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行政执法裁量和执罚操作办法(共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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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行政执法裁量和执罚操作办法序号行政违法行为依 据裁量幅度行政处罚权限(执法单位、程序)1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克扣教育经费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十九条;3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4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条责令改正;警告; 执法人员及计财股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报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执法人员及计财股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呈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后,经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违规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

2、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3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二条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止招生;撤销违法举办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执法人员及基础教育股或职业与成人教育办公室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呈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后,经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违规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十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3、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警告; 执法人员及基础教育股或职业与成人教育办公室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报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颁发、印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取消颁发学历、学

3、位和其他学业证书的资格;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执法人员及基础教育股或职业与成人教育办公室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呈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后,经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4违反国家规定招收学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责令停止招生;罚款;撤销筹备设立批准书执法人员及基础教育股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呈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后,经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教师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行为;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作弊;使用假资格证书的行为;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行为1、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2、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3、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

4、第十八条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没收教师资格证书执法人员及师资管理股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呈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后,经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6未经注册登记、擅自招收幼儿;幼儿园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幼儿教育内容及方法不符合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1、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2、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条限期整顿;执法人员及基础教育股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报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停止招生;停止办学。执法人员及基础教育股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呈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后,经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7体罚

5、或变相体罚幼儿;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在幼儿园附近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1、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2、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条警告;执法人员及基础教育股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报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停止招生;停止办学执法人员及基础教育股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呈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后,经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8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不确定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开支占经常办学费用的比例或者不按照确定的比例执行,或者将积累用于分配或者校外投资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警

6、告; 执法人员及职业与成人教育办公室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报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执法人员及职业与成人教育办公室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呈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后,经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9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警告;执法人员及职业与成人教育办公室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报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执法人员及职业与成人教育办公室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呈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后,经局长批准,作

7、出行政处罚决定。10民办教育机构违反规定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广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警告; 执法人员及职业与成人教育办公室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报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执法人员及职业与成人教育办公室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呈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后,经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1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或者其他民办教育机构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低下,造成恶劣影响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2、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六条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限期整顿并予以警告; 执法人员及职业与成人教

8、育办公室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报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执法人员及职业与成人教育办公室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呈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后,经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2民办学校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警告; 执法人员及职业与成人教育办公室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报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执法人员及职业与成人教育办公室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呈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后,经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

9、决定。13民办学校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警告; 执法人员及职业与成人教育办公室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报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执法人员及职业与成人教育办公室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呈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后,经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4民办学校举办者虚假出资或者在教育机构成立后抽逃出资;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2、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警告; 执法人员及职业与成人教育办公室提出处罚意见,

10、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报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执法人员及职业与成人教育办公室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呈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后,经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5民办学校的章程未规定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出资人擅自取得回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执法人员及职业与成人教育办公室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呈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后,经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6民办学校出资人非法取得办学回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没收违法所得

11、;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执法人员及职业与成人教育办公室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呈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后,经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7民办学校出资人不从办学结余而从民办学校的其他经费中提取回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执法人员及职业与成人教育办公室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呈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后,经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8民办学校不按规定计算办学结余或者确定取得回报的比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执法人员及职业与成人教育办公室提出处

12、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呈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后,经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9民办学校出资人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回报的比例过高,产生恶劣社会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执法人员及职业与成人教育办公室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呈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后,经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0民办学校未依照有关规定将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和向社会颁布的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备案,或者向审批机关备案的材料不真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 警告;执法人员及职业与成人教育办公室提出处罚

13、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报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执法人员及职业与成人教育办公室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呈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后,经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1民办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未依法履行职责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警告; 执法人员及职业与成人教育办公室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报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执法人员及职业与成人教育办公室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呈局长办公

14、会议集体讨论后,经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2民办学校教学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教学要求、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未及时采取措施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警告; 执法人员及职业与成人教育办公室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报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执法人员及职业与成人教育办公室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呈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后,经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3民办学校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

15、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警告; 执法人员及职业与成人教育办公室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报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执法人员及职业与成人教育办公室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呈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后,经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4民办学校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资产管理混乱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 警告; 执法人员及职业与成人教育办公室提出处罚意

16、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报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执法人员及职业与成人教育办公室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呈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后,经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5民办学校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产生恶劣社会影响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警告; 执法人员及职业与成人教育办公室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报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执法人员及职业与成人教育办公室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呈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

17、论后,经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6民办学校违反国家规定聘任、解聘教师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执法人员及职业与成人教育办公室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报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执法人员及职业与成人教育办公室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呈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后,经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7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依法实施卫生监督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六条罚款执法人员及职业与成人教育办公室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呈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后,经

18、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8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九条;3、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四条;4、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宣布无效;警告;停考;责令学校退回招收的学员执法人员及招生办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呈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后,经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9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校外教育机构的;校外教育机构开展的活动内容不健康,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校外教育机构开展活动以营利为目的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2、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工作规程第三十一条警告;限期整改; 执法人员及职业与成人教育办公室提出处罚意见,

19、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报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停办执法人员及职业与成人教育办公室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呈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后,经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0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八条责令退还所收费用执法人员及基础教育股或职业与成人教育办公室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报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1不按规定开设或者随意停止体育课的;未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的;在体育竞赛中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的;不按国家规定解决体育教师工作服装、粮食定量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二十七条责令限期改正执

20、法人员及基础教育股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报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2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责令限期清退和修复场地、赔偿或者修复器材、设备执法人员及基础教育股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报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3学校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责令限期整顿执法人员及基础教育股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报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4学校拒不履行艺术教育责任的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第十八条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执法人员及基础教育股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报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5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第二十一条责令其限期改正执法人员及师资管理股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报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6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而举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活动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第二十一条责令补办手续或停止继续教育活动执法人员及师资管理股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后,报局长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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