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技术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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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清远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技术准则(草案稿)第一章总则1.1编制目的为统一清远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的内容、深度,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成果质量和审批效率,适应信息化管理的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管理体制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其它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特制定本准则。1.2适用范围清远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照本 准则执行。1.3解释权本准则的解释权属清远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第二章编制体系2.1编制范围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覆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

2、的范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文件应以社区(单元)为基本规划范围,如有特殊要求,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可合理确定编制范围。管理文件则以街坊为基本规划范围。编制单元的划定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确定,一般情况下,老区的编制单元的用地规模为 1-3 平方公里,以居住、商业服务业为 2 主导功能的新区的编制单元的用地规模为 3-5 平方公里,以工业、物流业、非建设用地为主导功能的新区的编制单元的用地规模为3-10平方公里。编制单元的居住人口规模宜为 3-5万人。街坊的居住人口宜为0.5-1.5万人。2.2编码体系由 4 级 编码组成,即:功能片区社区(单元)街坊地块功能片区:以总规确定的功能片区

3、为准,编码用汉字。社区(单元):以规划管理区划确定的名称为准,编码用汉字。街坊:以经批准的控规方案为准,编码用汉字。地块: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如为现状地块,按现状名称记录入地块属性。2.3控制模式针对强制性内容控制的不同要求,在强制性内容控制模式中分别采取实线控制、虚线控制、点位控制、指标控制和条文控制等方式进行规划控制。通过控制模式实现明确的控制内容强化刚性,不明确的控制内容预留弹性。实线控制:是指强制性内容的位置、边界形状、建设规模、 设施要求等作出刚性规定,原则上不得更改。虚线控制:是指强制性内容的建设规模及设施要求不得作出更改,在地块细分或下位规划落实时对强制性内容的边界可略作调整。点位

4、控制:是指在保证设施规模前提下,在地块细分或下位规 3 划落实时对强制性内容的位置可在同一街坊内进行调整。指标控制:是指强制性内容的控制指标不得改变,在地块细分或下位规划进一步落实控制要求。条文控制:是指以条文的形式对强制性内容提出控制通则, 在地块细分或下位规划进一步落实控制要求。每种控制模式均要明确控制要素。第三章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要求3.1成果构成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由法定文件、管理文件和附件构成。法定文件由法定文本和法定图则组成。管理文件由管理文本和管理图则组成。附件由说明书、技术图纸、 环境影响评价篇章、城市设计篇章、公众参与报告等。3.2法定文件法定文件由法定文本和法定图则组成

5、。法定文件应对社区(单元)的主导功能、用地面积、居住人口规模、建设用地规模、住宅建筑规模提出强制性的要求;对社区(单元)的道路红线、城市绿地控制线(城市绿线) 、城市基础设施控制线(城市黄线) 、水域控制线(城市蓝线)和历史文化保护线(城市紫线)等规划控制线提出强制性要求;对社区(单元)级及以上的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和城市安全设施等配套设施的分布和规模提出强制性要求;对社区(单元)的特殊用地、历史文化保护、地下空间开发、城市风貌、海绵城市、 4 环境保护、城市安全、城市更新等方面提出控制要求。(一)法定文本法定文本是指规定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具有法定效力的规划条文。1、总则规划的主

6、要依据、规划范围、生效日期及其他事项。2、发展目标与发展规模明确规划发展目标、功能定位、建设用地规模、居住人口规模、住宅建筑规模等指标。3、街坊划分及编码明确编制单元内街坊数量及范围。街坊划分时应考虑适度的居住人口规模。一般情况下,以居住为主导功能的街坊的居住人口规模为 0.5-1.5 万人。街坊可进一步划分为若干个地块。对于近期开发意向不明确的地块,在管理文件中可根据土地权属、开发建设或管理需要对地块进行再次细分或调整,但应保持街坊内居住人口规模和住宅建设总量不增加,配套设施规模不减少。 4、土地使用确定各街坊的主导属性。确定地块土地使用性质和土地使用兼容性。为增强土地使用的弹性,对于近期发

7、展意向不明确的地块,可以增加相应的混合用地。混合用地用 1 种以上的用地性质(一般采用大类,特殊需要时可采用中类)表示,混合用地的用地性质之间用 5 “/”连接。若混合用地中包含配套设施、绿地和广场、道路等,必须优先保障其用途。混合用地的地块颜色按照排在最前的用地性质颜色表达,用地统计宜作为大类单独汇总到法定图则的用地汇总表。对混合用地应说明用地的比例划分或控制原则,混合用地中的具体用地使用性质可在地块细分中确定。混合用地主要分为四类:以居住为主导土地使用功能的混合用地,用地分类代码是R/B/A;以商业服务业设施为主导土地使用功能的混合用地,用地分类代码是B/R/A;以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为主导

8、土地使用功能的混合用地, 用地分类代码是A/B/M;以工业、仓储物流为主导土地使用功能的混合用地,用地分类代码是M/W/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兼容居住功能以及居住用地兼容商业功能的兼容比例,原则上不得高于计容建筑面积的40%。5、土地开发强度确定各街坊的用地面积、建设用地规模、居住人口规模、住宅建筑规模等指标。上述指标为上限控制指标,在管理文件中应严格遵守,并以此作为规划各项配套设施的配套依据。独立用地的公益性城镇建设用地及建设意向已明确的地块应确定强制性指标(用地面积、容积率、绿地率、配套设施、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等)、 指导性指标和规划管理指标(用地状态、控制模式和控制级别等)。对于近期发展

9、意向不明确的经营性城镇建设用地在符合街坊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可在管理文件中进一步分解地块控制指标。若无特殊要求,停车配建指标、建筑物间距和退让、地块出入口、地块海绵城市控制指标(绿色屋顶率、下沉式绿地率、透水铺装 6 率)按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清远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等执行。6、综合交通(1)道路红线。确定道路等级和体系、红线宽度、立体交叉口、立体过街通道的控制范围和控制要求。城市道路规划应遵循窄马路、密路网的理念。(2)轨道交通。确定轨道交通的类型、线路走向、站场位置等控制要求。7、配套设施配套设施包括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和城市安全设施等。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配置市区级、单元级

10、、街坊级别的配套设施。(1)公共服务设施。确定公共服务设施的种类、数量、位置、规模、配置要求、控制模式、控制级别、用地状态等控制要求。(2)交通设施。确定交通设施的种类、数量、位置、规模、配置要求、控制模式、控制级别、用地状态等控制要求。(3)市政公用设施。确定市政公用设施的种类、数量、位置、规模、配置要求、控制模式、控制级别、用地状态等控制要求。(4)城市安全设施。确定城市安全设施的种类、数量、位置、规模、配置要求、控制模式、控制级别、用地状态等控制要求。8、规划控制线(1)城市蓝线。确定城市蓝线的划定对象、控制范围,明确特殊水域的管控要求。 7 (2)城市绿线。确定城市绿线的类型、等级、控

11、制范围和控制要求。公园绿地的控制级别分为城市公园(用地规模3公顷及以上)、社区公园(用地规模在 5000 平方米至 3 公顷之间)、街头绿地(用地面积在 5000 平方米以下)。(3)生态控制线。确定生态控制线的范围、控制等级和控制要求。(4)城市紫线。确定城市紫线的类型、等级、控制范围(核心保护范围、建筑控制地带)和控制要求,以及城市紫线预保护对象(历史地段、历史建筑线索等)的管控要求。城市紫线预保护对象应尽快开展普查调查,对符合城市紫线 要求的应开展申报认定、保护规划等工作。(5)城市黄线。确定市政廊道(高压电力廊道、微波通道、综合管廊等)、重要市政管道(原水管、污水总管、燃气长输管线等)

12、、轨道交通保护区、城市基础设施的管控要求。9、其他规划控制要求根据编制区的具体情况,视实际需要对特殊用地、城市设计、地下空间开发、海绵城市、环境保护、城市安全、城市更新等提出相应的控制要求。(1)特殊用地。确定特殊用地的控制范围和控制要求。(2)城市设计。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城市设计,确定编制区的空间形态意象与开敞空间组织形式等内容,并提出有关城市设计控制要求。控制性详细规划涉及城市核心区和中心地区、历史风貌地 8 区、滨水地区、山前地区等特定区域的,需增加城市设计控制图,配合法定图则使用。(3)地下空间开发。确定地下空间开发的重点区域和控制要求。(4)海绵城市。确定海绵城市规划的年径流总量

13、控制率等指标和控制要求。(5)环境保护。确定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环境、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控制要求。(6)城市安全。确定特别危险物仓储、防洪工程、排涝工程、抗震工程等方面的防护对象、防护标准和控制要求。(7)城市更新。确定城市更新的类型、范围及公益性城镇建设用地供应等控制要求。(二)法定图则法定图则是指反映文本内容的规划图纸及相关表格。图则应 由图、表、备注和图纸信息组成。图则以编制单元为界,将文本中确定的土地利用性质、使用强度、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设施、 市政公用设施和城市安全设施等强制性控制内容集中标示在一张有效的地形图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图含编制单元的区域位

14、置图、街坊划分及编码图、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图例、比例尺和风玫瑰等信息。其中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应满足下列要求:(1)街坊和地块划分:明确编制单元范围,确定街坊及地块的 9 划分和编码。(2)土地利用: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和本技术准则规定的混合用地要求,将各地块土地使用性质用统一标准底色表示;落实地块的配套设施、建设 状态标示,以及公益性建设用地的项目名称标示。(3)道路交通:标示道路红线、道路交叉口形式、主要道路名称、轨道交通类型、线路、站场和保护控制线。(4)其他必要的规划图表达内容,如各类规划控制线、宽度标注、坐标标注。2、表包括“编制单元控制要求一览

15、表”、“街坊和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土地利用规划构成表”和备注。(1)“编制单元控制要求一览表”应反映编制单元的强制性控制内容,包括单元属性、发展规模(用地面积、净用地面积、总建筑规模、居住人口规模)、规划控制线(道路红线、轨道交通、城市绿线、城市蓝线、生态控制线、城市紫线、 城市黄线等)、单元社区级及以上的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城市安全设施)的种类和规模,以及特殊用地、地下空间开发、城市设计、海绵城市、 环境保护、城市安全、城市更新等方面的控制要求。表 3-1 编制单元控制要求一览表(示例)主导功 能 发 展目 标功能定 位 10 用地面 积 建设用 地规模

16、居住人 口规模 发展规模 住宅建 筑规模 道路红 线包括道路等级和宽度要求、道路密度或 支路间距要求、立体交叉口形式要求等。 轨道交 通说明线路类型、走线和站场布置情况。城市绿 线包括公园绿地规模、人均公园绿地情况 、防护绿地规模和广场用地规模。 生态控 制线包括生态控制线的规模、等级和控制要 求。 城市蓝 线包括城市蓝线和水域系统规划控制要求 ,如河涌宽度控制。 城市紫 线包括城市紫线的类型、控制级别和控制 要求。规划控制线城市黄 线包括市政廊道、重要市政管线、城市轨 道交通控制区等的控制要求。 公共服 务设施单元社区级及以上以及其他重要的公共 服务设施。 交通设 施单元社区级及以上以及其他

17、重要的交通 设施。 市政公 用设施单元社区级及以上以及其他重要的市政 公用设施。配套设施 城市安 全设施单元社区级及以上以及其他重要的城市 安全设施。 11 特殊用 地 城市设 计 地下空 间开发 海绵城 市 环境保 护 城市安 全 其他控制要求城市更 新 (2)“街坊和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应反映各街坊的主导性质、用地面积、建设用地规模、居住人口规模、住宅建筑规模及地块的强制性指标、指导性指标和规划管理指标。一般情况下,地块的强制性指标包括土地使用性质(含用地分类代码)、土地使用兼容性质、用地面积、容积率、计容建筑面积、绿地率、配套设施(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城市安全设

18、施)的种类和规模、城市设计要求和备注明确的强制性内容等;地块的指导性指标包括建筑面积兼容比例、用地面积兼容比例、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和备注明确的非强制性内容等;地块的规划管理指标包括地块编码、用地状态、控制模式、控制级别等。表 3-2 街坊和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示例) 街 坊地 块 12 街 坊 编 码主 导 性 质用 地 面 积建 设 用 地 规 模居 住 人 口 规 模住 宅 建 筑 规 模地 块 编 码用 地 分 类 代 码土 地 使 用 性 质土 地 使 用 兼 容 性 质建 筑 面 积 兼 容 比 例用 地 面 积 兼 容 比 例用 地 面 积容 积 率计 容 建 筑 面 积绿 地

19、 率建 筑 密 度建 筑 高 度配 套 设 施 ( 类 型 及 规 模 )城 市 设 计 要 求用 地 状 态控 制 模 式控 制 级 别备 注 注: 1、用地状态包括历史建成区、现状、规划三类情况。其中,历史 建成区是指无国土权属信息及行政许可信息,同时保存至现在的历史 遗留下来的用地(非历史建成区);现状是指已取得合法权属和行政 许可信息的用地,包括现状建成或已批未建用地;规划是指除历史建 成区、现状用地之外的建设用地,包括规划新建和规划改造两种情况 ,是规划赋予指标的对象。现状地块应在“备注”栏中标明用地的批 文编号或文号。 2、控制模式包括实线控制、虚线控制、点位控制、指标控制。 3、

20、控制级别指公益性建设用地或配套设施的规划控制级别,公园 绿地的控制级别分为城市公园、社区公园、街头游园,配套设施的控 制级别分为市区级、单元级、街坊级。 4、“备注”栏可酌情说明规划的其他要求、依据和处理情况,以及项目名称等。(3)“土地利用规划汇总表”应将单元内的各类用地进行分类统计、汇总的表格。3、备注备注应以条文形式注明其他必要的说明。4、图纸信息图纸信息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制单元编码、编制单位规划设计成果专用章(盖章)。 3.3管理文件包括管理文本及管理图则。管理文件应依据法定文件,进一步深化和落实法定文件内容,为城市规划管理及土地管理提供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建筑设计。管理

21、文件应以街坊为基本规划范围,按照编制单元和街坊的控制要求,对地块进行细分,并提出地块具体规划控制要求。包括细分后地块的用地范围、用地性质、兼容性和兼容比例等要求,地块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建筑后退要求、配建停车泊位指标等控制指标,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和城市安全设施的配置要求,以及城市设计、城市更新等其他控制要求。管理文件的强制性内容包括编制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和地块控制的强制性指标(包括土地使用性质代码、土地使用性质、土地使用兼容性、用地面积、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限高、建筑后退要求、配套设施(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和城市安全设施)的种类

22、和规模、城市设计强制性控制要求等)。(一)管理文本主要包括:规划范围概况、现状情况、管控要求等。1、规划范围概况说明该街坊的用地面积、现状情况等。2、符合性说明对法定文件的强制性内容的要求和落实情况予以说明。3、具体控制要求确定地块的开发目标和模式,以及地块细分后的道路交通、建筑后退要求、用地性质(包括用地兼容性及兼容比例)、使用强度控制(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配套设施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城市安全设施)、配建停车泊位指标、城市设计要求等规划内容。涉及城市更新的管理文件,应明确城市更新计划(分年度改造计划、当年度改造计划)、公共利益落实方案(公益性城镇建设

23、用地供应、实施要求)等内容。4、管理文件图则管理文件图则是反映地块细分的内容的规划图纸及相关表格,包括以下四部分内容:一是规划图,以街坊(可包含多个街坊)为单位,将地块划分、土地利用、道路交通、配套设施、建筑退让控制线以及其他规划控制内容集中标示在一张有效的地形图上;二是插图,包括区域位置图、指北针、比例尺、图例等;三是以表、备注的形式表达细分地块的控制要求;四是图纸信息,包括项目名称、街坊编码、组织编制单位、编制单位、审批情况、编制单位规划设计成果专用章(盖章)等。表2-1管理文件规划控制指标表地 块 编 号用 地 分 类 代 码土 地 使 用 性 质土 地 使 用 兼 容 性 质建 筑 面

24、 积 兼 容 比 例用地 面积 兼容 比例用 地 面 积容 积 率计 容 建 筑 面 积绿 地 率建 筑 密 度建 筑 高 度配套 设施 (类 型及 规模)城 市 设 计 要 求建 设 状 态控 制 模 式控 制 级 别备 注 注: 1、配套设施的配套标准按清远市公共设施配套标准(2016)执 行。 2、用地分类按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 和清远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混合使用指引执行。 3、建设状态包括现状保留、在建待建、规划三类情况。其中,现 状保留是指保留建设用地或配套设施的现有合法的用地性质和开发强度 或设施规模;在建待建是指建设用地或配套设施已取得合法权属和手续,

25、且处于在建或未建的状态;规划是指除现状保留、在建待建之外的建设 用地或配套设施,包括规划新建和规划改造两种情况,是规划赋予指标 的对象。在建待建地块应在“备注”栏中标明批文的编号或文号。 4、控制模式包括实线控制、虚线控制、点位控制、指标控制。 5、控制级别指公益性建设用地或配套设施的规划控制级别,公园 绿地的控制级别分为城市公园、社区公园、街头游园,配套设施的控制 级别分为区域统筹、镇街、单元社区、基层社区。 6、“备注”栏可酌情说明规划的其他要求、依据和处理情况,以 及项目名称等。3.4技术文件技术文件包括说明书、技术图纸、规划环境影响篇章、公众参与报告等。(一)说明书说明书是对编制区现状

26、的分析、规划方案的论述和规划内容的解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前言说明规划编制的背景及主要过程。2、规划依据与原则说明规划编制的依据和原则,包括已审批的上层次规划及专项规划,适用的法规、规范和其他依据,规划编制所遵循的主要 原则等。3、现状概况与问题分析简述编制区用地、权属与行政许可信息、交通、配套设施、人口等现状情况,分析评价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与对策。4、规划目标和发展规模根据上层次规划的要求,结合编制区的发展条件,确定编制区的发展目标、功能定位,并确定规划范围内的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人口规模(包含居住人口规模和就业人口规模)。5、用地布局确定各类用地的布局、规模及规划要求

27、;编制规划用地汇总表,用地性质应以中类为主。6、街坊及地块划分明确街坊和地块划分的依据、原则和方法。7、街坊及地块控制按照规划控制要求及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编制区内各街坊和地块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性质和建设用地土地使用强度等控制指标,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控制指标进行必要的说明和论证。8、交通系统规划核实和落实上层次规划的控制要求,合理组织内外交通系统;确定各类交通设施的种类、数量、位置、规模、配置要求、控制模式、控制级别、用地状态等控制要求。9、道路竖向规划评价自然地形现状;结合城市道路、交通运输和防洪排涝的要求,确定道路控制点标高及地块控制标高。10、绿地系统规划结合绿地系统现状;根据居住人口规

28、模预测发展需求;落实上层次规划确定的控制要求;确定绿地的种类和规模,明确其空间布局和建设要求。11、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评价公共服务设施现状;根据居住人口规模预测发展需求; 核实和落实上层次规划确定的控制要求;确定公共服务设施的种类、数量、位置、规模、配置要求、控制模式、控制级别、用地状态等控制要求。12、市政公用设施规划(1)给水工程规划:评价给水设施现状;落实上层次规划确定的控制要求;预测用水量;确定给水系统的形式;确定给水设施的种类、数量、位置、规模、配置要求、控制模式、控制级别、用地状态等控制要求。(2)雨水工程规划:评价雨水工程现状;落实上层次规划确定的控制要求;确定排水体制、暴雨强度计

29、算公式和雨水工程建设标准;确定雨水系统的建设要求。(3)污水工程规划:评价排污设施现状;落实上层次规划确定的控制要求;预测污水量;确定污水系统的形式;确定排污设施的种类、数量、位置、规模、配置要求、控制模式、控制级别、用地状态等控制要求。(4)防洪排涝工程规划:评价防洪排涝工程现状;落实上层次规划确定的控制要求;确定防洪排涝标准;确定防洪排涝设施的种类、数量、位置、规模、配置要求、控制模式、控制级别、 用地状态等控制要求。(5)供电工程规划:评价供电设施现状;落实上层次规划确定的控制要求;确定用电指标,预测电力负荷;确定电源容量、数量、位置及用地面积;确定变电所、开关站的容量和位置;确定中、高

30、压配电网线路的路径和电缆通道的宽度控制要求。(6)通信工程规划:评价电信设施现状;落实上层次规划确定的控制要求;确定预测指标,预测各类通信量需求;确定通信机房等通信设施的容量、规模及用地面积;确定有线电视、网络系统等通信传输线路和接入网干线的布设要求。(7)燃气工程规划:落实上层次规划确定的控制要求;确定气源类型、用气量指标、供气方式,预测用气量;确定燃气储备站、调压站的位置、规模及用地面积;确定高、中压燃气管网压力级制及布设和安全要求。(8)环卫设施规划:评价环卫设施现状;落实上层次规划确定的控制要求;确定环卫设施的种类、数量、位置、规模、配置要求、控制模式、控制级别、用地状态等控制要求。(

31、9)工程管线综合规划:统筹安排编制区城市道路上各类工程管线的布设方式和空间位置,协调工程管线之间以及与道路两侧建(构)筑物之间的关系。13、其他根据具体情况可增加特殊用地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综合防灾规划、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规划、规划环境影响篇章、海绵城市规划、规划实施措施和建议等章节内容。(二)技术图纸技术图纸是指说明规划意图的相关图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区域位置图标示编制区的地理位置、与周边地区的关系及交通联系。2、土地利用现状图标示现状用地的种类和界线。3、现状用地权属图标示各土地权属单位的土地利用性质和界线。4、土地利用规划图标示规划用地的性质、界线、配套设施以及用地状态。5、地

32、块划分编码索引图标明地块划分(包括地块细分)的界线及编码。6、道路系统规划图标明城市道路等级的分类(一般为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支路),标明各级道路红线宽度;标明主要交叉口形式;标明铁路、公路、港口、空港、客运站、货运站等对外交通设施的位置与用地范围;标明城市轨道交通站场、公交站场、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城市重要交通设施的位置及用地范围。7、道路竖向规划图标明城市各级道路交叉口坐标及控制点标高;标明各级道路坡向及坡度;标明地块控制标高。8、绿地系统规划图标明各类绿地的位置和用地范围。9、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标明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位置与用地范围。10、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图包括给水工程规划图

33、、雨水工程规划图、污水工程规划图、 供电工程规划图、通信工程规划图、燃气工程规划图、环保环卫设施规划图、管线综合规划图。11、其他规划图对于一些特定地区,根据具体情况可增加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综合防灾规划图、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规划图、环境保护规划图、海绵城市规划图等。(三)规划环境影响篇章主要内容包括环境影响分析依据、环境现状评价和环境影响 的分析、预测及评价。规划要以环境影响篇章为依据,充分考虑污染源的影响,并分析规划在用地布局、环境影响等方面的合理性,提出优化规划方案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等内容。编制内容和深度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130-2014)等执行。(四)城市设计篇章为提

34、高城市设计实施法定性,应提炼和总结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城市设计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形成城市设计篇章。城市设计篇章应包括城市空间形态格局、景观生态格局、开敞空间体系等主要内容。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城市设计的编制内容和深度按城市设计管理办法等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执行。(五)公众参与报告公众参与报告是对规划过程中公众参与的基本情况、公众对 规划的主要意见以及对公众主要意见的处理情况的有关说明。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编制过程2、各阶段方案示意图3、政府、相关部门意见及回复部 门意 见是否 采纳说明 4、专家评审意见及回复序 号意 见是否 采纳说明 5、草案公示意见及回复6、清远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会议决议

35、与意见回复委 员意 见是否 采纳说明 7、其他相关文件第四章其他要求4.1成果入库标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除书面印刷方式外,还应包括“电子数据”方式。电子数据除了包括法定文件、技术文件外,数据格式应符合清远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电子数据成果标准。此外,为实现与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检测平台、规划一张图平台数据互通,应另提供法定图则、编制单元控制要求一览表、街坊和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土地利用规划构成表、配套设施规划一览表、 道路规划一览表、绿地规划一览表等。附录一:用词说明1.为了便于在执行本规定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

36、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或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要求(或规定)”;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或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执行”。附录二:名词解释1.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2.管理文件以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为依

37、据,进一步落实和细化地块用地性质、使用强度等规划控制要求。经批准的管理文件作为地块规划建设管理的依据。3.城镇建设用地指城市建设用地(H11)和镇建设用地(H12)的统称,主要包括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中的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工业用地(M)、物流仓储用地(W)、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与广场用地(G)。4.编制单元指由城市干道或自然界线划分的、功能相对一致、具有一定用地和居住人口规模的规划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以编制单元为基本范围开展编制。5.街坊指由城市主次干道或自然界线划分的、功能相对一致、具有一定用地和居住人口规模

38、的规划单元。管理文件以街坊为载体,通过进一步划分地块全面表达规划确定的各类强制性及指导性指标。6.地块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规定的城市用地分类标准划分的用地地块。7.容积率指一定地块内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的比值。8.绿地率指一定地块内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净用地面积的比例(用百分比表示)。9.公益性城镇建设用地公益性城镇建设用地是指为城市居民提供公共服务的各类用地的总和。主要包括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中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与广场用地(G)、独立用地的服务设施用地(R22)等,以及以配套设施为主导功能的混合开发用地

39、或对城市具有重大影响的建设用地。10.经营性城镇建设用地经营性城镇建设用地是指以赢利为目的,建造建筑物及其相应设施的用地。主要包括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中的居住用地(R)、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工业用地(M)、物流仓储用地(W),以及本准则规定的 4 类混合用地。11.其他的建设用地其他的建设用地是指公益性城镇建设用地、经营性城镇建设用地以外的建设用地,主要包括乡建设用地(H13)、村庄建设用地(H14)、区域交通设施用地(H2)、区域公用设施用地(H3)、特殊用地(H4)、采矿用地(H5)、其他建设用地(H9)。其他的建设用地非控制性详细规划管控的重点对象。12.非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E1)、农林用地(E2)、其他非建设用地(E9)。其中,滩涂按其他非建设用地控制。13. 净用地面积用地红线内扣除城市总体规划道路后的城市建设用地面积附录三:计算规定1.街坊用地面积街坊用地面积以周边城市道路中线、河流等自然边界为界限计算。2.地块用地面积为地块净用地面积,以城市道路、河流等自然边界和相邻地块边界为界限。3.规划居住人口规模规划居住人口规模计算方式:规划住宅建筑面积/人均住宅面积。人均住宅面积按 40 平方米/人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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