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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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湖北省省湖北省省级环级环境保境保护专项资护专项资金金项项目申目申报报指南指南(20062010 年)一、指一、指导导思想思想以监测、监察、应急能力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建设为突破口,不断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严防工农业生产和生活污染威胁饮用水源,切实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以削减现役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重金属和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等保障环境安全项目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治。积极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强化污染防治,力求抓出实效,切实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 二、支持重点二、支持重点 “十一五”期间,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

2、项资金)重点支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区域环境安全保障项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小康环保行动项目、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项目、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重大环保科学研究项目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方针、政策、规定确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一)环环境境监监管能力建管能力建设项设项目目 1、省、市、省、市、县级环县级环境境监测监测能力建能力建设项设项目目 按照湖北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规划和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的要求,填平补齐、一次性配齐的原则,通过专项资金对省本级及市(州)、县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的补助,使其基本具有国家颁布的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要求的常

3、规监测能力。专项资金仅限于支持省、市(州)、县级环境监测站按标准配置的监测设备及仪器,不含办公用房建设以及业务经费。 22、省、市、省、市、县级环县级环境境监监察察执执法能力建法能力建设项设项目目 按照建设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的要求,通过专项资金对省本级及市(州)、县级以上环保系统监察机构能力建设的补助,使其基本具有国家颁布的环境监察机构建设标准要求的环境执法能力。专项资金仅限于支持环境监察机构的“装备建设”标准中的交通工具、取证设备、通讯工具以及应急设备等配置。 3、 、纳纳入全省入全省规规划的划的环环境境应应急急监测监测能力建能力建设项设项目目 按国家颁布的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专项配置标准

4、中“应急监测”仪器及我省特别规定的仪器设备配置给予补助,使各级环境保护局基本具备标准要求的应急监测能力。 4、重点、重点污污染源自染源自动监测项动监测项目目 专项资金对环保机构为有效防范重点污染源和敏感区域的主要风险源以及重点流域内化工、石化等企业的污染隐患所配置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装置,以此提高污染防治水平,确保环境安全。 本类项目承担单位为省、市(州)、县级(含)以上环保局或直属的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机构。 (二)集中(二)集中饮饮用水源地用水源地污污染防治染防治项项目目 专项资金支持的集中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污染源位于集中饮用水源地上游; 2、污染源短期难以搬迁或

5、转移; 3、污染源排放基本达标,但仍存在较大环境风险; 4、计划或正在对污染源实施污水回用、 “零排放”或少排污染物、节水降耗、提高污染防治水平等污染防治措施。 3专项资金不支持水源地周边垃圾填埋场建设、划定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污染企业搬迁以及单纯改变污水排放去向的管道工程等基本建设项目。 (三)区域(三)区域环环境安全保障境安全保障项项目目 1、燃煤、燃煤电电厂脱硫脱硝技厂脱硫脱硝技术术改造改造项项目目 专项资金支持二氧化硫削减量大且列入全国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及我省规划的脱硫项目;列入燃煤电厂氮氧化物治理规划的脱硝项目。优先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燃煤电厂脱硫脱硝项目。 专项资金

6、不支持新建机组脱硫项目、投产 20 年以上或单机容量 10 万千瓦以下的发电机组脱硫项目。 2、区域性、区域性环环境境污污染染综综合治理合治理项项目目 专项资金支持在地方政府统一组织和规划下,以改善区域性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解决污染源有效治理为重点,通过发挥政府多种资金的整体效益,带动社会资金,采取综合性措施进行环境污染治理的项目。 专项资金不支持城市绿化、环境卫生、城市垃圾处理、城市燃气、集中供热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或与污染防治无直接相关的项目。3、排放重金属及有毒有害、排放重金属及有毒有害污污染物的冶金、染物的冶金、电镀电镀、印染、石化等行、印染、石化等行业业或企或企业业的的污污染防治染防

7、治项项目目 专项资金不支持仅以扩大产品生产能力为目的的技改项目。 4、 、严严重威重威胁胁居民健康的区域性大气居民健康的区域性大气污污染治理染治理项项目目 专项资金支持冶金、化工、电力、建材、机械等行业烟气治理、净化项目5、重大、重大辐辐射安全射安全隐隐患患处处置置项项目目 专项资金支持放射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国务院第 449 号令)4实施前已经终止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进行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项目;支持伴生放射源矿开发利用过程中的放射性污染物安全处置项目。 6、工、工业业固体固体废废物安全物安全处处置置项项目目(四)建(四)建设设社会主社会主义义新

8、新农农村小康村小康环环保行保行动项动项目目 1、土壤、土壤污污染防治示范染防治示范项项目目 专项资金支持在全省重点流域和区域基本农田保护区、与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保障密切相关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如“菜篮子”基地等)、重点污灌区、固体废物堆放区、矿山区、油田区、典型工矿企业废弃地等,针对不同土壤污染类型(重金属、农药残留、有机污染、复合污染等),采取生物(生态)修复、植物治理、提气通风、施加抑制剂、客土、淋洗清洗等工程措施开展的土壤污染综合治理示范项目。 2、 、规规模化畜禽养殖模化畜禽养殖废废弃物弃物综综合利用及合利用及污污染防治示范染防治示范项项目目 专项资金支持遵循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和综合利

9、用优先的原则,以固液分离、综合治理、粪污处理利用等工程措施为主,提高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水排放达标率和粪便资源化率,控制农村面源污染的污染防治示范项目。 (五)(五)污污染防治新技染防治新技术术新工新工艺艺推广推广应应用用项项目目 专项资金支持符合国家和省先进的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项目。 (六)控制(六)控制环环境境污污染和生染和生态态破坏的重大破坏的重大环环保科学研究保科学研究项项目目(七)其他(七)其他 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方针、政策、规定省财政厅、省环保局确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三、支持方式三、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拨款补助和贷款贴息两种支持方式。 5拨款补助主要支持环境监管能

10、力建设项目、城乡集中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小康环保行动项目、目前无责任主体的区域环境安全保障项目、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重大环保科学研究项目。燃煤电厂脱硫脱硝技术改造项目采用贷款贴息方式,其他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选择贷款贴息或拨款补助支持方式,优先支持贷款贴息项目。 贷款贴息项目一般不超过三年,贷款贴息范围为项目实施期内实际支付的贷款利息。贴息方式为全部贴息或部分贴息。贴息时限为上年 6 月 21 日至本年 6月 20 日。四、四、项项目要求目要求 (一)除(一)除环环境境监监管能力建管能力建设项设项目以外的其它目以外的其它项项目目须须符合以下基本要求: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1、: 1、有利于减少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量、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2、项目前期工作基础好,已经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投资结构合理,资金来源多元化,并已基本落实;已实施或已具备实施的条件。 3、按国家规定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已编制完成并依法经有关部门批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4、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5、项目承担单位(如是排污单位)近三年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行为和恶意偷排行为,能够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排污费。 6、项目责任主体为企业的,项目承担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责任主体已灭失或以政府为主体组织实施的,项目承担单位为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12、;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项目、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重大环保基础科学研究项目的项目承担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6的企事业单位或环保科研机构。 7、同一项目承担单位同一年不得同时申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项目。 (二)(二)专项资专项资金不支持以下金不支持以下项项目:目: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政策、技术政策的落后生产工艺、产品、技术的项目; 2、属于新建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项目),或者属于“三同时”配套应建而长期未建的项目。3、同时申请贷款贴息和拨款补助两种支持方式的项目;申请贷款贴息但贷款用途与治污无关的项目;已经完成竣工验收手续而申请拨款补助的项目。 4、没有

13、其他资金来源的项目。 5、其它财政专项资金、国债资金和基本建设资金已经支持或计划支持的项目。6、多个独立法人单位或项目承担单位治理工程的汇总、打捆项目。 7、国家和省财政、环保部门确定的其他不支持项目。五、五、项项目申目申报报材料要求材料要求 (一)(一)环环境境监监管能力建管能力建设项设项目目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每个项目的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附表 3)、资金申请报告及附件。 1、 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由项目承担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需要同级财政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2、资金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对于申请环境监测、监察标准化

14、能力建设项目的,应介绍本地区基本概况、环保机构基本情况、目前环境监测和监察基本能力现状、与国家建设标准和需求之7间的差距,以及申请理由、使用方向和详细的经费预算(如购置设备的具体名称、型号和单价)。设备配置方案应按照建设标准并结合本地实际需求进行编制。对于项目单位曾经获得国家和省级资金支持的环境监测和监察能力建设项目,需做单独说明。 对于申请环境应急监测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项目的,应介绍本城市产业基本情况、重大环境污染风险源类别、数量、分布和主要污染物;现有应急监测仪器及自动监测装备详细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及主要内容;申请理由、资金使用方向和详细的经费预算。 3、附件应包括以下内

15、容: 地级、县级环保监测站、监察机构人员编制、机构设置等批复件,本地区加强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建设的规划、要求、实施方案、决定等文件;其它资金来源落实的证明材料。(二)集中(二)集中饮饮用水源地用水源地污污染防治染防治项项目和区域目和区域环环境安全保障境安全保障项项目目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基本材料和必要的辅助材料。 1、项目基本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附表 2)或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银行贷款财政贴息项目申报表(附表 4)。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填写,并加盖公章。 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中涉及的有关部门意见必须由该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

16、盖部门公章后方可生效。 (2)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项目承担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专指项目承担单位的污染防治项目,8不能用产品技术改造或生产项目的环境保护篇章代替;申报项目中的建设内容必须与可研报告内容一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规定需要报经有关部门批复的,应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复印件。 无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不予受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间超过 5 年的项目应重新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4)如按规定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书)批复文件复印件。 (5)申请贷款贴息项目的材料要求。必须

17、提供经办银行出具的专项贷款合同、利息结算清单以及由贷款银行审核后盖章的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银行贷款财政贴息项目申报表(附表 4)。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发生了相关利息。贷款仅限于污染防治项目的建设资金贷款,不支持流动资金贷款和与污染防治项目无关的贷款。 (6)申请拨款补助项目的资金落实证明材料。地方财政承诺给予财政资金(包括排污费资金)支持的,需附财政部门资金承诺函或预算安排文件;已获银行贷款的,需附银行贷款合同及申请银行贷款文件;企业自筹的,需附加盖项目承担单位公章的资金自筹证明。任何无公章的资金证明将视为无效证明。 2、其他必要的辅助材料。项目承担单位也可附加有助于说明项目情况的其他补充材料

18、:如经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或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事业单位上年度决算报表;列入国家或地方计划的有关文件、环保证明、奖励证明、产品照片、清洁生产审计报告、银行信用证明、项目或技术评估意见、初步设计材料等。 (三)建(三)建设设社会主社会主义义新新农农村小康村小康环环保行保行动项动项目目 项目申报材料除不需要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材料之外,其余参照“集中饮用水9源地污染防治和区域环境安全保障项目”的要求。 (四)(四)污污染防治新技染防治新技术术新工新工艺艺推广推广应应用用项项目目 1、项目申报材料需满足“集中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和区域环境安全保障项目”的材料申报要求。 2、项目

19、申报材料应介绍项目的技术基础,包括技术成果来源及知识产权情况;本技术领域国内外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该重大关键技术的突破对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作用和推广前景;已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及中试情况和鉴定情况;技术成果的技术或工艺特点、技术经济指标、成熟程度及适用条件;项目详细经费预算、来源及落实情况。3、附件可以提供证明技术先进、具有良好推广应用效果的相关文件(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专利证书、技术转让合同、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等材料复印件)。 (五)控制(五)控制环环境境污污染和生染和生态态破坏的重大破坏的重大环环保科学研究保科学研

20、究项项目目申报所需材料为湖北省环保科研项目申请书。六、申六、申报报程序和要求程序和要求 (一)装机容量 30 万千瓦以上电力企业的脱硫项目,直接向省财政、省环保部门申报。(二)集中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小康环保行动项目、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项目,由项目单位通过其所在地的市州、县(市)财政部门和环保部门联合向省财政和环保部门申报。(三)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各地结合全省能力建设规划和当地需求的实际情况,由地方财政和环保部门联合10申报,同时附地方配套资金的承诺函,项目确定,地方配套资金统一上缴收齐后,按程序进行政府采购。重点污染源

21、自动监测项目的申报程序同“集中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申报程序。(四)申报的材料分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为申请专项资金的正式文件及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附表 1);附件为每个项目的申报材料,各项目申报材料需与汇总表顺序相对应。 (五)所有申报材料按 A4 纸张尺寸印制,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版(仅对表格要求)两种形式,一式五份,二份报送省财政厅、三份报送省环保局。各申报单位应将申报材料按规定时间一次报送齐全,之后不应追加或修改,逾期将不再受理任何申报材料。 (六)各级财政、环保部门应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和筛选,择优上报,并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

22、,将取消该项目申报单位以后年度申请专项资金的资格。 (七)各级财政、环保部门应严格按照年度通知所规定的项目个数、申报时间等有关要求申报项目。对超过规定的项目数和逾期申报的,将视同无效申报,不予审查和安排。 七、其他注意事七、其他注意事项项 (一)每个项目申报材料装订顺序为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附表 2)、 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附表 3)、 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银行贷款财政贴息项目申请表(附表 4)、项目基本材料、其他必要的辅助材料。每个项目申报材料要求装订整齐、结实耐用。材料装订成册后应在书脊上标明项目名称。 11(二)表内各项要求全部填写,不

23、得留有空白,若没有该项内容,则填“无”。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中“申请支持方式和金额”一栏拨款补助、贷款贴息二者选一,不得同时申请。基本信息表、数据盘、汇总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相关内容必须统一,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名称、项目总投资、申请资金等内容应一致,有关技术、工艺、规模等内容应相互吻合,并能反映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附表 1: 湖北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附表 2: 湖北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附表 3-1:湖北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附表 3-2:湖北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附表 4: 湖北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银行贷款财政贴息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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