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导师聘任办法(共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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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创业导师聘任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充分借鉴利用社会创新智力资源,提高创业服务能力,促进区域经济发展,XX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实施创业导师计划,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创业导师从成功企业家、行业管理专家、投资金融等专业机构人员、科技技术专家等领域聘任,为大学生创业俱乐部的企业、创业者提供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的辅导服务。第三条 创业导师接受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的领导,在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作。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聘请的所有创业导师。第二章 创业导师的聘任 第五条 创业导师的来源(一)成功的创业企业家。(二)行业、大学、研究院所的技术、管理

2、专家。(三)投资、金融、法律、咨询等专家。(四)其他科技领域丰富经验的实践工作者。 第六条 聘任原则(一)致力于帮助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愿意为大学生创业和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公益性服务。(二)志愿贡献时间、精力、智慧和经验,志愿提携和帮助创业者,追求创业企业成功运作所获得的精神回报和成就感。(三)熟悉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对科技、经济、市场发展有准确的预判。或经历创业过程并已经获得成功,具有对创业企业进行实际辅导的能力与经验,能对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辅导服务。(四)有资金资源,对适合进行投资的项目和企业,愿意率先投入,并积极向创业投资机构推荐。第七条 聘任程序(一)创新创业教育学

3、院建立创业导师工作小组,为推进创业导师工作提供保障。(二)拟聘创业导师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提名或本人自荐或其他机构推荐,创业导师工作小组考察后,经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批准后聘任组成创业辅导导师团。工作中企业有权选择辅导导师,辅导导师有权选择目标企业。双方同意后,开始工作。(三)每位创业导师聘期两年,聘期结束后,根据履行职责情况,决定续聘或解聘。第三章 创业导师的职责与工作补贴第八条 创业导师的职责(一)出席创新创业教育学院举办的相关活动、论坛、会议,定期与大学生创业俱乐部成员互动交流,不定期举行培训或专题讲座。(二)对大学生创业俱乐部成员中寻求咨询的企业,给予专业的指导帮助。对所辅导的企业,保持与创

4、业者的沟通交流,并针对其困惑和问题给予指导。对创业者思想、理念、经营模式等方面的困惑做深入分析和指导。优化创业团队创业思路、激发创新、整合资源,推动创业启动,加速融资到位。(三)及时与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沟通被辅导企业的进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四)试用、评价、引荐被辅导企业的产品与服务,推荐公关资源。对有成功预期的项目和企业,愿意风险投入,并向创业投资机构推荐。(五)评审创业竞赛项目,研讨存在的问题,共同制定方案,辅导创业项目路演,帮助创业竞赛团队在省市级、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好成绩。(六)保守企业商业秘密。 第九条 咨询辅导的方式(一)创业咨询:企业的一般性问题,可采取与导师一对一的交流

5、方式,达到请教、咨询的目的。(二)专题诊断:企业较为复杂的问题,可采取组织专家组专题研讨、诊断活动,为企业出谋划策。(三)一对一辅导:企业若需要一个相对固定的导师在一段时间内为专项问题进行请教与辅导,需与相应的导师进行双向选择流程,双方达成一致后,可采取由企业与创业导师签订一对一辅导协议,对企业进行深度辅导。 第十条 补贴办法(一)被聘任为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的创业导师,根据需要参加创盟的专项咨询、诊断活动,按照专家咨询费、诊断费的形式给予创业导师每次200-1000元补贴。(二)对于与企业签订一对一辅导协议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创业导师,导师费用由企业支付,按照企业支付给导师费用的50%给予补贴,最

6、高补贴金额不超过3000元。第十一条 补贴申请(一)参加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组织的专项咨询、诊断活动的创业导师,由创业导师工作组按照专项活动劳务费申请补贴。(二)与企业签订一对一辅导协议的创业导师,由企业提出申请,提交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审核。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企业与创业导师签订的辅导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协议中应明确聘请导师的工作方向与目标。创业导师为企业进行咨询服务的成果证明(不涉及企业秘密部分)。企业对协议履行情况的总结,总结中应体现创业导师的工作情况及是否达成聘请导师的目标。企业向导师支付费用的证明。第四章 附则第十二条 创业导师在聘任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予以解聘。(一)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不接受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安排的创业指导工作的。(二)以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创业导师名义在社会上从事创业导师职责范围之外的活动,严重损害创业导师形象的。(三)泄漏企业商业秘密的。(四)由于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创业导师职责的。第十三条 本办法修改权、解释权归XX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所有。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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