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第3章 刑法的效力ppt课件.pptx

上传人:春哥&#****71; 文档编号:16398525 上传时间:2022-05-17 格式:PPTX 页数:18 大小:2.64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本科)第3章 刑法的效力ppt课件.pptx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本科)第3章 刑法的效力ppt课件.pptx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本科)第3章 刑法的效力ppt课件.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本科)第3章 刑法的效力ppt课件.pptx(18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课程主讲人:(本科)第3章 刑法的效力ppt课件刑 法 学(上册总论)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目录第一节 刑法的空间效力第二节 刑法的时间效力思考题 刑法的效力,也叫刑法的适用范围,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何地)、对什么人(何人)以及在什么时间(何时)具有效力。 刑法的效力范围包括刑法的空间效力和刑法的时间效力。刑法的效力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 空间效力 时间效力何时生效失效溯及力何人何地 一、刑法空间效力的概念和原则 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和对什么人具有效力。易言之,即刑法对何地与何人能够适用。 刑法的空间效力第一节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管辖原则折中原则 刑法的空间效力基础补充属地原则属

2、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管辖原则 现代多数国家都采用折中原则,我国也是如此。 刑法第6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该条文体现了属地管辖的精神。刑法的空间效力第一节领域领陆、领水、领陆和领水的底土以及领空领域的拟制船舶和航空器 我国某航空公司航班从上海飞往A国,在公海上正常飞行途中,机上一B国籍乘客盗窃C国籍乘客5000英镑手表时被抓获,该飞机降落在A国机场。问:对B国籍乘客依哪国法律追究责任? 享有外交特权

3、与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特殊情况。 民族自治地方的特别规定。 特别刑法的特别规定。行为地说结果地说中间地说遍在地说二、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权 刑法的空间效力第一节关于使领馆的问题: 在国际法上,使馆馆舍并不属于派遣国的领土。我国刑法也未规定在我国驻外国使领馆馆舍内犯罪应适用我国刑法,这表明我国不承认使领馆是派遣国领土的延伸部分。 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刑法的空间效力第一节虚拟领域现实领域网络空间 领陆、领水、领陆和领水的底土以及领空 船舶和航空器对于网络空间刑事管辖的确定宜采用何种原

4、则,应如何适用法律,现行刑法并未涉及,理论界也见解不一,值得深入探索。刑法的空间效力第一节u刑法第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所适用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适用的情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绝对适用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适用的例外(可以不追究)一般主体犯轻罪三、我国刑法的属人管辖权刑法的空间效力第一节u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

5、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该条文体现了保护管辖的精神。侵害了我国国家或者我国公民的利益,并且已经构成犯罪所犯之罪的法定最低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依照犯罪地的法律也构成犯罪四、我国刑法的保护管辖权刑法的空间效力第一节u我国刑法第9条:“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某些侵害国际共同利益的犯罪条约义务“或引渡或起诉”侵略罪、战争罪、种族灭绝罪、海盗罪、毒品犯罪等五、我国刑法的普遍管辖权刑法的空间效力第一节跨国犯罪国际犯罪管辖冲突事实上的

6、管辖冲突法律上的管辖冲突六、管辖冲突问题刑法的空间效力第一节事实上的管辖冲突u 刑法第10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主权独立的刑事审判权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经过了外国法院的审理,并已作出了生效判决。无罪有罪免予刑事处罚给予刑事处罚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法律上的管辖冲突 u属地原则等与普遍管辖原则就有可能发生冲突。刑法的空间效力第一节属人原则普遍管辖原则属地原则保护原则折中原则 刑法的时间效力,是指刑法的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刑法是否具有溯及力的问

7、题。刑法的时间效力第二节失效时间生效时间溯及力刑法的时间效力在公布后过一段时间才开始生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明示废止默示废止抵触、吸收,自然废止。学习、领会、执行效果立法明确宣布刑法前七次修正活动生效时间 在刑法的溯及力问题上,世界各国刑事立法选择的原则主要有如下四种:刑法的时间效力第二节从新兼从轻原则从旧兼从轻原则刑法的溯及力从旧原则从新原则 刑法第1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时间效力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思考题 1.什么是刑法的空间效力?我国刑法对空间效力作了哪些规定? 2.为什么我国刑法对于溯及力问题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思考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大学资料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