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审评估标准评分表(试行)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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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 2: 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审评估标准评分表(试行)项目 序号设置标准分值评估标准评估方式自评分评估分1许可证、开办资金和固定资产: (1)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 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许可证齐全; (2)注册资金 10 万元以上、固定资产 20 万元 以上,并且持有有效验资证明,办学经费来源稳 定可靠8 分(1)证书齐全得 5 分,每缺 1 项扣 1 分; (2)达到标准得 3 分。注册资金每少 2 万元扣 1 分,固定资产每少 5 万元扣 1 分。查验证书和验 资证明、财务 收支账目。一、办 学规模 及条件 (40 分)2办学规模: (1)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 20

2、0 人; (2)完成本年度培训计划。7 分(1)基本办学规模达到 200 人以上得 4 分,每 低于 50 人扣 1 分; (2)年培训人次达到 500 人以上得 3 分,每低 于 100 人扣 1 分; (3)培训机构全年未开展培训工作的,限期整 改。核对行政管理 部门数据和培 训机构日常工 作台帐。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审评估标准评分表(试行)项目 序号设置标准分值评估标准评估方式自评分评估分3办公用房,理论教学实训场地: (1)自有或租赁 3 年以上,并能出示有效凭证;(2)有办公用房、理论教学、实训场地应达到 300 平方米以上; (3)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符合环保、劳 保、安全

3、、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 (专业)的安全规程。 (4)招收住宿学生的,其食宿场所也应符合环 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15 分(1)办公及教学场地面积达到 300 平米以上得 10 分,每差 20 平米扣 1 分; (2)符合安全、环保等规定得 5 分,达不到设 置标准的酌情扣分; (3)教学场所完全不达标的,限期整改。查阅有效凭证 和实地检查4教学实习设备和检测仪器(以 30 人教学班为基 准): (1)主要设备:每 5 名学员至少 1 台; (2)辅助设备:每 10 名学员至少 1 台; (3)常用工(器)具每 1 名学员 1 套; (4)实验及检测设备仪器:每个教学班至少

4、1 台(套) 。 (5)其他工(器)具、常用材料等,应能满足 教学实习需要。10 分(1)全部达到设置标准的得 10 分,相应标准不 达标的酌情扣分; (3)自有或租赁设备不能出示有效凭证,不能 满足设置标准的,限期整改。查阅有效凭证 和实地检查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审评估标准评分表(试行)项目 序号设置标准分值评估标准评估方式自评分评估分1校长(站长) 专职 1 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 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 2 年以 上职业教育培训经历,熟悉职业培训的有关法律、 法规、政策。2 分(1)达到设置标准得 2 分; (2)达不到设置标准的酌情扣分; (3)没有职业

5、教育培训工作经历、不熟悉国家 和省职业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不得分查阅任命(聘 用)书记有关 证明、交谈2管理人员: (1)教学管理人员:2 人以上,专职不少于 1 人,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 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从事职业技术教育及教学 管理 2 年以上,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 (2)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相关人员; (3)财务管理人员,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3 分(1)全部达到设置标准的得 3 分; (2)达不到设置标准的酌情扣分; (3)无教学管理人员的不得分。查阅职工名册, 聘用合同、有 关证书、交谈。二、校 长(站 长)教 学管理 及教师 情况 (30 分

6、)3(1)专职教师不少于教师总数的 1/4; (2)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有与其 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5 分(1)全部达到设置标准的得 5 分; (2)达不到设置的标准的,酌情扣分; (3)无教师上岗资格证书的不得分。查阅教师名册, 聘用合同、有 关证书。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审评估标准评分表(试行)项目 序号设置标准分值评估标准评估方式自评分评估分4理论教师(以 30 人教学班为基准): (1)每专业(工种)1 人以上并有聘用合同,办 学规模超过 30 人的,按教师与学生之比不低于 1:30 配备教师; 92)教师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大专以上学历, 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备与

7、教学岗位相应的专业 理论知识和四级(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10 分(1)按师生 1:30 配备实习指导教师并有聘用 合同、教师具备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上岗条件, 持有相关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职 业资格证书并且符合要求的得 10 分; (2)达不到设置标准的酌情扣分; (3)未按设置标准配备理论教师的不具备办学 条件。查阅教师名册、 聘用合同、有 关证书。5实习指导教师(以 30 人教学班为基准): (1)每专业(工种)2 人以上,专职。办学规模 超过 40 人的,教师与学生之比不低于 1:30 配 备教师; (2)教师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持有教师 证和本专业二级(技师)以上职

8、业资格证书;持 有本专业三级(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 15 年以上本专业工龄,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良好的职业道德。10 分(1)按师生 1:30 配备实习指导教师并有聘用 合同、具有与其实习指导岗位相应的上岗条件, 持有相关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职 业资格证书并且符合要求的得 10 分; (2)不按比例设置教师,每差一位扣 1 分; (3)每查出一位教师资格证书与实习指导专业 (工种)不符、指导等级超出自身等级资格扣 1 分; (4)未按设置标准配备实习指导教师的不具备 办学条件。查阅教师名册、 聘用合同、有 关证书。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审评估标准评分表(试行)项目 序

9、号设置标准分值评估标准评估方式自评分评估分1职业培训鉴定法律法规和政策 (1) 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 ; (2)劳动部、人事部关于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规定的通知; (3) 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 ; (4) 云南省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准则 ; (5) 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 。2 分(1)能提供设置标准中规定的法律法规和文件, 并且能严格执行的得 2 分; (2)能提供设置标准中规定的法律法规和文件, 但不能严格执行的不得分; (3)不能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违规和限期 整改,违法的取消办学资格。查阅文件资料 和日常培训工 作的原始记录, 召开有关人员 座谈会。三、法 律法规

10、和规章 制度的 建立健 全及执 行情况 (15 分)2培训机构章程及规章制度: (1)培训机构章程; (2)教学管理及研讨制度; (3)教师管理及聘任制度; (4)财务管理制度; (5)档案管理制度; (6)岗位责任制度; (7)学生管理制度及学生守则; (8)安全保卫制度; (9)设备、器材管理制度; (10)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1)其他有关规定。4 分(1)在有关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或悬挂培训机 构章程和健全的规章制度并能认真执行的得 4 分;(2)规章制度不全的酌情扣分; (3)培训机构章程和规章制度齐全,但未在有 关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或悬挂,不认真执行的不得 分; (4)无培训机构章程

11、、未建立规章制度的限期 整改查阅规章制度 和日常培训工 作的原始记录, 召开有关人员 座谈会。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审评估标准评分表(试行)项目 序号设置标准分值评估标准评估方式自评分评估分3财务管理: (1)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制定符合相应要求, 并在学校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2)收费出具国家规定发票 (3)主动接受财务审计,帐目管理符合要求。7 分(1)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符合相应要求,并在 学校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的得 3 分; (2)发票使用管理规范得 2 分; (3)有独立机构财务审计报告,帐目规范得 2 分。实地查看和检 查有关资料帐 目。4发布培训广告和简章: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

12、报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2 分(1)发布广告前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 政部门备案的得 2 分; (2)未按规定的不得分; (3)发布虚假广告的限期整改。查备案记录、 媒体广告。四、培 训鉴定 实施情 况及其 效果 (15 分)1培训实施情况: (1)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培训计划; (2)培训课时达到国家职业标准相应工种及其 等级的课时要求。5 分(1)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上报培训计划,培训 课时达到相应工种及其等级规定课时的得 5 分; (2)培训课时达不到相应工种及其等级规定课 时的酌情扣分;查阅日常培训 工作原始记录。 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审评估标准评分表(试行)项目 序

13、号设置标准分值评估标准评估方式自评分评估分2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培训学员结业应该 90%以上参加职业技能鉴定5 分(1)90%以上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得 5 分; (2)8089%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得 4 分; (3)7079%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得 3 分; (4)6069%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得 2 分; (5)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不足 60%的不得分; (6)无故不组织培训学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 限期整改。查阅日常培训 工作原始记录。 3办学效果: (1)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学员满意,社会反映好; (3)就业率高,受用人单位欢迎。5 分(1)公示栏设立完整得 2 分; (2)办学诚信,成效显著得 3 分; (2)被投诉或被媒体曝光,经查属实的限期整 改或取消办学资格。查日常培训工 作原始记录和 日常社会监督。总分值 1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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