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线电缆供货合同范本(共17页).doc

上传人:飞****2 文档编号:16786290 上传时间:2022-05-18 格式:DOC 页数:17 大小:16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电线电缆供货合同范本(共17页).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电线电缆供货合同范本(共17页).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电线电缆供货合同范本(共17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电线电缆供货合同范本(共17页).doc(17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项目名称)电线电缆供货合同适用范围:1、项目类型:电线电缆供货;2、包干方式:综合单价包干;范本SC-01-04号购货方(甲 方): 供货方(乙 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1. 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1.1. 合同:是指为实施本项目,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1.2. 专用条款:是指结合具体项目,除通用条款外,经发包方

2、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1.3. 购货方(简称甲方):专用条款约定的电线电缆采购且具有支付货物价款能力的当事人。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专用条款内约定。1.4. 供货方(简称乙方):专用条款约定的具有供货能力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1.5. 总包单位:本工程所在项目的土建工程总承包施工单位。1.6. 本项目: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电线电缆的供货。1.7. 供货周期:专用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供货天数。1.8. 开始供货日期:专用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供货开始日期。1.9. 本合同“日”或“天”:除非特别说明外,均指“日历日”或“日历

3、天”。1.10. 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设计、供货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1.11. 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2.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2.1. 构成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如有相同文件则以签订时间靠后的优先):2.1.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的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2.1.2. 甲方有关书面通知及双方确认的会议纪要;2.1.3. 专用条款;2.1.4. 通用条款;

4、2.1.5. 中标通知书;2.1.6. 招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双方来往的书面文件;2.1.7. 经双方协商认可的投标书及其附件;2.1.8. 施工图纸;2.1.9. 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范、规定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2.2.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正常供货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的,按本合同相关约定的办法解决。2.3. 乙方对上述本合同文件内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文件内容转让或泄漏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索赔损失。3. 超付条款3.1. 甲乙双方在办理结算过程中及结算完毕后,根据审计初审结果或甲方审核结果确认实际付款比例超过合

5、同约定的付款比例部分,乙方同意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的10个日历天内退还超付款项,逾期退还甲方按当期银行流动资金最高贷款利息计息。4. 结算流程及时间:4.1. 结算流程:全部电线电缆供货完毕并经甲方指定施工单位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通电后,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提供甲方认可的送货时间确认书,电线电缆相关品牌、型号、规格、数量以及质量的认定验收书、结算书等完整结算资料;否则,甲方相关部门不予办理结算,由此引起付款延期由乙方负责。若验收合格之后6个月内,乙方未报送或未完整报送材料结算资料,则视为乙方放弃办理材料结算,甲方有权不再支付结算款。4.2. 结算时间:甲方在收到乙方报送的完整有效的结算

6、资料后60日(双方在此过程中因消除歧义而延误的时间除外)内办理完结算。4.3. 甲方对乙供材料、设备的验收、审核确认及对进度款的审核拨付,并不视为对乙供材料、设备质量责任的免除。如甲方确认,乙供材料、设备存在质量缺陷的,乙方仍须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5. 质量要求及检验标准:5.1. 本项目要求的质量等级为合格,且满足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及国家、行业颁发的现行相关电线电缆生产的强制性质量标准。如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存在相互重叠,则按较高的质量标准执行。5.2.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电线电缆进行现场抽样送检,乙方应当严格执行并承担相关费用。5.3. 乙方供货到现场,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产品合格证明、

7、出厂检验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否则甲方不予验货,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5.4. 乙方所供电线电缆的参数必须满足本合同附件中的规定。5.5. 产品质量验收以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结论为准,同时必须满足本合同约定。5.6. 在验收时,如乙方未到场,甲方可不予组织验收,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甲方进行验收的,乙方对甲方验收结果及其它要求不得提出异议。6. 包装及标识6.1. 乙方将电线电缆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指定收货人之前的货物运输由乙方负责,相关的运输费用、保管、货物灭失及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因运输和包装不当产生的电线电缆灭失和毁损责任,均由乙方承担。6.2. 乙方交付的所有电线电

8、缆应具有适合运输,多次搬运、防潮、防震、防锈、防粗暴装卸并方便堆放和使用的包装,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因包装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本合同要求,导致电线电缆破损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更换、等价赔偿等责任。6.3. 乙方交付的所有电线电缆均需有商品标识、出厂标识以及其它可以表明电线电缆产品特征的相关标识。7. 材料质量保修7.1. 质量保修期:7.1.1. 本材料质量保修期详见专用条款约定。7.1.2. 当下列情况之一在保修期内发生时,则保修期应延长,延长保修期限同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一致。延长保修期限从质量缺陷被修缮处理完毕,并经甲方签字确认之次日起算。7.1.2.1. 材料质量出现系统性缺陷;7.

9、1.2.2. 单个或多个缺陷项目价值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百分之十以及以上;7.1.2.3. 修复的项目在技术上需要时间验证其使用功能。7.2. 质量缺陷:是指乙方提供的电线电缆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强制性标准、施工验收规范、设计文件及合同对电线电缆质量的要求。7.3. 保修责任:7.3.1. 质量保修期内所发生的质量缺陷乙方须无条件、及时、免费修缮处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和住户造成的全部损失。7.3.2. 保修质量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强制性标准、施工验收规范、设计文件及本合同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并使住户满意。7.3.3. 质量保修期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

10、完成维修。7.3.4. 维修联系人:乙方应在工程移交时确定质量保修联系人,其联系电话应保持24小时畅通,甲方仅以电话通知乙方联系人。如在保修期内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有更改,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否则,无法联系时,视为乙方已经收到甲方的通知,乙方不得对此持有异议。7.3.5. 维修时间:7.3.5.1.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口头或书面通知后4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7.3.5.2. 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完成维修工作。7.4. 维修费用:因乙方的质量缺陷造成的维修,涉及到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涉及的维修费用由甲方从乙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11、,乙方存留于甲方处的质保金如有不足的,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7.5. 代维修:7.5.1. 乙方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代为维修处理,由此发生的维修费用、损害赔偿及相关责任概由乙方承担;7.5.1.1. 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虽及时赶到现场,但在维修过程中不负责任或推诿或维修不力;7.5.1.2. 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不到现场处理问题;7.5.1.3. 超过甲乙双方另行约定时间2小时仍未赶到现场;7.5.1.4. 超过约定时间仍未完成维修工作,且不主动向甲方报告;7.5.1.5. 使用不合格维修材料或偷工减料的行为;7.5.1.6. 对同一位置经过一次维修仍

12、未彻底解决问题或维修质量未达到保修质量标准;7.5.1.7. 不履行对甲方的承诺;7.6. 代维修费用及损失:7.6.1. 代维修费用及损失的确定:7.6.1.1. 代维修费用:是指乙方未严格履行保修义务、违反本合约定,甲方另行委托第三方代为维修处理所发生的维修费用。7.6.1.2. 损失:是指乙方未严格履行保修义务、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第三方所造成的直接及间接损失。7.6.1.3. 若乙方参与,则由甲方、乙方、代维修方三方共同确认;若乙方不参加,则由甲方及代维修方共同确认,乙方须无条件接受。7.6.2. 代维修费用及损失的支付:甲方直接从乙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扣除代维修费用及损失,同时,甲方

13、从乙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扣除代维修及损失的20%作为违约金,质保金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7.6.3. 对于因电线电缆质量问题造成漏电等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紧急情况,根据实际需要,甲方可先自行安排维修或委托第三方维修并及时告知乙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8. 安全:乙方人员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现场施工安全规程和现场管理规定,若在施工现场中出现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或因乙方行为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第三方及其自身造成的所有法律、经济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9.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9.1. 甲方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所供货物进行验收;9.2. 甲方应按

14、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9.3. 甲方应及时处理乙方的有效投诉;9.4. 甲方有权享有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10.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0.1.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供货期、规格、数量及质量标准供货。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后,乙方须向甲方及监理提出报验申请进行现场检验。检验中如发现质量、规格、数量等与约定不符时,乙方须立即进行补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若乙方未及时派人参与现场检验,则甲方有权自行开箱验收,并对缺件、质量不合格、货物损坏等做出记录,乙方应认可并负责处理。如因上述原因而影响调试及工期进度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10.2. 乙方应在交付电线电缆后1日内

15、清理现场,将交付电线电缆而产生的所有垃圾清运出甲方工程项目之外,堆放至合法地点,并承担相应费用;如由甲方清理,其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意一笔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10.3. 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派人到现场配合甲方完成电线电缆供货所需的相关工作,1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供货计划供甲方审批;供货计划提交后,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上述计划。10.4.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本项目整体或任何部分转包、分包,否则相应的转包、分包无效,且每出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伍仟元的违约金。10.5.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就本合同所涉及的相关情况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的客户)透露

16、。10.6. 乙方应自行处理与其员工、供应商及其他第三方的纠纷,不得由此影响甲方的利益,否则,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及间接损失。10.7.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总包单位或其他合同相关的第三方或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要求交纳除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已明示的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的,乙方有权拒绝交纳并有义务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若乙方在供货过程中受到甲方人员或本工程的监理单位、总包单位无故刁难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汇报相关情况,并就此情形提供充分的证据加以证明。甲方受理有效投诉后,将积极协助乙方解决相关问题。否则甲方将视为无效投诉,投诉不予受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10.8. 乙方承诺,其提供的

17、货物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情形,否则由此造成的甲方或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0.9. 乙方有权享有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11. 违约及索赔:11.1. 付款延期违约及进度违约详见专用条款。11.2. 质量违约:凡乙方提供的材料(包括品牌、型号规格、产地等参数)不符合要求或经抽检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工期不予延缓,同时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相同规格材料乙方更换一次后仍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除应支付甲方本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11.3. 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

18、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1.4. 凡在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当支付的违约金及负责赔偿的损失,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存于甲方的任何利益中直接扣除,且甲方对未能扣除的部分有进一步追偿的权利。11.5. 本合同因乙方原因解除或终止的,若设备已到甲方场地,则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期限内自费将设备运离甲方场地,逾期按 1000.00元/日收取场地使用费,且设备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逾期超过10日,甲方有

19、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将设备运离甲方场地,运输费用及设备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以上原因对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12. 反商业贿赂条款12.1. 反商业贿赂承诺:甲乙双方共同承诺:12.1.1. 清楚商业贿赂的定义,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向对方索取或提供物质性、非物质性的利益,谋取商业机会或其他利益。12.1.2. 严格遵守国家、四川省及成都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关于商业贿赂及其他相关事宜的规定。12.1.3. 严格执行本合同文件,自觉按照合同办事。12.1.4. 双方的业务和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

20、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2.1.5. 双方均应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廉政告示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2.1.6.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有向对方监察审计单位举报的义务。12.1.7.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12.1.8. 负有配合对方审计、廉洁检查或商业贿赂检查的义务,应当如实告知对方相关审计、检查人员,不得隐瞒。12.2. 禁止行为12.2.1.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禁止从事下列行为:12.2.1.1. 向乙方及

21、其工作人员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礼品、支付卡和贵重物品,在乙方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公司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或要求乙方为其本人、配偶、子女安排工作或提供应由其本人支付的各种费用等;12.2.1.2. 参加承包人、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旅游、健身等娱乐活动;参加承包人、乙方安排的可能对公正履行职责有影响的活动;接受承包人、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12.2.1.3. 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要求或接受乙方对其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要求或接受乙方对其本人及配偶、子女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12.2.1.4. 本人及其配偶、子女从事与承包

22、人工作有关的经济活动;12.2.1.5. 指定乙方在其亲属、朋友处采购工程物资和设备,本人及亲友购买的车辆、机械设备安排在乙方项目从事营利活动;12.2.1.6. 在业务活动中以任何理由设置障碍、态度粗鲁、刁难乙方。12.2.2. 乙方禁止从事下列行为:12.2.2.1. 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礼品等;12.2.2.2. 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12.2.2.3. 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12.2.2.4. 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12.2.2.5.

23、主动对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本合同第12.2.1条甲方禁止从事行为所涉及的利益或好处;12.2.2.6. 包庇隐瞒甲方工作人员索要利益或好处,或从事本合同第12.2.1条禁止事项的行为。12.3. 违约责任12.3.1.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从事禁止行为,主动或被动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禁止的利益或好处的,甲方有权视情况解除本合同,永久性取消乙方合作资格。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合同总金额20%/次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甲方工作人员因该等行为谋取的利益、为履行与乙方的本合同支付的费用,以及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本合同项下事务的费用、调查和处理该等事件支付的费用

24、等。12.3.2. 若乙方不主动举报甲方工作人员违约行为,或不配合甲方审计、检查工作,隐瞒或虚报有关事实的,经甲方查实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拾万元/次的违约金。甲方查实以甲方调查情况、甲方工作人员(包括非相关工作人员)指认为准。12.4. 其他12.4.1. 甲乙双方盖章之日本合同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甲乙双方签署的本合同终止或失效后,不影响反商业贿赂条款效力,甲乙双方均有权依据本合同举报、追究相关责任,并承担各自的义务和责任。12.4.2. 甲方举报电话为:风险管理中心刘先生,028-,甲方举报邮箱为:,乙方举报时应提供相关证据。13. 不可抗力:13.1. 不可抗力,是指不

25、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3.2.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3.3. 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14. 送达条款:14.1. 乙方的通邮地址详见专用条款,乙方必须保证该通邮地址为有效通邮地址,能接收一切邮件,且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更必须提前3日通知甲方,在书面通知到达之前,按照原地址发出的通知仍为有效通知)。凡甲方有相关事项需要以邮件形式通知乙方的,以上述地址为准。14.2. 凡以专人送交

26、的,以抵达专用条款注明的地址签收或留置日期为送达日。凡甲方有相关事项需要以邮件形式通知乙方的,均以特快专递送达。乙方的通邮地址在四川省内的,甲方向邮局或其他经营邮递业务的机构投递后经过三日的(以邮戳当日为准),视为送达;乙方在四川省外中国境内的,甲方向邮局或其他经营邮递业务的机构投递后经过五日的(以邮戳当日为准),视为送达。14.3. 乙方的联系电话号码及联系传真号码详见专用条款,乙方应保证上述话机,传真机有专人值守,不得随意销号,停机;14.4. 甲方以上述电话号码联系乙方的通话当时即产生通知效力;甲方以上述传真号码联系乙方的,甲方传真发出后30分钟即视为甲方已将相关事宜通知了乙方。15.

27、争议:15.1.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达成的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均具法律效力。15.2. 本合同项下及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任何分歧和争议,双方均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16. 合同生效及终止: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及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 本合同有约定单方解除权的,异议期为通知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因本合同未约定的事由或按照法律规定的事由行使解除权的,异议期为通知送达之日起六个月。18. 合同份数:本合同壹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19. 通用条款附件:20. 附件1:本工程质量安全承诺书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28、21. 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电线电缆供货 21.2. 供货地点: 22. 承包范围:(项目名称)电线电缆材料的供应 23. 工期:23.1. 乙方接到甲方电线电缆供货通知后的 个日历天内完成电线电缆的供货。23.2. 到货日期以甲方验货并书面确认之日为准。如乙方所提供的材料有质量缺陷或不符合本合同所约定的要求需要换货、补送的,以换货、补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以甲方验货并书面确认的日期为到货日期。因换货、补送而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3.3.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供货期延误,乙方应在影响供货期延误的情况发生后三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供货期予以相应顺延;否则,不能

29、按期完成供货的,乙方按专用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3.4.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项目的供货进度计划进行合理调整,以满足甲方现场各专业工程施工的需求。24. 合同价款及承包方式:24.1. 本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材料包干单价详见附件2。24.2. 该材料单价已包含乙方供应电线电缆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包装费、人工费、辅材费、运输费、上下车费、搬运费、检测费、保险费、管理费、税金等费用,以及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风险及责任,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支付乙方任何其他费用。电线电缆材料费结算价按照甲方书面确认的乙方实际供应的电线电缆数量计算结算价。24.3. 每批次电线

30、电缆单价的调价方式24.3.1. 以“上海有色金属网” 年 月 日1#电解铜铜价现货均价 元/t作为调价基准价。24.3.2. 在合作期间,甲方书面下达订货通知当日,“上海有色金属网”中 1电解铜均价与调价基准价相比,上下浮动在5%(含5%)以内,附件2中的包干单价不作调整。24.3.3. 在合作期间,甲方书面下达订货通知当日,“上海有色金属网”中 1电解铜均价与调价基准价相比,浮动超过5%以外的部分予以调整,调价原则详见如下:24.3.3.1. 铜价每涨跌1000元/t(当铜价涨跌不为1000元/t的整数倍时,向下取整)的电线电缆调价比例为 T %。24.3.3.2. 涨价超过5%的电线电缆

31、调增价差=【书面订单下达当日1#电解铜均价-铜基准材料价*(1+5%)】/1000* T%*电缆合同价。24.3.3.3. 跌价超过5%的电线电缆调减价差=【铜基准材料价*(1-5%)-书面订单下达当日1#电解铜均价】/1000* T%*电缆合同价。25. 货款支付:25.1. 付款方式:以转账支票方式支付。25.2. 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付款金额相等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乙方未提供约定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责任。25.3. 付款比例:25.3.1. 建议条款本合同签订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10%作为

32、预付款;25.3.2. 乙方将本合同全部电线电缆运抵至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按规格及数量要求清点检查书面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70%; 25.3.3. 全部电线电缆安装完成、送电调试完毕,并办理完相关终验及结算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至结算总价的95%。25.3.4. 剩余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修期满后并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确认无质量问题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质量保证金不计息。如因乙方供货或工程质量产生的赔偿金、补偿金、整改费等,甲方有权直接在质保金内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在5日内予以补足。如甲方按合同约定需扣除部分质

33、量保证金,则甲方在扣除后退还乙方剩余部分的质量保证金。26. 质量保修期:本合同所涉及的电线电缆质量保修期为 两 年,自安装调试完毕并通电之日起计算。如在质量保修期内,部分电线电缆需修理或替换后,其经修理或替换部分的电线电缆质量保修期从修理或替换完毕重新投入使用时间起计 两 年时效。27. 履约保证金:27.1.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需缴纳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27.2. 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在乙方严格依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完毕,本工程通过验收后的28天内一次性退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息。28. 违约责任:28.1. 因甲方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逾期超过30

34、天的,自第31天起,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次应付未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28.2. 进度违约:如乙方延误工期(本条所指的工期是指合同中约定的任何时间控制点),每延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仟元的违约金。28.3.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推论向乙方发出的指令,乙方必须积极响应并实施,否则,每出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伍佰元的违约金。28.4. 凡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停止支付合同价款,乙方同意按甲方的书面通知停止供货,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28.4.1. 延期供货累计达5日历天的(本条所指的供货期是指合同中

35、约定的任何时间控制点);28.4.2. 乙方交付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及本合同要求的,或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不合格的,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经过更换、整改后,货物质量仍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28.4.3. 出现三次以上违反本合同第28.3条甲方按约定发出的指令的情况。28.4.4. 存在其它违约行为,且经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而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28.4.5. 有其他损害甲方利益或妨害合同履行行为的。28.5. 凡在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应承担的赔偿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存于甲方的任何利益中直接扣除,且甲方对未能扣除的部分有进一步追偿的

36、权利。28.6. 送达28.7. 乙方的通邮地址为 ,乙方的联系电话号码为 ,联系传真号码为 。29. 专用条款附件:29.1. 附件2:电线电缆材料单价表(略)29.2. 附件3:电线电缆技术要求(略)29.3. 附件4:甲供材料(设备)结算申请表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附件1:本工程质量安全承诺书1、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确保产品质量及其安全使用,确保贵公司开发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及贵公司的监督检查。2、 我公司完全具备生产或销售合同中约定的产品的资格和能力,并已经建立了相应的质量、安全管理和控制体系,采用科学、合理

37、、规范的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该产品,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并随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及贵公司的监督检查。3、 供应、制作或安装于贵公司工程项目上的产品完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在原材料、工艺、生产设备及安装等方面没有缺陷。该项声明在产品交货或安装于工程之上之后仍然有效,且不得因贵公司接受该产品以及支付该产品价款而失效。在国家或行业确认的产品质量使用寿命期限内,我公司对该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财物、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4、 向贵公司提供的产品不存在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产品经过检验合格,并在供货时提供相关产品质量检验合格的合法证明以及产品安全使用说明。5、 已

38、建立产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应急及缺陷产品召回机制。保证在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将主动或按贵公司的要求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消除安全危害,最大限度地保护好贵公司及客户利益。6、 为向贵公司提供的产品提供良好、周到的售后服务,严格遵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及合同约定迅速处理贵公司客户投诉并积极消除影响。7、 若因向贵公司提供的产品因质量问题导致重大安全事故,我公司将承担由此给贵公司造成的客户索赔、声誉影响等全部损失。附件4:甲供材料(设备)结算申请表项目名称经办人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序号名 称规 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 注合计金额: 元扣除质量保证金 % 元其它扣款(如工期、违约、质量等) 元扣

39、除已付款: 元实际应付金额: 元建设单位代表人:建设单位盖章: 供货单位代表人:供货单位盖章: 小学少先队组织机构少先队组织由少先队大队部及各中队组成,其成员包括少先队辅导员、大队长、中队长、小队长、少先队员,为了健全完善我校少先队组织,特制定以下方案:一、成员的确定1、大队长由纪律部门、卫生部门、升旗手、鼓号队四个组织各推荐一名优秀学生担任(共四名),该部门就主要由大队长负责部门内的纪律。2、中、小队长由各班中队公开、公平选举产生,中队长各班一名(共11名),一般由班长担任,也可以根据本班的实际情况另行选举。小队长各班各小组先选举出一名(共8个小组,就8名小队长)然后各班可以根据需要添加小队

40、长几名。3、在进行班级选举中、小队长时应注意,必须把卫生、纪律部门的检查学生先选举在中、小队长之内,剩余的中、小队长名额由班级其他优秀学生担任。4、在班级公开、公平选举出中、小队长之后,由班主任老师授予中、小队长标志,大队长由少先队大队部授予大队长标志。二、成员的职责及任免1、大、中、小队长属于学校少先队组织,各队长不管是遇见该班的、外班的,不管是否在值勤,只要发现任何人在学校内出现说脏话、乱扔果皮纸屑、追逐打闹、攀爬栏杆、乱写乱画等等一些违纪现象,都可以站出来制止或者报告老师。2、班主任在各中队要对中、小队长提出具体的责任,如设置管卫生的小队长,管纪律的小队长,管文明礼貌的、管服装整洁的等等,根据你班的需要自行定出若干相应职责,让各位队长清楚自己的职权,有具体可操作的事情去管理,让各位队长成为班主任真正的助手,让学生管理学生。各中队长可以负责全班的任何违纪现象,并负责每天早上检查红领巾与校牌及各小队长标志的佩戴情况。3、大、中、小队长标志要求各队长必须每天佩戴,以身作则,不得违纪,如有违纪现象,班主任可根据中、小队长的表现撤消该同学中、小队长的职务,另行选举,大队长由纪律、卫生部门及少先队大队部撤消,另行选举。4、各班中、小队长在管理班级的过程中负责,表现优秀,期末评为少先队部门优秀干部。专心-专注-专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教案示例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