民饮用水水源等其它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 2。不敏感上述地区之外的其它地区。注:1、表中“地质灾害”系指因水文地质条件变化发生的地面沉降、岩溶塌陷等。2、表中“环境敏感区”系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3、如建设项目场地的含水层(含水系统)处于补给区与径流区或径流区与排泄区的边界时,则敏感程度上调一级。6.3.1.5建设项目造成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建设项目造成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包括:区域地下水水位下降产生的土地次生荒

24、漠化、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海水入侵、湿地退化等,以及灌溉导致局部地下水位上升产生的土壤次生盐渍化、次生沼泽化等,按其影响程度大小可分为强、中等、弱三级,分级原则见表 10。表 10 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分级级别强中等弱可能造成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产生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海水入侵、湿地退化、土地荒漠化等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含水层疏干现象明显,产生土壤盐渍化、沼泽化。出现土壤盐渍化、沼泽化迹象。无上述环境水文地质问题。6.3.2类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等级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见表 11。表 11 类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评价建设项目供水、排建设项目引起的建设项目场地的建设

25、项目造成的等级一级水(或注水)规模小-大中等大地下水水位变化区域范围小-大中等大大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敏感较敏感较敏感较敏感不敏感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大小弱-强强中等-强弱-强强9中小较敏感较敏感HJ 6102011 中等-强强二级三级小-中除了一级和三级以外的其它组合小-中较敏感-不敏感弱-中7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7.1一级评价要求通过搜集资料和环境现状调查,了解区域内多年的地下水动态变化规律,详细掌握建设项目场地的环境水文地质条件(给出的环境水文地质资料的调查精度应大于或等于 1/10000)及评价区域的环境水文地质条件(给出的环境水文地质资料的调查精度应大于或等于1/50000)、污染源

26、状况、地下水开采利用现状与规划,查明各含水层之间以及与地表水之间的水力联系,同时掌握评价区评价期内至少一个连续水文年的枯、平、丰水期的地下水动态变化特征;根据建设项目污染源特点及具体的环境水文地质条件有针对性地开展勘察试验,进行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对地下水水质、水量采用数值法进行影响预测和评价,对环境水文地质问题进行定量或半定量的预测和评价,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7.2二级评价要求通过搜集资料和环境现状调查,了解区域内多年的地下水动态变化规律,基本掌握建设项目场地的环境水文地质条件(给出的环境水文地质资料的调查精度应大于或等于 1/50000)及评价区域的环境水文地质条件、污染源状况、项

27、目所在区域的地下水开采利用现状与规划,查明各含水层之间以及与地表水之间的水力联系,同时掌握评价区至少一个连续水文年的枯、丰水期的地下水动态变化特征;结合建设项目污染源特点及具体的环境水文地质条件有针对性地补充必要的勘察试验,进行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对地下水水质、水量采用数值法或解析法进行影响预测和评价,对环境水文地质问题进行半定量或定性的分析和评价,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7.3三级评价要求通过搜集现有资料,说明地下水分布情况,了解当地的主要环境水文地质条件、污染源状况、项目所在区域的地下水开采利用现状与规划;了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的环境水文地质条件,进行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结合建设项

28、目污染源特点及具体的环境水文地质条件有针对性地进行现状监测,通过回归分析、趋势外推、时序分析或类比预测分析等方法进行地下水影响分析与评价;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108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8.1调查与评价原则HJ 6102011 8.1.1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工作应遵循资料搜集与现场调查相结合、项目所在场地调查与类比考察相结合、现状监测与长期动态资料分析相结合的原则。8.1.2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工作的深度应满足相应的工作级别要求。当现有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应组织现场监测及环境水文地质勘察与试验。对一级评价,还可选用不同历史时期地形图以及航空、卫星图片进行遥感图像解译配合地面现

29、状调查与评价。8.1.3对于地面工程建设项目应监测潜水含水层以及与其有水力联系的含水层,兼顾地表水体,对于地下工程建设项目应监测受其影响的相关含水层。对于改、扩建I类建设项目,必要时监测范围还应扩展到包气带。8.2调查与评价范围8.2.1基本要求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的范围以能说明地下水环境的基本状况为原则,并应满足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的要求。8.2.2类建设项目8.2.2.1 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的范围可参考表 12 确定。此调查评价范围应包括与建设项目相关的环境保护目标和敏感区域,必要时还应扩展至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表 12 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评价范围参考表评价等级

30、一级二级三级调查评价范围(km2)50205020备注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含水层渗透性能较强的地区(如砂卵砾石含水层、岩溶含水系统等),调查评价范围可取较大值,否则可取较小值。8.2.2.2 当类建设项目位于基岩地区时,一级评价以同一地下水文地质单元为调查评价范围,二级评价原则上以同一地下水水文地质单元或地下水块段为调查评价范围,三级评价以能说明地下水环境的基本情况,并满足环境影响预测和分析的要求为原则确定调查评价范围。8.2.3类建设项目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的范围应包括建设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和服务期满后三个阶段的地下水水位变化的影响区域,其中应特别关注相关的环境保护目标和敏感

31、区域,必要时扩展至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以及可能与建设项目所在的水文地质单元存在直接补排关系的区域。118.2.4类建设项目HJ 6102011 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的范围应同时包括 8.2.2 和 8.2.3 所确定的范围。8.3调查内容与要求8.3.1水文地质条件调查水文地质条件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a)气象、水文、土壤和植被状况。b)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貌特征与矿产资源。c)包气带岩性、结构、厚度。d)含水层的岩性组成、厚度、渗透系数和富水程度;隔水层的岩性组成、厚度、渗透系数。e)地下水类型、地下水补给、径流和排泄条件。f)地下水水位、水质、水量、水温。g)泉的成因类型,出

32、露位置、形成条件及泉水流量、水质、水温,开发利用情况。h)集中供水水源地和水源井的分布情况(包括开采层的成井的密度、水井结构、深度以及开采历史)。i)地下水现状监测井的深度、结构以及成井历史、使用功能。j)地下水背景值(或地下水污染对照值)。8.3.2环境水文地质问题调查环境水文地质问题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a)原生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包括天然劣质水分布状况,以及由此引发的地方性疾病等环境问题。b)地下水开采过程中水质、水量、水位的变化情况,以及引起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c)与地下水有关的其它人类活动情况调查,如保护区划分情况等。8.3.3地下水污染源调查8.3.3.1 调查原则a)对已有污染源调查

33、资料的地区,一般可通过搜集现有资料解决。b)对于没有污染源调查资料,或已有部分调查资料,尚需补充调查的地区,可与环境水文地质问题调查同步进行。c)对调查区内的工业污染源,应按原国家环保总局工业污染源调查技术要求及其建档技术规定的要求进行调查。对分散在评价区的非工业污染源,可根据污染源的特点,参照上述规定进行调查。8.3.3.2 调查对象地下水污染源主要包括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农业污染源。调查重点主要包括废水排放口、渗坑、渗井、污水池、排污渠、污灌区、已被污染的河流、湖泊、水库和固体废物堆放(填埋)场等。128.3.3.3 不同类型污染源调查要点HJ 6102011 a)对工业或生活废(污)

34、水污染源中的排放口,应测定其位置,了解和调查其排放量及渗漏量、排放方式(如连续或瞬时排放)、排放途径和去向、主要污染物及其浓度、废水的处理和综合利用状况等。b)对排污渠和已被污染的小型河流、水库等,除按地表水监测的有关规定进行流量、水质等调查外,还应选择有代表性的渠(河)段进行渗漏量和影响范围调查。c)对污水池和污水库应调查其结构和功能,测定其蓄水面积与容积,了解池(库)底的物质组成或地层岩性以及与地下水的补排关系,进水来源、出水去向和用途、进出水量和水质及其动态变化情况,池(库)内水位标高与其周围地下水的水位差,坝堤、坝基和池(库)底的防渗设施和渗漏情况,以及渗漏水对周边地下水质的污染影响。

35、d)对于农业污染源,重点应调查和了解施用农药、化肥情况。对于污灌区,重点应调查和了解污灌区的土壤类型、污灌面积、污灌水源、水质、污灌量、灌溉制度与方式及施用农药、化肥情况。必要时可补做渗水试验,以便了解单位面积渗水量。e)对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填埋)场,应测定其位置、堆积面积、堆积高度、堆积量等,并了解其底部、侧部渗透性能及防渗情况,同时采取有代表性的样品进行浸溶试验、土柱淋滤试验,了解废物的有害成份、可浸出量、雨后淋滤水中污染物种类、浓度和入渗情况。f)对生活污染源中的生活垃圾、粪便等,应调查了解其物质组成及排放、储存、处理利用状况。g)对于改、扩建 I 类建设项目,还应对建设项目场地所在区域

36、可能污染的部位(如物料装卸区、储存区、事故池等)开展包气带污染调查,包气带污染调查取样深度一般在地面以下 25cm80cm 之间即可。但是,当调查点所在位置一定深度之下有埋藏的排污系统或储藏污染物的容器时,取样深度应至少达到排污系统或储藏污染物的容器底部以下。8.3.3.4 调查因子地下水污染源调查因子应根据拟建项目的污染特征选定。8.3.4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8.3.4.1 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主要通过对地下水水位、水质的动态监测,了解和查明地下水水流与地下水化学组分的空间分布现状和发展趋势,为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和环境影响预测提供基础资料。8.3.4.2 对于 I 类建设项目应同时监测地下水水位

37、、水质。对于 II 类建设项目应监测地下水水位,涉及可能造成土壤盐渍化的 II 类建设项目,也应监测相应的地下水水质指标。8.3.4.3 现状监测井点的布设原则a)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井点采用控制性布点与功能性布点相结合的布设原则。监测井点应主要布设在建设项目场地、周围环境敏感点、地下水污染源、主要现状环境水文地质问题以及对于确定边界条件有控制意义的地点。对于类和类改、扩建项目,当现有监测井不能满足监测位置和监测深度要求时,应布设新的地下水现状监测井。b)监测井点的层位应以潜水和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的有开发利用价值的含水层为主。潜水监测井不得穿透潜水隔水底板,承压水监测井中的目的层与其他含水层之间

38、应止水良好。c)一般情况下,地下水水位监测点数应大于相应评价级别地下水水质监测点数的 2 倍以上。13d)地下水水质监测点布设的具体要求:HJ 6102011 1)一级评价项目目的含水层的水质监测点应不少于 7 个点/层。评价区面积大于 100km2时,每增加 15km2水质监测点应至少增加 1 个点/层。一般要求建设项目场地上游和两侧的地下水水质监测点各不得少于 1 个点/层,建设项目场地及其下游影响区的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不得少于 3 个点/层。2)二级评价项目目的含水层的水质监测点应不少于 5 个点/层。评价区面积大于 100km2时,每增加 20km2水质监测点应至少增加 1 个点/层。一般要求建设项目场地上游和两侧的地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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