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共2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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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河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省金融办专心-专注-专业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河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省金融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促进和加强金融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金融业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衔接。(二)负责与省外金融驻冀机构的联系,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涉及地方政府配合的相关事宜。配合中央监管机构依法加强金融监管,整顿和规范金融市场秩序;负责协调非法集资、非法证券、非法保险等案件

2、的查处、善后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指导全省金融生态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协调推进京津冀区域金融一体化建设、环渤海区域金融合作以及对外金融交流合作;协调引进金融机构,统筹协调全省金融功能区规划、建设和发展;协调金融服务社会民生和金融人才队伍建设。 (四)拟定加强地方金融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组织协调新设立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谋划、申报等前期工作,指导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组建和发展;负责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组织、协调;负责省属金融机构的业务指导、考核;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地方金融机构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五)负责培育推荐企业上市融资,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负责处置上市公司

3、风险,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对上市公司实施破产、重组、托管;牵头组织相关企业发行债券,指导协调期货、基金、产权交易等有序发展。(六)负责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指导市、县(市、区)有关部门依法开展相关工作。(七)负责综合协调省级投融资体系建设,提出政策建议并督促落实。指导国有资源、资产、资金、资本的整合运作,组织投融资机构与相关产业和重点项目的对接。(八)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部门机构设置情况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单位规格经费保障形式河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行政正厅级财政拨款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省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的预算

4、。河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1、收入说明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17年预算收入17149.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149.8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2、支出说明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河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17年支出预算17149.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0.3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6339.50万元,主要为企业上市奖励专项经费、普惠金融发展奖励资金、为省内小微企业购买金融服务专项经费等。3、比上年增减情况2017

5、年预算收支安排17149.84万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07.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1.12万元,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减少598.93万元,主要为蠡县农信社共管基金项目支出减少。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267.3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60.0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等;其他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的购置。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2017年,我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6.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6.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18.36万元(

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8.36万元);公务接待费1.64万元。与2016年持平,无增减变化。五、绩效预算信息总体绩效目标: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继续围绕全省中心工作,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五大”工作任务,切实抓好金融服务供应侧结构性改革,在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完善现代金融产业体系,推进京津冀金融协同发展,努力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更加有力的金融支持。一是千方百计增加信贷资金投放。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各金融机构加大向总行跑争力度,争取信贷政策和资金支持,

7、特别是对钢铁、煤炭等重组和转型升级的重点项目,进一步疏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管道”。引导金融机构立足于实体经济的有效需求,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满足重点项目、企业的合理需求。支持各银行业机构在合规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发展委托贷款、信托贷款及投资银行等表外业务,积极发展信贷资产、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不断扩大社会融资总规模。大力推行绿色信贷,推动化解过剩产能,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冬奥会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型企业,满足实体经济发展的融资需要。二是多措并举扩大直接融资规模。进一步加大企业挂牌上市培育力度,做大做强省境外上市股权投资基金,鼓励和引导我省企业到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8、融资。加大债券融资推进力度,鼓励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方式融资,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推动石家庄股权交易所完善各项服务功能,加大运营模式、产品和服务创新,为企业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服务。支持石家庄股权交易所引入符合条件且具有一定实力的券商参与相关业务,更好地为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供股权交易和融资服务。全年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新增挂牌上市企业100家,全省债券融资力争达到1000亿元。三是聚焦保障提升保险服务水平。用足用好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不断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险保障水平。发挥政银保合作机制作用,以保险促信用,以信用促融资,

9、为科技企业、小微企业、“三农”提供快捷、便利、低成本的融资服务。推进我省与保险公司总部战略合作,引导、鼓励保险资金参与我省重大项目建设。依规有序推进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工作,不断增强政府应急保障能力,加强全省防震减灾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扩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覆盖面,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四是蹄急步稳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强化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分工,推进形成统一归口管理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落实省政府河北省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实施方案(冀政发201554号),继续深入推进我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推动地方金融立法工作,加强地方金融监管;研究制定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民间融资、互联网

10、金融等新兴业态和各类交易场所的审批与监管办法;会同主管部门,探索出台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机构的监管办法。全力抓好金融扶贫,加强金融机构扶贫考核,全面增强贫困县经济发展活力。五是立足协同增强金融市场活力。贯彻落实好京津冀协同发展纲要和省委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以及京冀“6+1”、津冀“4+1”合作文件,促进三地金融与项目对接。积极推进京津冀金融政策一体化,争取将北京、天津金融创新政策向河北延伸,加强与北京金融总部和天津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的联动,建立合作共同体。加快推进京津冀金融一体化步伐,抓好京津冀金融产业后台服务基地建设,积极承接京津金融产业转移和金

11、融功能外溢,并建设区域金融数据、支付、培训、呼叫中心。六是围绕普惠增多金融市场主体。继续开展“引金入冀”工程,吸引更多的域外金融机构入驻我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推进组建区域性农村商业银行;加快城市商业银行改革发展,继续壮大实力和竞争力;支持河北银行做大做强,推动燕赵财险稳妥发展;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适时组建网络借贷行业协会,指导中介机构依规开展业务;鼓励民营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引进更多的省内外银行到我省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规范发展科技、扶贫、助残等多种形式的小额贷款公司,推动小贷公司上市挂牌、兼并重组;研究出台关于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机构的意见,稳步开展民间融资创新发展试点。七是坚守底

12、线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抓好国家即将出台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贯彻落实,积极协调金融监管部门加强金融监管和风险排查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继续发挥涉嫌非法集资监测预警信息系统作用,在第一时间发现锁定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实现打早打小。坚持以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和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第三方支付等作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工作。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厉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扎实推进全省“金融生态市、县”创建活动,进一步优化金融发展环境,促进全省金融业又好又快发展。职责分类绩效目标:(一)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整顿和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协调非法集资、非法证

13、券、非法保险等案件的查处、善后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指导全省金融生态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金融生态环境、金融贡献奖考核评比工作,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净化金融市场,维护社会稳定。(二)地方金融监管根据省政府授权,承担中央金融监管职责之外的地方金融监管职责,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地方金融监管业务工作,创新金融体制机制,完善我省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三)金融协调服务协调推进京津冀区域金融一体化建设,引进金融机构、金融后台,推动我省金融协同发展。(四)金融政务管理贯彻执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省金融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

14、度计划,提出促进和加强金融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加强金融管理能力建设,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年度发展规划目标的保障措施:(一)努力增加信贷资金投放。协调各金融机构积极向总行争取信贷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各金融机构单列全年小微企业信贷计划,确保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持续增长。扩大对“三农”领域信贷投放,引导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全省重要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型企业发展,满足实体经济发展的融资需求。(二)积极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抓好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积极培育上市后备资源。加大直接融资力度,鼓励企业发行债券,加大债券融资推进力度。继

15、续加快与“新三板”对接洽谈,建立与“新三板”集中签约、集中申报、集中审核、集中挂牌机制。扶持石家庄股权交易所加快发展,力争建成集融资、信用、信息、创新、服务“五位一体”的交易中心。(三)发挥保险保障和社会管理功能。建立“政银保”合作机制,以保险促信用,以信用促融资。用足用好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积极探索贫困地区保险服务创新模式。推进我省与保险公司总部战略合作,引导、鼓励保险资金参与我省重大项目建设。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试点,扩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覆盖面。(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加快建立完善我省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分工。启动地方金融监管制度地方立

16、法,研究制定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民间融资、互联网金融等业态以及各类交易场所的审批或监管办法。改革国有金融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有效整合全省的金融资本,探索组建河北金融控股集团。(五)推进区域金融交流合作。贯彻落实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规划纲要和我省实施意见。积极推进京津冀金融政策一体化,争取将北京、天津金融创新政策向河北延伸,加强与北京金融总部和天津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的联动,建立合作共同体。加快推进京津冀金融一体化步伐,抓好京津冀金融产业后台服务基地建设,积极承接京津金融产业转移和金融功能外溢。(六)增多做优金融市场主体。开展“引金入冀”工程,积极做好域外金融机构主体的引

17、进。鼓励现有金融机构向基层和农村延伸服务网点。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设立大数据交易所,支持建立和发展O2O和P2P模式特色平台。支持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发展在线供应链金融,开展股权众筹试点。鼓励民营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引进更多的省内外银行到我省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推动小贷公司上市挂牌、兼并重组。(七)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协调金融监管部门,及时研判新常态下金融业风险变化的特征和规律,积极利用科技手段进行风险提示和监测预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继续抓好以宣传教育、风险排查、重点案件查处等为重点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建立完善京津冀联合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非法保险等

18、金融违法行为的体制机制,营造良好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厉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扎实推进全省“金融生态市、县”创建和金融贡献奖励评比活动,进一步优化金融发展环境。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440河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单位:万元职责活动年度预算数内容描述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评价标准优良中差一、金融生态环境建设322.00整顿和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协调非法集资、非法证券、非法保险等案件的查处、善后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指导全省金融生态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金融生态环境、金融贡献奖考核评比工作。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净化金融市场,

19、维护社会稳定。发展资本市场统筹谋划全省企业上市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加强对全省企业上市工作的统一领导。培育推介企业上市,加大培训,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意识和能力,规范发展各类交易场所,加快提升石家庄股权交易所功能。直接融资数量完成率100%95%90%90%上市企业数量完成率100%95%90%90%石家庄股权交易所新增挂牌企业数量目标完成率100%95%90%90%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322.00及时研判新常态下金融业风险变化的特征和规律,积极利用科技手段进行风险提示和监测预警,启动涉嫌非法集资监测预警信息系统,绘制河北省金融风险地图,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厉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扎实推进全省

20、“金融生态市、县”创建和金融贡献奖励评比活动。突出宣传教育、风险排查两条主线,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体系,探索地方立法建设长效机制,实现监管关口源头前移、立体发展,治理非法集资工作进一步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科学化。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次数1000非法集资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完成并上报基本完成未完成未开展监测预警体系覆盖率90%80%70%70%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发生情况不发生发生发生发生二、地方金融监管13.50根据省政府授权,承担中央金融监管职责之外的地方金融监管职责,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地方金融监管业务工作。创新金融体制机制,完善我省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地

21、方金融机构建设13.50拟定加强地方金融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组织协调新设立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谋划、申报等前期工作,指导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组建和发展,组织、协调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指导农信社加强自我管理,加快推进省农信社去行政化,实施企业化改革,强化服务功能,推动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设立,做好民营银行组建的宣传、引导及发起企业的筛选工作,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健康发展。新型金融组织设立数量7655确定民营银行发起股东工作完成情况已确定并上报已确定未上报未确定未开展指导全省农信社改革目标完成率100%95%90%90%省属金融企业业务考核和高管人员薪酬备案100%95%90%90%民营金融机构监管开展

22、小额贷款公司、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等新型金融组织的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加强民营金融机构监管工作力量,完善工作制度,提高监管能力和手段,积极稳妥推动新型金融组织稳步发展,发挥支农、支小作用。小额贷款公司审计范围覆盖率100%95%90%90%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现场检查次数4322小额贷款公司上市挂牌数量(家)10855对小额贷款公司督导巡查次数4322民间融资监管拟订民间融资政策和规则,引导规范民间借贷、民间融资,监督管理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互联网金融等民间金融组织。加强对民间投融资的合理引导,推动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发展。积极稳妥推动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稳步发展,发挥促进

23、社会资源整合、促进产业发展作用。稳步发展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指导、规范民间融资机构防范民间融资风险。检查范围覆盖率100%95%90%90%新设立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数量10988新设立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数量4322三、金融协调服务15991.00协调推进京津冀区域金融一体化建设,引进金融机构、金融后台等推动我省金融协同发展,引进金融机构、金融后台等金融协调服务15991.00加强与省外金融驻冀机构的联系,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涉及地方政府配合的相关事宜,推进京津冀区域金融一体化建设、环渤海区域金融合作以及对外金融交流合作,综合协调省级投融资体系建设。引进金融机构、金融后台等。协调解决金融机构发展

24、中遇到的问题,组织好项目对接,推动投融资体系建设和投融资机构做大做强,促进驻冀机构服务河北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我省金融业对外开放水平全省贷款余额增长率10%8%6%6%对接活动次数1000金融机构入驻河北请示事项办理及时性按时办结未按时办结未按时办结未办理全省保费收入增长率8%6%4%4%服务满意度95%90%85%85%四、金融政务管理13.00贯彻执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省金融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促进和加强金融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加强金融管理能力建设,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综合业务管理13.00贯彻执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省金融产业发展中

25、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促进和加强金融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金融业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衔接,为河北绿色崛起、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保险政策研究出台情况完成并组织实施基本完成尚未完成未开展金融运行情况统计分析完成率100%95%90%90%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年,我办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13.70万元。具体内容见下表。部门政府采购预算440河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单位:万元政府采购项目来源采购物品名称政府采购目录序号数量 单位数量单价政府采购金额项目名称预算资金总计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其他渠道资金合计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金预算拨款财政专户核拨其他来源收入河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小计2013.7

26、02013.702013.70日常公用经费267.35计算机设备A台50.452.252.252.25日常公用经费267.35打印设备A台50.251.251.251.25日常公用经费267.35复印机A台10.200.200.200.20为省内小微企业购买金融服务专项经费1700.00证券服务C1503次11700.001700.001700.001700.00金融监管信息化专项经费310.00软件开发服务C0201套1164.00164.00164.00164.00金融监管信息化专项经费310.00计算机软件A套13.003.003.003.00金融监管信息化专项经费310.00计算机软件

27、A套130.0030.0030.0030.00金融监管信息化专项经费310.00服务器A台410.0040.0040.0040.00金融监管信息化专项经费310.00计算机网络设备A个12.002.002.002.00金融监管信息化专项经费310.00计算机网络设备A个13.003.003.003.00金融监管信息化专项经费310.00服务器A台14.004.004.004.00金融监管信息化专项经费310.00信息安全设备A套111.0011.0011.0011.00金融监管信息化专项经费310.00信息安全设备A台18.008.008.008.00金融监管信息化专项经费310.00信息安全

28、设备A套19.009.009.009.00金融监管信息化专项经费310.00信息安全设备A套17.007.007.007.00金融监管信息化专项经费310.00信息安全设备A套13.003.003.003.00金融监管信息化专项经费310.00信息安全设备A套16.006.006.006.00金融监管信息化专项经费310.00运行维护服务C0206年120.0020.0020.0020.00七、国有资产信息我办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35.20万元,本年度各单位(处室)拟购置固定资产96.70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服务器、信息安全设备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详见下表。河北省省直部门固

29、定资产占用情况表编制部门:河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1日 项 目数量价值(金额单位:万元)资产总额235.201、房屋(平方米) 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2、车辆(台、辆)492.523、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4、其他固定资产142.68八、名词解释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资金。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河北省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中国清洁发展基金拨入的管理费等。4、

3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6、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8、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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