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和可追溯性(共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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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目 录1 目 的2 适用范围3 职 责4 程 序5 相关文件6 使用表格 修 订 历 史 版 本 修 订 内 容修订日期 修 订 者 批 准 者发 文范 围总经理 管理者代表技术质量部 生产部 综合管理部 财务部 业务部 受 控 印 章 编 制审 核批 准收 文部 门 日 期日 期日 期1. 目的为确保产品在接收、生产、储存、交付过程中对产品的标识和检验/试验状态标识的控制,避免在生产和交付过程中产品的错用、混用、错装、误发, 识别产品经检验/试验后合格与否,防止不合格品转序、入库、交付,保证必要时能对产品进行追溯。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原材料入库到成品交付过程中的

2、产品标识,从进货检验至最终产品检验的状态标识及必要时的追溯过程。3. 职责3.1 生产部负责规范生产过程中的产品标识和追溯的实现。3.2 技术质量部负责对产品标识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验状态标识的实施和控制。3.3 业务部负责各类物资标识办法的规范并实施标识和管理。3.4 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内标识的规范与实施,并确保标识的权威性和完整性。4. 程序l 标识管理分为产品标识和检验/试验状态标识。l 所有标识必须与被标识物相符合,且不得与被标识物分离。4.1 进货中的产品标识4.1.1 外购原材料应通过包装物等标志,标识其名称、规格、数量、厂家等。 4.1.2 仓库管理员检查上述标识的有效性、正确性

3、,并用物资保管卡予以标识。4.1.3 仓库管理员应确保所有储存物料均有公司统一的产品标识,包括名称、规格、数量、批次编码等。4.1.4 仓库管理员在发放零星物料时,应对发出的物料作好标识的移植。4.2 生产过程中的产品标识4.2.1生产计划部应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待用物料和半成品、成品、零部件都有相应的标识方法,标识如工件名称、规格型号、图号或零件号、产品批号、数量等信息。4.2.2生产车间根据工艺的要求,用填写过程流转卡的方式,来注明产品的加工规格及数量等,由下工序操作员互检签字或质检员签章后,随工件转入下道工序,必要时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4.2.3生产班组出现标识不明的工件,应予以查实。车间调

4、度核准后,应补上正确标识。4.2.4产品在完工后最终检验前,通过外包装上的标识来表明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产品商标标记等内容。4.2.5技术质量部在每道工序的检验中,监督产品标识的具体落实情况,对于没有标识的产品有权拒绝检查。4.3检验/试验状态标识4.3.1 本公司有四种检验/试验状态标识 待 检; 合 格; 不合格; 待处理 4.3.2仓库、生产车间在指定的存放区设置“待检区”、“合格区”、“不合格区”、“待处理区”,并作好区域标识。4.3.3 进货检验的状态标识。 物料进厂后,应分门别类放到“待检区”。无区域标识时,进货检验员接到检验通知单后挂“待检”标牌。 进货检验员按检验结果,以分

5、区放置、挂标牌方法标识物料所处的状态。 材料库区设置待检区,分别作好状态标识。4.3.4 过程检验的状态标识。 半成品报检时生产车间将零部件放到“待检区”;无区域标识时,由检验人员挂“待检”标牌。 不合格品由技术质量部评定并提出处置意见后,需经返工的半成品,由检验员挂“待处理”标牌。 随工件一起流转的过程流转卡上的检验结果可以作为状态标识。4.3.5 最终检验的状态标识。 成品报检时,生产车间将成品放到“待检区”,或由检验员挂“待检”标牌。 检验员按检验结果,按上述4.3.4方法以分区放置和挂标牌等方法标识成品所处的状态。 4.3.6 责任部门根据检验结果,对不合格品隔离存放,合格品流入下道工

6、序或入库。4.3.7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只授权检验人员使用,其它人员不得擅自损坏、销毁、挪用检验/试验状态标识。4.3.8 检验印章、标牌、标签由技术质量部统一制作,专人专用,持印人员调离时收回。4.4 产品的追溯性4.4.1 为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生产计划部制定并实施材料和产品批次管理规范,以规范从物料到库存直至产品交付全过程的批次编码管理。4.4.2 生产部负责将供方材料批次编码转换成公司材料批次编码、生产/产品批次编码,并应在生产作业计划、过程流转卡、领料单、报检单、检验记录、入库单、外包装物及各类标识卡等记录中表述。4.4.3 当顾客或其它情况下有可追溯性要求时,按下列程序实现可追溯性:产品标识(商标标记,名称规格,产品型号,生产日期等)最终检验记录半成品交接记录过程检验/试验记录-特殊过程监控记录过程流转卡工装设备控制记录原材料领料记录进货检验/试验记录合格供方名单及评审记录。5. 使用表格 过程流转卡 (QR/97) 物资保管卡 (QR/98)产品标识卡 (QR/99)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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