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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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龙狮桥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龙狮桥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06-2020 年)年)调整完善方案调整完善方案龙狮桥乡人民政府龙狮桥乡人民政府二二一七年十一月一七年十一月20目目 录录前 言.1一、自然与经济社会状况.2(一)区域概况.2(二)土地利用状况.2二、规划实施情况.3(一)总量目标.3(二)增量目标.4三、调整指导思想和依据.4(一)指导思想.4(二)调整原则.4(三)调整范围与期限.5(四)调整依据.6四、规划指标调整情况.7五、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情况.8(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8(二)土地利用布局调整.9六、主要用地安排.11(一)严格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11(

2、二)严格建设用地规模.12(三)落实土地生态环境重点保护区域.13七、土地用途分区.141(一)基本农田保护区.14(二)一般农地区.15(三)城镇村建设用地区.16(四)独立工矿用地区.17(五)林业用地区.17(七)建设用地分区管制.18八、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的可行性分析.21(一)规划调整完善对规划目标影响分析.21(二)规划调整完善对土地利用布局变化影响分析.21(三)规划调整完善环境影响分析.22九、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的保障措施.23(一)尽快落实规划调整完善工作.23(二)协同推进“多规合一”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23(三)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23(四)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2

3、3附表.250前前 言言龙狮桥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以下简称:规划)于 2012 年 8 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全市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的批复【皖政秘(2012)120 号】)。规划自实施以来,在耕地保护与基本农田、保障重点基础设施和城镇发展的用地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十三五”规划编制并全面实施以来,特别是城乡改革发展的深入推进,土地利用和管理新情况、新问题的凸现,如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中的耕地、建设用地现状与规划编制时制定的土地利用目标发生较大变化,规划制定的土地利用布局、目标与客观实际、发展需求不协调、不适应,

4、影响规划的权威性与严肃性。根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6125 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迎江区龙狮桥乡实际情况,编制龙狮桥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1一、自然与经济社会状况一、自然与经济社会状况(一)区域概况(一)区域概况龙狮桥乡地处安庆市城郊结合部,全境为长江与新河所夹,是安庆市主要的蔬菜副食品生产基地,下辖 5 个行政村,1 个居委会,流域面积 11.57km2,现有人口 1.8 万人,其中农业人口 1.3 万人,农民人均纯收入 6072 元。新河是该乡的主要灌溉水源地,该乡现有大小圩口 9 个,沿河布

5、设大小排涝抗旱站十余座,防洪堤坝长约10km。(二)土地利用状况(二)土地利用状况2014 年末,全镇土地总面积 2258.96 公顷,其中农用地 249.28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 11.04%;建设用地 1371.43 公顷,占 60.71%;其他土地 638.25 公顷,占 28.25%。1、农用地、农用地耕地 107.14 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 42.98%;林地 63.50 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 25.47%;其他农用地 78.64 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 31.55%。2、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 1166.09 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 85.03%,其中城镇工矿用地

6、 1090.13 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 79.49%;交通、水利设施及其他建设用地 205.3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 14.97%。3、其他土地、其他土地2水域 842.81 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 96.78%;自然保留地35.7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 3.22%。二、规划实施情况二、规划实施情况(一)总量目标(一)总量目标1、耕地保有量、耕地保有量截止 2014 年底,全镇耕地保有量 249.28 公顷,规划目标年耕地保有量 0.00 公顷。2、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截止 2014 年底,龙狮桥乡基本农田面积 0.00 公顷,规划目标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0.00 公顷。3、

7、建设用地总规模、建设用地总规模截止 2014 年底,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 1371.43 公顷,规划目标年为 1343.61 公顷,已超出规划目标年规模。4、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截止 2014 年底,全镇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 1166.09 公顷,规划目标年为 1148.98 公顷,已超出规划目标年规模。5、林业等生态用地变化情况、林业等生态用地变化情况截止 2014 年底,全镇林业用地总面积 63.50 公顷,规划目标年为 61.15 公顷,距规划目标年多 2.35 公顷。三、调整指导思想和依据三、调整指导思想和依据(一)指导思想(一)指导思想3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

8、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节约用地制度,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龙狮桥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二)调整原则(二)调整原则1、总体稳定、局部微调、总体稳定、局部微调根据规划中期评估成果,在“大稳定、小调整”的前提下,稳步推进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局部优化调整耕地、基本农田及建设用地布局,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2、应保尽保、量质并重、应保尽保、量质并重严格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

9、这一基本国策。按照应保尽保、数量质量并重原则,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除国家、省级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外,其余耕地均予以保护,并将其中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3、节约集约、优化结构、节约集约、优化结构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统筹增量与存量建设用地,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提升人居环境水平,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44、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增强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

10、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保障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5、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与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道路、绿地、水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充分衔接,推进全镇“多规合一”和海绵城市建设。(三)调整范围与期限(三)调整范围与期限调整范围为龙狮桥乡行政辖区范围内全部土地,总面积2258.96 公顷。规划基期年为 2005 年,调整基期年为 2014 年,调整目标年为2020 年。(四)调整依据(四)调整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20141237 号

11、);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 年)调整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67 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 号);5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前期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5312 号);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6125 号);安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迎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迎江区全域基本农田划定方案;龙狮桥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12、 年)。四、规划指标调整情况四、规划指标调整情况1、耕地保有量、耕地保有量规划下达耕地保有量 0.00 公顷,调整后至 2020 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为 0.00 公顷。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下达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0.00 公顷,调整后至 2020 年,全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0.00 公顷。3、园地、园地规划至 2020 年,全镇园地总面积 9.71 公顷,调整后至2020 年,全镇园地面积 0.00 公顷。4、林地、林地规划至 2020 年,全镇林地总面积 61.15 公顷,调整后至2020 年,全镇林地面积 63.47 公顷,较调整前增加 2.32 公顷。65、建设用地、

13、建设用地规划至 2020 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 1243.61 公顷,调整后至 2020 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 1559.00 公顷,较调整前增加215.39 公顷。6、新增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规划至 2020 年,全镇新增建设用地 483.72 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 451.74 公顷,占用耕地 329.27 公顷,调整后至 2020 年全镇新增建设用地 313.57 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 295.52 公顷,占用耕地 243.74 公顷,较调整前分别减少 170.15 公顷、156.22 顷、85.53公顷。规划至 2020 年,全镇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 0.00公顷,调整后至

14、 2020 年全镇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 10.00 公顷,较调整前增加 10.00 公顷。五、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情况五、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情况(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农用地结构调整、农用地结构调整2014 年末,全镇农用地面积 249.28 公顷,规划到 2020 年农用地面积 161.71 公顷,较 2014 年减少 87.57 公顷。耕地规划 2014-2020 年耕地净减少 107.14 公顷。园地规划 2014-2020 年园地面积保持不变。林地规划 2014-2020 年林地面积减少 0.03 公顷。7牧草地规划 2014-2020 年牧草地面积

15、保持不变。其他农用地规划 2014-2020 年其他农用地净增加 19.60 公顷。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建设用地结构调整2014 年末,全镇建设用地面积 1371.43 公顷,规划到 2020 年建设用地面积 1559.00 公顷,较 2014 年增加 187.57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划 2014-2020 年城镇工矿用地净增加158.96 公顷。农村居民点规划 2014-2020 年农村居民点净增加 74.95 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划 2014-2020 年交通水利用地净减少 46.34 公顷。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其他土地结构调整2014 年末,其他土地面积 638.25 公

16、顷,规划到 2020 年其他土地面积 538.25 公顷,较 2014 年面积减少 100.00 公顷。(二)土地利用布局调整(二)土地利用布局调整1、优化农用地布局、优化农用地布局规划期间,对点状分散布局、生产率较低等利用不当的农用地按发展实际和农民意愿实行内部结构调整、整合或变为其他类型用地,同时将其他类型用地适当开发复垦和整理为农用地,以进一步优化农用地布局,提高农用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同时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水利、交通设施配套,土壤改良等措施逐步提高耕8地质量,从根本上改善耕地的生产条件,确保全镇耕地增产增收,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农业。2、合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规模,提高节约集

17、约利用水平、合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规模,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约高效的要求,全面加强区域交通设施建设,优先保障基础设施用地。充分发挥土地的调控作用,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充分整合利用城镇闲散地,鼓励低效利用土地的深度挖潜。城乡建设用地:坚持城乡“一盘棋”,把城乡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社会事业、居民点建设作为整体进行规划布局。以农民新村建设和老村庄改造带动城镇建设。形成“城镇中心村”的新农村格局。按照城市标准,统筹推进城镇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使农民享受到城镇生活环境。交通水利用地:规划期内,全面拓宽、改善现有路面,提高镇域范围内各条公路

18、的等级。增设、完善各村级道路,完善镇域交通网络;同时,对现有的水渠及水利设施要加强保护,加快实施沿湖地区低洼地治理工程,力争规划期末建成旱涝保收、稳步高产的高标准农田。3、优化生态用地布局,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优化生态用地布局,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充分发挥农用地生产、生态、景观和间隔的综合功能,保护耕地,构建以生态绿地保护功能区和生态走廊为主的生态系统,保护境内水系的自然状况,合理开发休闲观光旅游配套设施,实现镇域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可持续发展。9六、主要用地安排六、主要用地安排(一)(一)严格建设用地规模严格建设用地规模1、严控建设用地总规模、严控建设用地总规模加强建设用地

19、总量控制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管住总量、集约高效的原则,逐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高效配置新增建设用地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和“新增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原则,合理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增量指标,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优先支持重点项目的发展用地。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加大对城乡闲置地、空闲地、低效使用和批而未供土地的清查与整合力度,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划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市场经济的手段积极引导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2、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落实县级规划提出的交通、水利、能源、环保等基础设施项目的选线或走向,结合区域内村镇居民点及产业分布、农

20、业生产方式,合理安排基础设施用地。围绕人居环境舒适、街景市容美观、管理水平先进、文化气息浓郁的总体目标,重点抓好水、电、气、道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市政设施建设水平,进一步完善乡(镇)服务功能。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3、优化城镇村用地布局、优化城镇村用地布局实施城乡统筹发展、以城带乡战略,积极稳妥地调整村庄布局,10加快实施引农进城步伐,把零散的农村居民点统一迁移集中搬迁至安置区,退出的农村居民点用地主要用于土地复垦和生态坏境恢复。着力实施农村文化重点工程建设,改善和提升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条件和服务水平。(二)落实土地生态环境重点保护区域(二)落实土地生态环境重点保护区域结合

21、龙狮桥乡及相邻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在维持自然地貌连续性的前提下,优先保护耕地,加大农田综合整治力度;合理利用人工和改良滩涂、维系河流地带的自然形态,预留乡土动植物生长、迁徙和培育的用地空间。充分发挥农用地生产、生态、景观和间隔的综合功能;发挥现有水利工程的灌溉潜力,加快工程续建配套,有效保障农业生产、生活供水;发展无公害绿色产品、休闲旅游项目,从而改善龙狮桥乡生态环境,实现龙狮桥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加强城镇生态设施建设。规划期内,完成河道整治,推进沿河低洼地综合整治重点项目的实施。应以森林管护为核心,在全镇内实施林地保护工程。对现有生态林禁止采伐,严格保护;同时对其进行全面有效的管护。应

22、对水源地保护区进行特殊保护,严禁进行大规模土地开发。加快三鸦寺湖水产旅游区的建设,发展旅游业,严格限制在风景名胜区进行大规模土地开发建设。七、土地用途分区七、土地用途分区11按照土地利用结构相似性、土地主导用途或功能一致性的原则,将全镇土地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林业用地区共五大功能区,并提出不同分区管制要求。(一)基本农田保护区(一)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是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和管理而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区内土地主要是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

23、服务的农村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参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禁止占用区内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中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二)一般农地区(二)一般农地区一般农地区是指除基本农田以外的一般耕地、为发展果树和其它多年生作物需要的园地以及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其他农用地而划分的用地区,一般分布在耕地质量较差和城镇工矿建设发展区域周边

24、。12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规划期内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三)城镇村建设用地区(三)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城镇(城市和建制镇,含工业园区)建设需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村镇指为农村居民点日常生活休闲用地、以及分布于居民点内部的学校、宗教用地和垃圾站等。 规划在每个行政村设立若干个集中居住区,逐步将面积较小、交通不便的村

25、庄并入集中居住区。城镇建设用地区管制规则城镇建设用地区管制规则:区域内土地利用方向是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控制范围供地,优化配置城镇土地资源,加速建设用地的内涵挖潜和结构优化,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严防城镇建设用地无序蔓延,科学配置行业用地,合理布局功能用地,统筹安排区域性基础设施用地,杜绝重复建设,铺张浪费;城镇发展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不应突破土地利13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内部土地功能布局严格执行城镇发展规划;区内的土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以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废弃撂荒土地,能耕种的必须及时恢复耕种。城镇绿化隔离带的建设与基本农田的保护统筹考虑,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

26、好型城镇。村镇建设用地区管制规则村镇建设用地区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村庄建设;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村庄规划;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四)独立工矿用地区(四)独立工矿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是指为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采矿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工矿生产建设及直接为工矿生产服务使用。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鼓励土地复垦,生产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应当及时复垦,宜农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

27、有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鼓励其他零散分布的工矿企业向独立建设用地区集中;控制建设用地规模,14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用地定额标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保护和改善独立建设用地区的生态环境。(五)林业用地区(五)林业用地区林业用地区是指为发展林业和改善并保护生态环境需要划定的土地区域。该区为现有成片的有林地、灌木林、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和苗圃;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运输、营林看护、水源保护、水土保持等设施用地,及其他零星土地。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

28、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七)建设用地分区管制(七)建设用地分区管制1、允许建设区、允许建设区允许建设区是在总体规划中划定的可以安排城乡建设项目的区域,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包括现状城乡建设用地和规划新增的城乡建设用地。其中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15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是上级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增量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导

29、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应以节约和集约用地为原则,依照规划指标合理安排建设用地的规模和时序;在建设用地安排中,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用地增量,有序控制城镇用地扩张方向,合理安排工矿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允许适当调整城镇用地空间布局,但其调整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城镇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与城镇规划审批机关同级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2、有条件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区域,规划该区的目的是增加建设用地空间布局的弹性。管制规则:主要用于生态隔离带及农业保护区等非城市建设用途,以及部分道

30、路交通、市政公用设施、特殊用地等建设用途,严格限制其他用途;现存的零星建设用地不得扩大建设规模,在条件成熟时,可以对其进行逐步调整;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前提下,区内土地可用于16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在新增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已经用完,且所有约束性指标没有被突破的前提下,区内新增建设用地可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区内新增建设用地受年度计划指标约束,拆迁改造项目应实行“先拆后建”。规划期间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应按修改规划处理,并严格论证与审批;3、限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该区是指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规划该区的主要目

31、的是限制建设用地无序扩张,保证农业用地空间。土地用途分区中的基本农田保护区、林业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和除有条件建设区外的一般农地区都属于该区。管制规则:该区的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区内新增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双重约束,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期间需要新增的线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严格的论证与审批。4、禁止建设区、禁止建设区17规划期间未划定禁止建设区。18八、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的可行性分析八、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的可行性分析(一)规划调整完善对规划目标影响分析(一)规划调整完善对规划目标影

32、响分析通过规划调整完善,有效落实上级下达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同时,将建设用地总规模、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上级下达控制指标之内。通过调整完善有效的满足“十三五”期间各类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同时也满足怀宁经济开发区等各类开发园区的用地需求。通过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的划定,既能够保证粮食生产安全、提高农业产出水平,也能够促进各类实施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二)规划调整完善对土地利用布局变化影响分析(二)规划调整完善对土地利用布局变化影响分析1、耕地、基本农田布局变化情况分析、耕地、基本农田布局变化情况分析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应保尽保、量质并重的要求,迎江区优先确定了永久基本农田

33、布局,把城镇周边“围住”、把公路沿线“包住”,优先保留了规划基本农田中的高等级耕地、集中连片耕地。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将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优先保护类和安全利用类耕地调入基本农田,将受重度污染的严格控制类耕地及其他质量低下耕地按照质量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调出,提升耕地质量,保证农业生产环境安全。划定后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级略高于划定前的平均质量等级,基本农田中水田比重有所提升,坡耕地比重有所下降,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程度有所提高,划定后的基本农田的数量充足、土壤肥沃、设施配套完善、生态环境良好。既19保证了全镇耕地保护的目标,又提高了全镇耕地及基本农田的土地利用效益。2、建设用地布局变化分析

34、、建设用地布局变化分析本次调整完善建设用地布局以“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城镇总体建设用地布局未依据,对各部门规划进行及时的修改、调整和修编。根据怀宁“十三五”规划项目库,对全镇建设用地进行合理布局,有效的结合了发改委、交通、水利、规划、环保、安监部门及相关其他部门的规划成果,更加切合龙狮桥乡“十三五”期间建设发展的规划,提高了全镇建设用地布局衔接度。(三)规划调整完善环境影响分析(三)规划调整完善环境影响分析1、规划调整完善对土地生态环境影响、规划调整完善对土地生态环境影响通过全镇规划调整完善和环保部门综合划定的生态保护区相结合,本次调整完善全镇加强了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管理,提升保护了层级,加大

35、了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资源保育,增强了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2、规划调整完善对其他环境影响、规划调整完善对其他环境影响本次调整完善未对原土地整治规划期间以建设及在建土地整治项目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进行调整,并将已建和在建高标准基本农田统一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保障了全域农田的生产条件不受影响。另外,本次调整完善未涉及压覆矿产资源、不存在地质灾害、防洪隐患等其他因素。20九、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的保障措施九、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的保障措施(一)尽快落实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一)尽快落实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统一部署,根据上级下达规划控制指标,以二次调查和规划中期评估成果为基

36、础,尽快完成县级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编制,报省政府审批。同时,加快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编制工作,成果编制完成后,报原规划审批机关批准实施。(二)协同推进(二)协同推进“多规合一多规合一”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中,要充分与全镇“多规合一”和城市规划相衔接,并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做好中心城区和各乡镇用地布局,重点安排好中心城区、各开发园区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布局,同时落实好重点建设项目和城市扩展边界,为经济社会发展预留空间。(三)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三)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从建立节约集约利用土

37、地的共同责任机制;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合理布局产业结构;加大对建设用地总量调控力度,重点优化城镇用地内部结构;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推行旧城改造制度创新;加大对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结合新农村建设,集中规范农民建房,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入手,全面提高我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四)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四)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21结合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统筹安排和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重点更新规划(调整)图层,严格落实国家和省下达我市规划控制指标,确保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建设用地总规模等指标符合要求,做到图、数和实地一致,保持规划数据库的现势性。22

38、附表附表表表 1 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表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表单位:公顷单位:公顷指标名称指标名称2014 年现状年现状 调整前调整前 2020 年目标年目标 调整后调整后 2020 年目标年目标 调整后调整后- 调整前调整前 耕地保有量107.140.000.000.00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0.000.000.000.00 园地面积0.009.710.00-9.71 林地面积63.5061.1563.472.32 牧草地面积0.000.000.000.00 建设用地总规模1371.431343.611559.00215.39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166.091148.981400.00251.02

39、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090.131056.171249.09192.92交通水利及其他建 设用地 205.34194.63159.00-35.63新增建设用地规模/483.72313.57-170.15新增建设占用农用 地规模/451.74295.52-156.22新增建设占用耕 地规模/329.27243.74-85.53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 地已义务量/0.0010.0010.0023表表 2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单位:公顷2014 现状现状 调整前调整前 2020 年年 调整后调整后 2020 年年 地类地类 面积面积占总面积占总面积 (%) 面积面积占总面积占总面

40、积 (%) 面积面积占总面积占总面积 (%) 调整后调整后- 调整前调整前 调整后调整后- 2014 年年合计249.2811.04%1125.2149.81%161.717.16%-963.50-87.57 耕地107.144.74%0.000.00%0.000.00%0.00-107.14 园地0.000.00%9.710.43%0.000.00%-9.710.00 林地63.502.81%61.152.71%63.472.81%2.32-0.03 牧草地0.000.00%0.000.00%0.000.00%0.000.00农用地其他农用地78.643.48%1064.0647.10%98

41、.244.35%-965.8219.60 合计1371.4360.71%1343.6159.48%1559.0069.01%215.39187.57 城乡建设用地1166.0951.62%1148.9850.86%1400.0061.98%251.02233.91 城镇工矿用地1090.1348.26%1056.1746.75%1249.0955.29%192.92158.96农村居民点用地75.963.36%92.814.11%150.916.68%58.1074.95建设用地交通水利及其他 建设用地205.349.09%194.638.62%159.007.04%-35.63-46.34合计638.2528.25%614.6527.21%538.2523.83%-76.40-100.00 水域638.2528.25%614.6527.21%538.2523.83%-76.40-100.00其他土地 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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