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水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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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中县水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资中县水南镇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四月1资中县水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编制单位:资中县水南镇人民政府规划组织编制单位:资中县国土资源局规划技术编制单位:成都科地国土资源研究所规划编制时间:二一一年四月1目 录前 言.1 第一章 土地利用现状.3 第一节 镇域概况.3 第二节 土地利用情况.3 第三节 土地利用特点.4 第四节 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4 第二章 规划目标.5 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位和目标.5 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定位.6 第三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7 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8 第一节 调整原

2、则.8 第二节 调整方案.8 第四章 主要用地安排.9 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9 第二节 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10 第三节 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11 第四节 土地生态建设.11 第五节 土地综合整治.12 第五章 土地利用分区与分区管制规则.12 第一节 土地利用分区.12 第二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15 第六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17 第七章 近期用地安排.18 第一节 耕地保护任务及措施.19 第二节 建设用地控制任务和措施.19 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19 第一节 法律措施.19 第二节 行政措施.20 第三节 经济措施.21 第四节 技术措施.21 附表:.23 表 1

3、. 水南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23 表 2. 水南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24 表 3. 水南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24 表 4 水南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24 表 5. 水南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25 说 明.28 第一章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29 第一节 规划实施的主要成效.29 第二节 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30 第二章 规划修编的基本情况.302第一节 规划修编过程.30 第二节 规划编制指导思想、原则.31 第三章 规划数据说明.33 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基数.33 第二节 社会经济及人口数据.34 第四章 文本主要内容说明.35 第一节 规划主要指标说明.35 第二节

4、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36 第三节 基本农田布局的调整及弹性.37 第四节 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39 第五节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39 第六节 土地整治.40 第七节 村土地利用控制.40 第五章 规划协调论证与公众参与.41 第一节 与相关规划的协调.41 第二节 公众参与.421前前 言言水南镇位于省级历史文化名城资中县城以南,是省级资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是资中县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也是资中县工业重镇。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建设四川丘区经济大县文化名城的发展定位,强力推进 “工业强县、项目推进、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作为资中县政治、经济、文

5、化、交通中心的水南镇,正处于新一轮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为了加强全镇土地的宏观调控和计划管理,协调各业用地矛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为全镇土地的利用与管理提供更为科学合理的依据,促进全镇国民经济发展,依据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资中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的控制和指导下,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编制资中县水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阐明了水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背景,明确了土地利用战略定位与目标,制定了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方案,划定了土地利用分区,制定了分区管制规

6、则,安排了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协调了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的关系,提出了规划实施保障措施。规划依据:一、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4、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二、国家政策1、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 号);2、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 号);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 号)。三、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

7、查办法;2、 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3、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4、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四、相关规划1、 资中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水南镇小城镇规划。五、依法组织开展并公布的调查评价成果资中县第二次土地利用调查成果。规划期限以 2005 年为规划基期年,2010 年为规划近期目标年,2020 年为规划远期目标年。规划范围为水南镇行政辖区内的所有土3地。第一章第一章 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现状第一节第一节 镇域概况镇域概况资中县水南镇位于县城,东与明心寺镇接壤,南与公民镇相邻,西与板栗垭乡、兴隆街镇交界,北与重龙镇接壤。水南镇地处成

8、渝“一条线”经济走廊,为成渝高速公路资中进出口所在地,成渝铁路、321国道、成渝高速公路、资威公路、沱江河横贯全境,海拔高度 339 米。有乡村公路 85.9 公里,3 座小二型水库,规模以上企业 30 户,2004年被列为全国重点小城镇。农业主产水稻、玉米、小麦,兼产甘蔗、花生、油菜籽、蔬菜。古迹有东岩唐代摩崖石刻。全镇辖 23 个行政村。2005 年末总人口 65987 人,其中:农业人口 41485 人,非农业人口 24502 人。全镇国内生产总值 49763 万元,农村人均纯收入 3395 元。幅员面积 46.52 平方公里。第二节第二节 土地利用情况土地利用情况水南镇土地总面积 46

9、52.85 公顷。2005 年全镇农用地面积3255.5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69.97%;建设用地 1128.5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4.25%;其他土地 268.7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5.78%。农用地中,耕地 1977.46 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 60.74%;园地325.54 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 10%;林地 432.86 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 13.3%;其他农用地 519.73 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 15.96%。4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 1000.13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88.62%;交通水利用地 128.08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11.35%;风景名胜及特殊

10、用地 0.31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0.03%。其他土地中,水域 254.08 公顷,占其他土地的 94.54%;自然保留地 146.66 公顷,占其他土地的 5.46%。第三节第三节 土地利用特点土地利用特点根据水南镇 2005 年土地利用现状结构,其土地利用特点如下:一、全镇人均占有土地面积 0.13 公顷;人均占有耕地面积 0.075公顷。 二、全镇土地利用率 97.13%。三、全镇土地垦殖率 68.83%。四、全镇森林覆盖率 6.55%。五、全镇农村居民点人均占地面积 145 平方米。第四节第四节 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一、耕地减少幅度较大,耕地质量较低上轮规划实施期间,

11、水南镇生态退耕、建设占用等占用耕地136.20 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 105.43 公顷,耕地净减少30.77 公顷。水南镇大部分耕地分布在山顶和斜坡上,地块分散,保水保肥能力较差,而优质耕地主要分布在丘陵槽谷地带,所占比例小,保护难度大。5二、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较低水南镇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现象呈加速增长趋势,对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战略目标形成了巨大压力。更为严重的是,在土地资源供应紧张的同时,建设用地粗放、低效利用的现象还比较普遍的存在,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在部分地区呈下降趋势。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宅基地闲置、空置的现象比较突出,农村人均占有土地数量大,农村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

12、有待提高。三、土地耕种条件差水南镇地处丘陵地区,无大片平坦耕地区,大部分土地农业基础设施脆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差,农田灌溉渠系不配套,耕作距离远,交通条件恶劣。第二章第二章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位和定位和目标目标水南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位为:贯彻资中县“建设四川丘陵地区经济大县文化名城”发展战略,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工业强镇、农业稳镇、科教立镇、招商兴镇”战略,发挥资源优势,培育支柱产业、壮大特色经济,以项目为支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巩固国家级小城镇,打造资中第一

13、强镇,建设一个和谐、美丽、繁荣的新城区。6水南镇总体发展目标为:努力实现“四个突破”,打造资中第一强镇;打造配套功能完善、环境宜人的园林式新城区,建成全国知名的小城镇;合理利用资源和能源,提高森林覆盖率,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构建和谐城镇。一、人口发展目标2005 年水南镇人口为 6.6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 2.5 万人,农村人口 4.1 万人,城镇化水平为 37.88%。规划至 2010 年,总人口为 7.8 万人,城镇人口为 3.5 万人,农村人口为 4.3 万人,城镇化水平为 44.87%。规划至 2020 年,总人口为 10.2 万人,城镇人口为 6.1 万人,农村人

14、口为 4.1 万人,城镇化水平为 59.34%。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2005 年水南镇全镇国内生产总值为 4.9 亿元。规划至 2010 年,水南镇 GDP 将达到 11 亿元,地方财政收入达到 6600 万元,三次产业比重调整为 9.7 : 66.5 : 23.8。规划至 2020 年, 国内生产总值将突破 54 亿元,地方财政收入达到 2.6 亿元,三次产业比重调整为 6.7 : 72.9 : 20.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5000 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8600 元。第二节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土地利用战略定位定位优先安排城镇用地,保障重点项目用地,提升城镇的集聚规模,促进快速交通

15、的发展,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提高耕地质量,统筹城乡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为水南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和用地保障。7第三节第三节 土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利用总体规划目标一、约束性指标1、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005 年耕地保有量为 1977.46 公顷,规划到 2020 年,耕地保有量 1527.46 公顷。规划到 2020 年,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740.1 公顷。2、城乡建设用地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指标2005 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 1000.13 公顷,规划到 2020 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1407.13 公顷以内。2005 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 535.15 公顷,规划到 2

16、020 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 942.15 公顷以内。3、建设占用耕地控制指标规划到 2020 年,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 204.5 公顷。(二)预期性指标1、园地规划期内适当增加经果林面积。规划到 2020 年,园地增加到466.54 公顷。2、林地通过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到 2020 年,林地达到 482.86 公顷。3、建设用地指标规划到 2020 年,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1537.52 公顷以内,新增8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409 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面积 327.20公顷。第三章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调整第一节第一节 调整原则调整原则1、严格控制

17、非农建设用地规模,在充分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基础上科学预测各业用地;2、以供给引导需求,统筹安排各业用地;3、盘活存量土地,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4、注重土地管理,努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根据土地管理的目标和任务,为保障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结合水南镇实际,规划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方案。第二节第二节 调整方案调整方案一、农用地2005 年全镇农用地面积为 3255.59 公顷,规划到 2020 年农用地面积为 2846.59 公顷,规划期内减少 409 公顷。其中,规划到 2020 年,耕地面积为 1527.46 公顷,与基期年相比减少 450 公顷;园地面积

18、466.54 公顷,与基期年相比增加 141 公顷;林地面积 482.86 公顷,与基期年相比增加 50 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为 369.73 公顷,与基期年相比减少 150 公顷。9二、建设用地2005 年建设用地面积为 1128.52 公顷,规划到 2020 年建设用地面积 1537.52 公顷,规划期内增加 409 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 1407.13 公顷,比基期年增加 407 公顷;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 130.08 公顷,比基期年增加 2 公顷。三、其他土地2005 年其他土地面积为 268.74 公顷,规划到 2020 年其他土地面积为 268.74 公顷,规划期内没有变化

19、。水南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见表 1。第四章第四章 主要用地安排主要用地安排按照水南镇土地利用空间布局战略,提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基础设施建设等的规模布局和管控措施,合理安排各项用地。第一节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到 2010 年和 2020 年,水南镇耕地保有量 1707.46 公顷和1527.46 公顷。各村均有分布,加强对耕地开发的管理等,严格按照年度土地开发利用计划使用耕地;在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外严格控制使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积极开发耕地后备资源,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采用生物、化学、物理等多种措施提高耕地质量。1

20、0规划到 2010 年和 2020 年,水南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 740.1 公顷,实际划定基本农田面积为 806.2 公顷,多保护 66.1 公顷。多保护的基本农田用于在规划期内不确定性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包括交通、水利、防灾救灾建设、社会公益项目建设、城镇村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污染企业搬迁以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占用基本农田。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 “五不准”规定;严格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和用地审批管理;提倡和鼓励农业生产者对其经营的基本农田进行质量的改造;实行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对违反规定破坏

21、基本农田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水南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见表 2。第二节第二节 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为了保证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发展,同时提高建设用地的集约节约水平,规划到 2010 年水南镇城镇用地 674.61 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464.98 公顷,到 2020 年城镇用地 931.61 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464.98 公顷。农村建设用地在全镇各村均有分布,中心村分布较多。根据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建设用地的征用;村庄应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要求,制定建设规划;鼓励对闲置的农村居民点进行复垦,改造旧村、建设新村。水南镇新增建设用地

22、控制指标见表 3 。11第三节第三节 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把基础设施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农村安全饮水、沼气、中低产田改造、土地整治等建设,加强通村公路、桥梁等交通建设,加强农民新村和扶贫新村建设;加强文教、卫生、城市道路、专业批发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扩大小城镇承载能力,改善投资环境。交通项目:省道 207 线改建工程。能源项目:加油站。水利项目:五里店水电站。电力项目:倒石桥 110KV 变电站。其他项目: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敬老院、村级活动中心、中心村、村卫生室、殡仪馆。水南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见表 5。第四节第四节 土地生态建

23、设土地生态建设严格控制对天然林、天然草地和湿地等基础性生态用地的开发利用,对沼泽、滩涂等土地的开发,必须在保护和改善生态功能的前提下,严格依据规划统筹安排。规划期内,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域和部分未利用地的比例要保持相对稳定。构建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支持天然林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基本农田建设等重大工程,建设以较大面积的森林、草地和基本农田作为绿心和绿带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土地生态安全屏障。12第五节第五节 土地综合整治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期内,水南镇中心城区范围内未安排土地整治项目。第五章第五章 土地利用分区与分区管制规则土地利用分区与分区管制规则第一节第一节 土地利用分

24、区土地利用分区按照土地利用的不同用途,将全镇划分为七种用途区,即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林业用地区和其他用地区。一、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耕地及其他优质农用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用地区土地面积 806.2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7.33%。基本农田各村均有分布。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按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

25、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13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严禁安排城镇村建设用地和未列入项目清单的其他非农建设项目。在不突破多划的基本农田规模的前提下,列入项目清单的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时不再补划,简化相应用地报批程序。二、一般农地区一般农地区是指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用地区面积 2144.8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46.1%。主要分布在各村均有分布。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

26、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三、城镇建设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城镇(城市和建制镇,含各类开发区和园区)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用地区面积 931.6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0.02%。管制规则:14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村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建制镇、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农用地在

27、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四、村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用地区面积 464.9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9.99%。各村均有分布。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村镇建设,须符合经批准村镇体系建设规划;区内村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五、独立工矿区区内土地主要用于独立于城镇村的采矿用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的区域。本用地区面积 10.5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3%。主要分布于钎子坟村。管制规则:15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

28、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坍塌、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废。六、林业用地区本区域内的土地主要用于林业发展。本用地区面积 432.8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9.3%。各村均有分布。本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1、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2、鼓励林业用地区内影响林业生产的其他用地,调整到适宜的用地区;3、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化为林地;4、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

29、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水南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见表 6 。第二节第二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一、允许建设区1、空间区域允许建设区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规划期内16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预期用地区。允许建设区规模 1407.1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0.24%。范围主要包括城镇和中心村建设等地区。2、管制措施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衔接;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保障与存量挖潜,确保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二、有条件建设区1、空间区域有条件建设区包括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前提下,区域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本区面积为 496.36 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 10.67%。本区域指标主要通过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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